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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古石刻文献是汉语史研究的重要“同时资料”,它数量巨大,具有同时性、真实性等特点,反映了当时语言的真实面貌,具有重要的语言学研究价值。中古石刻文献对当下的古代汉语教学也有着重要参考价值,在古汉语文字、词汇、语法、音韵等的教学过程中,我们可以结合中古石刻文献语料,拓展学生的专业知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提高古代汉语的教学质量。
关键词:石刻文献;古代汉语;教学研究
汉魏至唐五代,即一般而言的中古时期,是汉语发展史上文字、语音、词汇乃至语法演变最为剧烈的时期。这一时期的石刻文献,作为贮存社会实物用字的大宗语料,具有可信度高、数量众多及产生时代、地域明确等特点,同时还反映了当时社会语言文字的发展线索与演进轨迹。目前通行的《古代汉语》教材提供给学生阅读和学习的主要是古代汉语文言文(即书面语),不能完全反应当时语言实际使用的真实面貌。而中古石刻文献真实记录了几百年间全国各地的语言文字使用状况,为我们提供了传统教材书面语之外的另一种真实鲜活的“古代汉语”,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
一、中古石刻文献与文字教学
《古代汉语》教材有关文字教学中的例字均为合乎“六书”规范的正字。但在文字实际使用过程中,除了正字外,还使用大量的俗字。张涌泉先生(2015)认为,俗字就是“汉字史上各个时期与正字相对而言的主要流行于民间的通俗字体”[1](P6)。俗字主要是流行于民间的文字,存在于汉语史上的各个历史时期,在甲骨文、金文、简帛文、石刻文献、敦煌卷子、佛经音义、近代契约文书和古本小说等文献材料中都含有大量的俗字。在语言研究中,资料的选择是关键一步,资料选择得怎么样,对研究的结果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以往的文字研究,往往依据后时资料。日本学者太田辰夫指出:“中国的资料大部分是后时资料,它们尤其成为语言研究的障碍。”[2](P375)可见,石刻文献在汉字教学中的价值是非常大的。
同时,以往的汉字研究主要关注的是正字,俗字研究可以说是“门前冷落”。学界真正重视俗字、研究俗字起步比较晚,唐兰先生在《中国文字学》中说:“俗文字在文字学史上应该有重要的地位,但过去没有人注意过,这是重古轻今的毛病。”[3](P17)汉语俗字研究,可以起到“有助于大型字典的编纂”“有助于近代汉字研究”“有助于汉字的整理和规范”“有助于古籍整理和校勘”等作用。
既然俗字研究在汉字研究中具有如此高的地位,“古代汉语”教学就应该补充讲解正字之外的俗字知识,拓宽学生对汉字发展史的认识视野,培养学生学习汉字的兴趣。汉魏六朝是汉字由篆书到隶书再到楷书的重要发展时期,字形的改变,书体的变化,文字系统内部的自身调整等,促使人们进行各种探索,随之创造出大量的异体字、俗字、讹混字等,中古石刻文字为汉字教学提供了极为珍贵的第一手材料。六朝以后的隋唐五代时期,石刻中的俗字仍有不少,入隋以后,石刻俗字在传承前代的基础上,又有新的变异,俗形别体纷乱[4](P470)。在“繁体字与简化字”教学中,可以结合石刻文献例证来讲解。传统教材只介绍繁体字对应的简化字是什么,缺少简化过程的具体描述。今天很多簡化字在古代文献中往往先是以俗字身份出现的,这在石刻文献中可以找到可靠的依据。
比如今天的简化字“着”是如何发展而来的?我们就可以结合中古石刻文献的具体实例来讲解。“着”本是“著”的异体,由“著”的俗体“”演变而来。从字形上看,其所从“目”旁为“日”的变体,再把“”所从“羊”的竖笔和斜撇连成一笔,就变为“着”了。检《汉魏六朝碑刻异体字典》“著”字条,北魏《尹祥墓志》作“”,东魏《司马韶及妻侯氏墓志》作“”,北齐《库狄业墓志》作“”。再看《汉魏六朝隋唐五代字形表》“著”字条,隋《尔朱端墓志》作“”,隋《郭达墓志》作“”,隋《贾通墓志》作“”,唐《张骚墓志》作“”。《敦煌俗字典》“著”字条作“、、”。《可洪音义》“著”字条作“、”。今所见实物用字充分表明,唐代颜元孙《干禄字书》所收录的俗体,可上溯到魏晋時期。
我们知道,汉字字体的演变与职能的分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也是一个渐变的过程。“著”本作“箸”,在汉魏六朝仍保留着这一用例。《集韵·药韵》:“箸,被服也。或从艸。”清人顾蔼吉在《隶辨》中也引用东汉《尹宙碑》作为实例:“箸,《尹宙碑》:‘二字箸诗,列于风雅。’按:《广韵·御韵》:‘箸,同著。’徐铉《说文新修字义》云:‘著本作箸,后人从艸。’”北齐《封子绘墓志》:“踪迹盈于廊庙,佐吏遍于四海。爰歌谣,道光存没。”
