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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应有之义。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规定和司法实践制度还难以满足现实的需要。通过对重庆的实证调查可以发现,检察机关在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中还存在立法规定不明确、财产刑适用范围过于宽泛、检察机关应对经验不足、人财物保障不足、监督手段缺乏强制性、监督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要完善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的制度构建,需要从完善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法律规定,建立检察机关主动介入制度,建立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保障制度等多个方面予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