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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笔记的记载中,一旦发生诡异事件,往往会归结于鬼神作祟,但也有极少数案件,通过仔细的勘查和严密的推理,被成功地破解出了真相:真凶是人,而不是什么非自然力量。
怪鸟杀人事件
乾隆年间,山东有位县令善于折狱(断案),上任伊始,便调阅该县尚未破获的悬案卷宗,从白天一直看到晚上。起初看到的还都是些小偷小摸的案子,等到翻开某一卷时,突然精神一悚,将油灯拨亮了几分,看得更加仔细。一旁昏昏欲睡却又不敢打盹的刑名师爷,见县太爷神情紧张,凑过来也看那卷宗,然后低声说:“这个案子您可以不必理会,事过多年,全县百姓都知道这纯粹是闹鬼,几位前任县令都直接将其封存如故,老爷您也可以依样处理。”
县令一听,更加好奇了,对师爷说:“这么说来,案件的经过你也知道几分大概?”师爷点了点头,县令道:“那好,这卷宗上的记录语焉不详,不如你说来听听,叙鬼,别有趣味。”
于是,师爷便将数年前惊动全省的这一奇案娓娓道来。
本县有个乡民,家中条件虽然不算宽裕,但是温饱不愁。家里只有一个儿子,娶了个非常漂亮的媳妇,婚后半年回娘家,满了一个月之后,丈夫高高兴兴地去接媳妇,接到之后往家折返,走出二十多里地,途经一片古墓,树木重蔽,十分阴森可怖。媳妇突然尿急,丈夫说:“相传这地方有妖怪,能够附体在人的身上,咱们还是往前走一点,找个地方你再小解吧!”谁知媳妇说实在不能再忍,丈夫只好由她去了,看着媳妇走进墓地中,消失在一片榛莽丛中。
很久很久,媳妇才走了出来,丈夫看着她,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因为媳妇进入榛莽前所穿的裙挎是绿色的,出来时穿的却是蓝色的;更加奇怪的是,媳妇看上去神情恍惚,说话三句答不上一句,就连声音举止也像是换了一个人。丈夫怀疑自己是眼花了,没有多问。等到了家,跟自己的父亲一说,怀疑是不是古墓中的鬼魂附体在了媳妇身上,老爷子笑道: “哪里会真的有这样的事,八成是你太累了。”便让他们小两口早点睡下了。结果,半夜丈夫就被一只怪鸟杀死,媳妇也失踪了。
真凶束手就擒
聽完师爷的讲述,县令沉思片刻问道:“后来,县衙里派人去勘查过现场吗?有没有发现什么异状?”
师爷道:“起初怀疑是盗窃抢劫的案件,但是屋子里的匣子和箱子都完好无损,也并没有损失什么银子,床上的帐子也没有破损,只是床单不见了……最初接案的那位县太爷认为,这很可能是那家媳妇在墓地里小解时,鬼魂附身,到了夜间阴气旺盛之时,摄去了媳妇的肉身,杀死了那个丈夫,既然是鬼神所为,绝非人力所能破获,所以您也不必在此案上浪费心神了吧!”
“不!”县令摇摇头,
“这不是什么怪鸟杀人,而是一起因奸成杀的谋杀案。”
师爷惊得目瞪口呆。
县令微微一笑说:“且先睡下,明天我要重新审理此案。”
第二天一早,县令派遣捕头将丈夫的父母、媳妇的父母都提到堂上,问他们:“你们各自所在的乡村,最近几年有没有无故外出、久而不归的人啊?”
媳妇的父亲想了想说:“我们村有个姓戚的,已经消失好几年了,他离开得很突然,自此再无音讯。”
“他离开是在怪鸟之案以前还是以后?”
