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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分工的细密化和专门化必然要求技术成果的商品化,这已为搞活经济、解放生产力的理论和实践所证明。通过商品交换的渠道有偿转让技术。极大地调动了技术成果生产者的积极性,使技术成果不断涌现、并且迅速地从生产者、占有者手中转移到需求者、使用者手中,从而有效地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为经济建设服务。目前,全国各地技术市场日趋繁荣、技术贸易愈益活跃。在这种条件下对技术商品与技术转让合同所涉及的许多理论问题进行探讨就显得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