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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型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交通安全,侧重实现刑罚的一般预防功能.从德国危险犯的立法模式来看,醉酒行为对社会产生的风险具有不同的等级,我国刑事立法可考虑借鉴德国立法模式.从现行刑法条款来看,产生的“处罚上的漏洞”应当通过法律解释学进行适当的修补,以防止量刑上的失衡.醉酒驾车行为的认定,应当综合案情审慎分析,才能做到不枉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