不过,至迟在中唐时期,“箸”“著”功能的分化已趋于固定。《干禄字书》云:“、、,上俗中通下正。”“筯、箸,上通下正。”在此书中,“著”与“箸”分列,其实就是对这两个字实际功能分化的确认。清人毕沅《经典文字辨证书·竹部》云:“箸,正;著,通(又见艸部);、筯,并俗。”“箸”通常专用来指称食具筷子。“著”的读音、义项有很多,其读音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读去声(zhù),用于显著、著作等;一是读阳平(zhuó,原为入声),用于著衣、附著、著落等;三是读轻声(zhe),用作助词。其中,后两类的字体就逐渐演化为“着”。
二、中古石刻文献与词汇教学
石刻文献属于未经后人改动的语料,保存了语言文字使用的真实面貌,也可以说是最可靠的“同时语料”。中古石刻文献中除了含有大量的俗字外,还含有大量其他文献未见、且大型语文辞书失载的词语,因此,石刻文献又具有重要的词汇学研究价值。石刻词汇研究的论著,代表性成果主要有罗维明的《中古墓志词汇研究》(暨南大学出版社,2003)、姚美玲的《唐代墓志词汇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周阿根的《五代墓志词汇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等。
在古代汉语教学中,除了讲解那些传统书面语词汇外,也很有必要引入教材以外文献资料中的词语。像中古石刻文献中出现的词汇是当时人们实际使用的语言,对这些“活”的语词进行讲解,有助于提高学生对中国古代语言发展整体面貌的认识。比如“明月”一词,在古代有“次月、下一个月”的意思,但是《汉语大词典》只举了一个《左传》的用例,属于孤证。其实,这样的用例在中古墓志中有很多。如:唐建中三年《安久光妻康氏墓志》:“以建中三年二月廿二日终于观察之别第。……以终之明月八日发全赵,取四月廿四日窆于长安县西北十二里平原,志也。”唐贞元十三年《李皋妻墓志》:“王妃清河崔氏构祸于长安宣阳里私第,享年五十六。明月十九日,孤子道古、师古、执古,泣血千里,扶护东归。”唐咸通十二年《李克谐妻墓志》:“今年五月,浚从尚书颖川公弓旌之礼来魏博。又明月,夫人与良人自洛偕至,从父命也。” 由于在现代汉语中,“明月”不再作“次月”讲,因此,有些不明训诂者会产生误解、误用乃至误改,有时将“明月”改为“明日”,有时将它释为“光明的月亮”。颜真卿《颜允南碑》:“宝应元年冬十一月,真卿自利州蒙召至上都,君遇疾已革。……其十日,倾逝于私第,享年六十九。呜呼!明日庚申,葬于万年县凤栖原先茔之北,祔也。”(《全唐文》卷三四一)按:唐宝应元年十一月丙子朔,此月并没有庚申日。庚申乃十二月二十六日,“明日庚申”应为“明月庚申”之讹。又如苏轼《阳关曲·中秋月》:“暮云收尽溢清寒,银汉无声转玉盘。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何处看?”(《东坡词编年笺证》卷一)按:“明月明年”与“此生此夜”对举成文,末句意为“下一月,下一年,又在何处观看”,而非诸家所谓“明年在何处看明月”。
王力《古代汉语》第八、九单元的通论部分,分类讲述中国古代文化常识,具体分为天文、历法、乐律、地理、职官、科举、姓名、礼俗、宗法、宫室、车马、饮食、衣饰、什物等十四个方面。中国古代文化知识属于古代汉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古代汉语课堂教学过程中,可以结合中古石刻的典型用例,加深对历史文化的理解。碑志的用途、文体特征、语体风格等因素决定了它的语义特点和用词倾向,碑志词汇的主题词汇集中表现在人名词汇、地名词汇、称谓词汇、年龄词汇、婚姻词汇、丧葬词汇、职官词汇、品评词汇等特色词汇上。在讲述专题文化时,可以结合具体石刻材料,丰富古代汉语的教学内容。
在讲姓名文化时,可以举隋唐五代之际,“娘”主要作为年轻未婚女子的称呼,也常常用作女子的名字。石刻语料库收录有:大娘(孟娘、一娘)、二娘、三娘、四娘、五娘、六娘、七娘、八娘、九娘、十娘、十一娘(……以至卅八娘)、富娘、贵娘、妃娘、漆娘、娘奴、高娘、丽娘、苏娘、君娘、僧娘、彩娘、真娘、金娘、众娘、复娘、庆娘子、蘩娘、汶娘、申娘、新娘、秀娘、猗娘、珠娘、愿娘、吉娘、汴娘、豸娘、秃娘、媛娘、娴娘、岘娘、韶娘、悟娘子、悯娘子、会娘、端娘、昙娘、云娘、娥娘、闰娘、彭娘子、遂娘、杭娘、阿娘、乌娘,等。
