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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岭澳3号机组核岛安全壳“钢衬里”材料施工现场的监督过程中,发现材料变更过程与初步安全分析报告中所承诺使用的规范、标准不符合,材料变更引出的对不符合项的处理也存在问题。出现问题的原因是设计控制对现场设计变更的处理与承诺使用的规范相矛盾,未能确保适用的规范体系的一致性。这一不符合项的发生及其处理表明,对于核安全重要部件的制造及采购,需要加强核安全监督力度,强化核电站建造过程的质量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