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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何摆正位置、把握发展方向,是我们工商人面临的新课题。贵州省工商局提出并坚持“三坚持、三不变”原则,服务大局意识,求真务实、高效廉洁、勇于创新,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一、摆正位置,坚持“三坚持、三不变”原则
在省以下工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的过程中,很多人认为工商行政管理作为垂直管理部门不再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可以独立行使行政管理权和执法权。这种认识一定程度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针对这一情况,省局党组提出了“三坚持、三不变”原则,即“坚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不变,尊重和服从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坚持为地方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进步的服务不变;坚持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工作不变”。这就需要做到:
第一,解决和处理好垂直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关系。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目的是为了促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加大执法力度,实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职能的到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与地方党委政府的目标一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能与地方经济发展之间仍然是互为促进、相互提高、协调发展的辩证关系,其工作职责和管辖区域在地方,管理对象在地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职工的生活在地方,地方经济繁荣才能使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得到发展。同时,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牵涉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很多工作与当地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工作密不可分,很多工作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与帮助。因此,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正确地处理好与地方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关系,多向当地领导请示汇报工作,争取领导的支持,是加强监管执法、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力保证。
第二,解决和处理好履行职能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规范的市场秩序,坚持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监管,履行好监管执法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职能。监管执法和为经济建设服务是辩证的统一关系,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更不能对立起来。监管执法的直接目的,是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而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终将促进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单纯强调监管执法的观点是片面的。同时,随着公共行政回归到行使公共管理和提供服务的演化、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进程加快,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目的,是在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条件下,使市场经营主体减少阻碍、得到更好的发展,为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服务。因此,必须树立依法强化监管执法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有力保障,提供优质服务是行政目标必然要求的理念,实现对法律负责与对市场主体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统一,市场监管与服务的统一,促进改革发展,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三,解决和处理好履行职责与加强协作配合的关系。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是综合性的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只是市场监管执法主体之一,不可能对市场监管包打天下,在工作中需要各地、各部门分工合作,也需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设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完成。因此,必须忠于职守、责无旁贷地对我们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当好主角,尽心竭力地完成,真正做到到位不缺位、有位必有为;另一方面,对要求当好配角的工作,必须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到位不越位,不推诿扯皮、不敷衍塞责,主动补台,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整体功能。
第四,解决和处理好开拓创新与求真务实的关系。勇于进取、敢于创新是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面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的不断出现,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和方式的改革创新成为必然要求。落实是决策的归宿,能否抓好落实,从根本上说是党性和工作指导思想的问题,也是确立工商行政管理地位的有效途径。任何时候都必须树立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的观念,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创新精神,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认真履行职能,促进地方经济科学发展
发展是执政的第一要务。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履行的要义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省局党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重点、研究热点、解决难点,克服经济基础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的困难,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从履行职能到位的关键环节入手,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全力促进全省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第一,改革注册登记制度。顺应政府职能转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调整注册登记审批事项,注册登记从审批制向备案制转变,实行注册登记审查员、核审员资格认证制度,相关人员经培训后统一考试取得资格,无资格认证人员不能上岗;改进注册登记工作管理模式,推行“一审一核”、“审核合一”制度,建立审核监督机制,对企业注册登记实行局长授权的审查员初审、核审员复审,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由工商所直接办理;把有对外职能的内设部门相对集中,由一个窗口对外并联审批和办理事务;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依法实施当场登记、免予年检、上门服务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按照有关规定,制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放宽对垄断行业的限制、对出资方式的限制;允许企业注册资本分期缴纳;支持国有企业改制;支持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改造;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
第三,以“红盾护农”为载体,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贡献。通过建章立制、责任到人、加强督查、重拳出击、集中整治等一系列举措,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制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严重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广泛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大力支持和发展“订单农业”,促进“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发展;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努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促进整个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商标监管职能,实施品牌战略,积极推进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发挥农产品品牌优势,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引导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
第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按照“维护公平,切实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的要求,贯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积极探索市场标准化监管的长效机制。为维 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推进流通领域商品准入制度改革,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预防禽流感、猪链球菌病和口蹄疫通过市场渠道传播。建设“诚信贵州”,打造“信用工商”,切实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维护公平竞争,加大对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的查处力度,冲破地方保护壁垒,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粮食、农资、盐业等重点商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快12315行政执法综合体系建设,推进消费者申诉举报站到乡村、进社区。
