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41年皖南事变前后,国民党顽固派对中国共产党及各抗日根据地,特别是陕甘宁边区的敌视态度暴露无遗,掀起了第二次反共高潮,明目张胆地对陕甘宁边区采取军事包围、经济封锁的措施,导致陕甘宁边区陷入“几乎没有衣服穿,没有油吃,没有纸,没有菜,战士没有鞋袜,工作人员在冬天没有被盖”的严重经济困境。在此危急关头,朱理治被任命为陕甘宁边区银行行长。能否稳定金融秩序、保障经济发展关系着边区政府、党与抗日军队的生死存亡,成为对朱理治的严峻考验。
临危受命:就任陕甘宁边区银行行长
陕甘宁边区地处西北干旱地区,地广人稀,交通封闭,生产相当落后,加上长年战乱,地贫人乏,极度依赖外界的支援。第二次国共合作开始之后,国民党按照两党协议为八路军提供部分军费,这些军费中的一部分再加上国内外爱国人士的捐款以及向人民群众的借粮借款,一起构成了陕甘宁边区的主要收入来源。在皖南事变之前,外援占边区财政收入比重达80%,但是皖南事变后,国民党对八路军军饷的停发以及对边区的包围封锁政策,导致外援突然断绝,而边区的生产在1941年仍然无法完全自给,日常生活用品如粮食、棉花、布匹及其他日用品等均需从外地进口。加上1940年至1942年三年间,陕甘宁边区洪水、干旱、冰雹等自然灾害频发,蝗灾肆虐,民众生产生活损失极大,1941年更是青黄不接,部分地区严重到群众吃完储备的粮食种籽之后以草根树叶为食的程度。雪上加霜的是,此时大量的难民、爱国人士、青年学生等进入边区,边区脱产人员急剧增加,增加了边区财政的负担。这一系列因素的综合作用导致边区的经济一时间遭遇严重困难,边区到了危急时刻。
面对这种情况,边区银行只得靠大量发钞来解决政府和市场上的货币需求,但这又导致钞票贬值,物价飞涨,以致群情哗然,充分而正确地发挥边区银行的金融作用极为迫切。朱理治1926年考入清华大学经济系,1927年3月入党,当时本是为参加中共七大而刚抵达延安不久。1941年3月,朱理治被任命为陕甘宁边区银行的新一任行长,担负起主持边区金融工作的重任。
稳健发钞:建立边区独立的货币体系
长征结束之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迁至陕北,改组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一开始,西北分行照旧发行少量苏票,西安事变之后,停止发行苏票,边区统一使用法币。但由于当时流通的法币都是五元、十元等大面额,找零颇为不便,因此市场上流行以邮票等小额票券作为货币使用,弥补大额法币的缺陷。1937年9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之后,西北分行随之改组为陕甘宁边区银行。1938年,为了满足市场对小额货币的需求,边区银行开始以光华商店的名义发行面额为二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的光华商店代价券,币值与法币等同,仍只是作为法币的辅币。皖南事变后,边区通过外援获取法币的途径被切断,货币供应严重短缺。1941年1月30日,边区政府颁布《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禁止法币流通的布告》,禁止在边区使用法币,随后又于2月18日开始发行陕甘宁边区银行币,并逐步回收光华商店代价券,边币成为边区唯一的法定流通货币。
要建立独立的货币体系,发行边币只是开端,还必须使边币价值稳定,站稳脚跟。在边区内部市场上,边币价值的集中体现就是物价。因而只有稳定物价,才能确保边币体系的安稳无虞。根据货币数量论,一个市场中的货币需求量乘以货币流通速度恒等于物价水平乘以总产量。朱理治指出:“物价上涨的基本原因是生产不足,但直接影响物价的是发行。”于是,他对症下药,从商品供给与货币发行两个方面着手采取措施稳定币值。
