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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LPR(Loan Prime Rate)起初是指贷款基础利率,创设于2013年10月。原LPR机制就是10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大中型银行通过自主报价的方式,确立一个最优贷款利率供行业定价参考,其他贷款利率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点确定。但自LPR发布以来,其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真正达到预期效果,对现存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并没有起到显著的补充或者改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