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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又要开始了,2006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与往年不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同税发[2005]200号)第六条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