“大约同一时期吧。”
县令一拍公案:“就是这个人!”说着他让捕头将姓戚的父母给拘押了来,详细讯问此人过去经常到哪里出游或落脚,然后按照其父母的供述,派官差去缉拿,官差到了清江浦这个地方,到一个酒肆去歇脚,看柜台后面的老板娘很像是那个失踪的媳妇。官差们默不作声,装作没注意到,继续喝酒,没过多久,酒店的老板回来了,正是那个姓戚的家伙!官差们一拥而上,将他二人锁拿,带回了县衙。
也许是多年逃亡,早已精疲力竭,姓戚的在堂前一跪,便竹筒倒豆子,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道来。
原来,那个媳妇与姓戚的是同一个村子的,早就勾搭成奸,媳妇嫁出去之后,俩人断了联系,但是她回娘家那一个月里,又与姓戚的旧情复燃。俩人合计着把丈夫杀掉,但是。又怕官府发现真相,于是便策划了一起“鬼案”:媳妇故意在丈夫接回的路上,执意到墓地解手,换掉裙挎,装成一副鬼上身后精神恍惚的样子,然后晚上悄悄打开房门,放姓戚的进屋,捂住丈夫的嘴,将其开膛破肚,残忍地杀死。然后媳妇先溜出屋子,在公婆的窗根下制造声响,惊醒老人,与此同时,姓戚的在后背上插好纸糊的翅膀,戴上模拟鸟嘴的面具,然后点燃油灯。被惊醒的老人关心孩子,必然会注意到屋子里亮着灯,就在他们出门查看的那一刻,媳妇发出信号,姓戚的吹灭油灯,一面扑扇翅膀,一面发出猫头鹰似的怪叫,然后破窗而出,逃之夭夭,从此带着那媳妇远走高飞。
而那张失踪的床单,是因为在杀害丈夫的过程中,死者挣扎剧烈,床单上留下了凶手的血掌印之类的痕迹,“不类妖噬,故卷之而去也”。
真相揭晓,多年的悬案终于被破解,大家在惊叹之余,不禁问县令是怎么判断出怪鸟不过是人扮的。县令说:“这不是明摆着的事情么,假如真的是妖怪摄人魂魄,要人性命,吸其精气也好,收其魂魄也罢,都不过是眨眼间就能办到的事情,哪里会拿把刀割破受害者的肚子,而且又夺走他的床单!”
要说,凶手设计的杀人伎俩,还是很动了一番脑筋的。只“可惜”,这么高超的诡计,在一个不怕鬼的县令面前,像窗户纸一样被轻易戳破,再次证明,世上本没有鬼,有鬼也是人扮的,而鬼最怕的,始终是不怕鬼的人。
怪鸟杀人事件
乾隆年间,山东有位县令善于折狱(断案),上任伊始,便调阅该县尚未破获的悬案卷宗,从白天一直看到晚上。起初看到的还都是些小偷小摸的案子,等到翻开某一卷时,突然精神一悚,将油灯拨亮了几分,看得更加仔细。一旁昏昏欲睡却又不敢打盹的刑名师爷,见县太爷神情紧张,凑过来也看那卷宗,然后低声说:“这个案子您可以不必理会,事过多年,全县百姓都知道这纯粹是闹鬼,几位前任县令都直接将其封存如故,老爷您也可以依样处理。”
县令一听,更加好奇了,对师爷说:“这么说来,案件的经过你也知道几分大概?”师爷点了点头,县令道:“那好,这卷宗上的记录语焉不详,不如你说来听听,叙鬼,别有趣味。”
于是,师爷便将数年前惊动全省的这一奇案娓娓道来。
本县有个乡民,家中条件虽然不算宽裕,但是温饱不愁。家里只有一个儿子,娶了个非常漂亮的媳妇,婚后半年回娘家,满了一个月之后,丈夫高高兴兴地去接媳妇,接到之后往家折返,走出二十多里地,途经一片古墓,树木重蔽,十分阴森可怖。媳妇突然尿急,丈夫说:“相传这地方有妖怪,能够附体在人的身上,咱们还是往前走一点,找个地方你再小解吧!”谁知媳妇说实在不能再忍,丈夫只好由她去了,看着媳妇走进墓地中,消失在一片榛莽丛中。
很久很久,媳妇才走了出来,丈夫看着她,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因为媳妇进入榛莽前所穿的裙挎是绿色的,出来时穿的却是蓝色的;更加奇怪的是,媳妇看上去神情恍惚,说话三句答不上一句,就连声音举止也像是换了一个人。丈夫怀疑自己是眼花了,没有多问。等到了家,跟自己的父亲一说,怀疑是不是古墓中的鬼魂附体在了媳妇身上,老爷子笑道: “哪里会真的有这样的事,八成是你太累了。”便让他们小两口早点睡下了。结果,半夜丈夫就被一只怪鸟杀死,媳妇也失踪了。
真凶束手就擒
聽完师爷的讲述,县令沉思片刻问道:“后来,县衙里派人去勘查过现场吗?有没有发现什么异状?”