在讲礼俗文化时,可以给学生提供碑志中表示女子出嫁的词汇,如:出、出娉、出室、出适、从、从人、归、归聘、降嫔、偶、配、匹、嫔、室、适、适娉、移天、在室、作俪、作嫔等;表示死亡义的词汇,如:变故、殂薨、摧梁、断弦、风树、覆水、告谢、告终、薨变、薨谢、即世、捐百福、捐背、兰摧、令终、梦楹、悯凶、殁世、偏露、启手足、泣琼、弃命、倾沦、殇逝、寿卒、违养、物故、奄忽、奄然、厌代、厌世、晏驾、玉碎、殒没、早世、珠沉、珠碎等;表示年龄的词汇,如:艾年、从心、二八、冠年、丱隽、孩幼、笄总、及冠、及笄、妙年、暮岁、佩韘、佩觽、破瓜、蒲柳、期颐、耆艾、绮纨、襁褓、弱冠、韶年、设帨、胜衣、束发、髫年、龆龀、童蒙、遐算、悬车、有字、幼冲、簪笄、志学、稚齿、壮室、总角等。
三、中古石刻文献与语法教学
中古石刻文献中也有很多口语材料,如契券、造像记等,大多具有平民化、通俗化的特点,是汉语发展史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比如我们可以从中古石刻中梳理出“去”字作为限定性形容词用法的演變脉络。在语法章节教学时,可以先讲解一下“去”字词义的发展线索:“去”字本义是动词,表示“人相违也”(《说文·去部》),由此引申出空间上的离开义,后由空间上的离开义后虚化为处所介词。同时,“去”字由“离开”这一空间认知域又可投射到时间域,从而隐喻时间,表示“过去的”。中古石刻中,就有这样的实际用例。唐显庆三年《宋义及妻赵氏墓志》:“……去贞观十六年九月五日,终于景行里私第,春秋五十有一。夫人……去显庆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终于景行里第,春秋五十七。以显庆三年十一月十七日,与君同窆邙山,礼也。”有人认为这种“去+时点”结构中的“去”是时间介词。笔者认为,这里的“去”后跟具体“时点”,是过去的意思,因此,它不是时间介词,而是限定性形容词。
又如北魏正始二年《李端墓志》:“以去太和八年正月四日,终于私寝……即以其月廿五日合葬于北芒平乐乡郝里,礼也。”唐永徽二年《张义墓志》:“……以永徽二年五月廿四日卒于时邕之里第,春秋五十亡。夫人……以去贞观十八年正月卅日卒,即以永徽二年岁次辛亥八月壬戌朔廿三日甲申,合葬于北邙之山,礼也。”从语境来看,上引两句中“以去”连用,“以”字表示行为产生的原因、依据,可释为“因为”“由于”,而“去”字则表示“过去的”之义,这一语法现象在六朝隋唐石刻中大量出现。值得注意的是,去的这种用法开始并活跃于六朝至唐代,消失于宋代。何洪峰对此总结到:“‘去2·时点’的‘去’在某些语境中有时间介词的意味,但基本与‘去1’相同,不是时间介词,而是限定性词,作时间参照标记,表示‘过去的’(时间),其用法热点是:以叙事时点为参照,强调过去的时点。”[5]
碑志序文一般都有交代殡葬时间和地点的关键语句,通常表述为:“某年某月某日葬于某地,礼也。”例如:隋大业二年《刘尚食墓志》:“其年十月壬午朔十三日甲午卒,其月廿一日葬北芒山,礼也。”唐天宝十五年《赵留四墓志》:“即以度载二月乙酉朔十二日景申,迁厝于邺郡西二十五里白鹿村东南二里祖坟茔域之内平原,礼也。”这种格式大量见于墓志铭文中,交代志主卒葬的时间和地点,并说明丧葬之事是合乎礼制的。“××,礼也”还可以转换为下列格式进行表达:唐咸通九年《魏府君墓志铭并序》:“以咸通九年正月十一日,安厝于京兆府长安县龙首乡田门村,祔先茔,式遵周之礼制也。”唐开元二十九年《赵琼琰墓志铭并序》:“即以廿九年春三月改卜迁袝。异启茔域于梓泽西原,从古礼也。”两下比照可知,“××,礼也”句式的后半段实际上隐含了动宾短语结构功能,即“礼也”与“合乎古礼”基本相当,“礼也”是作陈述判断,因此,应该将它视为词组理解更为妥当。
中古石刻语料在量词研究上也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郑邵琳(2016)《魏晋南北朝石刻名量词研究》对魏晋南北朝石刻名量词有系统的调查和全面的阐述。据郑邵琳(2016)统计,魏晋南北朝石刻名量词共有63个。其中,个体量词29个,即:根、匹、头、乘、人、口、级、腰、边、幡、枚、互、所、处、区、躯、丘、龛、尊、卷、篇、首、条、种、等、重、层、段;集体量词11个,即:量、双、群、会、袭、具、户、室、家、部、队;度量衡量词22个,即:寸、尺、丈、步、里、寻、仞、段、匹、两1、斗、斛、石1、钟、两2、斤、钧、石2、亩、顷、畹、文;容量词1个,即:箧。与先前两汉时期相比,魏晋南北朝石刻中出现了一些新兴名量词,有“腰、边、幡、互、丘、尊、队”等7个。我们应当及时吸收最新的研究成果,不断完善教材的知识体系,更好地推进古代汉语课程的改革与探索。 四、中古石刻文献与音韵教学
