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行政审判体制是在建国后建立起来的,其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制度设计方面的原因,这一审判体制存在诸多难以克服的弊端。德国司法系统模式能最大限度确保行政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理行政案件,为欧陆各国所效仿。设立类似德国模式的行政法院可为我国行政审判体制的现实困境找到出路,为此,需要我们观念上的及时跟进以及处理好行政法院的组织设置与人员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