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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些年高中弃考人数越来越多,其中大部分学生来自农村,引起社会关注。基于罗尔斯正义两原则,即公平原则和差别原则来探究农村高中生弃考的原因,进一步破除制度藩篱,发挥补偿机制和机会平等机制的作用,建设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为处于底层的人畅通上升渠道,有利于实现阶层垂直流动和增加整个社会的福利。
关键词:公平原则;差别原则;顶层设计;农村;高中生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0-0031-02
一、问题提出
中国近些年许多高中生纷纷弃考,2013年《人民日报》发表《底层上升通道受阻,一代穷世代穷》的专栏文章,这一现象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以2009年为例,2009年,中国有834万应届高中毕业生,其中750万报名参加高考,弃考人数达到84万人。另外还值得关注的是,弃考的学生大部分来自农村地区。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主要是农村学生弃考,而不是城镇的学生呢?本文从罗尔斯正义论的视角分析农村高中生弃考现象,为问题找到合理的答案,对于促进社会合理流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
二、罗尔斯正义论解读
约翰·罗尔斯《正义论》(1971)一经发表,就引起轰动。诺齐克说:“书中许多发人深思的思想,构成了一个精美的整体。从此,政治哲学家都须在罗尔斯的学说框架内工作,不然就必须解释不如此做的原因。”内格尔说:“它表达了当代人们可能难以置信的信息:对人类的前途可以满怀希望地加以肯定。”
社会制度分配其中基本的善:自由、自尊、权力、权利、机会、收入和财富。正义原则将决定社会制度的运作。在《正义论》中,正义原则如何选择成为关注的核心。罗尔斯假设处于“原初状态”的人来选择,这些人置于无知之幕下,使他们可以公平地选择原则,而不会因为一心追逐私利而影响正义原则的选择。他相信自由选择的正义原则包括两条:第一条是:每个人在最广泛的基本自由的总体体系中享有同等的自由,此自由与人人享有的类似的自由体系相容;第二条是:社会和经济方面的不平等应作如此安排,使之:最有利于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而与公正的储蓄原则相一致;以及附属于一切职务和地位,而这后二者均向一切人开放,机会均等。罗尔斯认为,公平原则应该先于差别原则,这样正义才有可能很好的存在。
罗尔斯假设有一种处于“原初状态”的人来对正义原则进行选择,实际上这种人是不存在的,是他臆想的,没有任何站得住脚的根据可以证实这一假设。虽然罗尔斯的正义论有种种缺点,但是这一理论可以很好解释农村高中生的弃考现象。
三、正义原则下的弃考现象
罗尔斯正义原则主要包括公平原则和差别原则,两条原则对于弃考现象有很好的解释力。
(一)公平原则缺失
每个人在自由的总体系中都应该享有同等的自由,即是公平原则,也就是说,社会应该在制度和政策框架下保证每个人都享有同等的自由,在合理的制度安排下,保障每一个人的权利,开发每一个人的潜力,促进每一个人的发展。而社会不应该有意或者无意在制度上制造种种不平等,使一部分人因性别、家庭背景、肤色和种族等等原因,无法取得和另一部分人同等的自由。
农村高中生弃考是公平原则缺失的后果。考察公平缺失应该先分析幼儿园、小学和初中的教育,因为教育具有连续性,不公平早在高中以前就大量存在,高中阶段的不公平只不过是之前不公平的一种延续和扩大。陆学艺根据翔实的调查,将中国社会分成十大社会阶层,其中工人和农民阶层属于社会底层,文化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匮乏。以文化资本为例,整个农民阶层的不利地位,对于子女的发展极其不利。农民阶层由于文化资本缺乏,导致他们的子女很难在家庭这个场域习得进入社会所需要的和被赞许的文化,所以还没有进入学校系统以前,他们就和城镇的孩子有显著的差距,比如获得和城镇的孩子不同的语言符号。进入学校系统以后,学校根据城市文化、或者说是精英文化的标准对所有学生进行考核,这种标准看似公平,但是却包含偏见和歧视,认为其他文化是落后的,是不值一提的,大肆排斥除精英文化以外的其他文化。这种倾向的出现背后有复杂的原因,除了经济和价值理念的原因以外,还有不合理的制度安排方面的原因。在这样一种标准下,学校教育当然会欣赏来自优势家庭的孩子,并将更多的资源向优势阶层的孩子倾斜,造成农民阶层的孩子处境越来越不利,直到被排挤出整个教育体系。学校教育对农村学生实行比城镇学生更加严格的筛选,农村学生为了被选中,就必须花极大的代价才有可能超越、或者追赶上城镇的学生。所以进入普通高中、尤其是重点高中时,农村学生更多是进入职业技术学校,只留下很少一部分农村学生在普通高中求学。最后高考制度又再一次对学生进行选择,这种机制将进一步淘汰更多农村学生,即便未被淘汰,也很难进入重点大学,造成投资巨大,未来收益渺茫,使许多农村学生只好弃考。从文化资本的分析中,我们发现,学校教育向来被视为最公正、最有可能改变个人命运的途径,但是却在不断地阻碍农村学生的上升通道,造成贫穷复制和阶层固化,不利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二)差别原则缺失