中古石刻铭文具有撰刻时间明确、出土地域明确、文献真实性强、切合实际语音等特点,在音韵学研究上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中古石刻文献在通假字、诗文用韵等方面,都起着丰富传世文献的作用。通假字是研究韵部、声母通转最主要的材料,诗文用韵是观察韵部系统最重要的材料。在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石刻文献中的有一定量的通假字,相关研究成果有:河永三《汉代石刻文字异体字与通假字之研究》(台湾政治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4)、郝晋阳《魏晋南北朝墓志中的假借字研究》(西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李婷婷《东汉碑刻通假字研究》(河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等。在石刻铭文用韵方面,相关研究成果有:金恩柱《唐代墓志铭用韵研究》(中山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8)、刘盛举《魏晋南北朝墓志铭用韵初探》(西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邱光华《〈切韵〉时期墓志铭用韵研究》(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刘本才《隋唐五代碑志铭文用韵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4)等。
近些年来,古音韵学者多据出土文献中的谐声通假材料来研究当时的语音现象。河永三《汉代石刻文字异体字与通假字之研究》根据汉代石刻文字里的通假资料,分声母、韵母、声调等三个方面考察了汉代的音韵现象,将声母分为六类28母:(1)唇音:帮母、滂母、並母、明母;(2)舌头音:端母、透母、定母、泥母、来母;(3)齿头音:精母、清母、从母、心母、邪母;(4)正齿音:照母、穿母、神母、审母、禅母、日母、喻母;(5)牙音:见母、溪母、群母、疑母;(6)喉音:晓母、匣母、影母。将韵部分为阴阳入三类29部:(1)阴声韵:之部、幽部、宵部、侯部、鱼部、支部、歌部、脂部、微部;(2)入声韵:职部、觉部、药部、屋部、铎部、锡部、月部、质部、物部、缉部、叶部;(3)阳声韵:蒸部、冬部、东部、阳部、耕部、元部、真部、侵部、谈部。汉代石刻文字通假字例四声分明,至少到汉代(主要是东汉)四声已经齐备,有了去声的事实,而在入声的互通例中,与去声的通假比例较高,这很可能是反映着去声与入声关系比较密切实际状况。
王力《古代汉语》教材中诗文用韵部分,以讲解《诗经》用韵为主要内容。除了《诗经》之外,还可以结合中古石刻铭文用韵,在詩文韵字摘录、韵例判定、韵部归纳等方面,向学生展示用韵研究的具体操作步骤。笔者曾对隋唐五代石刻铭文用韵做过系统考察[6],可以从中选取典型的用例。如在韵例判定上,讲解交韵的例子时,可以举开元十七年王愉撰《郑择言及妻裴氏墓志》:“荥阳令族,诞生夫君,仁孝成性。优学且禄,达而能闻,公忠为政。才高位卑,知雄守雌,黜无愠色。辞满于鄄,归休侧弁,妙有深识。天何不均,丧此哲人,谁堪若此。哀哉白日,空聚黄尘,平生已矣。”该铭文属于典型的交韵韵例,分为八个韵段:“性政”“色识”“此矣”“族禄”“君闻”“卑雌”“鄄弁”“均人尘”。在韵部的归纳方面,隋唐五代碑志韵部演变情况显示,从隋初唐31部韵系到盛中唐26部韵系、晚唐五代21部韵系,韵部的发展趋势是逐步简化,韵部的分合基本限制在同摄之内,阳声韵部始终维持与入声韵部相配的格局。
总之,在古代汉语教学中引入中古石刻文献的相关内容,在当下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它既可以提高授课者的历史文化方面的学术素养,又为汉语教学活动提供了一种崭新的语言材料,丰富和拓展了汉语课堂的教学内容。近年来,通过南京林业大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等本科专业古代汉语课程的教学实践,我们发现利用中古石刻文献一方面可以激发广大同学对祖国传统文化的热爱,另一方面也可以激发学生学习古代汉语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张涌泉.敦煌俗字研究(第2版)[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5.
[2][日]太田辰夫.中国语历史文法[M].蒋绍愚,徐昌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3]唐兰.中国文字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4]邹虎.隋代石刻俗字考释六则[J].中国语文,2018,(6).
[5]何洪峰.“去”字可作时间介词辨[J].古汉语研究,2012,(1).
