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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传统民居由于可以真实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的生产力水平、社会制度、时代观念和审美价值被誉为活的教科书,因而具有非常高的观赏价值,也成为特别受欢迎的一类旅游资源。近年来传统民居的开发利用存在诸如保护不力、开发过度等问题,政府和社会力量只有参与进来合理保护和利用民居文化,才能一方面实现旅游经济效益,更重要傳承和保护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
关键词:传统民居 旅游资源 保护 利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的收入水平稳步增长,闲暇时间也越来越多,不少旅游者对异地异族的居住民俗表现出了浓厚兴趣,居住民俗成为今日旅游事业中人文景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一种非常有潜力的旅游资源。因此如何传承保护开发利用传统民居文化也成为了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在中央电视台“外国客 中国梦”之十六中曾经报道了一个在阳朔古宅里圆梦的南非“鹰”的故事,主人公南非的建筑师伊恩在游历了中国二十多个城市后来到阳朔旧县村,对这个斑驳落寞的古老庭院一见倾心,打算在这里“筑巢”安家。在当地村干部的帮助下,伊恩找到了老宅子的主人,说服了20多位房东,一口气把全部六幢古宅租下20年,伊恩说:“租金付了以后,我自己没有什么钱, 所以我觉得我真的要装修,可能要做生意,后来和一个朋友谈了之后,决定合作开个酒店。我们装修好两栋房子,就开业,然后赚一点钱就用那些钱,继续付租金、装修房子,慢慢来。其实,我的目的只是要保护房子,我是要自己住,我不要开酒店……”。伊恩命名这组老宅子“秘密花园”,他的保护性开发让古宅焕发新活力,他的付出也让村民看到了古建筑的价值。随着秘密花园的口碑相传,疯子鹰的名气越来越大,村子里也陆续有其他商人进来投资老宅子,伊恩非常乐意分享自己修复古宅的经验。他希望合众人之力,把所有的老房子都保护起来。
以上案例仅仅是近年来我国传统民居旅游资源开发大潮中的一个例子,无论是广西阳朔还是云南大理等地方都出现了在中国开发保护中国传统民居的外国人的身影,无论这些外国友人是出于对中国传统民居文化的仰慕还是出于单纯的商业视角,客观上都起到了激发国人保护和传承自己国家传统民俗文化的作用。
一、传统民居文化的丰富资源优势
民居,或称住宅,是最早、最常见的建筑物,也是一种艺术品。住宅的材料、结构表现了一定历史时期的生产力水平,住宅的装饰、布局反映了一定历史时代的观念、制度和不同地域、民族的风俗。由于具备充分的科学价值、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民居当然地成为了一种人文景观资源。
民居成为景观资源与人们的观照态度以及美学上的“距离”有特别密切的关系。本民族看其他民族的居室(如汉族的人们看客家土楼、藏族碉房),本地域的人看其他地域的住宅(比如住在陕西窑洞的人们看贵州少数民族的吊脚楼),今天的人们看过去时代的旧居(比如现代人看明清时代的宅院)都是作为景观来看的,这里面有时代、民族、地域上的“间隔”起作用。作为历史文化感性遗存的物化人文景观,更是直接散射出强烈的文化象征格调。我国各地由于自然气候、建筑材料、生活习惯和民族文化千差万别,形成了多姿多彩的传统民居群体,当地人对此习以为常,外来观光者却感到十分新奇。因为民居不仅是时代的写照,又是科技、文化、艺术的集中体现,是一部不动的“教科书”。
