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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武隆县信访形势大局处于平稳可控状态,但是信访问题仍然不容小觑,应当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引起高度重视,尤其是要加强依法信访的治理水平,本文针对武隆县信访的基本情况,就依法信访提出一些思考。
关键词:信访;治理;依法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改革信访工作制度。要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要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这些论述为我们深入推进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形成规范有序的信访秩序,指明了路径方向,提供了制度遵循。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坚定地推进依法信访,更好地发挥信访在联系服务群众、发现和及时就地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武隆县信访存在的难题
目前,我县信访稳定形势大局平稳可控,但信访总量仍高位运行。
1.部分涉及全市甚至全国的群体性历史遗留问题如兽防员、放映员、襄渝铁路民工等群体,其信访诉求牵涉的时间长、人数多,但因无政策支撑,一直无法化解,稳控压力越来越大。
2.部分上访老户信访事项已经信访三级处理程序终结或已签订息诉息访协议,但仍坚持无理或过高诉求,频频缠访、闹访甚至串联、挑动其他上访人非访、越級访,稳控压力较大。
3.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因政策变化和利益调整不可避免产生一些矛盾纠纷,这些问题大多涉及群体性,化解难度较大,尤其以征地拆迁较为突出。
4.涉法涉诉改革缓慢,涉法涉诉信访老户依然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信访部门缠访闹访。
5.少数单位行政执法不公、行政服务质量差、监管不到位引发矛盾纠纷,房地产开发领域较为突出。
6.个别单位对接访下访群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接访下访群众工作开展较差,对交办的疑案难案化解重视不够,进展迟缓,对重点稳控人员的管控存在盲区和漏管脱控现象,管理责任不到位,工作效率差。
二、对于依法信访提出的几点建议
1.坚持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坚持诉访分离原则。将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各级信访部门对到本部门上访的涉诉信访群众,要引导其到联合接访中心涉法涉诉窗口或政法机关反映问题;对按规定受理的涉及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收到的涉诉信件应当转同级机关依法处理。坚持依法处理原则。对于正在法律程序中的信访事项,继续依法按程序办理;对于已经结案,但符合复议、复核、再审条件的,依法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如确属错案、瑕疵案的,依法纠正错误、弥补瑕疵;如未发现错误的,依法维持原裁决。坚持依法终结原则。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的,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结决定。对在申诉时限内反复缠访缠诉,经过案件审查、评查等方式,认定其反映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的,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各级各有关部门不再统计、交办、通报。
2.坚持落实信访事项分级受理制度。坚持分级受理原则。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分级受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办理。坚持来访必登记原则。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对来访人反映的信访事项要逐一登记,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来访人。有权处理机关必须向来访人出具是否受理告知书。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要指明受理机关。坚持按程序办理原则。要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及时就地妥善处理信访事项,防止因受理不及时、办理不到位导致信转访或走访上行。
3.坚持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根据国家和省信访部门的统一部署,要深入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围绕实现来信、来访、来电、网上投诉等不同形式受理的信访事项,全部纳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统一流转;受理办理等信访业务各个环节,全部纳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工作范围县、乡镇及部分村居和相关职能部门,真正做到“一网通”,努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4.推行“第三方”介入信访工作新机制。让律师以“第三方”的特殊身份介入信访案件的息诉工作,消除上访人“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认识误区,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引入‘第三方’参与信访工作,为的就是让每个环节依法按程序办,每个处理结论都要于法有据。有时群众反映问题时易把政府当做对立面,律师的立场中立、依法、公正,能得到信任。“邀请律师参与涉法信访问题的接待处理,将信访工作纳入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过程,能引导信访群众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信访问题,为依法信访提供了法律保证,可以有效促进和加强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
5.严肃处理违法上访行为。坚持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对伴有违法行为的,要加强法制教育和批评劝导;对采取极端方式闹访,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处理;对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煽动闹事的,依法打击,切实做好对违法上访行为的依法处置工作。
6.积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全县信访、维稳、宣传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对诉访分离、逐级走访、阳光信访等信访新规的宣传力度,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使群众广为知晓。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加强典型案例释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教育引导作用,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群众自觉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形成依法信访的社会共识。
