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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劳动日工价偏低,既不反映劳动力的真实价值,又不反映其市场供求状况,已成为我国农业进一步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农业劳动日工价偏低的原因在于长期以来执行的工价核算标准不合理。现行农业劳动日工价计算标准亟需调整,应该坚持市场定价、同工同酬、动态挂钩和渐进调整四大原则,并借鉴房地产估价中广泛采用的市场比较法的思想,设计出劳动日工价核算标准的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