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执手,与你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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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脸在发烧,我想,他一定喜欢我的吻深深印向他明净的额,加上那甜蜜清新的味道。我用桃木梳子,把发丝打乱,又轻轻梳理,别上一枚粉红的星朵水晶小卡。我在想象,我伏在他肩上,如瀑般浓密的长发,掩盖他的背,掩盖现实及众人的目光。或许有了这样的屏障,就可以抵消蜚短流长,我就可以忘掉世界,跨越岁月,和他好好相爱。
  功成名就的我,坐在星巴克金碧辉煌的大厅里,优雅地搅着小匙;我身着宝石蓝曳地长裙,端着高脚杯,穿梭于上层社会的酒宴间;当我站在自家别墅的露台上,欣赏着浩瀚夜空中的点点繁星,不禁感慨:我不再是那个穿着破烂衣服的灰姑娘了。
  论起我的今天,要归功于一个人。而我的心里,也一直装着这个人。
  1
  时光回到10年前。
  我嗜夜。我对于夜的喜爱,就像蝴蝶迷恋深山里的玫瑰。因为,只有夜,才能掩饰我的贫穷、卑微、仓皇、疲惫和失落。
  那是一个夏末秋初的夜晚,天空中飘着淡淡的雨丝。我在QQ上见到他,他说:“飞儿,来拿书吧。知道你紧着用,我上午就去书店给你买好了。”知道有免费的书可看,我欣喜若狂,慌忙下得网来,在衣柜里翻了好久,才寻出一件不合时令的鹅黄长裙,至少,它是我唯一能拿出手的物件。走在街上,街灯在秋雨中闪闪烁烁,像我迷离的目光。我极力强迫自己迈着优雅细碎的步子,一颗小心脏“怦怦”直跳。夜晚的大街上,车辆依然很多,我在猜想,他会不会可能就躲在哪辆车子里,然后悄然开到我面前,或是藏在茂盛的闊叶桐树下,在车内静静地吸着烟,他一定在注视我,叼着香烟,右嘴角微微上斜,有些匪气和霸气的样子……
  我喜欢!
  可是,我知道我优雅不起,上帝赐于我娇美的面容,曼妙的身姿。却因为贫困,我澎湃的青春,只能裹在一袭枯树叶般的旧衣里。
  “我是去拿书,不是去约会,那是我唯一改变命运的希望!”我定定神,咬咬唇对自己说。
  浓密的叶影在我头顶,饱蘸五色灯火,却掩饰不住我内心的单薄。远处一个稳立的男人提着一袋书,是他!我的呼吸变得急促。我在一处爬满鲜花的栅栏边停住脚步,他递过书,点了一支烟,说:“哥见过许多有才的人,包括男人和女人,但是没见过像你这样眉心含痣,古典优雅又勤奋努力的女孩。”灯光下,我的心扫过他的面庞,他鼻梁高挺,俊目生辉。“你的文章,哥看了,才华横溢,哥支持你!”或许是感激,或许是紧张,我脸上“腾”地跃起两抹绯红,“谢谢!”我深深地向他鞠了一躬。“傻!好好努力,不要有顾虑,哥做你的后盾,以后你需要书,尽管给哥说。哥一瓶酒,一盒烟,得抵你多少本书啊!”
  “好啦,你快点儿回去吧!”然后,他转身大踏步离去。我也回身,径直向前走,脚步竟有几分不舍,几次回首,风扬起我的长发,我看到他决绝的背影,他的背影不会参透我含蓄的表情,而斜入嘴角的几根发丝,却染上了他衣领间好闻的烟草儿味道。
  2
  第二次相见,亦是夜晚。那时夜已深,奇怪的是,弦月当空,又有片片飞雪飘舞。
  他又按照我给他列下的书目,买下了十数本书。我知道他有家室,也有一定的地位,白日不方便与我相见。其实,我也知道他喜欢我,有时我说一句幼稚的话,他就会偷偷笑,纯真可爱得像个需要人抱的孩童。所幸,我也爱与他在夜晚相见。
  我取出自己积攒的一些小钱,到市场上精心挑选了自己喜欢的物品:踩上小巧的黑色高帮靴,只有这样的靴,才能踩出细碎的步子,豹纹打底衫,裹在草绿的小棉衣里,像一个暗哑而又极具诱惑的秘密。临行前,我细细对镜,将双唇涂上晶亮的蜜丝佛陀。我的脸在发烧,我想,他一定喜欢,我的初吻深深印向他明净的额,加上那甜蜜清新的味道……我用桃木梳子,把发丝打乱,又轻轻梳理,别上一枚粉红的星朵水晶小卡。我在想象,我伏在他肩上,如瀑般浓密的长发,掩盖他的背,掩盖现实以及众人的目光。或许有了这样的屏障,就可以抵消蜚短流长,我就可以忘掉世界,跨越岁月,和他好好相爱。
  那是一座梦幻般的小桥,桥头有梅,亭亭玉立,美艳如同我这个17岁少女的心事。
  他像一棵树,巍然屹立。我向他走近,插进小棉衣兜里的手渗出细密的汗丝。我很想,跑着亲昵地喊他的名字,扑进他的怀中。我渴望他宽厚的手掌,能抚过我的长发,就像爱惜在皑皑飞雪中飘零的一只无蕊可藏的蝶。我渴望他能疯狂地吻干我苦涩的泪水。我希望他能听我说:“其实那些书真的没有你重要!”
