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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当前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中,电视新闻工作者如何才能够恪守职业道德是目前电视新闻行业发展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关键词】电视新闻工作;电信新闻职业道德
一、电视新闻工作者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
(一)全心全意为党和人民服务
简而言之,新闻媒体的主要功能就是充当党和人民的喉舌,让党和人民群众能够顺利的进行沟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来说,一切以“为人民服务”为工作纲领,所以新闻工作者同样也应该将自己的工作价值与“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纲领相联系。一方面,新闻工作者应该积极听取人们心声、为人民立言,另一方面新闻工作者还要时刻牢记自己作为政府和人民沟通桥梁的职能作用。
(二)坚持新闻的真实性
我们知道真实性是新闻存在的基础,但并不是所有真实的事件都可以成为新闻。所以,作为新闻工作者不但要善于发现那些具有普遍代表性和事件特殊性的新闻事件原型,而且在采编新闻素材的过程中,还应该尽最大努力的保证素材的真实、准确和全面性,要做到呈献给大家的新闻报道尽可能的忠实原事件,但却又不仅仅只是对原事件的低级还原。在所有新闻报道过程中,公正和客观是新闻工作者应该时刻牢记的职业道德规则。
(三)遵纪守法
国家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基所在,对全体公民具有刚性约束力,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规则基础。作为社会舆论导向的领头人,新闻工作者必须树立更强的法律意识,这不但是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而且由新闻工作者的工作属性决定。所以,遵纪守法属于新闻工作者必须恪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内容之一。
(四)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舆论导向是社会舆论监督及舆情反应的具体社会功能践行途径之一,舆论导向不但能够对当前现实社会的具体问题和价值理念具有映射作用,而且还会直接对社会大众的价值观念、行为导向产生重要影响。作为社会舆论导向的领头人,新闻工作应该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培育大局为重的工作意识。
二、电視电视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失范的表现
(一)虚假新闻与有偿新闻不断出现
虚假新闻指的是那些与真实事件的本来面貌不相符合的新闻。有偿新闻指的是新闻相关从业人员以获取报酬为目的,遵从出资人的不良意愿故意对新闻真相进行事实歪曲或者干脆编造子虚乌有的新闻报道,属于一种恶意的虚假新闻。以上两种新闻的出现,反映了部分新闻工作者的道德缺失。这种无视新闻职业道德的虚假新闻一旦在社会上大量传播之后,必将引起公众对新闻媒体的公信质疑。
(二)忽略舆论导向的重要性
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一些新闻媒体逐渐丧失了自身该有的舆论导向的社会大义,一味的对一些带有娱乐性和低俗性的人物事件进行过度报道,以此来获取较高的收视率。应该说,这种对“带色”新闻的选择报道同样对于社会风气的改善具有针砭作用,但是却丧失了新闻媒体对社会舆论导向性的大局观念。
(三)侵权新闻不断出现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加深,社会活动也会更加丰富多样,这意味着单一社会事件的包含因素和涉及规则将随之增加,而作为新闻工作者,职业习惯性促使他们自动的将“正在发生的事实”变成播出的新闻节目,这样就出现了“新闻侵权”现象。不管是新闻的时效性需求、还是新闻工作者的个人原因,都是导致“侵权新闻”事件发生的一些主要原因,对此,需要新闻工作保持清醒认识。
(四)电视新闻工作者中贪图享受、收受礼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现在“拜金主义”甚嚣尘上的社会环境影响下,一些新闻工作者逐渐丧失了职业操守,转而将自己的职业身份变成“揩油”“发财”的工具,不但频频参加一些商业性质浓厚的活动、会议以获取“实惠”,更有甚者直接向采访对象伸手索要财物。如此工作作风,与本该“为人民服务”的新闻传媒行业理念背道而驰。
三、提升电视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对策
(一)提高电视新闻工作者自身职业道德修养。
新闻工作者应该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在日常的工作中,严格遵照新闻行业的价值标准来进行采访和选材,在报道中不要融于过多的自我色彩,要公正、客观、严谨的对具有新闻价值的新闻素材进行加工报道,要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建立相应法规。
