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安部交管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
综观“闯黄灯”争议始终,公安部门规范交通秩序、树立规则和安全意识的初衷一目了然,也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和相当比例的拥护。但种种不足与教训也是不争的事实:闯黄灯处罚数日而变,赢来了“叫好”也留下了“质疑”;深圳、哈尔滨等地因抓拍设备不足、交通标线模糊等原因使“闯黄处罚”难以实施……种种缺憾,仍值得进一步思考,对将来的政令出台也有所借鉴和参考。
人们争论的焦点之一是这个新部令有没有经过必要的论证。这方面,公安部没有说明或澄清。从程序上说或从理论上说,政令的起草应该有一个调研报告和政令建议稿,最后经过讨论并审批才能出台。但这个涉及千家万户的政令是否应该公开征求意见,甚至召开听证会,这是人们想弄明白的。不管怎么样,“黄灯事件”让人们更加关注政令出台的程序,更加关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并表达了强烈的知情权、参与权的要求,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是一次政民互动的良性实践。
人们争论的焦点之二是这个新部令有没有违法。有专家称新部令可能涉嫌违法,但究竟与上位法有没有冲突似乎还可以讨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6条规定,交通信号灯的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三个信号灯各司其职。新部令属政府行政部门的规章,当然不能与法律相抵触。现在公安部通知要求以教育警示为主,应该与法律的规定是一致的。当然,也有人认为闯黄灯本身也是违法的:也有人称新部令下发后有的地方表示暂不执行也是违法的。究竟间黄灯是违规还是违法,有的地方执行、有的地方暂不执行新部令究竟哪个是违法,这些讨论都有一个积极意义,就是大家都认为要遵守法律,我认为这是一次普法教育,是一次法治精神的张扬。
人们争论的焦点之三是这个新部令是否违背了牛顿定律。这就是民间经常说的惯性定律,如果没有一个警示或缓冲,前面的车遇到黄灯突然停下可能引发追尾事故。据说,有的城市因新部令对黄灯禁行的规定引发了5车追尾,有的地方离绿灯倒计时还有4秒就停下不过了等。但按有关方面解释,本来汽车过十字路口和人行道就应该减速行驶,而减速行驶的车辆是可以及时停下并避免追尾的。通过这次讨论,大大地提高了人们对交通信号灯的认识水平和对如何安全通过十字路口的认识水平,我认为这也是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
人们争论的焦点之四是这个新部令实行不到一周就对违反黄灯信号暂不处罚是否有点朝令夕改。应该说,新部令出台后,各地都反映交通安全状况改善了,交通违规减少了,这应该与出台这个政令的初衷是一致的。至于对闯黄灯信号暂不处罚,是否朝令夕改仍要看怎样去理解这个“暂”字。根据我的理解,“暂不处罚”可能是因为要与上位法比对,可能是要让大家逐步接受,可能是要让各地完善信号灯设施如设立倒计时信号灯,也可能是要补充调研再做调整……但有一点值得关注,公安部并没有表示要修改这一规定。显然,“暂不处罚”与取消这条规定是有很大区别的,不能说是“朝令夕改”,倒可以说是“从善如流”。既然分歧巨大、各说不一、难以操作,还不如暂停,再来从容审议,达成一致。这个“暂不处罚”反映了有关部门有了执政为民的理念,及时反馈、及时调整,而不是强行推进、不计后果,我认为这是一次较好的改革实践。
在事关公众利益的决策面前,在日益广泛的民众参与趋势之下,事前深入听取建议、细化处罚规定,事后虚心听取意见、及时纠偏完善都是必不可少的积极态度。
在全面推行新一轮改革的当下,改革要么是进行“顶层设计”,要么是“摸着石头过河”。前者要求做缜密的调研、充分的讨论、反复的论证,最好有数据材料支撑;后者则可以大胆地试或先行先试,虽然不完善但可以改进,也可以停止。面对黄灯的地位和处罚,既有许多进入汽车时代较早的国家的各种经验规则可以参考,也有“中国式过马路”、“见着黄灯赶紧闯”的国情要照顾。暂缓处罚不等于不罚,规范交通秩序、树立安全规则的改革方向不会因此改变。站在改革的十字路口,类似黄灯处罚的风波不会是孤立的个案。对于习惯匆忙前进的国人,在闪烁的信号灯前是减速慢行还是加速通过,体现了一个民族的文明素养。规则对习惯的矫正不可一蹴而就,只有在规则出台前就广开言路、充分准备,改革的脚步才能更加稳定稳健。
相关链接:公安部澄清新交规8个传言
公安部近日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123号令”),调整了多项交通违章的扣分分值。对新交规,互联网上有8个说法流传甚广。对此,日前记者采访了公安部相关负责人。经过求证,这8个传言都存在误读。这位负责人强调,123号令根本不涉及罚金问题。
超速驾驶 记6分?
