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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公众开始采用网络媒体这一新型途径参与并探讨社会公共领域产生的一些问题的解决。但是,尽管公民的网络参与越来越成为当今时代最有影响力的公众参与方式之一,其仍然具有一些难以摆脱的弊端。本文立足当今中国公众网络参与的现状,探讨了公众网络参与的局限性,力求能够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为日后指导公众进行网络参与发挥积极地作用。
关键词:网络参与 公共领域 公众参与
一、引言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中国网民规模突破5亿,互联网普及率较上年底提升4个百分点。[1]互联网以其低成本、匿名性、开放性、及时性等特点使处于社会底层的草根群体拥有了自己的发言权与快捷的语言传播途径。相较于传统媒体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方式而言,网络提供给了公众一个能够进行快速反馈的信息传播平台。在此平台的作用下,随着公众社会责任感的提高与权利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主动参与解决分析公共領域中产生的各类问题,由此也产生了一些影响范围极大地网络事件,带来了不同凡响的社会舆论效应,引发了人们的思考。
二、网络参与内涵简述
1.公众网络参与概念。目前,学术界对于公众网络参与一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在笔者看来,公众网络参与是指绝大多数能利用互联网的人群利用网络这一新兴的信息传播平台,对社会公共领域产生的问题参与讨论,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用以指导政府或相关部门更好的解决社会公共领域产生的问题,使自己的见解产生实质性的作用。
2.公众网络参与主体。李大芳指出,公众网络参与主体分为两类:特殊群体与一般群体。[2]特殊群体指一些具有研究针对性的群体,如大学生群体等。一般群体则主要是指网民或公民。
3.公众网络参与主要形式。
3.1论坛建贴。现如今,网络上存在一些知名的论坛,如搜狐社区、网易论坛等等。这些论坛在传播重要国内外新闻的同时,也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互动的方式。因其高度的参与率与即时、强大的互动的特点,五湖四海的网民们都积极的参与到网络论坛的讨论中来。
3.2微博与博客。微博是一种能够便捷且多途径来浏览、发布、转发以及评论的信息发布方式。博客作为一种网络日志能够及时更新并表达个人思想。然而,不同主体的微博所起到的影响力是不同的。精英群体的博客(微博)相较于草根民众的博客(微博)来说往往更能吸引到广大网民的关注与热切讨论。
3.3在线交流软件。社会各界公众面对日常生活领域所产生的社会问题,可以通过微信、QQ等及时通讯软件与其他公众交换意见。而在政治生活领域,公民也可以通过以“XX在线”等方式与各级政府官员展开互动交流。这不仅有利于引导政府决策,也有利于促使政府关注普通民众的利益诉求。
3.4网络投票。对于一些需要征集民众意见且影响范围较大的政府项目,政府部门可以开通网络投票平台来获取民众的态度。
三、当今中国公众网络参与现状
公众的网络参与往往会带来强大的网络舆论进而形成一种社会舆论,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主导公众舆论的方向,影响着公共领域中产生的问题的解决。当今时代,我国公众网络参与现状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征:①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共网络参与的热情与积极性不断提高。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越先进,其地区的公众网络参与水平往往越高。③公众在网络参与的过程中,更倾向于关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的精英阶层。④网络参与过程中,公民更倾向于关注政治与民生问题⑤公众的网络参与主要源于传统媒体报道,然后在网络平台上快速扩散⑥公众网络参与能够对公共领域产生的问题的解决发挥积极地影响作用。
四、公众网络参与的局限性
1.信息鸿沟影响网络参与的公众的均衡度。由于信息强势群体掌握着信息资源,因此他们往往成为公众网络参与过程中的主要力量,并且具有重大的影响力。虽然网络是为大众所设计与使用,但并不是是所有人都能够学会利用网络来发表自己的声音进而参与社会公共领域问题的解决。对于部分信息弱势群体,他们进行网络参与的能力极其有限。因此,一部分社会公众只会是网络参与的旁观者。由此看来,网络所带来的民众呼声也并不等于绝对意义上的全体民众的呼声。
2.不同领域的社会问题的网络关注度存在差异。随着社会结构的分化,具有不同利益诉求的利益群体不断涌现,他们所关注的公共领域问题也各不相同。当某一利益群体的力量较大时,公众以及政府的注意力往往被集中在那个利益群体所要求的利益问题上,极容易导致社会某一问题被集中解决而忽略了其他问题的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弱势的利益群体的话语权被剥夺,他们的呼声往往难以被人关注。