首先是增加市场商品供给。边区发生经济困难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落后,物资匮乏,形成生产与消费的矛盾。朱理治将发展生产作为边区银行的业务方针,有计划地发放生产贷款,帮助、保护、推动与刺激生产建设事业的发展。在他的主持下,1941年3—12月银行发放的各项贷款占边币发行额的80.3%,而其中的75.8%都是生产建设贷款。1942年边区银行对贷款结构进行调整,但哪怕在边币严格紧缩的7月还唯独保留了对工业和农业的贷款。这些投资贷款有效地促进了边区生产的发展,边区的生产资本数量、工厂和工人数量都得到数倍的增长。边区在较短时间内过渡到自给自足,例如造纸业1941年实现完全自给,织布工业1940年仅能自给10%,到1942年就能自给100%,极大地丰富了商品市场。
其次是减缓边币发行。最初由于生产与财政的需要不得不大量发行边币,如1941年3月边币发行的环比增长率高达71.2%,导致边区物价大幅上涨。对此,针对发行工作产生两种声音,一种认为发行多了,物价上涨,应该减缓发行。另一种认为正是因为物价涨了,市场对货币的需求也增加,因而应继续增发。朱理治有自己的观点,他认为边币的发行不应仅仅从币值的角度考虑,而是“一方面要照顾当时的革命需要,一面又要照顾到物价与汇价”。从这两个目标出发,“一方面要反对那种害怕发行边币,限制与束缚边区生产发展的倾向;另一方面也要反对无限制的过多的发行边币”。他接管边币发行工作之后,慎重地调剂发行量,以“少到不妨碍生产,多到不引发通货膨胀”为发行标准。因此,从1941年4月份起,朱理治十分有魄力地将边币的逐月增加率降至10%左右,部分月份如1942年6月和7月的数值甚至低至2.3%和2.2%,边币的发行速度大幅减缓,逆转了边币的通胀趋势,使得边币在满足生产流通需求的同时也保持了很大程度的币值稳定。此后直到朱理治离任,边币的发行一直保持稳中缓增的态势。除了减缓发行之外,朱理治还嘗试使用有奖储蓄等办法吸收社会上的边币,减少市场上的边币流通量。
完善职能:充分发挥边区银行的金融作用
边区银行的职能取决于边区银行的定位与性质。边区银行成立之初,主要工作是领取国民政府发放的八路军军饷及经营光华商店,实质上只是财政的支付机关,而非银行。1940年冬,边区银行根据“精兵简政”的精神被划归边区政府管理,业务上受边区政府财政厅的管理与监督,导致边区的财政支出直接由边区银行支付,各项生产贷款也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由边区银行拨付,边区银行被赋予极强的财政属性。例如1941年上半年,财政性与半财政性放款占边区银行1700万放款中的91%。
随着边币的正式发行,边区银行的性质发生蜕变,具有了国家银行的职能。这种转变在一开始并未被广泛理解,许多同志仍旧将边区银行视为财政支付机关,边区银行的相对独立地位并未得到尊重。甚至在边区银行内部,“大多数干部对银行和贸易局的基本任务还不太了解,有的干部觉得没有事做;有的分行只知道赚钱做买卖;有的认为银行是一财政出纳机关;有的干部认为自己是建设的会计科。这些不正确的观点致使银行工作仅限于内部,陷入片面性,失掉了自己工作的中心。”朱理治吸收了列宁的国家银行思想,将列宁对社会主义国家银行的描述设为边区银行的建设蓝图,他认为边区银行的性质是国家银行。从这个定位出发,边区银行必须摆脱财政的负担。朱理治态度很坚决,他给毛泽东写信要求改变财政拖累银行的状况。这一问题逐渐取得了共识,1941年下半年起,财政很少再向边区银行透支,边区银行获得了独立履行职能的空间。