权威解读:超速驾驶是一项比较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危险系数特别高,容易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所以这次颁布的123号令对超速驾驶制定了更加细致和严格的记分规定。
一是超速驾驶一次记12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二是一次记6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三是一次记3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开车打手机 记3分 罚100元?
权威解读: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保持高度的注意力,及时发现和处置路面出现的状况。而接打电话会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影响发现和判断、处置能力。 对此,123号令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记2分。
闯红灯 记6分 罚100元?
权威解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予以记分。
为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有效警示驾驶人,公安部123号令规定,对违反交通信号的驾驶人的记分分值,由一次记3分调整为记6分。
不系安全带 记3分 罚100元?
权威解读:当汽车高速行驶遇到意外紧急制动时,正确使用安全带可将驾驶人和乘客束缚在座椅上,避免或减轻碰伤。
为督促驾驶人使用安全带,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副驾不系安全带 记1分 罚50元?
权威解读:123号令没有相关规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
开车抽烟 记1分 罚100元?
权威解读:这一传言是严重误读,123号令根本没有相关规定,只是一些地方有作出关于行驶途中不能吃食物等方面的规定。
有意遮挡号牌 记12分 顶额处罚?
权威解读: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公安部123号令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
酒驾 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权威解读: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后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
123号令作出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的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运或非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
同时规定,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需要提醒的是,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
(编辑/李燕)
综观“闯黄灯”争议始终,公安部门规范交通秩序、树立规则和安全意识的初衷一目了然,也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和相当比例的拥护。但种种不足与教训也是不争的事实:闯黄灯处罚数日而变,赢来了“叫好”也留下了“质疑”;深圳、哈尔滨等地因抓拍设备不足、交通标线模糊等原因使“闯黄处罚”难以实施……种种缺憾,仍值得进一步思考,对将来的政令出台也有所借鉴和参考。
人们争论的焦点之一是这个新部令有没有经过必要的论证。这方面,公安部没有说明或澄清。从程序上说或从理论上说,政令的起草应该有一个调研报告和政令建议稿,最后经过讨论并审批才能出台。但这个涉及千家万户的政令是否应该公开征求意见,甚至召开听证会,这是人们想弄明白的。不管怎么样,“黄灯事件”让人们更加关注政令出台的程序,更加关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并表达了强烈的知情权、参与权的要求,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是一次政民互动的良性实践。
人们争论的焦点之二是这个新部令有没有违法。有专家称新部令可能涉嫌违法,但究竟与上位法有没有冲突似乎还可以讨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6条规定,交通信号灯的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三个信号灯各司其职。新部令属政府行政部门的规章,当然不能与法律相抵触。现在公安部通知要求以教育警示为主,应该与法律的规定是一致的。当然,也有人认为闯黄灯本身也是违法的:也有人称新部令下发后有的地方表示暂不执行也是违法的。究竟间黄灯是违规还是违法,有的地方执行、有的地方暂不执行新部令究竟哪个是违法,这些讨论都有一个积极意义,就是大家都认为要遵守法律,我认为这是一次普法教育,是一次法治精神的张扬。
人们争论的焦点之三是这个新部令是否违背了牛顿定律。这就是民间经常说的惯性定律,如果没有一个警示或缓冲,前面的车遇到黄灯突然停下可能引发追尾事故。据说,有的城市因新部令对黄灯禁行的规定引发了5车追尾,有的地方离绿灯倒计时还有4秒就停下不过了等。但按有关方面解释,本来汽车过十字路口和人行道就应该减速行驶,而减速行驶的车辆是可以及时停下并避免追尾的。通过这次讨论,大大地提高了人们对交通信号灯的认识水平和对如何安全通过十字路口的认识水平,我认为这也是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
