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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上发展最快的新兴产业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围绕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和消费结构转型升级的要求,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体育和休闲娱乐等面向民生的服务业。
现在,全国已有近20个省区市把旅游业定位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在各地都高度重视发展旅游业的前提下,谁的改革开放步子迈得大一点、实一点,谁就能走在前面。面对全国掀起的发展旅游业热潮,广西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必须要乘势而上,赶超跨越。
广西旅游业的区位优势很突出,“地处北部湾、毗邻粤港澳、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据介绍,以南宁为圆心,在1小时航空圈中的客源市场人口约4000万,2小时航空圈约1个亿,3小时航空圈约1.6亿,“如果广西能够通过改革和政策突破把这些人群吸引过来,加入能够实行3小时航空圈内的‘绿色旅游通道’,在吸引游客方面就能夠即见大效。”广西旅游业人士分析称。
其实,来自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也充分说明了广西旅游业近年来正呈现良好发展态势。2012年,全区接待国内外旅游者2.08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660亿元,所占GDP比重上升到12.7%,已成为广西的重要支柱产业;过去5年,广西旅游总收入的增长率是游客总人次增长率的1.5倍,国内旅游收入的增长率是国内旅游人次增长率的1.6倍,旅游外汇收入增长率是入境旅游人数增长率的1.6倍。
现在,广西提出打造旅游“升级版”,实现从旅游资源大区向旅游强区的历史跨越,让海内外宾客由衷地感叹“遍行天下,心仪广西”,就还需在财政、税收、土地、金融、出入境便利化等方面有所突破。所以,必须要加快改革步伐,快速释放发展潜力。
政府发挥主导作用
7月4日,广西旅游发展大会在桂林闭幕。本届大会是在我国构建“一省(云南省)一岛(海南国际旅游岛)一市(桂林市)”的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格局初步形成,桂林旅游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的背景下召开的,这标志着广西旅游业已经“走进了春天里”。
在大会上,广西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高度肯定了政府对发展旅游业的主导作用。彭清华表示,各地要牢固树立抓旅游就是抓经济、抓民生的理念,把发展旅游业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而对以旅游业为主的县,彭清华指出,在经济增长指标上不搞一刀切,在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评上不简单地以GDP增速论英雄,而应侧重考核旅游业发展相关指标,比如旅游业占GDP的比重、旅游总收入增速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等。
同时,彭清华特别强调,讲政府主导,绝不是政府包打天下、大包大揽,也不是去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是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发挥主导作用。为此,一要制定实施旅游发展规划;二要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三要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四要促进旅游资源整合优化。
为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充实调整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委员会等领导协调机构,建立自治区领导联系指导旅游工作制度,由自治区四家班子的领导每人联系指导一两个特色旅游名县建设和重大旅游项目建设。这样将单一部门的行业管理转变成多部门协调的综合管理,有利于解决旅游业管理条块分割、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等突出问题。
以政策促发展
作为广西旅游业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决定》日前已经出炉,文件明确提出力争到2015年,全区旅游业总收入实现3000亿元,接待游客总人数突破3亿人次;到2020年,基本建成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成为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形成“一个旅游龙头、两条旅游发展带、三大国际旅游目的地、四大旅游集散地”的旅游产业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为此,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通过财税、投融资、土地、产业融合、旅游富民以及其他配套扶持政策,为实现既定目标保驾护航,全面促进广西旅游业的跨越发展。