对电视新闻行业的法制化管理亟待完善。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对于电视新闻工作领域的管理约束仅仅依靠行业道德自律,这已经远远无法满足当前社会环境下的电视新闻行业发展需求。所以,针对电视新闻行业的职业道德立法刻不容缓,如此才能够从法律的角度对电视新闻行业从业人员进行约束,为电视新闻行业的未来良性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充分调动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所谓“举千斤者,不能自举其身”,对于电视新闻行业人员来说同样需要社会民众给予其积极的指正和监督,这样才会更利于端正行业行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促进其职业道德建设。鉴于此,可以考虑以电视新闻工作者身份查验为切入口,建立一套方便社会公众举报监督的监督体系,这样不但可以对电视新闻从业者具有监督警示作用,而且能够从根本上打击以记者名义进行诈骗的犯罪活动。
(四)健全新闻机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尝试将电视新闻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制度化,这是加强电视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全体机构的相关人员对该制度规范应该具有绝对的服从心态,上至领导、下至普通工作人员都应该一视同仁,严格遵守,不能让整套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同时,配合这样的规范制度,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对违法规定、缺失职业道德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罚,而对于能够恪守行业规定、努力完成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同时号召全体同仁见贤思齐,自我监督。
概括来说,作为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电视新闻工作者担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的重要任务,相关从业人员必须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升业务水平,以适应时代发展需求。
作者簡介:攸扬(1977-),男,河北南宫人,聊城市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编辑,主要研究方向:电视编导。
参考文献:
[1]郭琦.浅谈电视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失范[J].传播与版权.2013(03).
[2]刘增伟.浅析电视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失范的行为和原因[J].黑河学刊.2012(01).
[3]罗远观.电视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失范及对策[J].西部广播电视.2014(11).
【关键词】电视新闻工作;电信新闻职业道德
一、电视新闻工作者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
(一)全心全意为党和人民服务
简而言之,新闻媒体的主要功能就是充当党和人民的喉舌,让党和人民群众能够顺利的进行沟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来说,一切以“为人民服务”为工作纲领,所以新闻工作者同样也应该将自己的工作价值与“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纲领相联系。一方面,新闻工作者应该积极听取人们心声、为人民立言,另一方面新闻工作者还要时刻牢记自己作为政府和人民沟通桥梁的职能作用。
(二)坚持新闻的真实性
我们知道真实性是新闻存在的基础,但并不是所有真实的事件都可以成为新闻。所以,作为新闻工作者不但要善于发现那些具有普遍代表性和事件特殊性的新闻事件原型,而且在采编新闻素材的过程中,还应该尽最大努力的保证素材的真实、准确和全面性,要做到呈献给大家的新闻报道尽可能的忠实原事件,但却又不仅仅只是对原事件的低级还原。在所有新闻报道过程中,公正和客观是新闻工作者应该时刻牢记的职业道德规则。
(三)遵纪守法
国家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基所在,对全体公民具有刚性约束力,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规则基础。作为社会舆论导向的领头人,新闻工作者必须树立更强的法律意识,这不但是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而且由新闻工作者的工作属性决定。所以,遵纪守法属于新闻工作者必须恪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内容之一。
(四)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舆论导向是社会舆论监督及舆情反应的具体社会功能践行途径之一,舆论导向不但能够对当前现实社会的具体问题和价值理念具有映射作用,而且还会直接对社会大众的价值观念、行为导向产生重要影响。作为社会舆论导向的领头人,新闻工作应该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培育大局为重的工作意识。
二、电視电视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失范的表现
(一)虚假新闻与有偿新闻不断出现