人们争论的焦点之四是这个新部令实行不到一周就对违反黄灯信号暂不处罚是否有点朝令夕改。应该说,新部令出台后,各地都反映交通安全状况改善了,交通违规减少了,这应该与出台这个政令的初衷是一致的。至于对闯黄灯信号暂不处罚,是否朝令夕改仍要看怎样去理解这个“暂”字。根据我的理解,“暂不处罚”可能是因为要与上位法比对,可能是要让大家逐步接受,可能是要让各地完善信号灯设施如设立倒计时信号灯,也可能是要补充调研再做调整……但有一点值得关注,公安部并没有表示要修改这一规定。显然,“暂不处罚”与取消这条规定是有很大区别的,不能说是“朝令夕改”,倒可以说是“从善如流”。既然分歧巨大、各说不一、难以操作,还不如暂停,再来从容审议,达成一致。这个“暂不处罚”反映了有关部门有了执政为民的理念,及时反馈、及时调整,而不是强行推进、不计后果,我认为这是一次较好的改革实践。
在事关公众利益的决策面前,在日益广泛的民众参与趋势之下,事前深入听取建议、细化处罚规定,事后虚心听取意见、及时纠偏完善都是必不可少的积极态度。
在全面推行新一轮改革的当下,改革要么是进行“顶层设计”,要么是“摸着石头过河”。前者要求做缜密的调研、充分的讨论、反复的论证,最好有数据材料支撑;后者则可以大胆地试或先行先试,虽然不完善但可以改进,也可以停止。面对黄灯的地位和处罚,既有许多进入汽车时代较早的国家的各种经验规则可以参考,也有“中国式过马路”、“见着黄灯赶紧闯”的国情要照顾。暂缓处罚不等于不罚,规范交通秩序、树立安全规则的改革方向不会因此改变。站在改革的十字路口,类似黄灯处罚的风波不会是孤立的个案。对于习惯匆忙前进的国人,在闪烁的信号灯前是减速慢行还是加速通过,体现了一个民族的文明素养。规则对习惯的矫正不可一蹴而就,只有在规则出台前就广开言路、充分准备,改革的脚步才能更加稳定稳健。
相关链接:公安部澄清新交规8个传言
公安部近日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123号令”),调整了多项交通违章的扣分分值。对新交规,互联网上有8个说法流传甚广。对此,日前记者采访了公安部相关负责人。经过求证,这8个传言都存在误读。这位负责人强调,123号令根本不涉及罚金问题。
超速驾驶 记6分?
权威解读:超速驾驶是一项比较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危险系数特别高,容易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所以这次颁布的123号令对超速驾驶制定了更加细致和严格的记分规定。
一是超速驾驶一次记12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二是一次记6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三是一次记3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开车打手机 记3分 罚100元?
权威解读: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保持高度的注意力,及时发现和处置路面出现的状况。而接打电话会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影响发现和判断、处置能力。 对此,123号令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记2分。
闯红灯 记6分 罚100元?
权威解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予以记分。
为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有效警示驾驶人,公安部123号令规定,对违反交通信号的驾驶人的记分分值,由一次记3分调整为记6分。
不系安全带 记3分 罚100元?
权威解读:当汽车高速行驶遇到意外紧急制动时,正确使用安全带可将驾驶人和乘客束缚在座椅上,避免或减轻碰伤。
为督促驾驶人使用安全带,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副驾不系安全带 记1分 罚50元?
权威解读:123号令没有相关规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
开车抽烟 记1分 罚100元?
权威解读:这一传言是严重误读,123号令根本没有相关规定,只是一些地方有作出关于行驶途中不能吃食物等方面的规定。
有意遮挡号牌 记12分 顶额处罚?
权威解读: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公安部123号令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
酒驾 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权威解读: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后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
123号令作出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的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运或非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
同时规定,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需要提醒的是,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
(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