差别原则注重最有利于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也就是说,弱势群体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和优势群体进行同台竞争,所以在制度安排上就应该给予弱势群体一定的照顾,这样才符合正义原则。笔者认为,在对弱势群体进行照顾时应该适度,否则有可能会造成反向歧视,对优势群体不公。至于适度标准如何把握,仍然是一个需要结合实际继续研究的问题。
差别原则缺失在重点学校体现非常明显。重点学校集中了一个地区最好的师资,有非常先进的教学设备和优美的学校环境等等,所以成为许多家庭竞相争夺的目标。重点学校的出现,由于历史和实践的原因,我们很难指责是因为制度安排的不恰当造成的,虽然表面是由制度安排,但是重点学校的存在却有一定合理性。既然重点学校必然会存在,按照差别原则,就应该给予农村学生一定照顾,这样他们才有可能和城镇学生公平竞争。但是现实中并非这样,进入重点学校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条是“傍家长”,另一条是“傍孩子”。“傍家长”就需要学生通过家长进入重点学校,这样的家庭大多是优势家庭,有丰富的社会资本、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等等。“傍孩子”就需要通过孩子自身努力进入重点学校,这种情况对孩子的要求颇高,要求他们有特殊的禀赋和过人的才能等等,就算这种看似公平的途径也更适合城镇学生。其实,重点学校更加看重学生的家庭背景和生源地等,造成农村学生基本无缘重点学校,无法接受优质的教育,和城镇学生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使许多农村学生只好弃考。 四、正义原则弃考问题解决
正义原则决定制度安排的选择,良好的制度安排将有利于正义原则的实现,所以注重顶层设计和弥补制度缺陷是现在和今后要认真考虑和不断调整的领域。
(一)发挥补偿机制
对农民孩子的补偿要注意一个问题,根据陆学艺的调查,有些农民家庭并不适合划分在下层里,因为它们已经跻入中层的行列。所以并不是对所有的农民孩子都要进行无差别的补偿,因为无差别对待会引起社会的不公平感和投机主义的盛行。国家主要是对处于下层的农民家庭的孩子进行补偿,进行合理的制度安排,打破以城市为中心的文化圈,在学校课程设置中要融入农村的一些元素,这样也可以让城镇学生更了解农村,避免农村和城市二元结构的严重对立。在学校选拔学生时,打破城市的标尺,应该设计更加合理的选拔标尺,使处于不利地位的农村学生有机会和城镇学生在公平的平台上竞争,为他们的未来创造希望,促进阶层垂直流动和代际流动。在高考制度安排上,应该在试卷设置时淡化城镇取向,完善监督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处。高考录取时也要对农村学生适当照顾,扩大重点高校农村学生的录用比例。另外,我们必须承认,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甚至是义务教育阶段,因为各种原因,费用高昂,尤其对农村学生不利,所以应该通过制度和政策使农村学生承担的费用得到减免,并且严厉打击乱收费等。
(二)发挥机会平等机制
机会平等应该包括入学机会平等、过程机会平等和结果机会平等。入学机会平等在补偿机制中已经提到,不再赘述。只有先保证入学机会和过程机会平等,才有可能保证结果机会平等,结果的平等并不意味着没有差异,不是所有人的平庸化,而是发挥平等机制,压缩制度不公的空间,拆除制度藩篱,使每个人在公正的制度框架下,根据自身能力进行角逐,由于每个人的能力大小有差异,所以每个人不可能结果没有差异,但是这是可以接受的。发挥机会平等机制的目标应该是,每个人的潜能得到最大开发,每个人都能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增进每个人的幸福和整个社会的福利。
五、结语
如果继续有更多的农村学生弃考而外出打工,那么要想由金字塔型的社会向橄榄球型的社会转变就会变得非常困难,这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就难以有坚实的保障。我们必须高度关注社会的公平正义,进行一系列制度设计,为农村学生实现向上流动开辟一条通道。在进行制度设计时还必须避免反向歧视和造成新的非正义,要进行不断调研论证,避免监管权力在某些部门和某些领域出现真空状态,为建成充满活力和公平的社会而努力。
参考文献:
[1] 刘健儿.教育公正刍议[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5,(1).