从民居中可以欣赏传统的工艺美术。民居不仅是一个建筑结构,还凝聚了彩绘、雕塑、书画、家具等工艺美术作品,古代工匠的艺术水平在民居中得以展现,有许多作品还可能为当代艺术家提供创作的原型,使古代文化得以传承。从民居中可以了解古代制度,历史风貌完整保存的民居建筑群,保存着大量古代制度方面的信息。例如宋朝统治者对其臣民住房的建筑规模控制相当严格。“凡庶民家,不得施重拱、藻井及五色文采为饰,仍不得四铺飞詹。庶人舍屋,许五架,门一间两厦而已”。(《宋史·舆服志六》),又如山西平遥古城,古城中全是坡顶瓦房,古代寺庙、民居、街道保存情况良好,县城的社会结构性建筑群也全部被保存下来,包括城墙、县衙、文庙、武庙、票号、学馆、钟鼓楼、佛寺道观等,向人们展示了古代县城的社会制度。从民居中还可以反映人文精神,在民居的装饰、色彩、花纹、式样中,或现实或象征,寄托着各族人民的信仰、爱好和审美观。汉族居民常见八仙过海、梅兰竹菊、鹤、鹿、喜鹊等,各有所指。白族的莲花,傣族的孔雀、白象都是本民族最喜欢的东西。
另外,旅游季节性问题是常年困扰着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旅游度假区,门庭冷落的秋冬同人满为患的夏季形成鲜明对比,旅游经济效益因季节变换而深受影响。一般情况下,造成旅游季节性问题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旅游者可自由支配时间(以带薪假期和法定节假日为主)具有相对的集中性;另一是旅游吸引物和旅行舒适程度会随自然节气转换而发生显著改变。而相对于自然景观,文化旅游资源的品质不易受季节变化的影响。因此,充分发挥它们的旅游价值就成为缓解季节性的一条法则。
二、传统民居旅游的多样体验方式
民居旅游产品体系可分为单体住宅、传统街巷、古村落和古城镇等形式。单体住宅最有代表性的是名人故居,虽然这种住宅的主题是名人而不是建筑,但是房屋及屋内摆设有助于观光者想象名人当年的居住情景。 传统街巷,例如黄山脚下的屯溪老街,街两旁的住宅和商铺都是明清建筑,旅游者可以充分感受到古代社会生活的气息。古村落,如北京的举人村“灵水村”,整个村落巷道纵横,屋宇叠重,错落有致。遗有的大量古民居,多为明清时民居,最早的可追溯到金元时古居,这些古居大多为古色古香的四合院、三合院。大门的砖雕、石雕门楼,院内的木雕纸糊门窗,都雕刻细致,艺术精湛。有的古民居虽已是残垣断壁,但更有远古之感。古城镇,历史风貌保存完整的古城现在已经局指可数,他们都是非常宝贵的旅游资源,如平遥古城、丽江古城,凤凰古城。
传统民居可以与旅游要素完美结合,衍生出多种类旅游体验方式。第一,与”住”结合。旅游的目的之一便是体验异国他乡的生活,所以旅游活动中的”住“这一要素便可以和各地不同的风土人情和居住民俗结合起来。例如北京胡同里的四合院形式的民居宾馆,对于外地人甚至外国人来说,砖砌的门楼,雕花的墙饰,遛鸟的老人在他们眼中都有耐人寻味的故事,都能引起他们一连串的提问,都能向他们展示深厚的文化底蕴。第二,与“购”结合。一般是集市庙会或历史街区的形式。集市庙会保留的传统风貌比较多,是一个地方风俗习惯的集中展现,旅游者可以切身体验到当地居民的真实生活。第三,与“娱”结合。在古戏台或庭院观赏传统或民族歌舞,在民宅观看传统婚礼等形式的娱乐活动都很好地把民居文化与娱乐结合了起来。例如侗族庭院的侗族歌舞表演等都是旅游者喜闻乐见的项目。第四,与“食”结合。在游览传统民居的同时无论是品尝当地流传下来的正宗传统美食,或是探寻藏匿颇深的私家菜,都是吸引旅游者眼球的法宝。 三、传统民居旅游资源的多维保护途径
1.传统民居面临的处境。目前我国传统民居保存较为完好的地区基本分布在交通不便、地形险要和地理条件较好的地方,如安徽徽州、福建西南山区等地。但随着岁月流逝,传统民居也在不断消亡,尤其是近些年来各地对传统民居的开发力度增大。主要因素有:第一自然因素。传统民居大多数是土木或砖木结构,容易受自然侵蚀,或是毁于火灾、虫灾、水灾,相对于现代(下转第472页)(上接第380页)建筑而言,传统民居的抗震能力也较差,容易毁于地震。第二,来自人为的因素对现存传统民居的破坏性更大。社会生活的现代化进程要求住宅具有更高级更智能的设施,传统民居已经不太适合现代人的生活需要因而大批传统民居正在被推到重建新型住宅,有些传统民居也在为工业建设、道路建设、水利建设等让路,因而传统民居的旅游价值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传统民居数量同时不断消亡。