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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聘博士发放安家费是博士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博士安家费金额在过去十多年间发生了较大变化,与此同时,高校招聘情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何针对不同博士确定合适的安家费金额,如何让安家费发挥最大的效用,如何制定未来博士安家费金额变化情况,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研究背景
自2010年后,我国高校招聘教师岗位时,除个别专业,开始普遍要求博士学历,并且从一开始的博士拥有者来者不拒到逐步提高门槛,关注并筛选博士的科研成果,同时对博士的年龄等其他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要求。高校教师博士化在此过程中得到了迅速的提升,经过将近10年的大规模招聘,各高校当前在招聘博士教师岗时又遇到了新的问题。
最近一两年开始,在过去985、211高校招聘时要求全面博士化,现在各层级高校,甚至中专大专高职院校也开始招聘博士作为教师岗位的要求。虽然各招聘单位对博士的应聘门槛要求越来越高,但是高校在招聘时也无法保证一定能招聘到合适的人员。因此,各高校开始提高教师岗位博士待遇,通常包括安家费、科研启动费以及日常薪资待遇等。然而,如何提高相关待遇,提高到什么程度,待遇构成的各部分比例应该是什么,并没有一套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各单位通常参考当地同水平高校给出相关待遇,但单位之间差异较大,单纯照搬效果并不明显。因此,高校如何科学制定博士教师岗位待遇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如何制定博士岗位的各部分待遇组成,并使得待遇投入效用發挥到最大化,不但需要从高校自身考虑,还需要考虑博士应聘人员的待遇诉求。
博士安家费对于引进或者招聘博士具有很大的影响,这个影响主要来源于多个原因:其一,博士的年龄相比较硕士来讲平均要大四至五岁,毕业后的博士急需安家费缓解生活压力。其二,很多高校工资待遇水平并不高,特别是与工科专业对应的企业相比,收入很低,而高校工资上涨与政府的相关政策挂钩。因此,期待工资上涨可遇不可求,很多博士在签订合同时便会十分看重安家费的多寡。其三,近年来,各高校以科研成果的结果为导向评价高校教师等级,职称评定、晋升、甚至岗位的去留都与科研结果挂钩。但不同地区高校、不同级别高校,其申请各种项目、申报课题、发表论文的难易都有差别,且差别很大,造成科研成果的收入不可期。因此,安家费在博士待遇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所以,如何制定安家费的数额,发放安家费的原则对高校招聘十分重要。
二、安家费的变化过程
我校引进人才安家费发放政策和规定始于2004年。其中,2004年时对国内外硕士应届毕业生发放5000人民币安家费,2005年对国外硕士应届毕业生发放安家费5000元人民币。从2006年开始,硕士应届毕业生不再发放安家费,仅对具有博士学位的相关人才发放安家费。
我校发放安家费的对象,包括院士、长江学者、学科带头人以及各种称号的专家人才,还有国内外应届博士毕业生,各级人才发放安家费的标准和金额各不相同,我校招聘人员以国内外应届博士毕业生为主。因此,本文主要讨论国内外应届博士毕业生安家费发放问题。
2005年至2008年,我校给予国外博士毕业生安家费为2万元,国内博士毕业生安家费为1万元。2009年至2016年安家费用略微增加,国外博士毕业生安家费为5万元,国内博士毕业生安家费为2万元。2017年我校根据同等级同地区高校的安家费普遍情况,大幅度增加安家费,国外博士毕业生安家费为15万元,国内博士毕业生安家费为10万元。
与此对应,我校2005年至2017年招聘海内外博士的数量随着安家费不同而变化。从2005年至2010年期间,我校国外博士平均每年只能招聘到1人,特别是2009年提升了国外博士安家费,从之前的2万元提升至5万元,2009年甚至没有招聘到一个国外博士。2010年开始,除了2013年没有招聘到国外博士以外,我校国外博士招聘有了一定起色,经常保持在每年2至3个。直至2017年,国外博士安家费增加到15万元,与此对应,2017年我校招聘国外博士人数达到12人。比2016年的3人提升了3倍之多。
国内博士招聘数量在2005年至2017年长期保持在20~30人的情况。在经历2005年到2007年的三连涨之后,2008年至2011年每年招聘国内博士数量有所波动,无法体现出2009年增加国内博士安家费至2万元产生的效果。从2012年至2016年,我校招聘国内博士毕业生数量始终保持在24人以上并保持增长,直到2016年达到历史新高48人。在2017年,我校大幅度提升国内博士安家费至10万元,当年招聘国内博士达到107人,是2016年招聘人数的两倍有余。
