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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是“十二五”计划实施的第一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国家农业部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及省食安办的具体部署下,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和省食安委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1.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完善
自2010年9月省农委正式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以来,全省各地按照 “要积极加快监管机构建设,还没有建立专门监管机构的市(州)、县(市、区),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积极协调,抓紧推进”的整体要求,经过各级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各市(州)明确了行政监管机构,已有近10个县(市、区)设立行政监管科室,全省农业系统省、市、县三级共有专(兼)职行政监管人员近百人,同时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各级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农产品质检站也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农业部要求,积极推进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监管机构试点建设,2011年年底,在双阳区等9个县(市、区)完成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得到有效强化,初步构建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农业部门负监管责任、农产品生产者为第一责任人,行政监管处(科)为组织机构、事业单位为监管工作具体承办机构,检打联动、联防联控的监管体系。
2.推进制度和工作机制协调规范
一是落实责任。2011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省农委与各市(州)农业部门签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属地化监管的各项职责;二是明确分工。2011年制定了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分工意见》,进一步明确委内各处室工作职责;三是完善制度。2011年修订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在全省筹建了1000名农产品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基本实现每一个乡镇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都有1名义务监督员;四是建立联动机制。在同14个省(区、市)建立了省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联动制度的基础上,2011年落实东北四省检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农业合作协议,牵头会同省水利厅、省畜牧业局就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质量认证等工作与东北四省区相关监管部门建立紧密的协商通报工作制度;五是筹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完成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筹建工作;六是在省食安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与省内其他食品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全力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国务院食品安全督查、推荐省级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应急事件处置等各项工作。
3.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2011年全省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农委于2011年5月印发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开展蔬菜农残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和强化“三品”质量监管专项行动。一是在6月份,按照农业部的部署,组织省农业总站和省土肥站对植物生长调节剂、水溶肥料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是否取得农药、肥料登记、标签与登记核准内容是否相符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农业部相关部门;二是在深圳大运会期间,省农委要求全省各地对本地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进行排查,准确掌握本地在深圳大运会期间供深农产品信息,确保大运会期我省供深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从9下旬至10月初,在全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紧紧围绕省食安委部署的深化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和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全面做好“2011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和“2011年强化‘三品’质量监管工作”两项活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四是自10月下旬起,结合“十一五”期间国家农业标准化项目验收,组织监管和技术人员深入长春、吉林、四平、松原、通化、延边等6个地区10个县(市、区)进行专项整治督导。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在专项整治中,开展宣传培训活动904场次,发放宣传、技术指导材料129万份,张贴各类宣传公告近6万张,开展蔬菜速测抽样1.9万次。
4.推进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充实提高
一是完成了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申报立项工作。下发了《关于征集2011年吉林省地方标准农业计划项目的通知》,组织省内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及推广部门开展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筛选出127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向省质监局申报立项、审批。目前已批准立项53项;二是完成了部分地方标准审定工作。全年已完成54项地方标准的审定工作,超出年初计划的1.7倍;三是开展了吉林省农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工作。指导省内相关事业、科研院校等单位筹建了11个吉林省农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得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复;四是重点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县)示范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德惠市、敦化市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工作。开展了2005年以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县)项目验收工作,年底前完成11个项目区(县)验收工作,已将相关材料报送国家农业部。组织公主岭等市对2012年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县项目进行申报。
5.推进农产品安全监测和风险抽检科学实施
一是开展例行监测。2011年已开展例行蔬菜、水果监测3次,蔬菜抽检合格率为96.5%,水果为100%,开展食用菌例行监测1次,合格率为98.9%;二是指导开展秋菜上市准入示范,长春市对全市城区秋菜生产基地采取送检与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测,速测数量近4000个,对秋菜基地送检及抽检合格的秋菜农户发放《无公害秋菜市场准入证》,确保秋菜上市质量安全;三是做好国家抽检组织工作,协助辽宁省农产品质检中心完成对我省长春、通化、延边三市(州)四次抽检工作。对每次国家和省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市(州)和县(市、区),并致函市(州)分管农业的领导,同时通报当地工商等部门,组织相关农药执法、技术推广等单位对症下药,督促整改。从2011年全省例行监测和抽检整体情况,以及农业部对我省抽检情况看,我省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可以保证安全消费。
6.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有序进行
