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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大胆探索,扎实做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中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四个统一”的必然要求。为此,成都市工商局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关键,以谋求城乡人民最大福祉为目的,努力营造“更加开放、更加和谐”和“活而有序、好中求快”的经济环境,推进成都试验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勇于创新,着力在监管与发展的统一上下功夫
培育市场监管新体系,把监管与发展有机地统一起来,着力服务全域成都发展。
创新监管体制,促进经济发展。适应试验区建设的新形势,强化开放、服务、效率、依法行政的理念,进一步创新监管体制,做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要认真总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经验,进一步加强执法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执法授权和执法委托的方式方法。探索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是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准人条件,拓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主体资格。完善企业免检制度。着力培育大企业大集团,推进中小企业发展。建立完善行业自律和行政执法相结合的监管体制,发挥各级相关协会独立联系政府部门、规范企业行为的作用。
创新监管机制,发挥最佳效能。机制体现着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好的机制能使各要素之间实现最佳组合、发挥最佳效用。要加强制度建设,按照科学的原则对各类制度进行整合,切实做到靠制度管事管人:合理制定各岗位职责,细化工作标准,使各岗位任务明确、权责清晰、标准科学,各环节之间流程合理、相互衔接、运转协调;完善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实现干部队伍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进出通畅的良好循环: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科学、民主、规范的干部管理机制。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和“阳光处(科)室”和“阳光工商所”建设,切实提高办事的透明度;在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业中建立联络员制度,实行不定期的走访,随时掌握干部的执法监管情况;进一步完善行风监督员制度。建立社会监督体系。
创新监管手段,适应形势变化。当前,各类市场加快了向现代化、科技化、国际化方向发展的步伐,市场主体逐步向复杂化、多元化、知识化方向转化,各种违法行为也趋于智能化、集团化和隐蔽化,采用先进的监管手段成为实行科学监管的必要条件。因此,要增强监管手段的科技含量,加快现代化监管技术和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对市场主体的准入行为、经营行为、退出行为实施全程有效监管,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的科学性、准确性。建立完善媒体广告监测中心,采用现代技术监测各类媒体广告,用法律法规手段规范广告的形式和内容。加快电子政务和网上工商建设步伐,逐步实现网上并联审批、办照、年检和查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赋予工商所相应的初审权、监管权,实施主动巡查、动态监管。
创新监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新的经济运作方式和市场竞争方式不断产生,市场主体数量越来越大,只有监管方式、方法不断调整和创新,才能确保监管到位。督促市场主体做出承诺,建立台账,变“他律式”监管为“自律式”监管:将企业的主体资格和主体行为作全程记录,变“一站式”监管为全程式监管: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监督网络体系,变部门监管为社会综合监管: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变粗放式监管为精细化监管;完善信用分级监管体系,变全面监管为重点监管。对一些新兴领域和行业要积极探索适应其特点的监管方式,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二、延伸职能,着力在监管与服务的统一上下功夫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四位一体”战略规划,积极探索,延伸职能,先行先试,解决好试验区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实现监管与服务的统一。
积极服务试验区的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涉农主体法,大力培养农村经纪人,积极培育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村服务组织:在统筹规划下积极探索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农村自身资源向资产化、资本化方向发展;大力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多元化的农村市场主体。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创造条件,促进现代服务业向农村延伸;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加快培育和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能力的现代农业市场主体。积极引导有品牌、市场竞争力强的涉农龙头企业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等方式扩大规模:积极帮助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理民主、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加大商标护农力度,积极培育和发展品牌经济。引导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
积极服务参加试验区建设的市场主体。建立和完善工商信息传播制度,及时给予投资者以政策指导;及时将工商法律法规传递给市场主体。使其预先、主动规避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有关市场主体登记、注销、年检等信息,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并使投资者了解行业发展状况。避免盲目进入。减少市场风险。建立和完善工商协调沟通制度,在市场主办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发生经济纠纷或其他矛盾但尚未达到行政处罚和仲裁诉讼阶段的。运用协调和调解的手段进行处理,以及时化解矛盾,消除误会,减少损失、降低工商部门的工作成本。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奖励制度。表彰那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业绩良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市场主体。健全城乡互动合作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市域内重大项目投资调节和跨区域的产业、人才、技术、资金、物流和产权等联动信息,推动市域内、县域内和跨区域的产业梯度转移、项目合作。
积极服务试验区的诚信体系建设。建设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企业诚信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觉诚信经营的良好机制。为此,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发展企业信用中介服务业,抓好企业信用自律管理,培育诚实守信的经营风气:推行企业信用档案制度、企业信用身份证制度、企业信用担保制度、企业信用激励惩戒制度。同时,要以企业“入市”的注册登记事项为基础,以工商及相关部门日常监管和司法(仲裁)机关执法而发生(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为重点,企业自愿申报的信用信息为补充,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市企业的信用监管网络体系,及时调整和发布企业信用等级,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调控和监督经济运行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查询有关企业信用信息提供服务。