从以上描述安家费增长与招聘博士数量的关系可以看出。对于国外博士来说,安家费从2万增加到5万,吸引力不够大,招聘人数没有明显起伏变化。但安家费从5万增加到15万,国外博士招聘人数迅速增加,说明安家费的增长效果明显。对于国内博士来说,安家费从1万元提升至2万元,同样没有明显变化。但安家费增长至10万元之后,国内博士招聘数量大幅度上升,安家费对于博士招聘的影响十分明显。
三、安家费与西安市经济发展指标的关系
探讨安家费金额与招聘博士数量的关系,还需要考虑安家费与当地经济的关系,特别是与居民收入等指标的关系。安家费的吸引力,取决于安家费在当地物价消费水平的情况。本文取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GDP作为比较对象。
根据西安市统计局2005年至2018年《西安统计年鉴》,西安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从9628元/年增长至38536元/年,增加3倍;农村人均纯收入从3460元/年增加到16522元/年,增加3.7倍;人均GDP从16406元/年增加到78368元/年,增加3.7倍。由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最小,且我校位于西安市区,因此本文取西安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作为安家费变化对比指标。 从以上数据可以明显看出安家费增长与国外博士招聘数量的关系,安家费的增加与国外博士数量的增加有着十分明显的正相关关系。特别是2016年至2017年的变化,增长率变化几乎一致。
为了进一步探究国外博士安家费金额与招聘数量的关系,将国外博士安家费金额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相除,即可得到国外博士安家费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倍数变化情况,与国外博士招聘数量作比较。
2005年至2016年,国外博士安家费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倍数,保持在1.3倍至2.6倍之间,12年间也仅有2009年和2010年突破2倍,分别达到2.63倍和2.24倍。其余年份均保持在1.31倍至1.92倍之间。在发生突变的2017年,国外博士安家费达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3.89倍,招聘人数则达到了4倍。
对国内博士安家费金额、西安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国内博士招聘数量做同样的处理。可以得到在2016年及以前,国内博士安家费金额长期低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除了在2005年和2009年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接近,其他年份时国内博士安家费金额均不及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甚至在2010年至2016年间,差距还有拉大的趋势。一直到2017年大幅度提高国内博士安家费之后,国内博士安家费金额才超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国内博士招聘数量在2005年至2007年有小幅度增长,在2008年回落之后,从2008年至2016年一直处在缓慢增长的状态,期间略有起伏,整体增加趋势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曲线类似。在2017年,国内博士招聘数量大幅度增加,与安家费增加有显著关系。
2005年至2016年,国内博士安家费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倍数,长期保持在1.0倍以下,只有2005年和2009年超过1.0倍,分别达到1.03和1.05倍,其余年份长期保持在0.6至0.7倍之間。在2017年大幅度提高国内博士安家费之后,达到了2.59倍,国内博士招聘人数在2017年有了质的增加,达到107人,人数是2016年的2.22倍。
四、结论
高校招聘博士时,博士安家费对于博士招聘数量有着明显的关系。安家费的影响程度,与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有着直接的相关性。对于国外博士来说,安家费金额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8倍以上时,可以令其满意,招聘博士数量可以有明显增加。对于国内博士而言,安家费金额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时,吸引力较弱,当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5倍时,招聘博士数量可以大幅度增加,说明此安家费金额吸引力足够。