第三,管理方面,城市中的传统民居在房管部门,不受重视,农村中的传统民居所有权在个人,很容易被屋主随意拆掉,也就是说存在管理混乱,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第四,修缮困难,修缮后容易面目全非,失去真实性,有些民居修缮时失去了原有的特色,可谓被“认认真真造了假”,有的民居的原住民被彻底迁出了原住地,成了空壳,失去了其赖以存在的灵魂和根本。第五,修缮资金匮乏,一部分偏远古村镇的传统民居正因为缺乏修葺资金而逐渐消失。开篇案例中的广西阳朔旧县村“秘密花园”的经营者就采取了以房养房的策略,用装修好的民居住宿的盈利来修缮其他的受损传统民居。最后,开发过度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有些传统民居已经收到重视并开展了旅游活动,但在经营者眼中,传统民居就是一颗摇钱树,接待的游客远远大于合理的容量,造成传统民居的破坏。
2.传统民居的保护方法。
2.1政府规划。由政府出面,把传统民居保护纳入城市、村镇建设规划中。在城市,虽然把所有的传统民居完全保护起来并不现实,但是保护好一部分传统民居是人们精神文化的需要,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地方把一条街、一段墙的民居纳入保护区域或文物保护单位,就是很好的实践,例如上海的古城风貌保护区,济南的曲水亭老街区等等都被幸运地保存了下来,成为现代居民探寻传统民俗文化的最佳去处,也成为一个地方文化传承的载体。
2.2游客教育。传统民居文化蕴藏着丰富的文化内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视和尊重其折射的文化,只有着意去传播,才能让更多的人们普遍了解民居文化,人们才能真正认知其价值,人类文明才能传承。旅游经营者可以采取导游讲解或者入园宣传页、警示牌等方式向游客展示丰富的民居文化,培育旅游者的文化保护意识和主人翁精神。
2.3社区参与,社区是旅游景区的重要利益相关者,同时也是影响景区旅游活动是否能够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因素。针对这一点,政府可以通过对民居旅游景区所在的社区的民居保护教育,形成良好的保护氛围,让社区居民真正认识到只有保护好传统民居,才能保证旅游开发的永续发展。
2.4尊重“被旅游者”的利益。传统民居中生活的人们,即民居旅游资源中的”被旅游者”或”原住民”作为民居文化活的载体,对民居旅游活动的长期持续健康开展意义非常重大,处于民居旅游的核心地位,没有这些被旅游者,民居文化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政府应充分保障原住民的各项利益,杜绝民居旅游空心化、过度商业化;旅游者也应该充分尊重原住民的生活习惯和风俗传统,营造和谐旅游环境。
综合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我国的传統民居文化资源丰富且具有无季节性的特点,是我国发展旅游业的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和载体,在开发中需要秉承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任何破坏民居文化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开发行为都必须坚决禁止,要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开发,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文化效益协调统一起来。
参考文献:
[1]巴兆祥.中国民俗旅游[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
[2]庄志民.旅游经济文化研究[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5.
[3]沈祖祥.旅游与中国文化[M]. 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1996.