虚假新闻指的是那些与真实事件的本来面貌不相符合的新闻。有偿新闻指的是新闻相关从业人员以获取报酬为目的,遵从出资人的不良意愿故意对新闻真相进行事实歪曲或者干脆编造子虚乌有的新闻报道,属于一种恶意的虚假新闻。以上两种新闻的出现,反映了部分新闻工作者的道德缺失。这种无视新闻职业道德的虚假新闻一旦在社会上大量传播之后,必将引起公众对新闻媒体的公信质疑。
(二)忽略舆论导向的重要性
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一些新闻媒体逐渐丧失了自身该有的舆论导向的社会大义,一味的对一些带有娱乐性和低俗性的人物事件进行过度报道,以此来获取较高的收视率。应该说,这种对“带色”新闻的选择报道同样对于社会风气的改善具有针砭作用,但是却丧失了新闻媒体对社会舆论导向性的大局观念。
(三)侵权新闻不断出现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加深,社会活动也会更加丰富多样,这意味着单一社会事件的包含因素和涉及规则将随之增加,而作为新闻工作者,职业习惯性促使他们自动的将“正在发生的事实”变成播出的新闻节目,这样就出现了“新闻侵权”现象。不管是新闻的时效性需求、还是新闻工作者的个人原因,都是导致“侵权新闻”事件发生的一些主要原因,对此,需要新闻工作保持清醒认识。
(四)电视新闻工作者中贪图享受、收受礼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现在“拜金主义”甚嚣尘上的社会环境影响下,一些新闻工作者逐渐丧失了职业操守,转而将自己的职业身份变成“揩油”“发财”的工具,不但频频参加一些商业性质浓厚的活动、会议以获取“实惠”,更有甚者直接向采访对象伸手索要财物。如此工作作风,与本该“为人民服务”的新闻传媒行业理念背道而驰。
三、提升电视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对策
(一)提高电视新闻工作者自身职业道德修养。
新闻工作者应该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在日常的工作中,严格遵照新闻行业的价值标准来进行采访和选材,在报道中不要融于过多的自我色彩,要公正、客观、严谨的对具有新闻价值的新闻素材进行加工报道,要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建立相应法规。
对电视新闻行业的法制化管理亟待完善。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对于电视新闻工作领域的管理约束仅仅依靠行业道德自律,这已经远远无法满足当前社会环境下的电视新闻行业发展需求。所以,针对电视新闻行业的职业道德立法刻不容缓,如此才能够从法律的角度对电视新闻行业从业人员进行约束,为电视新闻行业的未来良性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充分调动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所谓“举千斤者,不能自举其身”,对于电视新闻行业人员来说同样需要社会民众给予其积极的指正和监督,这样才会更利于端正行业行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促进其职业道德建设。鉴于此,可以考虑以电视新闻工作者身份查验为切入口,建立一套方便社会公众举报监督的监督体系,这样不但可以对电视新闻从业者具有监督警示作用,而且能够从根本上打击以记者名义进行诈骗的犯罪活动。
(四)健全新闻机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尝试将电视新闻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制度化,这是加强电视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全体机构的相关人员对该制度规范应该具有绝对的服从心态,上至领导、下至普通工作人员都应该一视同仁,严格遵守,不能让整套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同时,配合这样的规范制度,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对违法规定、缺失职业道德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罚,而对于能够恪守行业规定、努力完成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同时号召全体同仁见贤思齐,自我监督。
概括来说,作为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电视新闻工作者担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的重要任务,相关从业人员必须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升业务水平,以适应时代发展需求。
作者簡介:攸扬(1977-),男,河北南宫人,聊城市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编辑,主要研究方向:电视编导。
参考文献:
[1]郭琦.浅谈电视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失范[J].传播与版权.2013(03).
[2]刘增伟.浅析电视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失范的行为和原因[J].黑河学刊.2012(01).
[3]罗远观.电视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失范及对策[J].西部广播电视.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