蜗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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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蜗婚,是离婚不离家,是新时代的同居生活。面对节节高升的房价,离婚的80后夫妻因无力再购置一套房产,分道扬镳后他们选择仍蜗居在一处,虽然调查数据显示“蜗婚族”不足一成,但是这种现象却是时代、社会所存在的一些问题的缩影。
  
  电视剧《马文的战争》中,男女主人公离婚后,因共同的财产——房子无法分割,上演了离婚不离家的情感故事。而在房价逐日高不可攀的现实中,同样有因房子而衍生的“蜗婚族”。
  坊间盛传这样一句话:“居住在不到5平方米的小房子里,这不是最惨的;没钱装修、只能住毛坯房,这也不是最惨的。‘蜗婚族’才是惨剧中的极品,没有最悲剧,只有更悲剧。”话虽有调侃夸张之意,但现实上演的“蜗婚族”家庭,既有当事人无法诉说的尴尬,也是时代的真实缩影。所有的事情似乎又有它的双面性,尤其面对复杂的婚姻情感,离婚不离家,有说不出的窘迫,也有“因祸得福”的重新续缘。在每一间房子里,似乎都有新鲜的故事演绎着生活的百态众生相。
  选择蜗婚为哪般?
  曾经的天长地久成了明日黄花,“蜗婚族”为什么愿意面对“最熟悉的陌生人”,选择离婚仍“同居”?有关人士介绍说,40至50岁左右的中年男女离婚后不离家,多数是因为女方缺少经济来源、没自信等原因造成的。而目前不少80后离婚不离家,主要原因在于生活压力过大、经济窘迫无钱再买房等。还有一种情况,可能一方对另一方仍有感情,虽然离婚但不愿放手,希望和对方居住在一起,挽回破裂的感情。
  蜗婚只为房产升值
  80后语菲和小杨都是外地人,婚后两家父母凑了120多万元在海淀区买了一套两居室,平时由双方共同来负责月供的房贷,按理说小日子过得不亦乐乎,但是结婚才刚满一年,两个人便由于性格的差异及家庭的琐事争吵升级而选择了离婚。但是让大家奇怪的是,离婚后的语菲和小杨仍然选择了住在一个屋檐下。“当时我们想到的是财产的处置问题,由于我们俩都是‘月光族’,我们唯一的共同财产就是这套房子了,但是现在房价疯狂上涨,贸然处置必然会给我们双方带来损失,两个人还要付月供。”语菲向记者透露了自己当时选择蜗婚的初衷,“房子升值会让两个人多分些财产,我们协商后采取了协议离婚,而且为了节省开支,我们没有租房子,而是两个人各居一室。”
  虽然是同居一房,但是双方都开始了各自的生活。语菲的前夫小杨不会像从前那样按时下班回来。“他经常很晚回家,有时候甚至会带女孩子回来。”语菲说“本来以为过段时间,大家情感理顺后,会选择重新在一起,没有想到他这么快就变了。”说着语菲不禁潸然。虽然相处并不愉快,但两个人都不想搬出去。语菲说:“现在房价已经涨到了将近300万元,大家都不想放弃这套可能还会升值的房子。”
  无奈选择蜗婚
  小李结婚还不到一年,就发现老婆和一个同事有暧昧关系,在被小李偶然撞破之后,他们选择了离婚。
  但是,紧接着问题就来了,他们住的房子是两家各出一半的钱买的。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俩都没有经济能力单独供这套房子。
  小李现在一个月工资只有三千,在外租房子住也找不到一间像样的,无奈之下,小李和前妻选择了做“蜗婚族”。
  “蜗”出不同的结局
  由夫妻变成同居朋友
  讲述者:苏哲/男 28岁
  我和前妻离婚一年多了,在外人眼中,表面上和正常夫妻没什么两样,同出同进,只是这门里面的日子就彻底是两个人的世界了。我们俩各自的“家”就是两个独立的卧室,一人一间,卫生间与厨房共用,但得错开使用时间,毕竟离婚了,谁也不想在狭小的空间里看见对方的身影来回晃荡。凡是知道内情的朋友,都说我们是人间极品,婚都离了,居然还能在同一个屋檐下同居。