[4]张国洪.中国文化旅游[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
作者简介:王慧敏(1982—)女。民族:汉。山东菏泽人。助教。学历: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中外旅游管理与旅游资源开发。郑毅(1984—)男。民族:汉。山东临沂人。讲师。学历:政治学博士。研究方向:政治学与思想政治教育。
关键词:传统民居 旅游资源 保护 利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的收入水平稳步增长,闲暇时间也越来越多,不少旅游者对异地异族的居住民俗表现出了浓厚兴趣,居住民俗成为今日旅游事业中人文景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一种非常有潜力的旅游资源。因此如何传承保护开发利用传统民居文化也成为了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在中央电视台“外国客 中国梦”之十六中曾经报道了一个在阳朔古宅里圆梦的南非“鹰”的故事,主人公南非的建筑师伊恩在游历了中国二十多个城市后来到阳朔旧县村,对这个斑驳落寞的古老庭院一见倾心,打算在这里“筑巢”安家。在当地村干部的帮助下,伊恩找到了老宅子的主人,说服了20多位房东,一口气把全部六幢古宅租下20年,伊恩说:“租金付了以后,我自己没有什么钱, 所以我觉得我真的要装修,可能要做生意,后来和一个朋友谈了之后,决定合作开个酒店。我们装修好两栋房子,就开业,然后赚一点钱就用那些钱,继续付租金、装修房子,慢慢来。其实,我的目的只是要保护房子,我是要自己住,我不要开酒店……”。伊恩命名这组老宅子“秘密花园”,他的保护性开发让古宅焕发新活力,他的付出也让村民看到了古建筑的价值。随着秘密花园的口碑相传,疯子鹰的名气越来越大,村子里也陆续有其他商人进来投资老宅子,伊恩非常乐意分享自己修复古宅的经验。他希望合众人之力,把所有的老房子都保护起来。
以上案例仅仅是近年来我国传统民居旅游资源开发大潮中的一个例子,无论是广西阳朔还是云南大理等地方都出现了在中国开发保护中国传统民居的外国人的身影,无论这些外国友人是出于对中国传统民居文化的仰慕还是出于单纯的商业视角,客观上都起到了激发国人保护和传承自己国家传统民俗文化的作用。
一、传统民居文化的丰富资源优势
民居,或称住宅,是最早、最常见的建筑物,也是一种艺术品。住宅的材料、结构表现了一定历史时期的生产力水平,住宅的装饰、布局反映了一定历史时代的观念、制度和不同地域、民族的风俗。由于具备充分的科学价值、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民居当然地成为了一种人文景观资源。
民居成为景观资源与人们的观照态度以及美学上的“距离”有特别密切的关系。本民族看其他民族的居室(如汉族的人们看客家土楼、藏族碉房),本地域的人看其他地域的住宅(比如住在陕西窑洞的人们看贵州少数民族的吊脚楼),今天的人们看过去时代的旧居(比如现代人看明清时代的宅院)都是作为景观来看的,这里面有时代、民族、地域上的“间隔”起作用。作为历史文化感性遗存的物化人文景观,更是直接散射出强烈的文化象征格调。我国各地由于自然气候、建筑材料、生活习惯和民族文化千差万别,形成了多姿多彩的传统民居群体,当地人对此习以为常,外来观光者却感到十分新奇。因为民居不仅是时代的写照,又是科技、文化、艺术的集中体现,是一部不动的“教科书”。
从民居中可以欣赏传统的工艺美术。民居不仅是一个建筑结构,还凝聚了彩绘、雕塑、书画、家具等工艺美术作品,古代工匠的艺术水平在民居中得以展现,有许多作品还可能为当代艺术家提供创作的原型,使古代文化得以传承。从民居中可以了解古代制度,历史风貌完整保存的民居建筑群,保存着大量古代制度方面的信息。例如宋朝统治者对其臣民住房的建筑规模控制相当严格。“凡庶民家,不得施重拱、藻井及五色文采为饰,仍不得四铺飞詹。庶人舍屋,许五架,门一间两厦而已”。(《宋史·舆服志六》),又如山西平遥古城,古城中全是坡顶瓦房,古代寺庙、民居、街道保存情况良好,县城的社会结构性建筑群也全部被保存下来,包括城墙、县衙、文庙、武庙、票号、学馆、钟鼓楼、佛寺道观等,向人们展示了古代县城的社会制度。从民居中还可以反映人文精神,在民居的装饰、色彩、花纹、式样中,或现实或象征,寄托着各族人民的信仰、爱好和审美观。汉族居民常见八仙过海、梅兰竹菊、鹤、鹿、喜鹊等,各有所指。白族的莲花,傣族的孔雀、白象都是本民族最喜欢的东西。
