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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十八届六中全会又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全面部署。作为国有企业,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就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根本遵循,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为企业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全面理解国有企业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
特定地位决定国有企业必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坚强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大做强国有经济,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
特殊价值决定国有企业必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我国的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国企的“企业”属性决定了其作为一般经济主体的身份,按照企业规则参与市场竞争,而“国有”属性决定了其超越一般企业的范畴,在实质上作为政府职能的某种延伸,必须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當国家调节产业结构时,国有企业首当其冲做出表率;当国家调节经济发展速度时,国有企业牺牲小我全力配合;当政府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时,国有企业做出最有力的支撑;当政府实施公益项目时,国有企业迈出忠实追随的步伐。在国有企业内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可以更有效地利用好这些特殊价值,从意识和行动上守好党的重要阵地、促进党的健康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党组织的特有作用决定国有企业必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经济在微观领域的重要表现形式,国有企业党组织是公有制经济的捍卫者,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捍卫者。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经济基础,必须坚定不移地落实“两个责任”,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在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这不仅是一种政治责任,更是党领导下的基层组织所必须具备的政治态度。国有企业党组织直接面对广大基层党员,直接对接广大基层群众,其从严治党的成效是摸得着、看得见的,是能够直接被身边群众所感知的,在这个领域内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我党表达治理决心的重要路径之一。
落实从严治党须在“五个着力”上做好文章
在思想建设上着力于坚定信念。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深化改革中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先要从严抓好思想建设,坚定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指引高度的发展自觉、改革自觉。在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学会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教育,强化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改革发展举措的思想认同、感情认同、实践认同,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在党管干部上着力于坚持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国有企业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既是党的形象的代言人,又是企业发展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关键在于党管干部上从严,核心在于“坚持标准”。在选任干部上,要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切实把政治坚定、素质全面、作风过硬、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干部选进来、用起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组织考察推荐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相结合,在拓宽渠道加大对人才提拔使用力度的同时,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要求加强管理,努力实现市场化选聘与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有机统一、有效融合,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在落实责任上着力于夯实根基。落实责任从严,要抓好“责任主体”。国有企业党委书记是履行党建职责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落实责任从严,还要坚持“有为有位”。使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必须将党建工作与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结合起来,在尊重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主动作为。落实责任从严,重在夯实“基层堡垒”。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持巩固党在企业的执政基础不动摇,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在支持企业合法经营的同时,创新做好党建工作、纪检工作、稳定工作,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在制度完善上着力于执行有力。制度完善从严,必须将党建工作纳入企业章程,将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明确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范围,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严格按照章程制度履行职责,并定期向上级党委述职汇报,使党组织从组织上、制度上成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制度完善从严,必须坚持和完善“交叉任职”。在建立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过程中,“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促进党组织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保障作用的有益探索。制度完善从严,还必须严肃党内生活。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同时,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发现、提醒、纠正个别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创业激情,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
在履职监督上着力于遵纪守规。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在履职监督上从严。反腐败斗争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责无旁贷,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通过教育引导、组织完善、能力提升,面对面传导压力,强化企业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加强作风建设,在履职监督上从严。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领导干部面临着复杂环境和严峻考验,要着眼于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通过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作风建设的制度体系,以务实管用的刚性约束,力求从根本上杜绝 “四风”问题的滋生蔓延。严格责任追究,在履职监督上从严。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监事会等监督作用,加强对主要领导履职行权的监督约束,严厉查处以权谋私、侵吞贪占等腐败行为,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促进国有企业廉洁、健康、高速发展。G
(作者单位:财保石嘴山分公司)
责任编辑:章 立
全面理解国有企业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
特定地位决定国有企业必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坚强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大做强国有经济,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
特殊价值决定国有企业必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我国的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国企的“企业”属性决定了其作为一般经济主体的身份,按照企业规则参与市场竞争,而“国有”属性决定了其超越一般企业的范畴,在实质上作为政府职能的某种延伸,必须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當国家调节产业结构时,国有企业首当其冲做出表率;当国家调节经济发展速度时,国有企业牺牲小我全力配合;当政府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时,国有企业做出最有力的支撑;当政府实施公益项目时,国有企业迈出忠实追随的步伐。在国有企业内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可以更有效地利用好这些特殊价值,从意识和行动上守好党的重要阵地、促进党的健康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党组织的特有作用决定国有企业必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经济在微观领域的重要表现形式,国有企业党组织是公有制经济的捍卫者,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捍卫者。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经济基础,必须坚定不移地落实“两个责任”,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在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这不仅是一种政治责任,更是党领导下的基层组织所必须具备的政治态度。国有企业党组织直接面对广大基层党员,直接对接广大基层群众,其从严治党的成效是摸得着、看得见的,是能够直接被身边群众所感知的,在这个领域内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我党表达治理决心的重要路径之一。
落实从严治党须在“五个着力”上做好文章
在思想建设上着力于坚定信念。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深化改革中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先要从严抓好思想建设,坚定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指引高度的发展自觉、改革自觉。在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学会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教育,强化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改革发展举措的思想认同、感情认同、实践认同,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在党管干部上着力于坚持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国有企业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既是党的形象的代言人,又是企业发展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关键在于党管干部上从严,核心在于“坚持标准”。在选任干部上,要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切实把政治坚定、素质全面、作风过硬、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干部选进来、用起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组织考察推荐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相结合,在拓宽渠道加大对人才提拔使用力度的同时,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要求加强管理,努力实现市场化选聘与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有机统一、有效融合,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在落实责任上着力于夯实根基。落实责任从严,要抓好“责任主体”。国有企业党委书记是履行党建职责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落实责任从严,还要坚持“有为有位”。使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必须将党建工作与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结合起来,在尊重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主动作为。落实责任从严,重在夯实“基层堡垒”。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持巩固党在企业的执政基础不动摇,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在支持企业合法经营的同时,创新做好党建工作、纪检工作、稳定工作,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在制度完善上着力于执行有力。制度完善从严,必须将党建工作纳入企业章程,将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明确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范围,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严格按照章程制度履行职责,并定期向上级党委述职汇报,使党组织从组织上、制度上成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制度完善从严,必须坚持和完善“交叉任职”。在建立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过程中,“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促进党组织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保障作用的有益探索。制度完善从严,还必须严肃党内生活。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同时,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发现、提醒、纠正个别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创业激情,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
在履职监督上着力于遵纪守规。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在履职监督上从严。反腐败斗争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责无旁贷,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通过教育引导、组织完善、能力提升,面对面传导压力,强化企业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加强作风建设,在履职监督上从严。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领导干部面临着复杂环境和严峻考验,要着眼于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通过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作风建设的制度体系,以务实管用的刚性约束,力求从根本上杜绝 “四风”问题的滋生蔓延。严格责任追究,在履职监督上从严。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监事会等监督作用,加强对主要领导履职行权的监督约束,严厉查处以权谋私、侵吞贪占等腐败行为,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促进国有企业廉洁、健康、高速发展。G
(作者单位:财保石嘴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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