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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7月开始的日本第三次司法制度改革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本次司法制度改革由日本内阁根据《司法制度改革审议会设置法》(1999年6月9日公布,法律第68号)特设“司法制度改革审议会”(以下简称“审议会”)主持进行。根据该法,审议会应在2001年7月,将经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在重视司法整体性的前提下协调各种意见之关系而作成的《司法制度改革意见报告书》提交给内阁。目前,日本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司法制度改革的讨论并力陈灼见,以推动日本实现此次为面向未来面向世界而进行的真正意义的现代司法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