三、强化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进程中,抓好队伍建设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贵州省工商局按照“依法监管,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忠于职守,勇于负责,清正廉洁,执法如山”的要求,提出了实践“六个必须”,把队伍建设成为为民、务实、清廉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
抓干部素质提高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学习和教育这个关键,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部头脑。按照党中央所倡导的“大教育、大培训”的工作思路,结合贵州省工商局实际,制定教育培训五年规划、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法律法规培训规划,着重从强化思想教育人手,增强政治敏锐性,坚定政治方向;从强化法律法规熟悉程度着眼,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从强化新知识获取角度,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提高科技知识水平。针对队伍年龄结构老化断层,基层新知识补充不及时的薄弱环节,在层级负责的基础上,开通省局直接面对基层培训直通车,对基层工商局、工商所干部实施教育培训,实行人财物向基层倾斜。抓住党的建设和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大力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建设,在各县市区党委的支持下,县级工商局建立党总支,工商所建立党支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抓好干部的选拔任用,配好领导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和改进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下大力气纠正和克服固步自封、消极畏难的思想和脱离实际、盲目攀比的倾向,形成坚强的领导集体。
注重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面对“小局大所”、“执法重心”下移的新趋势,在调研总结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以经济户口管理为基础、以市场巡查为基本方式、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以绩效考核为保障的综合执法改革,建立责任明确、指挥统一、调度灵活、办事高效的综合监管执法体系。在这一系统下,基层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行为进行综合、全方位的监督管理;遵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目标,把整体工作分解成若干可考核控制的绩效目标,落实到岗位责任上,由计算机对集体和个人工作进行激励和评价的系统集成,达到控制绩效目标的实现,以此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作为依托,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增强市场监管的科技含量,1999年率先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现省、地、县三级广域网互联,随后实现省、地、县、所四层三级网络连通。完成“两网、两库、两站”建设,形成连接国家工商总局和各省市工商局的系统办公业务网、省政府及工作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网,全省企业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数据库、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数据库、省政府信用信息公示门户网站和工商红盾信息网站应用体系。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做到正人先正己,抓住从规范内部管理行为延伸到外部行政行为的环节,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管理,增强执法监督的有效性,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监管就是服务”的理念,积极推行“一口清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切实解决执法争利、执法损民的问题,摒弃重收费、轻监管,甚至只收费、不监管,以及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等监管执法与经济利益挂钩的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执法的权威性。为此,先后制定和完善贵州省工商局工作规则、“五要、八不准”、文明规范用语、各级领导干部行风建设职责、科(局)级以上主要领导廉洁规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党风廉政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等60余个相关配套规章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面向社会聘请了1000余名义务监督员,增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切实做到作为不乱为、公正不徇私、廉洁不谋私、文明不粗暴,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
责任编辑 周晓萍
一、摆正位置,坚持“三坚持、三不变”原则
在省以下工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的过程中,很多人认为工商行政管理作为垂直管理部门不再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可以独立行使行政管理权和执法权。这种认识一定程度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针对这一情况,省局党组提出了“三坚持、三不变”原则,即“坚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不变,尊重和服从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坚持为地方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进步的服务不变;坚持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工作不变”。这就需要做到:
第一,解决和处理好垂直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关系。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目的是为了促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加大执法力度,实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职能的到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与地方党委政府的目标一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能与地方经济发展之间仍然是互为促进、相互提高、协调发展的辩证关系,其工作职责和管辖区域在地方,管理对象在地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职工的生活在地方,地方经济繁荣才能使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得到发展。同时,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牵涉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很多工作与当地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工作密不可分,很多工作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与帮助。因此,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正确地处理好与地方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关系,多向当地领导请示汇报工作,争取领导的支持,是加强监管执法、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力保证。
第二,解决和处理好履行职能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规范的市场秩序,坚持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监管,履行好监管执法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职能。监管执法和为经济建设服务是辩证的统一关系,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更不能对立起来。监管执法的直接目的,是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而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终将促进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单纯强调监管执法的观点是片面的。同时,随着公共行政回归到行使公共管理和提供服务的演化、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进程加快,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目的,是在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条件下,使市场经营主体减少阻碍、得到更好的发展,为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服务。因此,必须树立依法强化监管执法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有力保障,提供优质服务是行政目标必然要求的理念,实现对法律负责与对市场主体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统一,市场监管与服务的统一,促进改革发展,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三,解决和处理好履行职责与加强协作配合的关系。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是综合性的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只是市场监管执法主体之一,不可能对市场监管包打天下,在工作中需要各地、各部门分工合作,也需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设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完成。因此,必须忠于职守、责无旁贷地对我们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当好主角,尽心竭力地完成,真正做到到位不缺位、有位必有为;另一方面,对要求当好配角的工作,必须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到位不越位,不推诿扯皮、不敷衍塞责,主动补台,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整体功能。
