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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水稻目标价格保险是国家农业农村改革试点项目之一,2015年,全国首次在重庆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旨在探索种植水稻在没有国家最低保护价的情况下,水稻种植户与承保公司达成合理的价格目标,共同抵御市场与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促进水稻种植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业 ; 目标价格 ; 保险 ; 初探
永川区常年水稻种植面积4万hm?,稻谷产量35万t,占全年粮食总产的70%。由于整个重庆市未列入国家粮食最低保护收购,近年来稻谷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种植业主增产不增收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极大地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为在农业后端农产品市场风险保障方面探索出一条路子,增强种植业主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以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2015年,重庆市永川区承担了农业部水稻目标价格保险项目试点。
1、主要做法
1.1深入开展调研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为切实搞好永川区水稻目标价格保险试点项目,我区开展深入调研,及时制定和完善了《永川区2015年水稻目标价格保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上报重庆市农委、市财政局审查通过;确定项目实施任务、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途径方式,为项目全面实施做好了铺垫。
1.2 确定参保对象。 通过公开网上申报,组织专家评议。优选了在当地种植水稻2年以上,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水稻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生长正常。以及水稻种植面积在3.33hm?以上的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作为试点工作服务范围。
1.3 优选承保公司。通过政府多次协调、座谈、考查、比较,选择了实力雄厚、运作规范、群众信任的重庆人保财险永川支公司作为了项目实施的承保组织。
1.4 确立保险期限。保险责任期间自保险水稻秧苗在田间移栽成活返青后起(直播稻从种植齐苗后开始),至保险水稻开始收割后集中上市交易期结束时止,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
1.5 约定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根据约定目标价格和当地专业大户近3年的平均亩产量确定。约定目标价格为当年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稻谷最低收購价格,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2015年中籼稻最低收购价,结合我区水稻种植品种,确定2015年的每667 m2保险金额为1380元。(水稻约定目标价2.76元/kg,每667 m2产量500kg)
总保险金额=投保面积×每667 m2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4.5%,
保费每667 m2为62.1元。
保费财政承担80%,农户承担20%。
1.6 落实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因水稻价格下跌或产量降低导致水稻的销售收入低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保险金额)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1.7 计算保险赔偿。当约定上市期间水稻市场平均价与产量的乘积低于保险金额时,保险公司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赔偿:
每亩赔偿金额=每667 m2保险金额-(上市期间水稻市场平均价×产量)
赔偿金额=∑每667 m2赔偿金额
其中:约定上市期间水稻市场平均价通过重庆政府网采集或由当地农业主管部门、保险人、被保险人共同参与采集9月上中下旬的市场平均值。
每667 m2产量约定区间为450kg(含)至600kg(含)。当水稻实际产量低于450kg时,按照450kg(含)计算产量;当水稻实际产量高于600kg时,按照600kg(含)计算产量。
水稻产量测定工作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或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委托的专业机构进行,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作为赔偿依据。
2、取得的成效
2.1 全面完成了试点面积。 2015年永川区实际完成水稻目标价格保险试点面积1000 hm?,水稻种植户上交保费18.6万元;通过重庆政府网采集上市期间水稻市场平均价,以及由农业主管部门、保险人、被保险人共同参与采集9月上中下旬的市场平均值,确定水稻每kg销售价2.59元,保险公司实际赔付0.17元/kg;按约定每667 m2产量500kg计算,每667 m2赔付83.33元;总计赔付125.03万元,参保的1000 hm?水稻种植户在稻谷市场价格低迷的情况下,经济收益得到了一定的补充,取得了重要成果。
2.2 分散了农户种植风险。 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依靠新品种、新技术和先进农机具的普及和推广,依靠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依靠农业保险政策的不断健全。由于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过程中,农业风险保障机制正在深入探索,水稻目标价格保险正是顺应市场的需求,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种植水稻因市场价格波动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水稻目标价格保险将财政手段与市场机制相对接,可以创新政府救灾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分散农业风险,促进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