三、关注民生。着力在监管与维权的统一上下功夫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的要求,加大解决民安、民生和民利问题的力度。
依法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吸引更多企业到成都来发展。促进试验区建设。为此,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行为的执法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竞争、公平竞争新秩序;依法打击各种商标侵权行为,加强商标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减少或杜绝“傍名牌”、变相搭车、假冒侵权的行为;建立完善媒体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对重点媒体、重点企业的广告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合同示范文本,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违法行为。认真做好企业变更登记中的产权保护工作,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侵吞国有企业产权案件。
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让群众充分享受试验区建设的成果,是我们当前的迫切任务。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实行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级和食品分类监管方式: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坚持抓、反复抓,确保已经实现的两个100%、一个彻底解决不反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员制度,继续加大12315网络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市场、进商场的步伐,方便广大群众就近投诉举报:对消费者投诉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反馈;完善消费者与企业和解制度、经营者自律制度、消费纠纷调解制度和申诉举报制度:建立健全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中的作用;建立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制度。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听取对市场监管的意见建议,适时曝光违法典型,努力构建消费维权长效机制。
依法监管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商品质量直接关系到民生、民利和民安问题,工商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能,确保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和安全。紧紧围绕市场准入、仓储、销售、退市的全过程,对商品特别是食品的质量进行信息化监管,逐步实现从市局到工商所三级纵向贯通和内部职能机构之间横向连接:建立相对独立的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食品和重要商品数据库、商品质量监测数据库和商品质量监管技术支撑数据库,逐步实现与相关部门、消费者协会、行业组织等的资源共享。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特别规定》的要求,切实抓好流通环节商品和食品质量快速监测工作,重点对消费者投诉多、引起消费事故的商品特别是食品进行监管和检测;切实发挥应急机构处理突发性事件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
四、规范秩序。着力在监管与执法的统一上下功夫
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
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要积极探索与四川大学等著名高校合作办法,组织专门的培训班,聘请专家对执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廉政建设规定轮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认真总结执法体制改革后的执法经验,积极探索和改进执法方法,开展效能督查,提高执法效率;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并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移交协调规定》、《市工商局公平交易执法办案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案件核审制度,认真落实《成都市工商局行政处罚回访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最大限度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进一步满足经济发展需求,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工商监管联系着社会公共利益。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特别是监管对象的切身利益。为此,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建立完善行政告诫制。实行“宽严适度”的处罚标准,正确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预先警示:对能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纠正轻微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不予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较大社会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依法减轻处罚,特别是对以谋生为目的的下岗职工、失业、无业人员和为摆脱困境的企业发生的、没有造成较大社会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或不处罚:对违法行为人能主动投案,自觉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及后果的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对危害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如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要给予严肃处理。建立行政约见制度。积极探索行政约见和行政指导的内容、方式、程序、步骤。对有突出问题的市场主体实行行政约见。有针对性地指出市场主体存在的问题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随着试验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市场越来越开放,经济越来越发展,社会越来越进步,人民的生活也越来越富裕。但是以各种手段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现象也日益突出。工商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服务试验区建设大局,进一步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强化市场监管;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传销等专项整治活动,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整治预防;进一步做好打击走私贩私、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打击非法拼组装汽车、重要商品市场监管等工作,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坚决打击和处罚各种严重违法、违纪、扰乱市场和经济秩序的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促进试验区经济建设。