边区银行的性质确定之后,朱理治将边区银行的基本任务定为贯彻执行政府的经济政策,发行边币,开展货币斗争,保护人民财富,稳定物价,支持财政,发展生产,借以巩固边区,支持抗日战争。朱理治刚就任行长的时候,边区银行开展的业务主要是发行边币、收放贷款、代理金库以及汇兑。在朱理治的领导下,边区银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自身的职能,大力拓展新的业务,其稳定开展的业务主要有:(1)经收各种存款及储蓄;(2)办理农贷、合作事业、公私商业贷款;(3)办理边区及其他有通汇条约之各种汇兑;(4)办理期票汇票等买卖及贴现;(5)办理票据交换及划汇。经过长期的探索与思考,朱理治将边区银行的职能系统地统合在他拟定的《陕甘宁边区银行条例(草案)》第五条中。
除了这些基本业务之外,朱理治还本着“调剂金融、稳定物价”的方针领导边区银行拓展业务,主要包括:(1)调剂边币的发行与流通数量,其中也包括对贷款投放的调节与对光华商店物资投放的调节;(2)调整汇兑,包括对法币的管理与对进出口的管制;(3)建立在对每日行情调查基础上的物资调整;(4)领导对外金融战的开展。
银行建设:健全组织结构,完善规章制度
同边区银行的职能一样,边区银行的组织与制度建设在朱理治的领导之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边区银行被朱理治视为开展金融工作的基础与堡垒,只有基础足够牢靠工作才能高效有力。因此伴随着边区银行业务开展的,是朱理治对边区银行组织的健全与对边区银行制度的完善。
朱理治从三个方面入手健全边区银行的组织。
一是扩大内部组织机构。1940年边区银行总行在行长之下设有业务处、总务处与稽核处3个处,下辖9个科室。人数上,边区银行刚成立时仅有10余人。经过朱理治一年多的努力,到1942年,边区银行总行扩大到4个处,下辖15个科室。在人数上,仅总行的人数就达到100多人,其中大学生占40%多。在岗位与人数大量增加的同时,还很好地避免了人浮于事与吃空饷的情况。
二是扩充营业网点。1941年3月以前,边区银行已经设立的分支机构有三边分行、陇东分行、绥德分行三个分行和西安办事处、重庆办事处两个办事处,工作人员总共五六十名。朱理治担任行长之后,为了建设完整的金融网络,边区银行有计划地先后在各地设立大量的办事处,首先是在延安市文化沟设立了办事处,1942年又相继在延安、安塞、志丹、延川、固临、甘泉、延长、富县、子长九个县设立直属办事处,随后又在延安市设立商业代办处。此外,在各分行下也设立了一些办事处和代办处。边区银行的分支机构大为扩充,边区银行的网点覆盖了边区的主要分区。
三是设立银行内部的专业机构。1941年三四月,朱理治聘请边区著名的经济学家王学文、王思华、丁冬放组成银行顾问团。采取重大业务措施之前,朱理治必先经顾问委员会开会讨论征求意见。同年10月,又聘请鲁佛民担任边区银行常年法律顾问。朱理治在边区银行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鲁佛民的意见,以做到在法律上不出疏漏。
为了使边区银行的工作正规化、制度化,朱理治在加紧进行边区银行的组织机构建设的同时,也十分重视法律和制度建设。他成立了专门的条规起草委员会,在他的领导下,边区银行制定、完善了大量的规章条例,主要分为三类。
一是边区银行的根本章程。1942年7月,朱理治亲自草拟了《陕甘宁边区银行条例(草案)》作为边区银行的根本法律规范,它包括19条,对边区银行的任务、权限、业务、组织、发行工作、银行与政府的关系进行了细致规定。