在财税政策方面,省级财政将逐年加大对旅游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省旅游发展资金在每年两亿元的基础上,从今年起每年再增加一亿元,到2017年达到七亿元;同时,积极支持和引导大型旅游集团发行企业债券,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建立健全覆盖旅游全过程和各领域的游客满意度调查和服务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另外,探索建立省、州市、县三级旅游执法机构并试行双重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在土地政策方面,自治区将优先保障重大旅游项目的用地需求,各级政府对重点旅游项目用地优先列入年度用地计划,统筹分类予以支持;对于旅游景区以外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游客集散中心、游客休憩站点、景观绿化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按划拨方式提供;此外,对使用荒山、荒坡、滩涂、废弃矿山、石漠化土地发展旅游业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在旅游富民政策方面,为培养更多“一个旅游点致富一个村”、“一个旅游区繁荣一个县”的实例,自治区特推出三大旅游富民政策。首先是大力扶持发展乡村旅游,对符合规划及相关规定的乡村旅游项目,经认定后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有关证照费用从优,收费标准按下限收取。其次是支持发展红色旅游,2013年至2017年,每年从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支持发展红色旅游。最后是加大旅游产业扶贫力度,重点扶持贫困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在石漠化片区扶贫攻坚中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扶持力度和政策倾斜。
以项目带动产业
在这场由政府“搭台”旅游“唱戏”的大行动中,广西表示将通过重大项目带动大发展,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其中,一个突出要求就是从2013年到2017年,在全区开展“旅游项目建设年”活动,五年内全力建设587个重点旅游项目;并决定从今年起,遴选20个建设规模大、投资强度高、带动性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标志性重大旅游项目,由自治区四家班子领导分别牵头负责推进。
据广西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广西全区重大旅游项目有100项,总投资3559.89亿元,其中,自治区领导联系推进的重大旅游项目共28个,总投资1243.75亿元;重点旅游项目600项,总投资13406.55亿元。
另外,广西还将选择一批有旅游潜力的县进行资金扶持,力争到2015年,建成一批特色旅游名县(市、区),首批入围建设的有上林县、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阳朔县、兴安县、龙胜各族自治县等20个县。首批入围的县(市、区),除了旅游景区特色鲜明、品牌突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特色旅游商品具备一定规模等软硬件条件达标外,旅游经济发展还要达到一定水平,如年接待游客200万人次以上,其中过夜游客100万人次以上、旅游总收入10亿元以上、旅游就业人数在城镇就业人员中所占比重达10%以上等。
与此同时,广西还将加快建设一批旅游休闲目的地,其中包括桂林漓江、南宁大明山、北海银滩、崇左德天瀑布等多个旅游休闲景区,同时加快建设南宁都市休闲、柳州民俗风情、宜州刘三姐故乡、百色福地、西江水道等为代表的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休闲旅游目的地。
“加快推进旅游业跨越发展,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产业发达、服务优良、环境优美、特色鲜明、开放度高、竞争力强的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旅游强区!”不少广西旅游业人士均表示,旅游发展大会描绘了广西旅游业发展的美好蓝图,吹响了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号角。
现在,全国已有近20个省区市把旅游业定位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在各地都高度重视发展旅游业的前提下,谁的改革开放步子迈得大一点、实一点,谁就能走在前面。面对全国掀起的发展旅游业热潮,广西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必须要乘势而上,赶超跨越。
广西旅游业的区位优势很突出,“地处北部湾、毗邻粤港澳、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据介绍,以南宁为圆心,在1小时航空圈中的客源市场人口约4000万,2小时航空圈约1个亿,3小时航空圈约1.6亿,“如果广西能够通过改革和政策突破把这些人群吸引过来,加入能够实行3小时航空圈内的‘绿色旅游通道’,在吸引游客方面就能夠即见大效。”广西旅游业人士分析称。
其实,来自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也充分说明了广西旅游业近年来正呈现良好发展态势。2012年,全区接待国内外旅游者2.08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660亿元,所占GDP比重上升到12.7%,已成为广西的重要支柱产业;过去5年,广西旅游总收入的增长率是游客总人次增长率的1.5倍,国内旅游收入的增长率是国内旅游人次增长率的1.6倍,旅游外汇收入增长率是入境旅游人数增长率的1.6倍。
现在,广西提出打造旅游“升级版”,实现从旅游资源大区向旅游强区的历史跨越,让海内外宾客由衷地感叹“遍行天下,心仪广西”,就还需在财政、税收、土地、金融、出入境便利化等方面有所突破。所以,必须要加快改革步伐,快速释放发展潜力。
政府发挥主导作用
7月4日,广西旅游发展大会在桂林闭幕。本届大会是在我国构建“一省(云南省)一岛(海南国际旅游岛)一市(桂林市)”的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格局初步形成,桂林旅游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的背景下召开的,这标志着广西旅游业已经“走进了春天里”。
在大会上,广西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高度肯定了政府对发展旅游业的主导作用。彭清华表示,各地要牢固树立抓旅游就是抓经济、抓民生的理念,把发展旅游业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而对以旅游业为主的县,彭清华指出,在经济增长指标上不搞一刀切,在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评上不简单地以GDP增速论英雄,而应侧重考核旅游业发展相关指标,比如旅游业占GDP的比重、旅游总收入增速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等。