[6]刘本才.隋唐五代碑志铭文用韵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4.
[7]郑邵琳.魏晋南北朝石刻名量词研究[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
[8]毛远明.汉魏六朝异体字字典[M].北京:中华书局,2014.
[9]李运富,牛振.大学古代汉语教材应注意吸收新的研究成果[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4).
[10]白海燕.出土文献之于古代汉语教学的意义及建议[J].语文学刊,2018,(6).
关键词:石刻文献;古代汉语;教学研究
汉魏至唐五代,即一般而言的中古时期,是汉语发展史上文字、语音、词汇乃至语法演变最为剧烈的时期。这一时期的石刻文献,作为贮存社会实物用字的大宗语料,具有可信度高、数量众多及产生时代、地域明确等特点,同时还反映了当时社会语言文字的发展线索与演进轨迹。目前通行的《古代汉语》教材提供给学生阅读和学习的主要是古代汉语文言文(即书面语),不能完全反应当时语言实际使用的真实面貌。而中古石刻文献真实记录了几百年间全国各地的语言文字使用状况,为我们提供了传统教材书面语之外的另一种真实鲜活的“古代汉语”,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
一、中古石刻文献与文字教学
《古代汉语》教材有关文字教学中的例字均为合乎“六书”规范的正字。但在文字实际使用过程中,除了正字外,还使用大量的俗字。张涌泉先生(2015)认为,俗字就是“汉字史上各个时期与正字相对而言的主要流行于民间的通俗字体”[1](P6)。俗字主要是流行于民间的文字,存在于汉语史上的各个历史时期,在甲骨文、金文、简帛文、石刻文献、敦煌卷子、佛经音义、近代契约文书和古本小说等文献材料中都含有大量的俗字。在语言研究中,资料的选择是关键一步,资料选择得怎么样,对研究的结果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以往的文字研究,往往依据后时资料。日本学者太田辰夫指出:“中国的资料大部分是后时资料,它们尤其成为语言研究的障碍。”[2](P375)可见,石刻文献在汉字教学中的价值是非常大的。
同时,以往的汉字研究主要关注的是正字,俗字研究可以说是“门前冷落”。学界真正重视俗字、研究俗字起步比较晚,唐兰先生在《中国文字学》中说:“俗文字在文字学史上应该有重要的地位,但过去没有人注意过,这是重古轻今的毛病。”[3](P17)汉语俗字研究,可以起到“有助于大型字典的编纂”“有助于近代汉字研究”“有助于汉字的整理和规范”“有助于古籍整理和校勘”等作用。
既然俗字研究在汉字研究中具有如此高的地位,“古代汉语”教学就应该补充讲解正字之外的俗字知识,拓宽学生对汉字发展史的认识视野,培养学生学习汉字的兴趣。汉魏六朝是汉字由篆书到隶书再到楷书的重要发展时期,字形的改变,书体的变化,文字系统内部的自身调整等,促使人们进行各种探索,随之创造出大量的异体字、俗字、讹混字等,中古石刻文字为汉字教学提供了极为珍贵的第一手材料。六朝以后的隋唐五代时期,石刻中的俗字仍有不少,入隋以后,石刻俗字在传承前代的基础上,又有新的变异,俗形别体纷乱[4](P470)。在“繁体字与简化字”教学中,可以结合石刻文献例证来讲解。传统教材只介绍繁体字对应的简化字是什么,缺少简化过程的具体描述。今天很多簡化字在古代文献中往往先是以俗字身份出现的,这在石刻文献中可以找到可靠的依据。
比如今天的简化字“着”是如何发展而来的?我们就可以结合中古石刻文献的具体实例来讲解。“着”本是“著”的异体,由“著”的俗体“”演变而来。从字形上看,其所从“目”旁为“日”的变体,再把“”所从“羊”的竖笔和斜撇连成一笔,就变为“着”了。检《汉魏六朝碑刻异体字典》“著”字条,北魏《尹祥墓志》作“”,东魏《司马韶及妻侯氏墓志》作“”,北齐《库狄业墓志》作“”。再看《汉魏六朝隋唐五代字形表》“著”字条,隋《尔朱端墓志》作“”,隋《郭达墓志》作“”,隋《贾通墓志》作“”,唐《张骚墓志》作“”。《敦煌俗字典》“著”字条作“、、”。《可洪音义》“著”字条作“、”。今所见实物用字充分表明,唐代颜元孙《干禄字书》所收录的俗体,可上溯到魏晋時期。
我们知道,汉字字体的演变与职能的分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也是一个渐变的过程。“著”本作“箸”,在汉魏六朝仍保留着这一用例。《集韵·药韵》:“箸,被服也。或从艸。”清人顾蔼吉在《隶辨》中也引用东汉《尹宙碑》作为实例:“箸,《尹宙碑》:‘二字箸诗,列于风雅。’按:《广韵·御韵》:‘箸,同著。’徐铉《说文新修字义》云:‘著本作箸,后人从艸。’”北齐《封子绘墓志》:“踪迹盈于廊庙,佐吏遍于四海。爰歌谣,道光存没。”