[2] 王海明.试论公平五原则——兼析罗尔斯正义论之误[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4).
[3] 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关键词:公平原则;差别原则;顶层设计;农村;高中生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0-0031-02
一、问题提出
中国近些年许多高中生纷纷弃考,2013年《人民日报》发表《底层上升通道受阻,一代穷世代穷》的专栏文章,这一现象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以2009年为例,2009年,中国有834万应届高中毕业生,其中750万报名参加高考,弃考人数达到84万人。另外还值得关注的是,弃考的学生大部分来自农村地区。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主要是农村学生弃考,而不是城镇的学生呢?本文从罗尔斯正义论的视角分析农村高中生弃考现象,为问题找到合理的答案,对于促进社会合理流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
二、罗尔斯正义论解读
约翰·罗尔斯《正义论》(1971)一经发表,就引起轰动。诺齐克说:“书中许多发人深思的思想,构成了一个精美的整体。从此,政治哲学家都须在罗尔斯的学说框架内工作,不然就必须解释不如此做的原因。”内格尔说:“它表达了当代人们可能难以置信的信息:对人类的前途可以满怀希望地加以肯定。”
社会制度分配其中基本的善:自由、自尊、权力、权利、机会、收入和财富。正义原则将决定社会制度的运作。在《正义论》中,正义原则如何选择成为关注的核心。罗尔斯假设处于“原初状态”的人来选择,这些人置于无知之幕下,使他们可以公平地选择原则,而不会因为一心追逐私利而影响正义原则的选择。他相信自由选择的正义原则包括两条:第一条是:每个人在最广泛的基本自由的总体体系中享有同等的自由,此自由与人人享有的类似的自由体系相容;第二条是:社会和经济方面的不平等应作如此安排,使之:最有利于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而与公正的储蓄原则相一致;以及附属于一切职务和地位,而这后二者均向一切人开放,机会均等。罗尔斯认为,公平原则应该先于差别原则,这样正义才有可能很好的存在。
罗尔斯假设有一种处于“原初状态”的人来对正义原则进行选择,实际上这种人是不存在的,是他臆想的,没有任何站得住脚的根据可以证实这一假设。虽然罗尔斯的正义论有种种缺点,但是这一理论可以很好解释农村高中生的弃考现象。
三、正义原则下的弃考现象
罗尔斯正义原则主要包括公平原则和差别原则,两条原则对于弃考现象有很好的解释力。
(一)公平原则缺失
每个人在自由的总体系中都应该享有同等的自由,即是公平原则,也就是说,社会应该在制度和政策框架下保证每个人都享有同等的自由,在合理的制度安排下,保障每一个人的权利,开发每一个人的潜力,促进每一个人的发展。而社会不应该有意或者无意在制度上制造种种不平等,使一部分人因性别、家庭背景、肤色和种族等等原因,无法取得和另一部分人同等的自由。
农村高中生弃考是公平原则缺失的后果。考察公平缺失应该先分析幼儿园、小学和初中的教育,因为教育具有连续性,不公平早在高中以前就大量存在,高中阶段的不公平只不过是之前不公平的一种延续和扩大。陆学艺根据翔实的调查,将中国社会分成十大社会阶层,其中工人和农民阶层属于社会底层,文化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匮乏。以文化资本为例,整个农民阶层的不利地位,对于子女的发展极其不利。农民阶层由于文化资本缺乏,导致他们的子女很难在家庭这个场域习得进入社会所需要的和被赞许的文化,所以还没有进入学校系统以前,他们就和城镇的孩子有显著的差距,比如获得和城镇的孩子不同的语言符号。进入学校系统以后,学校根据城市文化、或者说是精英文化的标准对所有学生进行考核,这种标准看似公平,但是却包含偏见和歧视,认为其他文化是落后的,是不值一提的,大肆排斥除精英文化以外的其他文化。这种倾向的出现背后有复杂的原因,除了经济和价值理念的原因以外,还有不合理的制度安排方面的原因。在这样一种标准下,学校教育当然会欣赏来自优势家庭的孩子,并将更多的资源向优势阶层的孩子倾斜,造成农民阶层的孩子处境越来越不利,直到被排挤出整个教育体系。学校教育对农村学生实行比城镇学生更加严格的筛选,农村学生为了被选中,就必须花极大的代价才有可能超越、或者追赶上城镇的学生。所以进入普通高中、尤其是重点高中时,农村学生更多是进入职业技术学校,只留下很少一部分农村学生在普通高中求学。最后高考制度又再一次对学生进行选择,这种机制将进一步淘汰更多农村学生,即便未被淘汰,也很难进入重点大学,造成投资巨大,未来收益渺茫,使许多农村学生只好弃考。从文化资本的分析中,我们发现,学校教育向来被视为最公正、最有可能改变个人命运的途径,但是却在不断地阻碍农村学生的上升通道,造成贫穷复制和阶层固化,不利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二)差别原则缺失