安家费金额的合理确定,对于用人单位来讲,可以精确地得到目标人群,可以使经费效用最大化,也可以随时调整策略,在同水平单位竞争人才时灵活调整,不至于陷入被动地位。对于未来展望,可以继续研究增长之后的安家费与招聘博士数量的关系,如果能够研究更多高校安家费金额与招聘博士数量的关系,则可以得到更精确的数学模型,对于用人单位招聘博士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单位:西安石油大学)
一.研究背景
自2010年后,我国高校招聘教师岗位时,除个别专业,开始普遍要求博士学历,并且从一开始的博士拥有者来者不拒到逐步提高门槛,关注并筛选博士的科研成果,同时对博士的年龄等其他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要求。高校教师博士化在此过程中得到了迅速的提升,经过将近10年的大规模招聘,各高校当前在招聘博士教师岗时又遇到了新的问题。
最近一两年开始,在过去985、211高校招聘时要求全面博士化,现在各层级高校,甚至中专大专高职院校也开始招聘博士作为教师岗位的要求。虽然各招聘单位对博士的应聘门槛要求越来越高,但是高校在招聘时也无法保证一定能招聘到合适的人员。因此,各高校开始提高教师岗位博士待遇,通常包括安家费、科研启动费以及日常薪资待遇等。然而,如何提高相关待遇,提高到什么程度,待遇构成的各部分比例应该是什么,并没有一套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各单位通常参考当地同水平高校给出相关待遇,但单位之间差异较大,单纯照搬效果并不明显。因此,高校如何科学制定博士教师岗位待遇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如何制定博士岗位的各部分待遇组成,并使得待遇投入效用發挥到最大化,不但需要从高校自身考虑,还需要考虑博士应聘人员的待遇诉求。
博士安家费对于引进或者招聘博士具有很大的影响,这个影响主要来源于多个原因:其一,博士的年龄相比较硕士来讲平均要大四至五岁,毕业后的博士急需安家费缓解生活压力。其二,很多高校工资待遇水平并不高,特别是与工科专业对应的企业相比,收入很低,而高校工资上涨与政府的相关政策挂钩。因此,期待工资上涨可遇不可求,很多博士在签订合同时便会十分看重安家费的多寡。其三,近年来,各高校以科研成果的结果为导向评价高校教师等级,职称评定、晋升、甚至岗位的去留都与科研结果挂钩。但不同地区高校、不同级别高校,其申请各种项目、申报课题、发表论文的难易都有差别,且差别很大,造成科研成果的收入不可期。因此,安家费在博士待遇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所以,如何制定安家费的数额,发放安家费的原则对高校招聘十分重要。
二、安家费的变化过程
我校引进人才安家费发放政策和规定始于2004年。其中,2004年时对国内外硕士应届毕业生发放5000人民币安家费,2005年对国外硕士应届毕业生发放安家费5000元人民币。从2006年开始,硕士应届毕业生不再发放安家费,仅对具有博士学位的相关人才发放安家费。
我校发放安家费的对象,包括院士、长江学者、学科带头人以及各种称号的专家人才,还有国内外应届博士毕业生,各级人才发放安家费的标准和金额各不相同,我校招聘人员以国内外应届博士毕业生为主。因此,本文主要讨论国内外应届博士毕业生安家费发放问题。
2005年至2008年,我校给予国外博士毕业生安家费为2万元,国内博士毕业生安家费为1万元。2009年至2016年安家费用略微增加,国外博士毕业生安家费为5万元,国内博士毕业生安家费为2万元。2017年我校根据同等级同地区高校的安家费普遍情况,大幅度增加安家费,国外博士毕业生安家费为15万元,国内博士毕业生安家费为10万元。
与此对应,我校2005年至2017年招聘海内外博士的数量随着安家费不同而变化。从2005年至2010年期间,我校国外博士平均每年只能招聘到1人,特别是2009年提升了国外博士安家费,从之前的2万元提升至5万元,2009年甚至没有招聘到一个国外博士。2010年开始,除了2013年没有招聘到国外博士以外,我校国外博士招聘有了一定起色,经常保持在每年2至3个。直至2017年,国外博士安家费增加到15万元,与此对应,2017年我校招聘国外博士人数达到12人。比2016年的3人提升了3倍之多。
国内博士招聘数量在2005年至2017年长期保持在20~30人的情况。在经历2005年到2007年的三连涨之后,2008年至2011年每年招聘国内博士数量有所波动,无法体现出2009年增加国内博士安家费至2万元产生的效果。从2012年至2016年,我校招聘国内博士毕业生数量始终保持在24人以上并保持增长,直到2016年达到历史新高48人。在2017年,我校大幅度提升国内博士安家费至10万元,当年招聘国内博士达到107人,是2016年招聘人数的两倍有余。
从以上描述安家费增长与招聘博士数量的关系可以看出。对于国外博士来说,安家费从2万增加到5万,吸引力不够大,招聘人数没有明显起伏变化。但安家费从5万增加到15万,国外博士招聘人数迅速增加,说明安家费的增长效果明显。对于国内博士来说,安家费从1万元提升至2万元,同样没有明显变化。但安家费增长至10万元之后,国内博士招聘数量大幅度上升,安家费对于博士招聘的影响十分明显。
三、安家费与西安市经济发展指标的关系
