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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伦理学中,伦指人伦,即人的血缘辈分关系,伦理指调整人伦关系的条理、道理或原则。而我们通常在生活中所说的伦理,就是指处理人们之间相互关系所应遵循的道理和规则。有时也与道德并称或连用,如伦理道德。人作为社会性的动物,他的一切社会活动都必须遵循一定的社会秩序与规则,都必须遵循一定的伦理规范。而教学活动作为人类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就具有了明显的伦理性质。
教学的伦理性是指“不管是教学的意向,还是师生双边互动的形式或教学的具体内容,都必须符合一定文化体系中伦理规范的要求,采取一种学生在道德上能够接受的方式来进行。”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教学实践中的伦理道德水平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性地位,以及师生之间的互相“尊重”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但由于在实践中还是缺乏自觉的伦理审视,教学中道德失范的情况依然大量存在,不尊重学生人格,侮辱、体罚学生的现象仍是屡见不鲜,在这种情况下,教学的道德价值和意义失落了。我们经常说现代教学是大工业生产和市场经济背景下的一种与教育现代化紧密相连的新型教学形态,其核心精神就是充分彰显个性,体现深厚的人文关怀,促进个体全面发展,所以它对教学伦理的研究与实践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
从构成社会活动的要素来说,任何一项活动中,人都是最重要的因素,伦理也主要是指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德准则与规范,所以人类活动的伦理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强调如何调整人们之间的伦理关系。教学活动中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关系就是师生关系的构建,师生在教学活动中都要遵循一些基本的伦理要求。这些要求,有的是通过制度化的形式提出来的,如学生守则,班级规章等。有的则是支配师生行为的一种得到师生共同承认的缄默力量。师生双方只有遵循这些教学的伦理要求,教学活动才能够顺利进行。所以,建立符合伦理精神的师生关系就成为体现教学伦理性及其伦理价值的最重要的方面,是促进教学活动顺利而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
一、我国师生伦理关系发展的历史渊源
师生关系是指教师和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彼此所处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对待的态度等。师生在交往过程中不可能是无原则的,总要遵循一定的伦理道德规范,符合一定时代的伦理精神。
在整个封建社会里,统治阶级开始把教育看作是统治人民的工具,在对师生关系的论述中,充满着师道尊严和尊师重道的思想。师道作为传统礼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视为一种国家的公共道德,位列“天地君亲师”五伦之中,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建立起了一种严格的伦理等级制度。但是在这一时期,还是有很多思想家纷纷提出自己的见解,如韩愈在《师说》中提出“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这种平等的师生关系思想,对当时为师者自傲于弟子的风气,可以说是一个打击,是非常先进的。到了清末以及民主革命时期,西方的民主思想逐渐传入我国,对我国师生关系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提出了许多先进的主张,如反对体罚,师生平等,强调尊重儿童个性与人格等,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长期以来师生之间的紧张关系,促进了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以及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但由于我国的社会形态直接从封建社会跨越到了社会主义社会,在人们的头脑中不可避免地还存在一些封建思想残余,尤其是在教育领域。伦理关系属于上层建筑,是观念层次的东西,不可能通过强制的方式来改变,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构建新型的师生伦理关系时会遇到很多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建立符合伦理精神的师生关系
师生交往是一种双向活动,它需要交往双方共同的努力才能达成预期的目标。所以,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不是教师一个人的事情,还需要全体学生的努力与配合,以下将从四个方面来探讨师生交往中所应遵循的伦理规范。
1.关爱与尊重——师生交往的坚实基础
教师对学生的爱,既是教师高尚品质的表现,又是一种教育手段,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可以唤起学生内心的积极情绪和对自己的信心,从而转化成学习的内在动力。同时它也会拉近师生的心理距离,引起学生对教师的相应感情的回应,使教师也从学生对自己的纯真感情中得到精神上的满足,提高对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师生之间除了关爱,尤为重要的是相互尊重。教师应在人格上视学生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成人”,充分尊重学生作为社会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尊重学生的差异性,尊重学生学习与思想的独立性,反对绝对服从。鼓励学生不唯师,不唯书。反之,学生也同样应该尊重教师的人格与尊严,尊重教师的知识与劳动。