3.非理性的网络参与。由于网络自身所具有的特点,如匿名性等,致使公众可以在网络平台上畅所欲言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网络的这种特性首先会带来大量的有效信息与难以辨认的信息垃圾,形成一个信息爆炸的网络环境。面对信息的爆炸式增长,公众往往难以进行理性的判断,进而迷失自我方向,极易盲目的跟随网络浪潮,难以拥有自己的独到的以及独立的看法与见解。其次,网络暴民的出现也强烈的冲击着网络平台的规范性。由于缺少严格的信息过滤机制,大量的虚假信息不断涌现,严重违反了新闻传播的真实客观的原则,导致问题与社会事件越来越偏离真相。通过扰乱公共话语体系与公民的价值判断,“网络暴政”现象频繁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而面对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时,一些网民受自身素质的影响,肆意采用不文明语言进行诋毁谩骂,阻碍了网络社会的文明发展。再次,“群体极化”的现象也往往在公众网络参与的过程中产生。由于具有共同的兴趣、价值观念,部分往往倾向于聚集在一起进行讨论交流。因此,群体心理的同质性特点会使得他们的观点保持一致并进一步强化,他们甚至不再接纳任何反对意见。这就使他们的群体意见呈现出非理性的特点,是一种假的网络民意。[3]由于成熟理性的民众才是网络参与的基础,因此,如何保证公民理性进行网络参与已经成为了当代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五、结语
1.网络沟通交流、公民参与透明决策以及网络监督仍有很大不足。政府应该完善的网络沟通机制,建立网络透明的公共决策参与机制,完善网络舆论监督机制。帮助参与公共领域问题解决的的公众在网络平台中最大程度获得并交换信息。这种机制有利于公众参与的自我利益的表达,有利于公共决策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公共决策执行的可接受性的提高以及促进公共领域的问题隐患的解决。
2.规范公民理性网络参与的法律文件仍旧欠缺。政府应完善公众网络参与相关立法,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公众的理性参与,将公众网络参与行为进行体制内的规范,同时详尽规定公众网络参与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
3.政府治理与公众网络参与行为密不可分。政府应明确自身职责,组织与引导公众的理性且有序的网络参与。此外,政府还应做到与公众进行及时的互动交流,并且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与话语权。政府也适当采取技术手段来对公民的网络参与加强监督和管理,使网络参与能够有序进行。最后,政府还有加大对互联网发展的扶持力度,将公众网络参与这一现象普及社会各界中去。
4.公民受自身素质与其他因素影响,难以进行理性的网络参与。我们应提高公众素质,提升公众的实践参与能力,增强公众的主体感和责任感,减少不利于参与的行为。此外,还应加强网民与网络行业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重培养与提高其道德操守与自律意识,使其主动净化网络舆论,保障公民网络参与的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2012-01.
[2]李大芳,白庆华.国内网络参与研究文献综述[D].上海.同济大学.2012.
[3]崔利利.公民网络参与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D].江苏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0.
作者简介:潘晓璐(1993—),女,汉族,山东日照人,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2015级行政管理在读研究生。
关键词:网络参与 公共领域 公众参与
一、引言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中国网民规模突破5亿,互联网普及率较上年底提升4个百分点。[1]互联网以其低成本、匿名性、开放性、及时性等特点使处于社会底层的草根群体拥有了自己的发言权与快捷的语言传播途径。相较于传统媒体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方式而言,网络提供给了公众一个能够进行快速反馈的信息传播平台。在此平台的作用下,随着公众社会责任感的提高与权利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主动参与解决分析公共領域中产生的各类问题,由此也产生了一些影响范围极大地网络事件,带来了不同凡响的社会舆论效应,引发了人们的思考。
二、网络参与内涵简述
1.公众网络参与概念。目前,学术界对于公众网络参与一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在笔者看来,公众网络参与是指绝大多数能利用互联网的人群利用网络这一新兴的信息传播平台,对社会公共领域产生的问题参与讨论,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用以指导政府或相关部门更好的解决社会公共领域产生的问题,使自己的见解产生实质性的作用。
2.公众网络参与主体。李大芳指出,公众网络参与主体分为两类:特殊群体与一般群体。[2]特殊群体指一些具有研究针对性的群体,如大学生群体等。一般群体则主要是指网民或公民。
3.公众网络参与主要形式。
3.1论坛建贴。现如今,网络上存在一些知名的论坛,如搜狐社区、网易论坛等等。这些论坛在传播重要国内外新闻的同时,也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互动的方式。因其高度的参与率与即时、强大的互动的特点,五湖四海的网民们都积极的参与到网络论坛的讨论中来。
3.2微博与博客。微博是一种能够便捷且多途径来浏览、发布、转发以及评论的信息发布方式。博客作为一种网络日志能够及时更新并表达个人思想。然而,不同主体的微博所起到的影响力是不同的。精英群体的博客(微博)相较于草根民众的博客(微博)来说往往更能吸引到广大网民的关注与热切讨论。
3.3在线交流软件。社会各界公众面对日常生活领域所产生的社会问题,可以通过微信、QQ等及时通讯软件与其他公众交换意见。而在政治生活领域,公民也可以通过以“XX在线”等方式与各级政府官员展开互动交流。这不仅有利于引导政府决策,也有利于促使政府关注普通民众的利益诉求。
3.4网络投票。对于一些需要征集民众意见且影响范围较大的政府项目,政府部门可以开通网络投票平台来获取民众的态度。
三、当今中国公众网络参与现状
