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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协同治理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高等教育的不断扩招,高校发展所面临的外部环境日益复杂,内部管理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也明显增加,导致各种形式的突发事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不少突发事件的处理难度已经超过了高校的常规管理水平,不仅需要高校内部众多资源的协同配合,还需要企业、政府等外部资源的通力支持。因此结合我国高校面临的实际困境,通过分析目前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运用协同治理理论探索出一条高校突发事件协同治理路径,对构建新时期和谐的校园环境十分必要。
一、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管理者管理理念落后,师生危机意识淡薄
目前,很多高校管理者没有居安思危的风险意识,还是习惯于“亡羊补牢”的工作方式,缺乏相应的预防与预警机制,总是把工作重点放在事件发生以后的善后处理上,以至于突发事件发生后处于被动位置。即使有部分高校为应付上级检查制定了处理突发事件的相关制度和章程,但是大多数规定的可操作性不强,更没有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进行修订更新。同时,高校师生危机意识不强,面临突发事件时自救意识差,互助精神弱,不能及时化解危机。
(二)缺乏相应的法律及制度保障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同样需要有法可依。尽管目前国家层面已出台一系列关于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但尚未有专门针对高校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除此之外,我国大多数高校缺乏相关应急管理制度,以至于突发事件发生时往往措手不及,只能依靠以往零散的工作经验,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
(三)社会力量参与缺位,未形成协同治理机制
现在大多高校依然把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理划为校园安保部门的责任,没有在校内设立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在校外资源利用方面缺乏与社会力量合作的意识,管理主体单一,空间封闭,反应迟缓,响应滞后,没有形成一个联动机制,也没有真正认识到高校的应急管理应该是一个由高校牵头、校内外众多主体合作、协同治理的活动。
(四)心理干预机制缺失
近年来,我国突发事件心理干预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政府尚未从国家层面建立起应急管理心理干预体系,缺乏科学系统的心理干预机制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由于经费等客观条件的限制,负责心理咨询的工作人员数量并不充足,并且从事心理辅导的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一些工作人员甚至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只能进行普通的心理疏导,而不能胜任突发事件对师生造成心理创伤的修复工作。
二、构建高校突发事件协同治理机制的对策
(一) 牢固树立风险意识
一是高校管理者应该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在管理上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严谨态度,不断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更新化解危机的各种硬件设施。二是强化高校师生的危机意识,加强危机应对的宣传教育。高校可以在相关的课程设置中加入突发事件处理的内容,做到危机教育进课堂,引导学生有意识地去了解和学习。同时在各大宣传平台,如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上不定期更新相关推文,让全校师生对突发事件有所警惕。
(二)完善高校应急管理法律体系
在我国高校应急管理机制的建设中,政府应该居于指导地位,发挥指导作用,具体体现就是加强立法,完善高校应急管理法律体系。高校应该根据国家针对突发事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高校突发事件协同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科学化是完善高校突发事件协同治理法律制度的目标所在。
(三)构建高校社区协同治理机制
1.树立“大校园大社区”安全观理念。坚持系统论,把校园看成是与周围环境相连的开放系统,淡化校园与社会的现实界线,真正把校園周边的社区、医疗机构、执法机构以及其他组织看成与校园安全息息相关的合作伙伴、命运相连的共同体,构建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模式。
2.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创设多方联合演练机制。高校可以经常与周边的社区和机构进行交流,就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达成某种协议,建立起合作伙伴关系。与此同时,高校要与各方合作伙伴建立起联合演练机制,定期进行相关的应急演练,增进相互之间的默契程度,提高联合应急能力。
(四)完善高校突发事件心理干预机制
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实施心理健康教育计划。首先,高校可以设置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讲解心理健康方面的相关知识。其次,可以通过举办展览、讲座以及开设网络课堂的方式增进学生对心理咨询的了解,向学生宣传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使其注重自身的心理健康。最后,动员高校思政工作者积极投入到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当中,尽早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并及时给予创伤后的心理安抚与支持,尽可能减少或者避免由心理问题引发的危机事件。
2.建立心理干预沟通与合作系统。高校应建立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同时在各个学院建立相应的分支机构,负责及时收集各个学院学生的心理状况信息,一旦发现学生存在心理健康异常的状况,马上向上级反映并及时处理,确保学生心理信息的及时快速传递。此外,高校的心理支持系统建设应该注重与社会专业机构合作。社会心理机构无论是人员的素质还是相关设备上都更为专业,能够为高校心理支持系统提供专业的人员和技术保障。高校要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立体式应急心理支持系统,提升学生应急心理承受能力。
参考文献:
[1]王瑛.协同创新视域下高校创新创业教改策略[J].科技创业月刊,2019,32(07).
[2]邓林楠.以法治思维解决高校突发事件的路径探索[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7(7):61-63.
[3]曹蓉,刘奕.应急管理心理干预的政府角色探析[J].中国行政管理,2013(2).
[4]路月玲,陶苏夏.高校危机管理刍议[J].中国应急管理,2010(7).
[5]李朝晖,赵彦莉.网络环境下高校突发事件的舆论形成与引导研究[J].教育研究,2014(2).
[6]马静.高校突发事件协同治理问题研析[J].理论导刊,2015(03).