强调师生的相互关爱与尊重,不应该忽视严格要求。严格要求的意思是,这些要求在客观上是合理的,是善意的,是可以为学生所理解,是学生能够做到的。所以要坚决反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它是与教学中的伦理规范相违背的。体罚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很多人认为教学过程中打骂学生是为了学生好。但对一项活动的道德评判,应坚持动机与效果的统一,如果把体罚作为一种手段在教育过程中滥用,其结果则必然是给学生造成难以弥补的身心伤害。
2.民主与平等——师生伦理关系的核心内容
有人说,在教室中上课时,虽然是学生坐着,教师站着,但在心理上却是相反的,是教师坐着,学生站着,甚至跪着。在师生关系的发展过程中,民主与平等一直是最为人们所关注的,但在现实中也是最难实施的。
在现代教学中,师生双方都要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转变角色意识,改变过去师生之间上下、尊卑、主从的相处模式,创建平等、民主的和谐师生关系。教师要时刻意识到学生在人格与地位上是与自己完全平等的,每个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教师要平等地为学生提供和创造学习条件。同时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事,教师必须首先做到,做学生的表率。只有学生意识到自己与教师是平等的,才能打破师生之间的心理防线。平等交往不仅是一种教学活动方式,更是一种教育氛围,在这种气氛中,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与参与意识,鼓励学生求真、求异,师生在交往中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与观念,既丰富了教学内容,获得新的知识,又培养了学生独立思考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公正与信任——师生伦理关系发展的保障
公正与信任总是结伴而行的。伦理学上的公正,是指人们根据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坚持真理,公平正直,合乎情理,不存私心。教师的公正则是在教育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它表现为在处理教学工作及师生关系时,坚持真理,办事公道,赏罚分明,一视同仁。只有公正的教师,才能够得到学生的尊重与信任,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学生感到最不满,最愤懑的就是教师不公正,也就是常说的偏心眼,对学生不能一视同仁。师生之间的相互信任,是进行交往与教学活动的必不可少的条件,美国心理学家罗杰斯说:“成功的教育教学依赖于一种真诚的理解和信任的师生关系,依赖于一种和谐安全的氛围。”失去学生信任的教师是无法和学生建立良好关系的。同样,信任也是互相的,教师也要充分的相信学生,信任他们的学习自觉性和活动能力,相信他们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教师对学生的这种信任感以及对他们的期望,会对学生产生极大的鼓舞,激发学生强烈的进取心与自信心。
教学的伦理性是指“不管是教学的意向,还是师生双边互动的形式或教学的具体内容,都必须符合一定文化体系中伦理规范的要求,采取一种学生在道德上能够接受的方式来进行。”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教学实践中的伦理道德水平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性地位,以及师生之间的互相“尊重”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但由于在实践中还是缺乏自觉的伦理审视,教学中道德失范的情况依然大量存在,不尊重学生人格,侮辱、体罚学生的现象仍是屡见不鲜,在这种情况下,教学的道德价值和意义失落了。我们经常说现代教学是大工业生产和市场经济背景下的一种与教育现代化紧密相连的新型教学形态,其核心精神就是充分彰显个性,体现深厚的人文关怀,促进个体全面发展,所以它对教学伦理的研究与实践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
从构成社会活动的要素来说,任何一项活动中,人都是最重要的因素,伦理也主要是指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德准则与规范,所以人类活动的伦理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强调如何调整人们之间的伦理关系。教学活动中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关系就是师生关系的构建,师生在教学活动中都要遵循一些基本的伦理要求。这些要求,有的是通过制度化的形式提出来的,如学生守则,班级规章等。有的则是支配师生行为的一种得到师生共同承认的缄默力量。师生双方只有遵循这些教学的伦理要求,教学活动才能够顺利进行。所以,建立符合伦理精神的师生关系就成为体现教学伦理性及其伦理价值的最重要的方面,是促进教学活动顺利而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
一、我国师生伦理关系发展的历史渊源
师生关系是指教师和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彼此所处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对待的态度等。师生在交往过程中不可能是无原则的,总要遵循一定的伦理道德规范,符合一定时代的伦理精神。