2.3 保护了农户收益。农业属于弱质产业,受环境自然条件和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一旦遇到严重的冰雹、洪涝、旱灾和病虫灾害,就会导致减产,甚至颗粒无收。再加之重庆市属于国家制定的粮食自产自足省区,农户享受不到国家制定的粮食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靠天收成、靠市场调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当地农业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规模种植大户的不断壮大,卖粮难、价格不稳定成为了制约发展的瓶颈。水稻目标价格保险保证了农户的最低收益,提高了种粮积极性,有效分散转移了农业生产者面临的价格波动风险,稳定了农业生产和市场供应,一定程度上探索破解了“价贱伤农、价贵伤民”的难题。
2.4 实现了财政补贴资金的放大效用,规避了预算透支风险。试点以来,累计提供风险保障6266万元。重庆市、区(县)两级财政配套补贴保费258万元,财政资金补贴效用放大近24倍。同时,将政府通过对价格政策非固定数额的直接补贴转化为对价格保险固定数额的保费补贴,在经济增速和财政收入放缓的大背景下,避免了财政预算透支风险。 2.5 各级充分肯定,试点取得初步成效。重庆市永川区水稻目标价格保险的试点,得到了上级政府的良好评价和充分肯定。在收集农业规模种植大户对水稻目标价格保险的意见或建议时,广大农户对此非常积极、踊跃,收益保险试点取得了成功。为此,永川区水稻目标价格保险获得了农业部关于农村改革试验区成果转化通报(农政发[2016]4号),并被列入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推广。
3. 存在的问题
3.1 部分农户认同感和支持度不够。水稻目标价格保險是国家农业农村改革试点项目之一,重庆市永川区也是全国首次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没有可以借鉴的范本。部分农户积极性不高,认为财政应对保险予以全额补助,自身不愿承担20%的保费;因此对水稻目标价格保险持质疑和观望态度。
3.2 承保公司的能力有待提高。水稻目标价格保险涉及面广,保险条款专业性较强,承保公司在提高自己业务能力的同时,要及时与参保户和管理部门对接、研讨;按时、足额的兑现赔付资金。
3.3 区级财政扶持推广压力大。由于高保费、高保障的运行特点,区级财政承担了30%的财政支持,2015年,永川区实施1000 hm?,区级财政投入28万元;全区4 万hm?水稻全部实施,每年财政需补贴保费1120万元,试点推广存在困难。
4、对策建议
4.1 加大宣传力度。按照“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政府应大力宣传,积极配合引导,逐步探索建立稻谷目标价格保险机制,在市场价格低于成本时,减少种植业主亏损,保持农产品生产稳定。
4.2 推进试点扩面。一方面是扩大水稻目标价格保险面积,让更多的水稻种植户享受普惠阳光;另一方面是扩大保险品种,将玉米、油菜、土豆等大宗作物纳入目标价格保险范畴,协同推进粮油产业健康发展。
4.3 建立综合评判机制。水稻平均价格的采集直接关系到保的赔付,要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价格信息采集制度,借鉴国外经验,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逐步探索使用农产品期货价格作为价格保险中保障价格确定的依据,逐步完善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障产品。
作者简介:汪运彪(1966-),男,重庆永川,高级农艺师,主要从事粮油产业区域发展规划、粮油作物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粮油技术咨询、培训、粮油产业项目的组织实施 。
项目基金:农业部关于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任务项目([2014]5号)
【关键词】:农业 ; 目标价格 ; 保险 ; 初探
永川区常年水稻种植面积4万hm?,稻谷产量35万t,占全年粮食总产的70%。由于整个重庆市未列入国家粮食最低保护收购,近年来稻谷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种植业主增产不增收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极大地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为在农业后端农产品市场风险保障方面探索出一条路子,增强种植业主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以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2015年,重庆市永川区承担了农业部水稻目标价格保险项目试点。
1、主要做法
1.1深入开展调研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为切实搞好永川区水稻目标价格保险试点项目,我区开展深入调研,及时制定和完善了《永川区2015年水稻目标价格保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上报重庆市农委、市财政局审查通过;确定项目实施任务、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途径方式,为项目全面实施做好了铺垫。
1.2 确定参保对象。 通过公开网上申报,组织专家评议。优选了在当地种植水稻2年以上,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水稻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生长正常。以及水稻种植面积在3.33hm?以上的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作为试点工作服务范围。
1.3 优选承保公司。通过政府多次协调、座谈、考查、比较,选择了实力雄厚、运作规范、群众信任的重庆人保财险永川支公司作为了项目实施的承保组织。
1.4 确立保险期限。保险责任期间自保险水稻秧苗在田间移栽成活返青后起(直播稻从种植齐苗后开始),至保险水稻开始收割后集中上市交易期结束时止,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
1.5 约定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根据约定目标价格和当地专业大户近3年的平均亩产量确定。约定目标价格为当年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稻谷最低收購价格,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2015年中籼稻最低收购价,结合我区水稻种植品种,确定2015年的每667 m2保险金额为1380元。(水稻约定目标价2.76元/kg,每667 m2产量500kg)
总保险金额=投保面积×每667 m2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4.5%,
保费每667 m2为62.1元。
保费财政承担80%,农户承担20%。
