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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关于非讼程序的救济途径依然存在着立法缺位、立法层级较低、立法内容过于概括、救济途径不甚统一等诸多不完善因素。因此应借鉴德国、日本等国的立法经验,在非讼程序领域统一设置与争讼程序之上诉审程序类似的"抗告"程序。"抗告"程序可以有效提高非讼程序纠错机制中管辖法院的级别,而且在形式上接近于争讼程序中的上诉审程序,为了保证非讼案件纠错程序同样具有便捷性,在"抗告"的审理中无须经过当事人言辞辩论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