在整个封建社会里,统治阶级开始把教育看作是统治人民的工具,在对师生关系的论述中,充满着师道尊严和尊师重道的思想。师道作为传统礼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视为一种国家的公共道德,位列“天地君亲师”五伦之中,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建立起了一种严格的伦理等级制度。但是在这一时期,还是有很多思想家纷纷提出自己的见解,如韩愈在《师说》中提出“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这种平等的师生关系思想,对当时为师者自傲于弟子的风气,可以说是一个打击,是非常先进的。到了清末以及民主革命时期,西方的民主思想逐渐传入我国,对我国师生关系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提出了许多先进的主张,如反对体罚,师生平等,强调尊重儿童个性与人格等,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长期以来师生之间的紧张关系,促进了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以及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但由于我国的社会形态直接从封建社会跨越到了社会主义社会,在人们的头脑中不可避免地还存在一些封建思想残余,尤其是在教育领域。伦理关系属于上层建筑,是观念层次的东西,不可能通过强制的方式来改变,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构建新型的师生伦理关系时会遇到很多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建立符合伦理精神的师生关系
师生交往是一种双向活动,它需要交往双方共同的努力才能达成预期的目标。所以,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不是教师一个人的事情,还需要全体学生的努力与配合,以下将从四个方面来探讨师生交往中所应遵循的伦理规范。
1.关爱与尊重——师生交往的坚实基础
教师对学生的爱,既是教师高尚品质的表现,又是一种教育手段,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可以唤起学生内心的积极情绪和对自己的信心,从而转化成学习的内在动力。同时它也会拉近师生的心理距离,引起学生对教师的相应感情的回应,使教师也从学生对自己的纯真感情中得到精神上的满足,提高对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师生之间除了关爱,尤为重要的是相互尊重。教师应在人格上视学生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成人”,充分尊重学生作为社会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尊重学生的差异性,尊重学生学习与思想的独立性,反对绝对服从。鼓励学生不唯师,不唯书。反之,学生也同样应该尊重教师的人格与尊严,尊重教师的知识与劳动。
强调师生的相互关爱与尊重,不应该忽视严格要求。严格要求的意思是,这些要求在客观上是合理的,是善意的,是可以为学生所理解,是学生能够做到的。所以要坚决反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它是与教学中的伦理规范相违背的。体罚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很多人认为教学过程中打骂学生是为了学生好。但对一项活动的道德评判,应坚持动机与效果的统一,如果把体罚作为一种手段在教育过程中滥用,其结果则必然是给学生造成难以弥补的身心伤害。
2.民主与平等——师生伦理关系的核心内容
有人说,在教室中上课时,虽然是学生坐着,教师站着,但在心理上却是相反的,是教师坐着,学生站着,甚至跪着。在师生关系的发展过程中,民主与平等一直是最为人们所关注的,但在现实中也是最难实施的。
在现代教学中,师生双方都要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转变角色意识,改变过去师生之间上下、尊卑、主从的相处模式,创建平等、民主的和谐师生关系。教师要时刻意识到学生在人格与地位上是与自己完全平等的,每个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教师要平等地为学生提供和创造学习条件。同时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事,教师必须首先做到,做学生的表率。只有学生意识到自己与教师是平等的,才能打破师生之间的心理防线。平等交往不仅是一种教学活动方式,更是一种教育氛围,在这种气氛中,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与参与意识,鼓励学生求真、求异,师生在交往中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与观念,既丰富了教学内容,获得新的知识,又培养了学生独立思考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公正与信任——师生伦理关系发展的保障
公正与信任总是结伴而行的。伦理学上的公正,是指人们根据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坚持真理,公平正直,合乎情理,不存私心。教师的公正则是在教育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它表现为在处理教学工作及师生关系时,坚持真理,办事公道,赏罚分明,一视同仁。只有公正的教师,才能够得到学生的尊重与信任,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学生感到最不满,最愤懑的就是教师不公正,也就是常说的偏心眼,对学生不能一视同仁。师生之间的相互信任,是进行交往与教学活动的必不可少的条件,美国心理学家罗杰斯说:“成功的教育教学依赖于一种真诚的理解和信任的师生关系,依赖于一种和谐安全的氛围。”失去学生信任的教师是无法和学生建立良好关系的。同样,信任也是互相的,教师也要充分的相信学生,信任他们的学习自觉性和活动能力,相信他们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教师对学生的这种信任感以及对他们的期望,会对学生产生极大的鼓舞,激发学生强烈的进取心与自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