(执笔人:汪 珂)
一、勇于创新,着力在监管与发展的统一上下功夫
培育市场监管新体系,把监管与发展有机地统一起来,着力服务全域成都发展。
创新监管体制,促进经济发展。适应试验区建设的新形势,强化开放、服务、效率、依法行政的理念,进一步创新监管体制,做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要认真总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经验,进一步加强执法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执法授权和执法委托的方式方法。探索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是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准人条件,拓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主体资格。完善企业免检制度。着力培育大企业大集团,推进中小企业发展。建立完善行业自律和行政执法相结合的监管体制,发挥各级相关协会独立联系政府部门、规范企业行为的作用。
创新监管机制,发挥最佳效能。机制体现着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好的机制能使各要素之间实现最佳组合、发挥最佳效用。要加强制度建设,按照科学的原则对各类制度进行整合,切实做到靠制度管事管人:合理制定各岗位职责,细化工作标准,使各岗位任务明确、权责清晰、标准科学,各环节之间流程合理、相互衔接、运转协调;完善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实现干部队伍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进出通畅的良好循环: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科学、民主、规范的干部管理机制。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和“阳光处(科)室”和“阳光工商所”建设,切实提高办事的透明度;在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业中建立联络员制度,实行不定期的走访,随时掌握干部的执法监管情况;进一步完善行风监督员制度。建立社会监督体系。
创新监管手段,适应形势变化。当前,各类市场加快了向现代化、科技化、国际化方向发展的步伐,市场主体逐步向复杂化、多元化、知识化方向转化,各种违法行为也趋于智能化、集团化和隐蔽化,采用先进的监管手段成为实行科学监管的必要条件。因此,要增强监管手段的科技含量,加快现代化监管技术和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对市场主体的准入行为、经营行为、退出行为实施全程有效监管,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的科学性、准确性。建立完善媒体广告监测中心,采用现代技术监测各类媒体广告,用法律法规手段规范广告的形式和内容。加快电子政务和网上工商建设步伐,逐步实现网上并联审批、办照、年检和查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赋予工商所相应的初审权、监管权,实施主动巡查、动态监管。
创新监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新的经济运作方式和市场竞争方式不断产生,市场主体数量越来越大,只有监管方式、方法不断调整和创新,才能确保监管到位。督促市场主体做出承诺,建立台账,变“他律式”监管为“自律式”监管:将企业的主体资格和主体行为作全程记录,变“一站式”监管为全程式监管: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监督网络体系,变部门监管为社会综合监管: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变粗放式监管为精细化监管;完善信用分级监管体系,变全面监管为重点监管。对一些新兴领域和行业要积极探索适应其特点的监管方式,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二、延伸职能,着力在监管与服务的统一上下功夫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四位一体”战略规划,积极探索,延伸职能,先行先试,解决好试验区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实现监管与服务的统一。
积极服务试验区的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涉农主体法,大力培养农村经纪人,积极培育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村服务组织:在统筹规划下积极探索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农村自身资源向资产化、资本化方向发展;大力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多元化的农村市场主体。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创造条件,促进现代服务业向农村延伸;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加快培育和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能力的现代农业市场主体。积极引导有品牌、市场竞争力强的涉农龙头企业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等方式扩大规模:积极帮助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理民主、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加大商标护农力度,积极培育和发展品牌经济。引导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
积极服务参加试验区建设的市场主体。建立和完善工商信息传播制度,及时给予投资者以政策指导;及时将工商法律法规传递给市场主体。使其预先、主动规避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有关市场主体登记、注销、年检等信息,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并使投资者了解行业发展状况。避免盲目进入。减少市场风险。建立和完善工商协调沟通制度,在市场主办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发生经济纠纷或其他矛盾但尚未达到行政处罚和仲裁诉讼阶段的。运用协调和调解的手段进行处理,以及时化解矛盾,消除误会,减少损失、降低工商部门的工作成本。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奖励制度。表彰那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业绩良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市场主体。健全城乡互动合作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市域内重大项目投资调节和跨区域的产业、人才、技术、资金、物流和产权等联动信息,推动市域内、县域内和跨区域的产业梯度转移、项目合作。
积极服务试验区的诚信体系建设。建设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企业诚信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觉诚信经营的良好机制。为此,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发展企业信用中介服务业,抓好企业信用自律管理,培育诚实守信的经营风气:推行企业信用档案制度、企业信用身份证制度、企业信用担保制度、企业信用激励惩戒制度。同时,要以企业“入市”的注册登记事项为基础,以工商及相关部门日常监管和司法(仲裁)机关执法而发生(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为重点,企业自愿申报的信用信息为补充,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市企业的信用监管网络体系,及时调整和发布企业信用等级,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调控和监督经济运行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查询有关企业信用信息提供服务。
