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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公安消防机构面临的执法形势有了新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消防执法也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只有做到规范执法,依法履职,才能适应消防执法新常态,才能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提升消防执法公信力。本文结合当前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进行了思考和探讨。
关键词:消防;消防执法;公信力;消防监督
近几年来,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也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从实践看,“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的消防执法队伍建设还存在不足。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新时期消防工作发展的基础,事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执法理念就要与时俱进,自觉地实践规范化消防执法,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促进消防执法公正,全面提升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踏踏实实为人民群众做实事,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提升消防执法的公信力。
1 基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状
2010年,公安部消防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采取加强消防执法制度建设、开展执法考评、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基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能力大幅增强、执法管理、监督水平均有明显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满意度有了进一步的提升。虽然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1.1科学执法理念有待于进一步树立。
“重处罚、轻教育”、“重实体、轻程序”、“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依然存在。极少数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办理案件中,不注重收集违法行为人违法的证据,不能综合违法的事实、性质、手段、后果、情节和改正措施等因素实施消防行政处罚,没有按照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办理案件,对同一类违法主体实施的性质相同、情节相近或者相似、危害后果基本相当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在实施处罚中出现畸轻畸重现象。有的监督执法人员在办理火灾事故调查案件,仅注重按程序办理、收集证据作出火灾事故认定,而不注重矛盾纠纷的化解,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理想。
1.2法律意识和执法为民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所肩负的责任也越来越重,就更要尊重和保障人权,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然而,当前个别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没有真正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特权思想较严重,群众观念较淡漠,对群众的来访、投诉漠不关心,推诿扯皮,反馈不及时或不反馈办理结果等[1],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态度蛮横直接伤害群众感情,失去群众信任[2]。个别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漠,不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执法过程中甚至出现不作为、乱作为,极个别甚至出现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执法不公、不严、不廉的问题,将公权力化为私权力,抵受不住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执法公信力受到影响。
1.3法律适用能力和执法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是具體的执法者,代表的是公安消防机构。执法公信力体现在每一个执法者身上,人民群众对公安消防机构执法情况的评价,很大程度来源于对每个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行为的认知、评价,但是现阶段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一是执法过程中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法规不当。有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消防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在执法活动中不能准确界定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二是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有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履行通知告知义务不完善,调查取证不按规定办理,立案不实,不该立案而立案、不及时立案、甚至立案后违规销案。三是有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忽视业务学习,业务能力跟不上日益发展的社会现实的需要,对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束手无策,有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不注重释法说理,割裂了"情、理、法"的关系,忽视当事人的理解和感受,缺乏必要的说理及事后解疑释惑工作,当事人不理解、不认可。
1.4执法责任感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为加强消防执法工作,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都建立了许多执法制度,如个案考评制度、执法档案制度、案件审核制度、集体议案制度、执法岗位责任制等。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消防执法人员对执法行为问题重视程度不高,对执法公信力的内涵、重要性等缺乏正确认识,工作责任感不强、责任心不够,消极应付,致使一些制度未能真正落到实处。消极执法的最终结果就是消防违法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应有惩治,使法律的权威性大打折扣,对公安消防机构的执法公信力产生负作用。
2 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问题成因分析
2.1执法规范化尚未真正形成系统合力
执法规范化建设涉及教育培训、监督、考核、奖惩等工作,贯穿整个公安消防执法工作的始终,这决定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必将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同时,公安消防执法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消防执法工作成效很多时候无法用一个恰当的标准进行衡量考核,这些决定了执法规范化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目前在基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培训、监督、考核等部门还存在单打独斗现象。
2.2执法管理监督不到位
基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虽都建立了执法管理监督机制,但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加强,同时随着人事调整、环境变化等因素,一些好的做法未能持之以恒的坚持,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连贯不到位。
2.3考核机制有待于调整完善
受到考核等因素制约,部分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不能正确处理办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存在片面追求办案数量的情况,实际操作中也影响了规范化执法工作的力度。
2.4监督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公安消防机构执法的目的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因此作为执法者,要始终围绕执法为民来开展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虽法律法规都对案件实体、程序和证据要求等有明确规定,但在执行中往往受到监督执法人员个体素质参差不齐的影响和制约,具体执法办案质量差异较大。
2.5消防执法警力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不对等
从基层消防机构人员配置上看,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普遍为2至3人,这几名执法人员要面对众多的社会单位,导致在实际工作中一线消防执法警力严重不足。执法人员承担消防行政执法、消防宣传、消防行政审批、火灾事故调查、各类专项整治和火灾隐患排查等任务,还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开展各类整治活动等,使得执法人员出现应付了事现象。另外由于消防部队自身特点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在消防执法中,火灾调查、法制、建审验收等岗位虽专业性强,但是执法人员频繁调动,导致日常消防执法监督容易出现断层,工作失去延续性。
