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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探究法律变迁的其他道路,采用实证研究和比较分析的方法,着眼于历史发展的不同侧面与不同过程,以不同的观察视角来进行研究。道契是外国人所持有的租界土地的产权凭证,围绕着道契产生的一系列的土地丈量、契证申领等地政管理方法具有近代法律的特征,这一时期的契证管理制度、专门的地政管理机构、总工程局以及吴淞开埠中的地政实践相较于传统已有很大变化。结果表明:国家变法并非法律变迁的惟一形式,还存在着不同的变迁道路,法律制度的这些变迁形式还成为国家改革事实上的准备和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