  想当初我和前妻很相爱,可结婚不到两年就和仇人似的,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争吵个没完。我在公司加班是常事,可她丝毫不理解,总认为这家是两个人的,不该所有事情都她一人来承担。上了一天班,累个半死,回到家还得听她无休止地唠叨和抱怨。吵来吵去,再好的感情也吵没了,终于有一天,前妻提出离婚,我也感觉结婚并没有当初设想得那么美好,与其每天争吵,还不如各回单身,寻求安静。
  离婚很简单,在协议上签个字,就没什么关系了,可涉及到共同财产——房子,两人傻眼了,结婚才几年,唯一的财产就这套房子。想当初,结婚买房时,都是刚上班的小白领,凭自己的能力根本买不起房子,是双方的老人合力凑钱出的首付,月供由我和前妻共同支付。说实话,当初两家父母掏首付时,几乎都清空了老底,现在这套房子就是钱,可两家总不能把房子劈开吧。商量来商量去,谁都不想放弃这房子,最后只好委曲求全了,在婚姻已经解体的房子里“蜗婚”吧。我们俩回到家,她做饭时我就在自己的房间里等着,等她吃饭时,我再去做饭。用卫生间,也是相互先打声招呼,以免误撞惹出尴尬。两人虽然不是夫妻了,但曾经也是你侬我侬的枕边人,现在就和朋友似的,客客气气,少了婚姻存续期的吵闹,多了一分谦让。
  反目成仇的冤家
  讲述者:朵朵/女 28岁
  我现在的生活简直糟糕透了,感觉日子真是“蜗”到家了,不仅婚姻“蜗”着,就连心情都是“窝屈”的。和前夫结婚不到一年就离婚了,离婚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合不来,走进婚姻后好像看对方哪儿都不顺眼。当时想得特简单,离了谁都能活,离婚后才发现,房子成了羁绊我们彻底离开对方的枷锁。这套房子买的时候价值200多万,住了还没三年,首付是双方家长付的,我和前夫的工资并不高,每月的月供还得两家帮着支付。可想而知,要离婚了,房子就成了两家必争的“香饽饽”,房价天天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往上蹿,就算我们把这套房子卖了,也没能力再重新买房子。现在我和前夫在一个屋子里生活,给我的感觉倒像合伙投资达成一致的生意人。
  “蜗婚”的日子真的有很多麻烦。别的不说,就单说每月的水电费用,总不能把水表和电表分开吧?水电费和煤气费,我俩都是平摊,可是到月底缴纳日常生活费用时,前夫就抗议,他的理由是,我用水比他多,因为我是女人,爱洗涮,我喜欢熬夜看书,电自然也比他用得多。总之,他就是受剥削的“难民”。我们经常为这些生活细节而斤斤计较。
  假如说琐碎的生活细节还能相互忍让,但牵扯到情感问题就更难以相处了。前夫离婚半年多,结识了新女友,还将他的女友带回家。晚上我在自己的卧室里,听见隔壁的关门声和他们开心的笑声,我这心里真是比猫抓还难受。有一次,我去卫生间,发现他女友用了我刚买的护肤品,积压已久的火气腾地就蹿上心头,我愤怒地走到前夫“家”,大声警告他们不要动我的东西,否则就立刻搬出去。想不到,前夫的一句话立刻让我清醒了:“这房子也有我的份儿,每月我还掏着月供呢,居住的权利还轮不到你来发号施令。”我想大吵一架都没底气。
  “蜗”出感恩的复婚
  讲述者:牧枫/男 30岁
  今年我刚跨进而立之年,按说年龄也不大,可是在情感生活中却经历了很多。先是和妻子离婚,又经过几个月的“蜗婚”生活,最后又走进复婚的结局,现在回首过往,真有种重生的感觉。
  我和妻子离婚也没什么大的原因,或许因为都年轻,对待婚姻不懂得相互宽容和感恩,离婚就好像过家家一样。离婚时,我们俩不存在房子分割的问题,我们居住的这套房子是我父亲单位的集资福利房,况且是在结婚前买的。离了婚,妻子计划租房住,可女儿离不开母亲,我总不能让孩子也跟着出去住,再说让一个女人在外租房,怎么想也有点于心不忍。最后我让妻子留了下来。
  就这样,我和妻子过起了“蜗婚”的日子,表面看我们还和以前一样,就连女儿都不知道父母已经是自由的单身男女了。每天做饭,妻子还和以前一样,连我的也做上,不过我得交伙食费。