师爷道:“起初怀疑是盗窃抢劫的案件,但是屋子里的匣子和箱子都完好无损,也并没有损失什么银子,床上的帐子也没有破损,只是床单不见了……最初接案的那位县太爷认为,这很可能是那家媳妇在墓地里小解时,鬼魂附身,到了夜间阴气旺盛之时,摄去了媳妇的肉身,杀死了那个丈夫,既然是鬼神所为,绝非人力所能破获,所以您也不必在此案上浪费心神了吧!”
“不!”县令摇摇头,
“这不是什么怪鸟杀人,而是一起因奸成杀的谋杀案。”
师爷惊得目瞪口呆。
县令微微一笑说:“且先睡下,明天我要重新审理此案。”
第二天一早,县令派遣捕头将丈夫的父母、媳妇的父母都提到堂上,问他们:“你们各自所在的乡村,最近几年有没有无故外出、久而不归的人啊?”
媳妇的父亲想了想说:“我们村有个姓戚的,已经消失好几年了,他离开得很突然,自此再无音讯。”
“他离开是在怪鸟之案以前还是以后?”
“大约同一时期吧。”
县令一拍公案:“就是这个人!”说着他让捕头将姓戚的父母给拘押了来,详细讯问此人过去经常到哪里出游或落脚,然后按照其父母的供述,派官差去缉拿,官差到了清江浦这个地方,到一个酒肆去歇脚,看柜台后面的老板娘很像是那个失踪的媳妇。官差们默不作声,装作没注意到,继续喝酒,没过多久,酒店的老板回来了,正是那个姓戚的家伙!官差们一拥而上,将他二人锁拿,带回了县衙。
也许是多年逃亡,早已精疲力竭,姓戚的在堂前一跪,便竹筒倒豆子,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道来。
原来,那个媳妇与姓戚的是同一个村子的,早就勾搭成奸,媳妇嫁出去之后,俩人断了联系,但是她回娘家那一个月里,又与姓戚的旧情复燃。俩人合计着把丈夫杀掉,但是。又怕官府发现真相,于是便策划了一起“鬼案”:媳妇故意在丈夫接回的路上,执意到墓地解手,换掉裙挎,装成一副鬼上身后精神恍惚的样子,然后晚上悄悄打开房门,放姓戚的进屋,捂住丈夫的嘴,将其开膛破肚,残忍地杀死。然后媳妇先溜出屋子,在公婆的窗根下制造声响,惊醒老人,与此同时,姓戚的在后背上插好纸糊的翅膀,戴上模拟鸟嘴的面具,然后点燃油灯。被惊醒的老人关心孩子,必然会注意到屋子里亮着灯,就在他们出门查看的那一刻,媳妇发出信号,姓戚的吹灭油灯,一面扑扇翅膀,一面发出猫头鹰似的怪叫,然后破窗而出,逃之夭夭,从此带着那媳妇远走高飞。
而那张失踪的床单,是因为在杀害丈夫的过程中,死者挣扎剧烈,床单上留下了凶手的血掌印之类的痕迹,“不类妖噬,故卷之而去也”。
真相揭晓,多年的悬案终于被破解,大家在惊叹之余,不禁问县令是怎么判断出怪鸟不过是人扮的。县令说:“这不是明摆着的事情么,假如真的是妖怪摄人魂魄,要人性命,吸其精气也好,收其魂魄也罢,都不过是眨眼间就能办到的事情,哪里会拿把刀割破受害者的肚子,而且又夺走他的床单!”
要说,凶手设计的杀人伎俩,还是很动了一番脑筋的。只“可惜”,这么高超的诡计,在一个不怕鬼的县令面前,像窗户纸一样被轻易戳破,再次证明,世上本没有鬼,有鬼也是人扮的,而鬼最怕的,始终是不怕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