  而现实——他距离我半米远,我嗅到他身上沉沉的醉酒味道,他晃着身子,脚步踉跄着说:“飞儿,好好努力啊!奋斗吧!哥是十毒俱全,哥这辈子就这德行了。但是,只要哥不死,就等到你成功的那一天,等到你成功了,哥就退!”看着他满眼的怜爱,和有意保持的距离。我迷惘。
  飞雪一片又一片,漫白了长街。马路两侧有红的灯笼在隐约闪亮,我好想说:陪我一起在街上走走可以吗?就像两个孩子,手拉着手,踩着雪儿“咯吱咯吱”响。但我知道,这个不容易实现。
  难言的静默,他的目光融化在我眸子的波涛里,我感觉到心中有大片大片火红的玫瑰,如火如荼的绽放,那馥郁的芳香如同一张密密的丝网向我们袭来,夜好静,静得能听到他粗重的呼吸。我轻轻向他靠近,我的发蹭到他的鼻尖,他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突然哈哈大笑,向外跳出一步。狠拍了一下我的肩膀,猛推我一把,大大咧咧地说:“傻丫头,快走!快走!”然后,转身离去,那个重拐九十度的影像,永远定格在我的心里,我明显地看到,有两滴晶莹的露珠从他眼里跌落,可是,没容我接住,它便消融于那层层迭加的飞雪里,空留我伸出的双手,一片惆怅。
  心破碎,泪已纷飞。
  3
  夜,我的小院,一灯如豆。博客上他留给我一张纸条:
  “君未生时我已生,君未老时我已老。珍惜青春,好好用功!情长不如你的路长,不要为一片烂树叶迷了眼,你正年轻,向前走,你会拥有一片森林。”
  我离开电脑,来到庭院,泪水顺着面颊哗哗流下,心也哗啦啦坍塌。无人怜我17岁豆蔻年华,如此寂寞冷清。早年,母亲嫌父亲老实又家贫,与人私奔。后来,相依为命的父亲,又入赘一外村富户。那个重达200多斤,胳膊有些残疾的女人说了,可以给我留下房产,但不允许父亲带我和弟弟到她家。所以,从13岁,我就等同于失去了双亲,半工半读养活弟弟,我们像两只小狗,在世上流浪,吃尽了苦头,体味到了太多的世态炎凉。我没有朋友,唯一的欣慰就是在一台旧电脑上抒写文字,直到在一次文学聚会上见到他。   他懂我,了我,怜我……
  4
  自从他意识到我们之间,将要发生点儿什么后,就像从空气中蒸发,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哪怕,我在QQ上狂甩10000个“I love you!我等你到沧海桑田。”他那边依旧是死水一潭,他掐断了和我的一切联系。但是,隔一段时间,总有书店的人送来时新的优品图书。他虽有的是钱,但除了书,不提供其他。他要我靠写作,自强自立,要我通过自己努力,活出女性的尊严。每当拿到书,我都会把它们放到床上,抚摸着那粗糙、清香的封皮,轻轻印上一个吻。我想着每一个字都有他手触的温度,甚至当我说傻话,他骂我的声音都那么可爱。
  这种状况,直到我拿到上海同济大学的入学通知书,直到他通过别人得知我能一次挣8000元奖学金,我的一篇小稿可以赚到2000元,直到他通过上海的老战友,给我介绍了深爱我的男友一哲,直到他得知我住进了花园别墅,有了精美的鞋子和舞裙,直到他得知我这个灰姑娘已蜕变成水晶公主,他才停止供给我图书。
  10年,他默默滋养,浸染页页墨香,使我空洞的心灵充溢着爱和力量,是他那无言胜有言的关爱,使我走出自卑的阴影,得以在和莘莘学子的博弈中,勇摘桂冠。
  5