不过,至迟在中唐时期,“箸”“著”功能的分化已趋于固定。《干禄字书》云:“、、,上俗中通下正。”“筯、箸,上通下正。”在此书中,“著”与“箸”分列,其实就是对这两个字实际功能分化的确认。清人毕沅《经典文字辨证书·竹部》云:“箸,正;著,通(又见艸部);、筯,并俗。”“箸”通常专用来指称食具筷子。“著”的读音、义项有很多,其读音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读去声(zhù),用于显著、著作等;一是读阳平(zhuó,原为入声),用于著衣、附著、著落等;三是读轻声(zhe),用作助词。其中,后两类的字体就逐渐演化为“着”。
二、中古石刻文献与词汇教学
石刻文献属于未经后人改动的语料,保存了语言文字使用的真实面貌,也可以说是最可靠的“同时语料”。中古石刻文献中除了含有大量的俗字外,还含有大量其他文献未见、且大型语文辞书失载的词语,因此,石刻文献又具有重要的词汇学研究价值。石刻词汇研究的论著,代表性成果主要有罗维明的《中古墓志词汇研究》(暨南大学出版社,2003)、姚美玲的《唐代墓志词汇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周阿根的《五代墓志词汇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等。
在古代汉语教学中,除了讲解那些传统书面语词汇外,也很有必要引入教材以外文献资料中的词语。像中古石刻文献中出现的词汇是当时人们实际使用的语言,对这些“活”的语词进行讲解,有助于提高学生对中国古代语言发展整体面貌的认识。比如“明月”一词,在古代有“次月、下一个月”的意思,但是《汉语大词典》只举了一个《左传》的用例,属于孤证。其实,这样的用例在中古墓志中有很多。如:唐建中三年《安久光妻康氏墓志》:“以建中三年二月廿二日终于观察之别第。……以终之明月八日发全赵,取四月廿四日窆于长安县西北十二里平原,志也。”唐贞元十三年《李皋妻墓志》:“王妃清河崔氏构祸于长安宣阳里私第,享年五十六。明月十九日,孤子道古、师古、执古,泣血千里,扶护东归。”唐咸通十二年《李克谐妻墓志》:“今年五月,浚从尚书颖川公弓旌之礼来魏博。又明月,夫人与良人自洛偕至,从父命也。” 由于在现代汉语中,“明月”不再作“次月”讲,因此,有些不明训诂者会产生误解、误用乃至误改,有时将“明月”改为“明日”,有时将它释为“光明的月亮”。颜真卿《颜允南碑》:“宝应元年冬十一月,真卿自利州蒙召至上都,君遇疾已革。……其十日,倾逝于私第,享年六十九。呜呼!明日庚申,葬于万年县凤栖原先茔之北,祔也。”(《全唐文》卷三四一)按:唐宝应元年十一月丙子朔,此月并没有庚申日。庚申乃十二月二十六日,“明日庚申”应为“明月庚申”之讹。又如苏轼《阳关曲·中秋月》:“暮云收尽溢清寒,银汉无声转玉盘。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何处看?”(《东坡词编年笺证》卷一)按:“明月明年”与“此生此夜”对举成文,末句意为“下一月,下一年,又在何处观看”,而非诸家所谓“明年在何处看明月”。
王力《古代汉语》第八、九单元的通论部分,分类讲述中国古代文化常识,具体分为天文、历法、乐律、地理、职官、科举、姓名、礼俗、宗法、宫室、车马、饮食、衣饰、什物等十四个方面。中国古代文化知识属于古代汉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古代汉语课堂教学过程中,可以结合中古石刻的典型用例,加深对历史文化的理解。碑志的用途、文体特征、语体风格等因素决定了它的语义特点和用词倾向,碑志词汇的主题词汇集中表现在人名词汇、地名词汇、称谓词汇、年龄词汇、婚姻词汇、丧葬词汇、职官词汇、品评词汇等特色词汇上。在讲述专题文化时,可以结合具体石刻材料,丰富古代汉语的教学内容。
在讲姓名文化时,可以举隋唐五代之际,“娘”主要作为年轻未婚女子的称呼,也常常用作女子的名字。石刻语料库收录有:大娘(孟娘、一娘)、二娘、三娘、四娘、五娘、六娘、七娘、八娘、九娘、十娘、十一娘(……以至卅八娘)、富娘、贵娘、妃娘、漆娘、娘奴、高娘、丽娘、苏娘、君娘、僧娘、彩娘、真娘、金娘、众娘、复娘、庆娘子、蘩娘、汶娘、申娘、新娘、秀娘、猗娘、珠娘、愿娘、吉娘、汴娘、豸娘、秃娘、媛娘、娴娘、岘娘、韶娘、悟娘子、悯娘子、会娘、端娘、昙娘、云娘、娥娘、闰娘、彭娘子、遂娘、杭娘、阿娘、乌娘,等。
在讲礼俗文化时,可以给学生提供碑志中表示女子出嫁的词汇,如:出、出娉、出室、出适、从、从人、归、归聘、降嫔、偶、配、匹、嫔、室、适、适娉、移天、在室、作俪、作嫔等;表示死亡义的词汇,如:变故、殂薨、摧梁、断弦、风树、覆水、告谢、告终、薨变、薨谢、即世、捐百福、捐背、兰摧、令终、梦楹、悯凶、殁世、偏露、启手足、泣琼、弃命、倾沦、殇逝、寿卒、违养、物故、奄忽、奄然、厌代、厌世、晏驾、玉碎、殒没、早世、珠沉、珠碎等;表示年龄的词汇,如:艾年、从心、二八、冠年、丱隽、孩幼、笄总、及冠、及笄、妙年、暮岁、佩韘、佩觽、破瓜、蒲柳、期颐、耆艾、绮纨、襁褓、弱冠、韶年、设帨、胜衣、束发、髫年、龆龀、童蒙、遐算、悬车、有字、幼冲、簪笄、志学、稚齿、壮室、总角等。
