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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牢记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努力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积极投身反腐倡廉第一线,在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多年来,反贪局侦查一处紧紧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办案、重服务、强规范、促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构筑良好政治生态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履行使命,服务地方发展
近年来,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始终坚持创新思维,不断探索反贪工作融入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担当起护航经济发展的法治重任。树立服务意识。认真落实高检院制定的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28条、服务非公经济18条等政策措施、《宁夏检察机关关于为企业改革发展服务的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服务、保护等职能作用,依法保护公民和企业合法权益。牵头组织召开适应经济新常态、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座谈会,邀请在宁41家企业代表对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积极走访自治区工商联,了解非公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困难,根据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服务企业的具体措施。通过积极有效的工作,赢得了企业对反贪工作的充分肯定和好评。转变方式方法。办案中,始终坚持慎重、区分和保护的方式方法,对自治区重点企业的涉案信息暂不发布,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突出打击与保护相结合、惩治与预防相结合,将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降至最低点。推进专项工作。紧盯党委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行业,组织开展查办案件专项工作。2012年至2016年,重点聚焦民生领域,突出查办扶贫开发、土地出让、征地拆迁补偿、种粮补贴、退耕还林、涉农资金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医药购销、电力、保障性住房等领域贪污贿赂犯罪527人,有力打击了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2016年,又以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联合自治区扶贫办制定《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行扶贫信息公开制度和开展同步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对闽宁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确保扶贫资金落实到位,严防“雁过拔毛”等腐败犯罪发生。结合预防工作职能,组织启动宁夏检察机关、扶贫部门“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巡讲活动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监督评议扶贫专项工作活动,得到国务院扶贫办、高检院反贪总局和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与会领导充分肯定。
依法办案,力促深化改革
2016年,为给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政务和法治环境,侦查一处开始关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进程,组织查办征地拆迁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人。积极服务基层民主体制机制改革,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6人。针对反腐败案件中涉及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多的状况,集中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1人。加强生态司法保护,注意查办侵占、挪用、截留退耕还林还草等专项资金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人。加强行政审批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组织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等方面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8人。通过严把案件实体关、程序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促进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的有机统一,为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促进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立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忠诚履职,推进反腐倡廉
2011年以来,侦查一处共查办大案21件,要案20人,先后组织查办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马彦生受贿案,宁夏通信管理局原局长吴省省贪污、受贿案,宁夏银行原副行长陈宝受贿案,自治区林业局原局长王德林受贿案,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贾奋强受贿案,贺兰县原县委书记方仁受贿案,自治区农牧厅原巡视员黄全福受贿案等一批在全区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吴省省案还被高检院评为2012年度十大反腐典型案件。2016年,该局对自治区纪委移交的案件线索以及办案中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及时成立专案组,充分利用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先后查办了宁夏德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杨学刚单位行贿系列案、固原市住建局原局長李俊国受贿系列案以及王平、岳文礼、徐建成、沙尚如、肖毅、王剑锋等一批行贿案件,并从中发现案件线索30余件,移交基层院立案13件13人,有力带动了各市县(区)院办案工作整体发展,有效保证办案规模和力度不减,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腐败犯罪形成震慑效应。
建好队伍,落实党建新要求
多年来,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要求,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党建”“队建”“办案”共促进、共发展。2016年,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组织开展以“学经验、抓党建、促办案”为主题的“党建工作大家谈”活动,明确新形势下抓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撰写的《党建“四促进”反腐见成效》一文被区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案例,《以党建促办案以党建促队建,着力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反贪队伍》一文获宁夏机关党建研究会优秀成果三等奖,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党建理论调研文集》。通过从严治检、从严治侦,侦查一处近十年来没有一名干警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做到了案件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保持了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廉洁性和公正性。近年来,反贪局侦查一处多次受到上级组织的各种表彰奖励。G
责任编辑:何青芳
多年来,反贪局侦查一处紧紧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办案、重服务、强规范、促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构筑良好政治生态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履行使命,服务地方发展
近年来,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始终坚持创新思维,不断探索反贪工作融入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担当起护航经济发展的法治重任。树立服务意识。认真落实高检院制定的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28条、服务非公经济18条等政策措施、《宁夏检察机关关于为企业改革发展服务的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服务、保护等职能作用,依法保护公民和企业合法权益。牵头组织召开适应经济新常态、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座谈会,邀请在宁41家企业代表对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积极走访自治区工商联,了解非公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困难,根据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服务企业的具体措施。通过积极有效的工作,赢得了企业对反贪工作的充分肯定和好评。转变方式方法。办案中,始终坚持慎重、区分和保护的方式方法,对自治区重点企业的涉案信息暂不发布,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突出打击与保护相结合、惩治与预防相结合,将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降至最低点。推进专项工作。紧盯党委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行业,组织开展查办案件专项工作。2012年至2016年,重点聚焦民生领域,突出查办扶贫开发、土地出让、征地拆迁补偿、种粮补贴、退耕还林、涉农资金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医药购销、电力、保障性住房等领域贪污贿赂犯罪527人,有力打击了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2016年,又以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联合自治区扶贫办制定《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行扶贫信息公开制度和开展同步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对闽宁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确保扶贫资金落实到位,严防“雁过拔毛”等腐败犯罪发生。结合预防工作职能,组织启动宁夏检察机关、扶贫部门“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巡讲活动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监督评议扶贫专项工作活动,得到国务院扶贫办、高检院反贪总局和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与会领导充分肯定。
依法办案,力促深化改革
2016年,为给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政务和法治环境,侦查一处开始关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进程,组织查办征地拆迁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人。积极服务基层民主体制机制改革,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6人。针对反腐败案件中涉及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多的状况,集中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1人。加强生态司法保护,注意查办侵占、挪用、截留退耕还林还草等专项资金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人。加强行政审批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组织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等方面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8人。通过严把案件实体关、程序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促进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的有机统一,为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促进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立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忠诚履职,推进反腐倡廉
2011年以来,侦查一处共查办大案21件,要案20人,先后组织查办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马彦生受贿案,宁夏通信管理局原局长吴省省贪污、受贿案,宁夏银行原副行长陈宝受贿案,自治区林业局原局长王德林受贿案,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贾奋强受贿案,贺兰县原县委书记方仁受贿案,自治区农牧厅原巡视员黄全福受贿案等一批在全区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吴省省案还被高检院评为2012年度十大反腐典型案件。2016年,该局对自治区纪委移交的案件线索以及办案中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及时成立专案组,充分利用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先后查办了宁夏德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杨学刚单位行贿系列案、固原市住建局原局長李俊国受贿系列案以及王平、岳文礼、徐建成、沙尚如、肖毅、王剑锋等一批行贿案件,并从中发现案件线索30余件,移交基层院立案13件13人,有力带动了各市县(区)院办案工作整体发展,有效保证办案规模和力度不减,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腐败犯罪形成震慑效应。
建好队伍,落实党建新要求
多年来,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要求,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党建”“队建”“办案”共促进、共发展。2016年,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组织开展以“学经验、抓党建、促办案”为主题的“党建工作大家谈”活动,明确新形势下抓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撰写的《党建“四促进”反腐见成效》一文被区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案例,《以党建促办案以党建促队建,着力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反贪队伍》一文获宁夏机关党建研究会优秀成果三等奖,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党建理论调研文集》。通过从严治检、从严治侦,侦查一处近十年来没有一名干警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做到了案件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保持了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廉洁性和公正性。近年来,反贪局侦查一处多次受到上级组织的各种表彰奖励。G
责任编辑:何青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