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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具有公益性和民办学校进行市场化运作时可能出现“市场失灵”的情形,是政府对民办学校规制的重要理由;而民办学校“以自愿求公益”的特点,又要求政府对民办学校的规制区别于公立学校。有效的政府规制要求政府消除对民办学校的观念歧视和体制排挤,在此基础上采取有效的规制模式和手段,谋求实现民办学校的自主性和公益性的平衡,真正促进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