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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路径是保障和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选择。法治思维为国家治理注入了良法的基本价值,法治方式为国家治理提供了善治的创新机制,绿色发展的法治路径必须要遵循良法善治的法治内涵。具体来说,首先,绿色发展应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法理念为指导,有计划的协调整合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一整套协作配合的绿色发展法律制度体系。其次,通过国家治理能力法治化实现绿色发展,不仅要依法整合明晰政府部门的绿色发展职能,建设依法治理的服务型政府,同时还要坚持多元化主体协同推进绿色发展。另外,健全绿色发展的相关法制体系。绿色发展的法制体系不仅包括严格的源头保护法制体系、过程严管法制体系、后果严惩法制体系,更要建立健全有利于绿色发展的市场引导法制体系。最后,完善环境司法专门化体系建设,并通过不同形式的环境司法联动健全环境资源审判和监督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