(作者单位: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软件工程学院,马义华为通讯作者)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高等教育的不断扩招,高校发展所面临的外部环境日益复杂,内部管理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也明显增加,导致各种形式的突发事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不少突发事件的处理难度已经超过了高校的常规管理水平,不仅需要高校内部众多资源的协同配合,还需要企业、政府等外部资源的通力支持。因此结合我国高校面临的实际困境,通过分析目前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运用协同治理理论探索出一条高校突发事件协同治理路径,对构建新时期和谐的校园环境十分必要。
一、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管理者管理理念落后,师生危机意识淡薄
目前,很多高校管理者没有居安思危的风险意识,还是习惯于“亡羊补牢”的工作方式,缺乏相应的预防与预警机制,总是把工作重点放在事件发生以后的善后处理上,以至于突发事件发生后处于被动位置。即使有部分高校为应付上级检查制定了处理突发事件的相关制度和章程,但是大多数规定的可操作性不强,更没有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进行修订更新。同时,高校师生危机意识不强,面临突发事件时自救意识差,互助精神弱,不能及时化解危机。
(二)缺乏相应的法律及制度保障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同样需要有法可依。尽管目前国家层面已出台一系列关于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但尚未有专门针对高校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除此之外,我国大多数高校缺乏相关应急管理制度,以至于突发事件发生时往往措手不及,只能依靠以往零散的工作经验,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
(三)社会力量参与缺位,未形成协同治理机制
现在大多高校依然把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理划为校园安保部门的责任,没有在校内设立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在校外资源利用方面缺乏与社会力量合作的意识,管理主体单一,空间封闭,反应迟缓,响应滞后,没有形成一个联动机制,也没有真正认识到高校的应急管理应该是一个由高校牵头、校内外众多主体合作、协同治理的活动。
(四)心理干预机制缺失
近年来,我国突发事件心理干预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政府尚未从国家层面建立起应急管理心理干预体系,缺乏科学系统的心理干预机制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由于经费等客观条件的限制,负责心理咨询的工作人员数量并不充足,并且从事心理辅导的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一些工作人员甚至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只能进行普通的心理疏导,而不能胜任突发事件对师生造成心理创伤的修复工作。
二、构建高校突发事件协同治理机制的对策
(一) 牢固树立风险意识
一是高校管理者应该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在管理上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严谨态度,不断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更新化解危机的各种硬件设施。二是强化高校师生的危机意识,加强危机应对的宣传教育。高校可以在相关的课程设置中加入突发事件处理的内容,做到危机教育进课堂,引导学生有意识地去了解和学习。同时在各大宣传平台,如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上不定期更新相关推文,让全校师生对突发事件有所警惕。
(二)完善高校应急管理法律体系
在我国高校应急管理机制的建设中,政府应该居于指导地位,发挥指导作用,具体体现就是加强立法,完善高校应急管理法律体系。高校应该根据国家针对突发事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高校突发事件协同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科学化是完善高校突发事件协同治理法律制度的目标所在。
(三)构建高校社区协同治理机制
1.树立“大校园大社区”安全观理念。坚持系统论,把校园看成是与周围环境相连的开放系统,淡化校园与社会的现实界线,真正把校園周边的社区、医疗机构、执法机构以及其他组织看成与校园安全息息相关的合作伙伴、命运相连的共同体,构建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模式。
2.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创设多方联合演练机制。高校可以经常与周边的社区和机构进行交流,就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达成某种协议,建立起合作伙伴关系。与此同时,高校要与各方合作伙伴建立起联合演练机制,定期进行相关的应急演练,增进相互之间的默契程度,提高联合应急能力。
(四)完善高校突发事件心理干预机制
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实施心理健康教育计划。首先,高校可以设置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讲解心理健康方面的相关知识。其次,可以通过举办展览、讲座以及开设网络课堂的方式增进学生对心理咨询的了解,向学生宣传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使其注重自身的心理健康。最后,动员高校思政工作者积极投入到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当中,尽早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并及时给予创伤后的心理安抚与支持,尽可能减少或者避免由心理问题引发的危机事件。
2.建立心理干预沟通与合作系统。高校应建立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同时在各个学院建立相应的分支机构,负责及时收集各个学院学生的心理状况信息,一旦发现学生存在心理健康异常的状况,马上向上级反映并及时处理,确保学生心理信息的及时快速传递。此外,高校的心理支持系统建设应该注重与社会专业机构合作。社会心理机构无论是人员的素质还是相关设备上都更为专业,能够为高校心理支持系统提供专业的人员和技术保障。高校要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立体式应急心理支持系统,提升学生应急心理承受能力。
参考文献:
[1]王瑛.协同创新视域下高校创新创业教改策略[J].科技创业月刊,2019,32(07).
[2]邓林楠.以法治思维解决高校突发事件的路径探索[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7(7):61-63.
[3]曹蓉,刘奕.应急管理心理干预的政府角色探析[J].中国行政管理,2013(2).
[4]路月玲,陶苏夏.高校危机管理刍议[J].中国应急管理,2010(7).
[5]李朝晖,赵彦莉.网络环境下高校突发事件的舆论形成与引导研究[J].教育研究,2014(2).
[6]马静.高校突发事件协同治理问题研析[J].理论导刊,2015(03).
(作者单位: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软件工程学院,马义华为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