  离婚后,我们俩反而相互谦让起来了,好像明白身边这个人已经不再属于自己,应该像朋友一样相互谦让。有了这种心态,两人相处时就懂得了相敬如宾的礼让,遇事会站在对方的角度上多思量一番,不像以前,感觉什么事情都是理所当然,有了分歧就必须要针尖对麦芒,说出个我对你错来。尤其女儿在中间也无形中起到了缓和的作用。女儿晚上喜欢让我给她读童话书,以前都是我抱着她在床上读书、讲故事,现在我不能随便出入妻子的“家”了,女儿可不管那么多,在我们俩的房间里来回折腾,在她眼里,这就是一个完整的家。
  有一次,妻子上夜班,我在她的房间里躺在大床上给孩子讲故事,故事还没讲完,我们父女俩都睡着了。第二天清早,妻子下了夜班,进屋一看,我正躺在她的床上呼呼大睡。面对我的“越界”,妻子也没多说,当我醒来时,看见自己身上盖着妻子的被子,当时心里感到异常温暖。仔细想想,和妻子离婚也没什么大的矛盾,都是话赶话,谁也不服软,很轻易地就将婚姻解体了,可是内心还是牵挂对方的,她下班回来晚了,我总会不由自主走到阳台,朝下看,希望能早点在拐角处看到她的身影。有时,我晚上熬夜赶设计方案稿,妻子也会倒杯热牛奶,放在客厅的茶几上,客气地提醒我一下。
  离婚以后,我才逐渐感悟出婚姻的一些体会,婚姻不仅需要双方互相付出,更要懂得感恩和宽容。
  专家支招
  情感专家:定好规则,避免新矛盾
  广州市微酸婚姻首席指导师王子夜指出:离婚不离家,双方还在同一屋檐下,衣食住行有诸多连接,可能会导致在经济上、生活空间上有很多争执。这种状态,同样会导致在感情上的“不完全离婚”状态,尤其是对被动离婚、感情上还没完全走出来的那一方,这种状态会让他(或她)久久进入不了已离婚的状态,还停留在妻子或者丈夫的角色里。
  蜗婚带来的最大问题就是对双方再恋再婚都造成了影响,在这种复杂的状态下,新的恋爱的信任关系不容易建立。而看到前妻或者前夫有新的异性伴侣,一方也可能会有不平衡的心态和举动。
  王老师建议道:“首先,除非万不得已,否则尽量不要蜗婚。双方若不得已选择了蜗婚,最好订好规则和公约,比如:经济上的承担约定,空间使用上的约定,对对方新的情感关系的态度的约定等等,双方用客观冷静理性的态度对待新的关系形态,适应和转换到新的身份当中去。如果再恋爱的话,和对方讲清楚你的真实情况,真诚沟通,获得对方的理解和信任。”
  律师建议:经济账,有法算
  “最好在离婚前把双方的所有经济联系做个公道裁断,如果双方对于住房的分配不能协商解决,可以诉诸法律。”广东一名律师建议道。他指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房子是婚前买的,房产证上谁是所有人,即使离婚后,房子也是属于所有人,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是双方所有,则可以按照当初承担的比例来分;如果是婚后的,无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夫妻双方均享有一半的权益。有时可能是男方女方父母付的首付,从婚姻法的角度讲,这种属于赠与关系,可从总房款中取出当初的数额还给父母,剩下的平分。
  如果双方确实已没感情,也没有复婚的可能,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协商把房子卖掉,按照当初承担的债务享受应有的利益。具体来说,当初各自父母承担了多少,现在归还多少,然后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双方平分。还可以考虑双方都搬出去住,将现有的房子出租,双方共同收租,但这个过程中也会产生很多麻烦,比如,租客将租金交给谁,房子有问题谁来维修、承担责任等等,所有细节双方必须制定一个详细的解决方案。也可以考虑一方搬出去住,另一方付给其房租,直到新的协议成立为止。
  (编辑 王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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