三、中古石刻文献与语法教学
中古石刻文献中也有很多口语材料,如契券、造像记等,大多具有平民化、通俗化的特点,是汉语发展史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比如我们可以从中古石刻中梳理出“去”字作为限定性形容词用法的演變脉络。在语法章节教学时,可以先讲解一下“去”字词义的发展线索:“去”字本义是动词,表示“人相违也”(《说文·去部》),由此引申出空间上的离开义,后由空间上的离开义后虚化为处所介词。同时,“去”字由“离开”这一空间认知域又可投射到时间域,从而隐喻时间,表示“过去的”。中古石刻中,就有这样的实际用例。唐显庆三年《宋义及妻赵氏墓志》:“……去贞观十六年九月五日,终于景行里私第,春秋五十有一。夫人……去显庆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终于景行里第,春秋五十七。以显庆三年十一月十七日,与君同窆邙山,礼也。”有人认为这种“去+时点”结构中的“去”是时间介词。笔者认为,这里的“去”后跟具体“时点”,是过去的意思,因此,它不是时间介词,而是限定性形容词。
又如北魏正始二年《李端墓志》:“以去太和八年正月四日,终于私寝……即以其月廿五日合葬于北芒平乐乡郝里,礼也。”唐永徽二年《张义墓志》:“……以永徽二年五月廿四日卒于时邕之里第,春秋五十亡。夫人……以去贞观十八年正月卅日卒,即以永徽二年岁次辛亥八月壬戌朔廿三日甲申,合葬于北邙之山,礼也。”从语境来看,上引两句中“以去”连用,“以”字表示行为产生的原因、依据,可释为“因为”“由于”,而“去”字则表示“过去的”之义,这一语法现象在六朝隋唐石刻中大量出现。值得注意的是,去的这种用法开始并活跃于六朝至唐代,消失于宋代。何洪峰对此总结到:“‘去2·时点’的‘去’在某些语境中有时间介词的意味,但基本与‘去1’相同,不是时间介词,而是限定性词,作时间参照标记,表示‘过去的’(时间),其用法热点是:以叙事时点为参照,强调过去的时点。”[5]
碑志序文一般都有交代殡葬时间和地点的关键语句,通常表述为:“某年某月某日葬于某地,礼也。”例如:隋大业二年《刘尚食墓志》:“其年十月壬午朔十三日甲午卒,其月廿一日葬北芒山,礼也。”唐天宝十五年《赵留四墓志》:“即以度载二月乙酉朔十二日景申,迁厝于邺郡西二十五里白鹿村东南二里祖坟茔域之内平原,礼也。”这种格式大量见于墓志铭文中,交代志主卒葬的时间和地点,并说明丧葬之事是合乎礼制的。“××,礼也”还可以转换为下列格式进行表达:唐咸通九年《魏府君墓志铭并序》:“以咸通九年正月十一日,安厝于京兆府长安县龙首乡田门村,祔先茔,式遵周之礼制也。”唐开元二十九年《赵琼琰墓志铭并序》:“即以廿九年春三月改卜迁袝。异启茔域于梓泽西原,从古礼也。”两下比照可知,“××,礼也”句式的后半段实际上隐含了动宾短语结构功能,即“礼也”与“合乎古礼”基本相当,“礼也”是作陈述判断,因此,应该将它视为词组理解更为妥当。
中古石刻语料在量词研究上也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郑邵琳(2016)《魏晋南北朝石刻名量词研究》对魏晋南北朝石刻名量词有系统的调查和全面的阐述。据郑邵琳(2016)统计,魏晋南北朝石刻名量词共有63个。其中,个体量词29个,即:根、匹、头、乘、人、口、级、腰、边、幡、枚、互、所、处、区、躯、丘、龛、尊、卷、篇、首、条、种、等、重、层、段;集体量词11个,即:量、双、群、会、袭、具、户、室、家、部、队;度量衡量词22个,即:寸、尺、丈、步、里、寻、仞、段、匹、两1、斗、斛、石1、钟、两2、斤、钧、石2、亩、顷、畹、文;容量词1个,即:箧。与先前两汉时期相比,魏晋南北朝石刻中出现了一些新兴名量词,有“腰、边、幡、互、丘、尊、队”等7个。我们应当及时吸收最新的研究成果,不断完善教材的知识体系,更好地推进古代汉语课程的改革与探索。 四、中古石刻文献与音韵教学