另外,旅游季节性问题是常年困扰着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旅游度假区,门庭冷落的秋冬同人满为患的夏季形成鲜明对比,旅游经济效益因季节变换而深受影响。一般情况下,造成旅游季节性问题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旅游者可自由支配时间(以带薪假期和法定节假日为主)具有相对的集中性;另一是旅游吸引物和旅行舒适程度会随自然节气转换而发生显著改变。而相对于自然景观,文化旅游资源的品质不易受季节变化的影响。因此,充分发挥它们的旅游价值就成为缓解季节性的一条法则。
二、传统民居旅游的多样体验方式
民居旅游产品体系可分为单体住宅、传统街巷、古村落和古城镇等形式。单体住宅最有代表性的是名人故居,虽然这种住宅的主题是名人而不是建筑,但是房屋及屋内摆设有助于观光者想象名人当年的居住情景。 传统街巷,例如黄山脚下的屯溪老街,街两旁的住宅和商铺都是明清建筑,旅游者可以充分感受到古代社会生活的气息。古村落,如北京的举人村“灵水村”,整个村落巷道纵横,屋宇叠重,错落有致。遗有的大量古民居,多为明清时民居,最早的可追溯到金元时古居,这些古居大多为古色古香的四合院、三合院。大门的砖雕、石雕门楼,院内的木雕纸糊门窗,都雕刻细致,艺术精湛。有的古民居虽已是残垣断壁,但更有远古之感。古城镇,历史风貌保存完整的古城现在已经局指可数,他们都是非常宝贵的旅游资源,如平遥古城、丽江古城,凤凰古城。
传统民居可以与旅游要素完美结合,衍生出多种类旅游体验方式。第一,与”住”结合。旅游的目的之一便是体验异国他乡的生活,所以旅游活动中的”住“这一要素便可以和各地不同的风土人情和居住民俗结合起来。例如北京胡同里的四合院形式的民居宾馆,对于外地人甚至外国人来说,砖砌的门楼,雕花的墙饰,遛鸟的老人在他们眼中都有耐人寻味的故事,都能引起他们一连串的提问,都能向他们展示深厚的文化底蕴。第二,与“购”结合。一般是集市庙会或历史街区的形式。集市庙会保留的传统风貌比较多,是一个地方风俗习惯的集中展现,旅游者可以切身体验到当地居民的真实生活。第三,与“娱”结合。在古戏台或庭院观赏传统或民族歌舞,在民宅观看传统婚礼等形式的娱乐活动都很好地把民居文化与娱乐结合了起来。例如侗族庭院的侗族歌舞表演等都是旅游者喜闻乐见的项目。第四,与“食”结合。在游览传统民居的同时无论是品尝当地流传下来的正宗传统美食,或是探寻藏匿颇深的私家菜,都是吸引旅游者眼球的法宝。 三、传统民居旅游资源的多维保护途径
1.传统民居面临的处境。目前我国传统民居保存较为完好的地区基本分布在交通不便、地形险要和地理条件较好的地方,如安徽徽州、福建西南山区等地。但随着岁月流逝,传统民居也在不断消亡,尤其是近些年来各地对传统民居的开发力度增大。主要因素有:第一自然因素。传统民居大多数是土木或砖木结构,容易受自然侵蚀,或是毁于火灾、虫灾、水灾,相对于现代(下转第472页)(上接第380页)建筑而言,传统民居的抗震能力也较差,容易毁于地震。第二,来自人为的因素对现存传统民居的破坏性更大。社会生活的现代化进程要求住宅具有更高级更智能的设施,传统民居已经不太适合现代人的生活需要因而大批传统民居正在被推到重建新型住宅,有些传统民居也在为工业建设、道路建设、水利建设等让路,因而传统民居的旅游价值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传统民居数量同时不断消亡。第三,管理方面,城市中的传统民居在房管部门,不受重视,农村中的传统民居所有权在个人,很容易被屋主随意拆掉,也就是说存在管理混乱,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第四,修缮困难,修缮后容易面目全非,失去真实性,有些民居修缮时失去了原有的特色,可谓被“认认真真造了假”,有的民居的原住民被彻底迁出了原住地,成了空壳,失去了其赖以存在的灵魂和根本。第五,修缮资金匮乏,一部分偏远古村镇的传统民居正因为缺乏修葺资金而逐渐消失。开篇案例中的广西阳朔旧县村“秘密花园”的经营者就采取了以房养房的策略,用装修好的民居住宿的盈利来修缮其他的受损传统民居。最后,开发过度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有些传统民居已经收到重视并开展了旅游活动,但在经营者眼中,传统民居就是一颗摇钱树,接待的游客远远大于合理的容量,造成传统民居的破坏。