公众的网络参与往往会带来强大的网络舆论进而形成一种社会舆论,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主导公众舆论的方向,影响着公共领域中产生的问题的解决。当今时代,我国公众网络参与现状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征:①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共网络参与的热情与积极性不断提高。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越先进,其地区的公众网络参与水平往往越高。③公众在网络参与的过程中,更倾向于关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的精英阶层。④网络参与过程中,公民更倾向于关注政治与民生问题⑤公众的网络参与主要源于传统媒体报道,然后在网络平台上快速扩散⑥公众网络参与能够对公共领域产生的问题的解决发挥积极地影响作用。
四、公众网络参与的局限性
1.信息鸿沟影响网络参与的公众的均衡度。由于信息强势群体掌握着信息资源,因此他们往往成为公众网络参与过程中的主要力量,并且具有重大的影响力。虽然网络是为大众所设计与使用,但并不是是所有人都能够学会利用网络来发表自己的声音进而参与社会公共领域问题的解决。对于部分信息弱势群体,他们进行网络参与的能力极其有限。因此,一部分社会公众只会是网络参与的旁观者。由此看来,网络所带来的民众呼声也并不等于绝对意义上的全体民众的呼声。
2.不同领域的社会问题的网络关注度存在差异。随着社会结构的分化,具有不同利益诉求的利益群体不断涌现,他们所关注的公共领域问题也各不相同。当某一利益群体的力量较大时,公众以及政府的注意力往往被集中在那个利益群体所要求的利益问题上,极容易导致社会某一问题被集中解决而忽略了其他问题的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弱势的利益群体的话语权被剥夺,他们的呼声往往难以被人关注。
3.非理性的网络参与。由于网络自身所具有的特点,如匿名性等,致使公众可以在网络平台上畅所欲言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网络的这种特性首先会带来大量的有效信息与难以辨认的信息垃圾,形成一个信息爆炸的网络环境。面对信息的爆炸式增长,公众往往难以进行理性的判断,进而迷失自我方向,极易盲目的跟随网络浪潮,难以拥有自己的独到的以及独立的看法与见解。其次,网络暴民的出现也强烈的冲击着网络平台的规范性。由于缺少严格的信息过滤机制,大量的虚假信息不断涌现,严重违反了新闻传播的真实客观的原则,导致问题与社会事件越来越偏离真相。通过扰乱公共话语体系与公民的价值判断,“网络暴政”现象频繁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而面对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时,一些网民受自身素质的影响,肆意采用不文明语言进行诋毁谩骂,阻碍了网络社会的文明发展。再次,“群体极化”的现象也往往在公众网络参与的过程中产生。由于具有共同的兴趣、价值观念,部分往往倾向于聚集在一起进行讨论交流。因此,群体心理的同质性特点会使得他们的观点保持一致并进一步强化,他们甚至不再接纳任何反对意见。这就使他们的群体意见呈现出非理性的特点,是一种假的网络民意。[3]由于成熟理性的民众才是网络参与的基础,因此,如何保证公民理性进行网络参与已经成为了当代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五、结语
1.网络沟通交流、公民参与透明决策以及网络监督仍有很大不足。政府应该完善的网络沟通机制,建立网络透明的公共决策参与机制,完善网络舆论监督机制。帮助参与公共领域问题解决的的公众在网络平台中最大程度获得并交换信息。这种机制有利于公众参与的自我利益的表达,有利于公共决策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公共决策执行的可接受性的提高以及促进公共领域的问题隐患的解决。
2.规范公民理性网络参与的法律文件仍旧欠缺。政府应完善公众网络参与相关立法,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公众的理性参与,将公众网络参与行为进行体制内的规范,同时详尽规定公众网络参与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
3.政府治理与公众网络参与行为密不可分。政府应明确自身职责,组织与引导公众的理性且有序的网络参与。此外,政府还应做到与公众进行及时的互动交流,并且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与话语权。政府也适当采取技术手段来对公民的网络参与加强监督和管理,使网络参与能够有序进行。最后,政府还有加大对互联网发展的扶持力度,将公众网络参与这一现象普及社会各界中去。
4.公民受自身素质与其他因素影响,难以进行理性的网络参与。我们应提高公众素质,提升公众的实践参与能力,增强公众的主体感和责任感,减少不利于参与的行为。此外,还应加强网民与网络行业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重培养与提高其道德操守与自律意识,使其主动净化网络舆论,保障公民网络参与的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2012-01.
[2]李大芳,白庆华.国内网络参与研究文献综述[D].上海.同济大学.2012.
[3]崔利利.公民网络参与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D].江苏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0.
作者简介:潘晓璐(1993—),女,汉族,山东日照人,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2015级行政管理在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