第四,解决和处理好开拓创新与求真务实的关系。勇于进取、敢于创新是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面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的不断出现,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和方式的改革创新成为必然要求。落实是决策的归宿,能否抓好落实,从根本上说是党性和工作指导思想的问题,也是确立工商行政管理地位的有效途径。任何时候都必须树立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的观念,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创新精神,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认真履行职能,促进地方经济科学发展
发展是执政的第一要务。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履行的要义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省局党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重点、研究热点、解决难点,克服经济基础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的困难,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从履行职能到位的关键环节入手,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全力促进全省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第一,改革注册登记制度。顺应政府职能转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调整注册登记审批事项,注册登记从审批制向备案制转变,实行注册登记审查员、核审员资格认证制度,相关人员经培训后统一考试取得资格,无资格认证人员不能上岗;改进注册登记工作管理模式,推行“一审一核”、“审核合一”制度,建立审核监督机制,对企业注册登记实行局长授权的审查员初审、核审员复审,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由工商所直接办理;把有对外职能的内设部门相对集中,由一个窗口对外并联审批和办理事务;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依法实施当场登记、免予年检、上门服务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按照有关规定,制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放宽对垄断行业的限制、对出资方式的限制;允许企业注册资本分期缴纳;支持国有企业改制;支持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改造;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
第三,以“红盾护农”为载体,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贡献。通过建章立制、责任到人、加强督查、重拳出击、集中整治等一系列举措,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制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严重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广泛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大力支持和发展“订单农业”,促进“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发展;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努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促进整个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商标监管职能,实施品牌战略,积极推进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发挥农产品品牌优势,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引导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
第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按照“维护公平,切实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的要求,贯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积极探索市场标准化监管的长效机制。为维 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推进流通领域商品准入制度改革,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预防禽流感、猪链球菌病和口蹄疫通过市场渠道传播。建设“诚信贵州”,打造“信用工商”,切实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维护公平竞争,加大对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的查处力度,冲破地方保护壁垒,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粮食、农资、盐业等重点商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快12315行政执法综合体系建设,推进消费者申诉举报站到乡村、进社区。
三、强化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进程中,抓好队伍建设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贵州省工商局按照“依法监管,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忠于职守,勇于负责,清正廉洁,执法如山”的要求,提出了实践“六个必须”,把队伍建设成为为民、务实、清廉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
抓干部素质提高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学习和教育这个关键,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部头脑。按照党中央所倡导的“大教育、大培训”的工作思路,结合贵州省工商局实际,制定教育培训五年规划、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法律法规培训规划,着重从强化思想教育人手,增强政治敏锐性,坚定政治方向;从强化法律法规熟悉程度着眼,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从强化新知识获取角度,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提高科技知识水平。针对队伍年龄结构老化断层,基层新知识补充不及时的薄弱环节,在层级负责的基础上,开通省局直接面对基层培训直通车,对基层工商局、工商所干部实施教育培训,实行人财物向基层倾斜。抓住党的建设和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大力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建设,在各县市区党委的支持下,县级工商局建立党总支,工商所建立党支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抓好干部的选拔任用,配好领导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和改进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下大力气纠正和克服固步自封、消极畏难的思想和脱离实际、盲目攀比的倾向,形成坚强的领导集体。
注重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面对“小局大所”、“执法重心”下移的新趋势,在调研总结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以经济户口管理为基础、以市场巡查为基本方式、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以绩效考核为保障的综合执法改革,建立责任明确、指挥统一、调度灵活、办事高效的综合监管执法体系。在这一系统下,基层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行为进行综合、全方位的监督管理;遵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目标,把整体工作分解成若干可考核控制的绩效目标,落实到岗位责任上,由计算机对集体和个人工作进行激励和评价的系统集成,达到控制绩效目标的实现,以此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作为依托,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增强市场监管的科技含量,1999年率先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现省、地、县三级广域网互联,随后实现省、地、县、所四层三级网络连通。完成“两网、两库、两站”建设,形成连接国家工商总局和各省市工商局的系统办公业务网、省政府及工作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网,全省企业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数据库、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数据库、省政府信用信息公示门户网站和工商红盾信息网站应用体系。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做到正人先正己,抓住从规范内部管理行为延伸到外部行政行为的环节,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管理,增强执法监督的有效性,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监管就是服务”的理念,积极推行“一口清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切实解决执法争利、执法损民的问题,摒弃重收费、轻监管,甚至只收费、不监管,以及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等监管执法与经济利益挂钩的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执法的权威性。为此,先后制定和完善贵州省工商局工作规则、“五要、八不准”、文明规范用语、各级领导干部行风建设职责、科(局)级以上主要领导廉洁规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党风廉政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等60余个相关配套规章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面向社会聘请了1000余名义务监督员,增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切实做到作为不乱为、公正不徇私、廉洁不谋私、文明不粗暴,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
责任编辑 周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