3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的主要对策
3.1创新工作理念,实现监督队伍依法行政
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形成党委挂帅、科学定位、分工负责、包保推进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体系。一是树立理念,执法为民。以消防监督岗位练兵、业务培训等活动为载体,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自重、自警、自省和自律意识,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从关注民生、倾听民意、洞察民情,从社会最关注的执法薄弱环节抓起,与时俱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创新教育,优化素质。采取集中授课与个人自学、实践教学与专家辅导、案例研讨与经验交流“三个结合”的模式,调动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学习业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做到“三个学精”,即:学精法律法规,学精规范标准,学精执法流程,不断提高消防监督员的法制理论和业务水平,推动消防机构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实现整体提升。通过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保证执法人员能够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严格执行内部执法工作制度,规范消防行政执法活动,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量罚适当,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保证正确行使权力,忠实履行义务,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
3.2创新工作机制,实现执法工作跟踪问效
一是严格内部审批,坚持执行处罚案件三级审批,对调查、告知、听证、决定、送达和审批、审核、权限分工、印鉴使用等程序严格监督,作到“六不批”,即:违法事实不清不批、证据不充分不批、定性不準确不批、裁量幅度不适当不批、执法程序不规范不批、适用法条不准确不批,保证行政案件的质量。二是细化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执行。细化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制度,细化监督岗位职责和监督工作流程,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水平,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常态化考评,严明奖惩。坚持执法质量考评,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形成内外联动的有效监督机制,推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有序展开。
3.3创新工作方法,实现网上执法高效运转
依托公安消防机构内部的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实行所有案件“网上办理、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网上考评”,形成了多级互动、操作规范的网上办案工作格局,有效提升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水平。一是统一规范网上执法办案管理。制定网上信息录入标准,强化网上录入、审批、监督等环节,从执法办案系统具备的功能、网上执法监督遵循的原则、网上流转案件的种类、网上执法办案工作职责及要求、流程管理、法律文书管理、网上执法监督等7个方面进行统一规范。二是统一规范网上审核审批用语。对从受案登记表开始所有文书、审核审批用语环节使用的语句进行了准确、详细、规范的明确统一。三是统一规范网上考核评查标准。推行执法办案的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定期抽阅网上案卷,核查执法数据,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四是在互联网上公开消防执法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拓宽受众面,提升执法公信力。
参考文献
[1]范平安.加强新形势下消防执法工作的思考[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1年,30卷(179期):157-158.
[2]王旖.关于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A].中国消防协会.2014年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集[C].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4年.480-482.
作者简介:侯 德,男,佳木斯市公安消防支队工程师,学士,主要从事消防监督工作。
关键词:消防;消防执法;公信力;消防监督
近几年来,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也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从实践看,“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的消防执法队伍建设还存在不足。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新时期消防工作发展的基础,事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执法理念就要与时俱进,自觉地实践规范化消防执法,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促进消防执法公正,全面提升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踏踏实实为人民群众做实事,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提升消防执法的公信力。
1 基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状
2010年,公安部消防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采取加强消防执法制度建设、开展执法考评、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基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能力大幅增强、执法管理、监督水平均有明显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满意度有了进一步的提升。虽然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1.1科学执法理念有待于进一步树立。
“重处罚、轻教育”、“重实体、轻程序”、“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依然存在。极少数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办理案件中,不注重收集违法行为人违法的证据,不能综合违法的事实、性质、手段、后果、情节和改正措施等因素实施消防行政处罚,没有按照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办理案件,对同一类违法主体实施的性质相同、情节相近或者相似、危害后果基本相当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在实施处罚中出现畸轻畸重现象。有的监督执法人员在办理火灾事故调查案件,仅注重按程序办理、收集证据作出火灾事故认定,而不注重矛盾纠纷的化解,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理想。
1.2法律意识和执法为民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所肩负的责任也越来越重,就更要尊重和保障人权,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然而,当前个别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没有真正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特权思想较严重,群众观念较淡漠,对群众的来访、投诉漠不关心,推诿扯皮,反馈不及时或不反馈办理结果等[1],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态度蛮横直接伤害群众感情,失去群众信任[2]。个别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漠,不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执法过程中甚至出现不作为、乱作为,极个别甚至出现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执法不公、不严、不廉的问题,将公权力化为私权力,抵受不住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执法公信力受到影响。