中古石刻铭文具有撰刻时间明确、出土地域明确、文献真实性强、切合实际语音等特点,在音韵学研究上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中古石刻文献在通假字、诗文用韵等方面,都起着丰富传世文献的作用。通假字是研究韵部、声母通转最主要的材料,诗文用韵是观察韵部系统最重要的材料。在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石刻文献中的有一定量的通假字,相关研究成果有:河永三《汉代石刻文字异体字与通假字之研究》(台湾政治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4)、郝晋阳《魏晋南北朝墓志中的假借字研究》(西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李婷婷《东汉碑刻通假字研究》(河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等。在石刻铭文用韵方面,相关研究成果有:金恩柱《唐代墓志铭用韵研究》(中山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8)、刘盛举《魏晋南北朝墓志铭用韵初探》(西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邱光华《〈切韵〉时期墓志铭用韵研究》(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刘本才《隋唐五代碑志铭文用韵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4)等。
近些年来,古音韵学者多据出土文献中的谐声通假材料来研究当时的语音现象。河永三《汉代石刻文字异体字与通假字之研究》根据汉代石刻文字里的通假资料,分声母、韵母、声调等三个方面考察了汉代的音韵现象,将声母分为六类28母:(1)唇音:帮母、滂母、並母、明母;(2)舌头音:端母、透母、定母、泥母、来母;(3)齿头音:精母、清母、从母、心母、邪母;(4)正齿音:照母、穿母、神母、审母、禅母、日母、喻母;(5)牙音:见母、溪母、群母、疑母;(6)喉音:晓母、匣母、影母。将韵部分为阴阳入三类29部:(1)阴声韵:之部、幽部、宵部、侯部、鱼部、支部、歌部、脂部、微部;(2)入声韵:职部、觉部、药部、屋部、铎部、锡部、月部、质部、物部、缉部、叶部;(3)阳声韵:蒸部、冬部、东部、阳部、耕部、元部、真部、侵部、谈部。汉代石刻文字通假字例四声分明,至少到汉代(主要是东汉)四声已经齐备,有了去声的事实,而在入声的互通例中,与去声的通假比例较高,这很可能是反映着去声与入声关系比较密切实际状况。
王力《古代汉语》教材中诗文用韵部分,以讲解《诗经》用韵为主要内容。除了《诗经》之外,还可以结合中古石刻铭文用韵,在詩文韵字摘录、韵例判定、韵部归纳等方面,向学生展示用韵研究的具体操作步骤。笔者曾对隋唐五代石刻铭文用韵做过系统考察[6],可以从中选取典型的用例。如在韵例判定上,讲解交韵的例子时,可以举开元十七年王愉撰《郑择言及妻裴氏墓志》:“荥阳令族,诞生夫君,仁孝成性。优学且禄,达而能闻,公忠为政。才高位卑,知雄守雌,黜无愠色。辞满于鄄,归休侧弁,妙有深识。天何不均,丧此哲人,谁堪若此。哀哉白日,空聚黄尘,平生已矣。”该铭文属于典型的交韵韵例,分为八个韵段:“性政”“色识”“此矣”“族禄”“君闻”“卑雌”“鄄弁”“均人尘”。在韵部的归纳方面,隋唐五代碑志韵部演变情况显示,从隋初唐31部韵系到盛中唐26部韵系、晚唐五代21部韵系,韵部的发展趋势是逐步简化,韵部的分合基本限制在同摄之内,阳声韵部始终维持与入声韵部相配的格局。
总之,在古代汉语教学中引入中古石刻文献的相关内容,在当下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它既可以提高授课者的历史文化方面的学术素养,又为汉语教学活动提供了一种崭新的语言材料,丰富和拓展了汉语课堂的教学内容。近年来,通过南京林业大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等本科专业古代汉语课程的教学实践,我们发现利用中古石刻文献一方面可以激发广大同学对祖国传统文化的热爱,另一方面也可以激发学生学习古代汉语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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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邹虎.隋代石刻俗字考释六则[J].中国语文,2018,(6).
[5]何洪峰.“去”字可作时间介词辨[J].古汉语研究,2012,(1).
[6]刘本才.隋唐五代碑志铭文用韵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4.
[7]郑邵琳.魏晋南北朝石刻名量词研究[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
[8]毛远明.汉魏六朝异体字字典[M].北京:中华书局,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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