三、关注民生。着力在监管与维权的统一上下功夫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的要求,加大解决民安、民生和民利问题的力度。
依法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吸引更多企业到成都来发展。促进试验区建设。为此,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行为的执法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竞争、公平竞争新秩序;依法打击各种商标侵权行为,加强商标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减少或杜绝“傍名牌”、变相搭车、假冒侵权的行为;建立完善媒体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对重点媒体、重点企业的广告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合同示范文本,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违法行为。认真做好企业变更登记中的产权保护工作,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侵吞国有企业产权案件。
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让群众充分享受试验区建设的成果,是我们当前的迫切任务。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实行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级和食品分类监管方式: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坚持抓、反复抓,确保已经实现的两个100%、一个彻底解决不反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员制度,继续加大12315网络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市场、进商场的步伐,方便广大群众就近投诉举报:对消费者投诉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反馈;完善消费者与企业和解制度、经营者自律制度、消费纠纷调解制度和申诉举报制度:建立健全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中的作用;建立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制度。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听取对市场监管的意见建议,适时曝光违法典型,努力构建消费维权长效机制。
依法监管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商品质量直接关系到民生、民利和民安问题,工商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能,确保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和安全。紧紧围绕市场准入、仓储、销售、退市的全过程,对商品特别是食品的质量进行信息化监管,逐步实现从市局到工商所三级纵向贯通和内部职能机构之间横向连接:建立相对独立的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食品和重要商品数据库、商品质量监测数据库和商品质量监管技术支撑数据库,逐步实现与相关部门、消费者协会、行业组织等的资源共享。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特别规定》的要求,切实抓好流通环节商品和食品质量快速监测工作,重点对消费者投诉多、引起消费事故的商品特别是食品进行监管和检测;切实发挥应急机构处理突发性事件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
四、规范秩序。着力在监管与执法的统一上下功夫
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
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要积极探索与四川大学等著名高校合作办法,组织专门的培训班,聘请专家对执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廉政建设规定轮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认真总结执法体制改革后的执法经验,积极探索和改进执法方法,开展效能督查,提高执法效率;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并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移交协调规定》、《市工商局公平交易执法办案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案件核审制度,认真落实《成都市工商局行政处罚回访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最大限度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进一步满足经济发展需求,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工商监管联系着社会公共利益。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特别是监管对象的切身利益。为此,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建立完善行政告诫制。实行“宽严适度”的处罚标准,正确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预先警示:对能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纠正轻微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不予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较大社会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依法减轻处罚,特别是对以谋生为目的的下岗职工、失业、无业人员和为摆脱困境的企业发生的、没有造成较大社会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或不处罚:对违法行为人能主动投案,自觉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及后果的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对危害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如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要给予严肃处理。建立行政约见制度。积极探索行政约见和行政指导的内容、方式、程序、步骤。对有突出问题的市场主体实行行政约见。有针对性地指出市场主体存在的问题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随着试验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市场越来越开放,经济越来越发展,社会越来越进步,人民的生活也越来越富裕。但是以各种手段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现象也日益突出。工商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服务试验区建设大局,进一步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强化市场监管;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传销等专项整治活动,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整治预防;进一步做好打击走私贩私、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打击非法拼组装汽车、重要商品市场监管等工作,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坚决打击和处罚各种严重违法、违纪、扰乱市场和经济秩序的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促进试验区经济建设。
(执笔人:汪 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