1.3法律适用能力和执法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是具體的执法者,代表的是公安消防机构。执法公信力体现在每一个执法者身上,人民群众对公安消防机构执法情况的评价,很大程度来源于对每个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行为的认知、评价,但是现阶段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一是执法过程中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法规不当。有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消防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在执法活动中不能准确界定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二是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有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履行通知告知义务不完善,调查取证不按规定办理,立案不实,不该立案而立案、不及时立案、甚至立案后违规销案。三是有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忽视业务学习,业务能力跟不上日益发展的社会现实的需要,对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束手无策,有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不注重释法说理,割裂了"情、理、法"的关系,忽视当事人的理解和感受,缺乏必要的说理及事后解疑释惑工作,当事人不理解、不认可。
1.4执法责任感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为加强消防执法工作,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都建立了许多执法制度,如个案考评制度、执法档案制度、案件审核制度、集体议案制度、执法岗位责任制等。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消防执法人员对执法行为问题重视程度不高,对执法公信力的内涵、重要性等缺乏正确认识,工作责任感不强、责任心不够,消极应付,致使一些制度未能真正落到实处。消极执法的最终结果就是消防违法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应有惩治,使法律的权威性大打折扣,对公安消防机构的执法公信力产生负作用。
2 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问题成因分析
2.1执法规范化尚未真正形成系统合力
执法规范化建设涉及教育培训、监督、考核、奖惩等工作,贯穿整个公安消防执法工作的始终,这决定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必将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同时,公安消防执法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消防执法工作成效很多时候无法用一个恰当的标准进行衡量考核,这些决定了执法规范化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目前在基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培训、监督、考核等部门还存在单打独斗现象。
2.2执法管理监督不到位
基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虽都建立了执法管理监督机制,但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加强,同时随着人事调整、环境变化等因素,一些好的做法未能持之以恒的坚持,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连贯不到位。
2.3考核机制有待于调整完善
受到考核等因素制约,部分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不能正确处理办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存在片面追求办案数量的情况,实际操作中也影响了规范化执法工作的力度。
2.4监督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公安消防机构执法的目的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因此作为执法者,要始终围绕执法为民来开展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虽法律法规都对案件实体、程序和证据要求等有明确规定,但在执行中往往受到监督执法人员个体素质参差不齐的影响和制约,具体执法办案质量差异较大。
2.5消防执法警力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不对等
从基层消防机构人员配置上看,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普遍为2至3人,这几名执法人员要面对众多的社会单位,导致在实际工作中一线消防执法警力严重不足。执法人员承担消防行政执法、消防宣传、消防行政审批、火灾事故调查、各类专项整治和火灾隐患排查等任务,还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开展各类整治活动等,使得执法人员出现应付了事现象。另外由于消防部队自身特点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在消防执法中,火灾调查、法制、建审验收等岗位虽专业性强,但是执法人员频繁调动,导致日常消防执法监督容易出现断层,工作失去延续性。
3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的主要对策
3.1创新工作理念,实现监督队伍依法行政
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形成党委挂帅、科学定位、分工负责、包保推进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体系。一是树立理念,执法为民。以消防监督岗位练兵、业务培训等活动为载体,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自重、自警、自省和自律意识,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从关注民生、倾听民意、洞察民情,从社会最关注的执法薄弱环节抓起,与时俱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创新教育,优化素质。采取集中授课与个人自学、实践教学与专家辅导、案例研讨与经验交流“三个结合”的模式,调动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学习业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做到“三个学精”,即:学精法律法规,学精规范标准,学精执法流程,不断提高消防监督员的法制理论和业务水平,推动消防机构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实现整体提升。通过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保证执法人员能够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严格执行内部执法工作制度,规范消防行政执法活动,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量罚适当,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保证正确行使权力,忠实履行义务,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
3.2创新工作机制,实现执法工作跟踪问效
一是严格内部审批,坚持执行处罚案件三级审批,对调查、告知、听证、决定、送达和审批、审核、权限分工、印鉴使用等程序严格监督,作到“六不批”,即:违法事实不清不批、证据不充分不批、定性不準确不批、裁量幅度不适当不批、执法程序不规范不批、适用法条不准确不批,保证行政案件的质量。二是细化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执行。细化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制度,细化监督岗位职责和监督工作流程,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水平,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常态化考评,严明奖惩。坚持执法质量考评,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形成内外联动的有效监督机制,推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有序展开。
3.3创新工作方法,实现网上执法高效运转
依托公安消防机构内部的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实行所有案件“网上办理、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网上考评”,形成了多级互动、操作规范的网上办案工作格局,有效提升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水平。一是统一规范网上执法办案管理。制定网上信息录入标准,强化网上录入、审批、监督等环节,从执法办案系统具备的功能、网上执法监督遵循的原则、网上流转案件的种类、网上执法办案工作职责及要求、流程管理、法律文书管理、网上执法监督等7个方面进行统一规范。二是统一规范网上审核审批用语。对从受案登记表开始所有文书、审核审批用语环节使用的语句进行了准确、详细、规范的明确统一。三是统一规范网上考核评查标准。推行执法办案的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定期抽阅网上案卷,核查执法数据,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四是在互联网上公开消防执法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拓宽受众面,提升执法公信力。
参考文献
[1]范平安.加强新形势下消防执法工作的思考[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1年,30卷(179期):157-158.
[2]王旖.关于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A].中国消防协会.2014年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集[C].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4年.480-482.
作者简介:侯 德,男,佳木斯市公安消防支队工程师,学士,主要从事消防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