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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失为一项有效的政策措施。它在弱化保险“逆选择”现象、适应农村经济体制、顺应“自愿”参加的原则等方面起到很大的作用。但是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和城镇化的提速,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涌进城市.农村普遍存在人口大量流动的现象,我们有必要从这一现象出发,对“以家庭为单位参保”条件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