  一度在想,我该怎样报答他?买多几倍的图书送到他的书房里?还是把一沓钱打到他的卡上?我站在阳台上苦苦思索。夜凉如水,一哲轻轻走过来,把我轻轻揽在怀里,他说:“飞儿,你的心事我懂得,有些情是不需要还的,真正的情无法用物质来衡量。你能幸福,不就是对他最好的回报吗?”一语如醍醐灌顶。
  但是年底,我和一哲还是由上海飞回家乡。我们拉着满满一车子礼物,让车子在当年那爬满鲜花的栅栏边停下,我的心仍然跳得厉害,眼睛里充溢着泪水,我的手心里依然有细密的汗丝。只是,那里没有往昔的灯光,亦不见那个提着书袋的坚毅男人。
  我依照以前他的楼房牌号,摁响那淡绿的门铃。迎面出来一个女人。
  “你说他啊?”走出一个阿姨,“说起他这个人也够可怜的,他当年混得不错,但是因为父母多病后又双亡,欠了人家一大屁股债,为了还债,他不情愿的娶了上司朋友的女儿。结婚才知道,他老婆只知做饭、生孩子,人还俗。他是文武秀才,两人根本不合拍。凭着聪明精干,有钱有地位了,却变了个人,吃喝嫖赌全让他占了。但是,这个人有个特点,爱帮人,只要他认识的需要帮助的人,没有不受过他的益的,我儿子上大学,赶上那年老伴住院,当时家里正缺钱,他二话不说,就甩出5000元,后来连提也不让我提。”
  “唉,好人不长命,酒喝得太猛,早已在一年前去世了。听说,前几年他曾闹过一段时间离婚,他老婆挥起菜刀,说如果离婚,就全家人一块儿死。为了老人和孩子,他只能作罢。酒却喝得更凶,和老婆分居,天天晚上跑到书房去睡。拜佛诵经,有时大半夜里,还看他站在阳台上,喃喃自语。
  临终时,家里问他还有什么话?他手里死抓着一个小玉佛,嘴里只念:飞,飞,飞!翻点遗物,他老婆说,老家伙还有一本日记,全是写的飞啊飞的,家人都看不懂,只是里面夹了他手画的一个女孩像,长发,据说,眉心还有一颗梅花痣,他老婆一气之下给烧了。你说奇不奇,但那玉佛像是和他的手长在一起,好几个壮汉,齐下力,都没有掰开。她老婆当着众人数落,这个书呆子,不知中了什么邪,人又不是鸟,飞什么飞!这下飞到阎王爷那里去了!
  “唉……”女人说着摇了摇头,用手绢抹了抹眼。
  6
  泪水晃出了眼眶,只有我知道,那玉佛是我第二次取书时,趁他不注意,悄悄扔在他衣兜里的啊。竟然没有想到,粗枝大叶的他会如此珍藏。虽然我爱他,但我也在心里骂过他的花心,但是哪想到,他为了我,一改糜烂的恶习。
  想起,他曾用细细的铅笔,给我写过一封“情书”。是第一封,也是最后一封。只不过,这封“情书”,是被扫描到他博客上的。自此之后,他的博客再也沒有更新过,像一片小岛漂浮在Internet的海上。
  ……
  想你,入梦
  你像一个踏浪的孩子在我的海边嬉戏
  总是不由自主想你
  总是刻意毁坏想你的痕迹
  因为,不能想你
  所以,我选择逃避
  那应该是他闹离婚的那段时期,终以失败而告终,他是个行动重于言语的人。做不到的事他是不会讲的。
  想,多少个夜晚,万家灯火,他青灯孤守,而后站在书房阳台,点一根烟,向着我们约会的地方,轻轻自言自语:“飞儿,我的小傻瓜,你过得还好吧?为了你的幸福,哥不能打扰你,哥想你……”
  一哲还在楼下等我,我恍惚着走下楼梯。斯人已去,我所有的成功,我所有的财富,我所有的才情,我所有的爱情,都抵不过,他在岁月里站在高台之上,对爱情的真挚守望。
  虽然,今生从未执手,我这个眉心含痣的微末女子,却陪他到人生最后……
  (编辑 高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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