2.传统民居的保护方法。
2.1政府规划。由政府出面,把传统民居保护纳入城市、村镇建设规划中。在城市,虽然把所有的传统民居完全保护起来并不现实,但是保护好一部分传统民居是人们精神文化的需要,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地方把一条街、一段墙的民居纳入保护区域或文物保护单位,就是很好的实践,例如上海的古城风貌保护区,济南的曲水亭老街区等等都被幸运地保存了下来,成为现代居民探寻传统民俗文化的最佳去处,也成为一个地方文化传承的载体。
2.2游客教育。传统民居文化蕴藏着丰富的文化内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视和尊重其折射的文化,只有着意去传播,才能让更多的人们普遍了解民居文化,人们才能真正认知其价值,人类文明才能传承。旅游经营者可以采取导游讲解或者入园宣传页、警示牌等方式向游客展示丰富的民居文化,培育旅游者的文化保护意识和主人翁精神。
2.3社区参与,社区是旅游景区的重要利益相关者,同时也是影响景区旅游活动是否能够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因素。针对这一点,政府可以通过对民居旅游景区所在的社区的民居保护教育,形成良好的保护氛围,让社区居民真正认识到只有保护好传统民居,才能保证旅游开发的永续发展。
2.4尊重“被旅游者”的利益。传统民居中生活的人们,即民居旅游资源中的”被旅游者”或”原住民”作为民居文化活的载体,对民居旅游活动的长期持续健康开展意义非常重大,处于民居旅游的核心地位,没有这些被旅游者,民居文化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政府应充分保障原住民的各项利益,杜绝民居旅游空心化、过度商业化;旅游者也应该充分尊重原住民的生活习惯和风俗传统,营造和谐旅游环境。
综合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我国的传統民居文化资源丰富且具有无季节性的特点,是我国发展旅游业的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和载体,在开发中需要秉承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任何破坏民居文化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开发行为都必须坚决禁止,要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开发,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文化效益协调统一起来。
参考文献:
[1]巴兆祥.中国民俗旅游[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
[2]庄志民.旅游经济文化研究[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5.
[3]沈祖祥.旅游与中国文化[M]. 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1996.
[4]张国洪.中国文化旅游[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
作者简介:王慧敏(1982—)女。民族:汉。山东菏泽人。助教。学历: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中外旅游管理与旅游资源开发。郑毅(1984—)男。民族:汉。山东临沂人。讲师。学历:政治学博士。研究方向:政治学与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