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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串通投标罪的主体是招标人和投标人,但是,在投标人是挂靠、借用资质情形下,尤其是自然人挂靠、借用多家单位的资质情形下,串通投标罪中犯罪主体的认定,即投标人的认定,须结合被挂靠的单位是否知情并故意为之等具体情况,并结合刑事法律与招标投标法律的相关规定,详细分析。本文结合相关案例,予以层层剖析,以供参考、适用、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