探讨安家费金额与招聘博士数量的关系,还需要考虑安家费与当地经济的关系,特别是与居民收入等指标的关系。安家费的吸引力,取决于安家费在当地物价消费水平的情况。本文取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GDP作为比较对象。
根据西安市统计局2005年至2018年《西安统计年鉴》,西安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从9628元/年增长至38536元/年,增加3倍;农村人均纯收入从3460元/年增加到16522元/年,增加3.7倍;人均GDP从16406元/年增加到78368元/年,增加3.7倍。由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最小,且我校位于西安市区,因此本文取西安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作为安家费变化对比指标。 从以上数据可以明显看出安家费增长与国外博士招聘数量的关系,安家费的增加与国外博士数量的增加有着十分明显的正相关关系。特别是2016年至2017年的变化,增长率变化几乎一致。
为了进一步探究国外博士安家费金额与招聘数量的关系,将国外博士安家费金额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相除,即可得到国外博士安家费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倍数变化情况,与国外博士招聘数量作比较。
2005年至2016年,国外博士安家费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倍数,保持在1.3倍至2.6倍之间,12年间也仅有2009年和2010年突破2倍,分别达到2.63倍和2.24倍。其余年份均保持在1.31倍至1.92倍之间。在发生突变的2017年,国外博士安家费达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3.89倍,招聘人数则达到了4倍。
对国内博士安家费金额、西安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国内博士招聘数量做同样的处理。可以得到在2016年及以前,国内博士安家费金额长期低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除了在2005年和2009年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接近,其他年份时国内博士安家费金额均不及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甚至在2010年至2016年间,差距还有拉大的趋势。一直到2017年大幅度提高国内博士安家费之后,国内博士安家费金额才超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国内博士招聘数量在2005年至2007年有小幅度增长,在2008年回落之后,从2008年至2016年一直处在缓慢增长的状态,期间略有起伏,整体增加趋势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曲线类似。在2017年,国内博士招聘数量大幅度增加,与安家费增加有显著关系。
2005年至2016年,国内博士安家费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倍数,长期保持在1.0倍以下,只有2005年和2009年超过1.0倍,分别达到1.03和1.05倍,其余年份长期保持在0.6至0.7倍之間。在2017年大幅度提高国内博士安家费之后,达到了2.59倍,国内博士招聘人数在2017年有了质的增加,达到107人,人数是2016年的2.22倍。
四、结论
高校招聘博士时,博士安家费对于博士招聘数量有着明显的关系。安家费的影响程度,与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有着直接的相关性。对于国外博士来说,安家费金额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8倍以上时,可以令其满意,招聘博士数量可以有明显增加。对于国内博士而言,安家费金额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时,吸引力较弱,当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5倍时,招聘博士数量可以大幅度增加,说明此安家费金额吸引力足够。
安家费金额的合理确定,对于用人单位来讲,可以精确地得到目标人群,可以使经费效用最大化,也可以随时调整策略,在同水平单位竞争人才时灵活调整,不至于陷入被动地位。对于未来展望,可以继续研究增长之后的安家费与招聘博士数量的关系,如果能够研究更多高校安家费金额与招聘博士数量的关系,则可以得到更精确的数学模型,对于用人单位招聘博士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单位:西安石油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