同时,彭清华特别强调,讲政府主导,绝不是政府包打天下、大包大揽,也不是去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是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发挥主导作用。为此,一要制定实施旅游发展规划;二要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三要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四要促进旅游资源整合优化。
为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充实调整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委员会等领导协调机构,建立自治区领导联系指导旅游工作制度,由自治区四家班子的领导每人联系指导一两个特色旅游名县建设和重大旅游项目建设。这样将单一部门的行业管理转变成多部门协调的综合管理,有利于解决旅游业管理条块分割、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等突出问题。
以政策促发展
作为广西旅游业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决定》日前已经出炉,文件明确提出力争到2015年,全区旅游业总收入实现3000亿元,接待游客总人数突破3亿人次;到2020年,基本建成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成为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形成“一个旅游龙头、两条旅游发展带、三大国际旅游目的地、四大旅游集散地”的旅游产业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为此,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通过财税、投融资、土地、产业融合、旅游富民以及其他配套扶持政策,为实现既定目标保驾护航,全面促进广西旅游业的跨越发展。
在财税政策方面,省级财政将逐年加大对旅游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省旅游发展资金在每年两亿元的基础上,从今年起每年再增加一亿元,到2017年达到七亿元;同时,积极支持和引导大型旅游集团发行企业债券,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建立健全覆盖旅游全过程和各领域的游客满意度调查和服务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另外,探索建立省、州市、县三级旅游执法机构并试行双重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在土地政策方面,自治区将优先保障重大旅游项目的用地需求,各级政府对重点旅游项目用地优先列入年度用地计划,统筹分类予以支持;对于旅游景区以外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游客集散中心、游客休憩站点、景观绿化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按划拨方式提供;此外,对使用荒山、荒坡、滩涂、废弃矿山、石漠化土地发展旅游业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在旅游富民政策方面,为培养更多“一个旅游点致富一个村”、“一个旅游区繁荣一个县”的实例,自治区特推出三大旅游富民政策。首先是大力扶持发展乡村旅游,对符合规划及相关规定的乡村旅游项目,经认定后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有关证照费用从优,收费标准按下限收取。其次是支持发展红色旅游,2013年至2017年,每年从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支持发展红色旅游。最后是加大旅游产业扶贫力度,重点扶持贫困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在石漠化片区扶贫攻坚中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扶持力度和政策倾斜。
以项目带动产业
在这场由政府“搭台”旅游“唱戏”的大行动中,广西表示将通过重大项目带动大发展,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其中,一个突出要求就是从2013年到2017年,在全区开展“旅游项目建设年”活动,五年内全力建设587个重点旅游项目;并决定从今年起,遴选20个建设规模大、投资强度高、带动性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标志性重大旅游项目,由自治区四家班子领导分别牵头负责推进。
据广西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广西全区重大旅游项目有100项,总投资3559.89亿元,其中,自治区领导联系推进的重大旅游项目共28个,总投资1243.75亿元;重点旅游项目600项,总投资13406.55亿元。
另外,广西还将选择一批有旅游潜力的县进行资金扶持,力争到2015年,建成一批特色旅游名县(市、区),首批入围建设的有上林县、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阳朔县、兴安县、龙胜各族自治县等20个县。首批入围的县(市、区),除了旅游景区特色鲜明、品牌突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特色旅游商品具备一定规模等软硬件条件达标外,旅游经济发展还要达到一定水平,如年接待游客200万人次以上,其中过夜游客100万人次以上、旅游总收入10亿元以上、旅游就业人数在城镇就业人员中所占比重达10%以上等。
与此同时,广西还将加快建设一批旅游休闲目的地,其中包括桂林漓江、南宁大明山、北海银滩、崇左德天瀑布等多个旅游休闲景区,同时加快建设南宁都市休闲、柳州民俗风情、宜州刘三姐故乡、百色福地、西江水道等为代表的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休闲旅游目的地。
“加快推进旅游业跨越发展,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产业发达、服务优良、环境优美、特色鲜明、开放度高、竞争力强的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旅游强区!”不少广西旅游业人士均表示,旅游发展大会描绘了广西旅游业发展的美好蓝图,吹响了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号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