作者简介:曹文婷,重庆市武隆县委党校教师。
关键词:信访;治理;依法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改革信访工作制度。要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要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这些论述为我们深入推进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形成规范有序的信访秩序,指明了路径方向,提供了制度遵循。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坚定地推进依法信访,更好地发挥信访在联系服务群众、发现和及时就地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武隆县信访存在的难题
目前,我县信访稳定形势大局平稳可控,但信访总量仍高位运行。
1.部分涉及全市甚至全国的群体性历史遗留问题如兽防员、放映员、襄渝铁路民工等群体,其信访诉求牵涉的时间长、人数多,但因无政策支撑,一直无法化解,稳控压力越来越大。
2.部分上访老户信访事项已经信访三级处理程序终结或已签订息诉息访协议,但仍坚持无理或过高诉求,频频缠访、闹访甚至串联、挑动其他上访人非访、越級访,稳控压力较大。
3.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因政策变化和利益调整不可避免产生一些矛盾纠纷,这些问题大多涉及群体性,化解难度较大,尤其以征地拆迁较为突出。
4.涉法涉诉改革缓慢,涉法涉诉信访老户依然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信访部门缠访闹访。
5.少数单位行政执法不公、行政服务质量差、监管不到位引发矛盾纠纷,房地产开发领域较为突出。
6.个别单位对接访下访群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接访下访群众工作开展较差,对交办的疑案难案化解重视不够,进展迟缓,对重点稳控人员的管控存在盲区和漏管脱控现象,管理责任不到位,工作效率差。
二、对于依法信访提出的几点建议
1.坚持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坚持诉访分离原则。将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各级信访部门对到本部门上访的涉诉信访群众,要引导其到联合接访中心涉法涉诉窗口或政法机关反映问题;对按规定受理的涉及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收到的涉诉信件应当转同级机关依法处理。坚持依法处理原则。对于正在法律程序中的信访事项,继续依法按程序办理;对于已经结案,但符合复议、复核、再审条件的,依法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如确属错案、瑕疵案的,依法纠正错误、弥补瑕疵;如未发现错误的,依法维持原裁决。坚持依法终结原则。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的,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结决定。对在申诉时限内反复缠访缠诉,经过案件审查、评查等方式,认定其反映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的,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各级各有关部门不再统计、交办、通报。
2.坚持落实信访事项分级受理制度。坚持分级受理原则。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分级受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办理。坚持来访必登记原则。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对来访人反映的信访事项要逐一登记,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来访人。有权处理机关必须向来访人出具是否受理告知书。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要指明受理机关。坚持按程序办理原则。要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及时就地妥善处理信访事项,防止因受理不及时、办理不到位导致信转访或走访上行。
3.坚持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根据国家和省信访部门的统一部署,要深入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围绕实现来信、来访、来电、网上投诉等不同形式受理的信访事项,全部纳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统一流转;受理办理等信访业务各个环节,全部纳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工作范围县、乡镇及部分村居和相关职能部门,真正做到“一网通”,努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4.推行“第三方”介入信访工作新机制。让律师以“第三方”的特殊身份介入信访案件的息诉工作,消除上访人“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认识误区,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引入‘第三方’参与信访工作,为的就是让每个环节依法按程序办,每个处理结论都要于法有据。有时群众反映问题时易把政府当做对立面,律师的立场中立、依法、公正,能得到信任。“邀请律师参与涉法信访问题的接待处理,将信访工作纳入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过程,能引导信访群众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信访问题,为依法信访提供了法律保证,可以有效促进和加强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
5.严肃处理违法上访行为。坚持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对伴有违法行为的,要加强法制教育和批评劝导;对采取极端方式闹访,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处理;对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煽动闹事的,依法打击,切实做好对违法上访行为的依法处置工作。
6.积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全县信访、维稳、宣传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对诉访分离、逐级走访、阳光信访等信访新规的宣传力度,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使群众广为知晓。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加强典型案例释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教育引导作用,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群众自觉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形成依法信访的社会共识。
作者简介:曹文婷,重庆市武隆县委党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