差别原则注重最有利于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也就是说,弱势群体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和优势群体进行同台竞争,所以在制度安排上就应该给予弱势群体一定的照顾,这样才符合正义原则。笔者认为,在对弱势群体进行照顾时应该适度,否则有可能会造成反向歧视,对优势群体不公。至于适度标准如何把握,仍然是一个需要结合实际继续研究的问题。
差别原则缺失在重点学校体现非常明显。重点学校集中了一个地区最好的师资,有非常先进的教学设备和优美的学校环境等等,所以成为许多家庭竞相争夺的目标。重点学校的出现,由于历史和实践的原因,我们很难指责是因为制度安排的不恰当造成的,虽然表面是由制度安排,但是重点学校的存在却有一定合理性。既然重点学校必然会存在,按照差别原则,就应该给予农村学生一定照顾,这样他们才有可能和城镇学生公平竞争。但是现实中并非这样,进入重点学校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条是“傍家长”,另一条是“傍孩子”。“傍家长”就需要学生通过家长进入重点学校,这样的家庭大多是优势家庭,有丰富的社会资本、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等等。“傍孩子”就需要通过孩子自身努力进入重点学校,这种情况对孩子的要求颇高,要求他们有特殊的禀赋和过人的才能等等,就算这种看似公平的途径也更适合城镇学生。其实,重点学校更加看重学生的家庭背景和生源地等,造成农村学生基本无缘重点学校,无法接受优质的教育,和城镇学生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使许多农村学生只好弃考。 四、正义原则弃考问题解决
正义原则决定制度安排的选择,良好的制度安排将有利于正义原则的实现,所以注重顶层设计和弥补制度缺陷是现在和今后要认真考虑和不断调整的领域。
(一)发挥补偿机制
对农民孩子的补偿要注意一个问题,根据陆学艺的调查,有些农民家庭并不适合划分在下层里,因为它们已经跻入中层的行列。所以并不是对所有的农民孩子都要进行无差别的补偿,因为无差别对待会引起社会的不公平感和投机主义的盛行。国家主要是对处于下层的农民家庭的孩子进行补偿,进行合理的制度安排,打破以城市为中心的文化圈,在学校课程设置中要融入农村的一些元素,这样也可以让城镇学生更了解农村,避免农村和城市二元结构的严重对立。在学校选拔学生时,打破城市的标尺,应该设计更加合理的选拔标尺,使处于不利地位的农村学生有机会和城镇学生在公平的平台上竞争,为他们的未来创造希望,促进阶层垂直流动和代际流动。在高考制度安排上,应该在试卷设置时淡化城镇取向,完善监督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处。高考录取时也要对农村学生适当照顾,扩大重点高校农村学生的录用比例。另外,我们必须承认,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甚至是义务教育阶段,因为各种原因,费用高昂,尤其对农村学生不利,所以应该通过制度和政策使农村学生承担的费用得到减免,并且严厉打击乱收费等。
(二)发挥机会平等机制
机会平等应该包括入学机会平等、过程机会平等和结果机会平等。入学机会平等在补偿机制中已经提到,不再赘述。只有先保证入学机会和过程机会平等,才有可能保证结果机会平等,结果的平等并不意味着没有差异,不是所有人的平庸化,而是发挥平等机制,压缩制度不公的空间,拆除制度藩篱,使每个人在公正的制度框架下,根据自身能力进行角逐,由于每个人的能力大小有差异,所以每个人不可能结果没有差异,但是这是可以接受的。发挥机会平等机制的目标应该是,每个人的潜能得到最大开发,每个人都能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增进每个人的幸福和整个社会的福利。
五、结语
如果继续有更多的农村学生弃考而外出打工,那么要想由金字塔型的社会向橄榄球型的社会转变就会变得非常困难,这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就难以有坚实的保障。我们必须高度关注社会的公平正义,进行一系列制度设计,为农村学生实现向上流动开辟一条通道。在进行制度设计时还必须避免反向歧视和造成新的非正义,要进行不断调研论证,避免监管权力在某些部门和某些领域出现真空状态,为建成充满活力和公平的社会而努力。
参考文献:
[1] 刘健儿.教育公正刍议[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5,(1).
[2] 王海明.试论公平五原则——兼析罗尔斯正义论之误[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4).
[3] 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