1.6 落实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因水稻价格下跌或产量降低导致水稻的销售收入低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保险金额)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1.7 计算保险赔偿。当约定上市期间水稻市场平均价与产量的乘积低于保险金额时,保险公司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赔偿:
每亩赔偿金额=每667 m2保险金额-(上市期间水稻市场平均价×产量)
赔偿金额=∑每667 m2赔偿金额
其中:约定上市期间水稻市场平均价通过重庆政府网采集或由当地农业主管部门、保险人、被保险人共同参与采集9月上中下旬的市场平均值。
每667 m2产量约定区间为450kg(含)至600kg(含)。当水稻实际产量低于450kg时,按照450kg(含)计算产量;当水稻实际产量高于600kg时,按照600kg(含)计算产量。
水稻产量测定工作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或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委托的专业机构进行,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作为赔偿依据。
2、取得的成效
2.1 全面完成了试点面积。 2015年永川区实际完成水稻目标价格保险试点面积1000 hm?,水稻种植户上交保费18.6万元;通过重庆政府网采集上市期间水稻市场平均价,以及由农业主管部门、保险人、被保险人共同参与采集9月上中下旬的市场平均值,确定水稻每kg销售价2.59元,保险公司实际赔付0.17元/kg;按约定每667 m2产量500kg计算,每667 m2赔付83.33元;总计赔付125.03万元,参保的1000 hm?水稻种植户在稻谷市场价格低迷的情况下,经济收益得到了一定的补充,取得了重要成果。
2.2 分散了农户种植风险。 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依靠新品种、新技术和先进农机具的普及和推广,依靠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依靠农业保险政策的不断健全。由于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过程中,农业风险保障机制正在深入探索,水稻目标价格保险正是顺应市场的需求,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种植水稻因市场价格波动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水稻目标价格保险将财政手段与市场机制相对接,可以创新政府救灾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分散农业风险,促进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
2.3 保护了农户收益。农业属于弱质产业,受环境自然条件和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一旦遇到严重的冰雹、洪涝、旱灾和病虫灾害,就会导致减产,甚至颗粒无收。再加之重庆市属于国家制定的粮食自产自足省区,农户享受不到国家制定的粮食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靠天收成、靠市场调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当地农业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规模种植大户的不断壮大,卖粮难、价格不稳定成为了制约发展的瓶颈。水稻目标价格保险保证了农户的最低收益,提高了种粮积极性,有效分散转移了农业生产者面临的价格波动风险,稳定了农业生产和市场供应,一定程度上探索破解了“价贱伤农、价贵伤民”的难题。
2.4 实现了财政补贴资金的放大效用,规避了预算透支风险。试点以来,累计提供风险保障6266万元。重庆市、区(县)两级财政配套补贴保费258万元,财政资金补贴效用放大近24倍。同时,将政府通过对价格政策非固定数额的直接补贴转化为对价格保险固定数额的保费补贴,在经济增速和财政收入放缓的大背景下,避免了财政预算透支风险。 2.5 各级充分肯定,试点取得初步成效。重庆市永川区水稻目标价格保险的试点,得到了上级政府的良好评价和充分肯定。在收集农业规模种植大户对水稻目标价格保险的意见或建议时,广大农户对此非常积极、踊跃,收益保险试点取得了成功。为此,永川区水稻目标价格保险获得了农业部关于农村改革试验区成果转化通报(农政发[2016]4号),并被列入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推广。
3. 存在的问题
3.1 部分农户认同感和支持度不够。水稻目标价格保險是国家农业农村改革试点项目之一,重庆市永川区也是全国首次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没有可以借鉴的范本。部分农户积极性不高,认为财政应对保险予以全额补助,自身不愿承担20%的保费;因此对水稻目标价格保险持质疑和观望态度。
3.2 承保公司的能力有待提高。水稻目标价格保险涉及面广,保险条款专业性较强,承保公司在提高自己业务能力的同时,要及时与参保户和管理部门对接、研讨;按时、足额的兑现赔付资金。
3.3 区级财政扶持推广压力大。由于高保费、高保障的运行特点,区级财政承担了30%的财政支持,2015年,永川区实施1000 hm?,区级财政投入28万元;全区4 万hm?水稻全部实施,每年财政需补贴保费1120万元,试点推广存在困难。
4、对策建议
4.1 加大宣传力度。按照“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政府应大力宣传,积极配合引导,逐步探索建立稻谷目标价格保险机制,在市场价格低于成本时,减少种植业主亏损,保持农产品生产稳定。
4.2 推进试点扩面。一方面是扩大水稻目标价格保险面积,让更多的水稻种植户享受普惠阳光;另一方面是扩大保险品种,将玉米、油菜、土豆等大宗作物纳入目标价格保险范畴,协同推进粮油产业健康发展。
4.3 建立综合评判机制。水稻平均价格的采集直接关系到保的赔付,要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价格信息采集制度,借鉴国外经验,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逐步探索使用农产品期货价格作为价格保险中保障价格确定的依据,逐步完善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障产品。
作者简介:汪运彪(1966-),男,重庆永川,高级农艺师,主要从事粮油产业区域发展规划、粮油作物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粮油技术咨询、培训、粮油产业项目的组织实施 。
项目基金:农业部关于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任务项目([20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