二是规范边区银行基本业务的条例。边区银行的基本业务是指存款、贷款、汇兑等业务,关于这方面业务的规章条例,如《陕甘宁边区往来存款暂行章程》,明确地规范了开户、存额、利率、存入支出手续等问题。 三是指导边区银行开展特殊业务的规定。特殊业务是指在基础业务之上针对具体问题开展的业务,例如农贷,这就需要在普通贷款条例如《通用信用放款暂行章程》之上,针对具体农贷工作进行补充性规定。
朱理治领导制定的各种关于存放款、汇兑、货币交换、法币管理等方面的章程、办法、条例、法令达20多个,它们成为边区银行有序、高效开展工作的准则和保障。
稳定秩序:捍卫边区的金融安全
金融秩序是一个经济体金融状况的集中体现,它主要反映为货币币值的稳定,也就是以货币标量的物价的稳定和货币与外币比价的稳定。为了稳定边区的物价和边币与法币的比价,朱理治除采取前述促进生产增加供给与紧缩通货的方针之外,还采取禁绝边区法币的流通以及管制出入口的措施。
一是严格取缔法币。由于边区物资的匮乏,群众必须使用法币去边区外购买或进口,法币在边区享有很高的信用度,通行于边区内外,而边币只是在边区内被承认,导致边币的流通范围不断被法币挤压,从而产生等效通胀而贬值。朱理治形象地将二者形容为“长脚”与“短脚”。他对此采取的办法是严禁边区法币流通、开设货币交换所。法币禁令早在1941年1月就已颁布,然而由于边币与法币强制等价而实际比价不断下降,法币屡禁不止。原因除客观的经济形势之外,一方面是趋利的奸商投机倒把,自发炒作货币;另一方面是敌顽有预谋地使法币渗透进边区攻击边币与边区的金融秩序,以及利用法币抢购边区的物资。货币的黑市交易在边区广泛存在,许多商店只收法币,或者法币标价低于边币标价,甚至部分政府和机关也拒收边币。
朱理治重申法币禁令,陆续主持或参与制定了多部规范货币行使的法令,如《战时法币管理办法》《破坏金融法令惩罚条例》等,严厉禁止法币流通、禁止法币标价、禁止商品的法币价格低于边币价格,并明确规定了具体的没收、罚款、拘役、奖励办法。法令颁布之后,朱理治联系行政机关及军队等采取强制措施对边区的法币进行查禁,严格查处违法行为。除了严堵之外,朱理治也重视疏通机制,那就是回应社会上按市价兑换法币的客观需求,建立边币与法币的合法兑换渠道,即在各地设立货币交换所,根据黑市汇价浮动调整汇兑牌价,同时“以黑市操纵黑市”“通过左右黑市来消灭黑市”。经过这两方面的工作,边区内拒用边币的现象也基本得到遏制,边区的法币黑市遭受到严重打击,敌顽的金融进攻也被击退。
二是管制出入口。边区大量生活必需品及生产原料需要从边区外进口,而边区最主要的出口物资是食盐,出口与入口极不平衡,成为边币对法币贬值的重要原因。朱理治统计,1941年边区出口项目总额为6286万元,而需进口的物资总额约为1.3亿元,让人震惊的是其中仅棉花和布匹两项的进口额就达8473.2万元,大大超过了出口总额。此外,国民党顽固派还对边区的出口采取打击手段,利用封锁边界、关闭交易口岸、提高盐税、投机盐价等方式损害边区的食盐出口效益,边区食盐价值在1937年到1941年四年间降低了2/3。
对此朱理治的解决办法是对边区的主要出口品实行统销,增加运盐,组织运盐合作社,统一公营商店、机关、部队的买卖,将盐的售卖权统一到贸易局,统一食盐的价格与质量,解决了内部竞价的弊病。同时成立贸易公司,统一公营大商店的对外出入口工作。然后管控进口项目,将进口物品归类,凡是边区有一定生产基础的就采取加税的办法,对于香烟等不必要的物品采取限制進口措施,对于迷信物品则征收高额进口税,寓禁于征。这就在满足边区市场必要需求的条件下,既保护了边区生产的发展,又减少了“外汇”的损耗。
朱理治的努力取得了很大的成果,边区金融秩序实现稳定有序。以1942年下半年为例,物价涨幅十分平稳,单月上涨率保持在个位数,而边币与法币的比价则在7月份以后维持不变甚至后期略有提升。(责任编辑 黄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