全省按照建设以部级中心为龙头、省级中心为骨干、市州级中心为配套、县级站为基础、市场(基地)检测点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基本框架的总体要求,在省发改委和省农委计划处的指导下,一是2011年继续推进县级质检体系建设,组织国家投资第三批18个县级质检站开展设备统一采购招标工作。组织对前两批12个县开展了项目建设收尾调查,对仪器设备查缺补漏,督促尽快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2011年新增的7个县级质检站建设,正在协调省发改委落实地方债券配套资金,组织项目单位进行初步设计;二是向国家申报了2个国家级专业质检中心(参茸和玉米)、3个市(州)级质检中心、3个县级质检站基本建设项目;三是向农业部申报了2个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1个区域性、1个专业性),已通过国家初评,参茸专业风险评估实施室已实施首次风险因子排查工作;四是会同省水利厅渔业局、省牧业局质量标准处共同组织参加全国基层质检人员大比武活动,我省农业系统获最佳组织奖,二名参赛选手分获单项二等奖。
7.推进世行贷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启动运行
2010年10月9日,世行贷款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正式签约,2011年是项目启动实施的第一年,在省世行办的统一部署下,一是对省和市(州)10个质检中心基础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已完成省级中心扩充修改、初设报批等工作,初设正在接受省发改委审查;二是配合省世行办,开展培训教材编写和培训机构确认工作;三是配合世行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世行项目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研项目的评审,已于10月上网公示;四是指导项目实施市(州)、县开展有关培训项目实施,据初步调查,已有白城、永吉、柳河等项目市(县)利用世行项目资金开展了农民培训工作。
8.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全面开展
一是根据农业部的部署,将“12316热线”作为全省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投诉电话,已于8月向社会公布;二是在国家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公告后,利用“12582”信息平台进行公益和科普宣传,发送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信息4条,每条信息发送至270万农户,并利用零公里信息报,刊发《致全省农民的一封公开信》,张贴公告5万多张;三是为全省各市(州)、县(市、区)订阅了70份《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杂志;四是在《吉林农业》杂志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宣传专栏。交流各地整治工作经验和做法,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五是认真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6月15日,省市新闻媒体记者一行,走进朝阳区乐山镇中兴村千顷蔬菜基地、长春市农博园、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进行实地采访。农业专家和相关技术人员对种植上的一些问题和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中直及省直12家新闻媒体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报导。“宣传周”期间,全省累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宣传活动174场次,现场群众达26900人次;张贴公告28806份,现场发放宣传材料84490份,通过媒体宣传75场次,培训132场次,培训10397人次。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供稿)
1.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完善
自2010年9月省农委正式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以来,全省各地按照 “要积极加快监管机构建设,还没有建立专门监管机构的市(州)、县(市、区),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积极协调,抓紧推进”的整体要求,经过各级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各市(州)明确了行政监管机构,已有近10个县(市、区)设立行政监管科室,全省农业系统省、市、县三级共有专(兼)职行政监管人员近百人,同时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各级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农产品质检站也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农业部要求,积极推进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监管机构试点建设,2011年年底,在双阳区等9个县(市、区)完成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得到有效强化,初步构建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农业部门负监管责任、农产品生产者为第一责任人,行政监管处(科)为组织机构、事业单位为监管工作具体承办机构,检打联动、联防联控的监管体系。
2.推进制度和工作机制协调规范
一是落实责任。2011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省农委与各市(州)农业部门签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属地化监管的各项职责;二是明确分工。2011年制定了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分工意见》,进一步明确委内各处室工作职责;三是完善制度。2011年修订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在全省筹建了1000名农产品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基本实现每一个乡镇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都有1名义务监督员;四是建立联动机制。在同14个省(区、市)建立了省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联动制度的基础上,2011年落实东北四省检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农业合作协议,牵头会同省水利厅、省畜牧业局就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质量认证等工作与东北四省区相关监管部门建立紧密的协商通报工作制度;五是筹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完成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筹建工作;六是在省食安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与省内其他食品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全力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国务院食品安全督查、推荐省级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应急事件处置等各项工作。
3.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2011年全省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农委于2011年5月印发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开展蔬菜农残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和强化“三品”质量监管专项行动。一是在6月份,按照农业部的部署,组织省农业总站和省土肥站对植物生长调节剂、水溶肥料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是否取得农药、肥料登记、标签与登记核准内容是否相符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农业部相关部门;二是在深圳大运会期间,省农委要求全省各地对本地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进行排查,准确掌握本地在深圳大运会期间供深农产品信息,确保大运会期我省供深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从9下旬至10月初,在全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紧紧围绕省食安委部署的深化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和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全面做好“2011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和“2011年强化‘三品’质量监管工作”两项活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四是自10月下旬起,结合“十一五”期间国家农业标准化项目验收,组织监管和技术人员深入长春、吉林、四平、松原、通化、延边等6个地区10个县(市、区)进行专项整治督导。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在专项整治中,开展宣传培训活动904场次,发放宣传、技术指导材料129万份,张贴各类宣传公告近6万张,开展蔬菜速测抽样1.9万次。
4.推进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充实提高
一是完成了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申报立项工作。下发了《关于征集2011年吉林省地方标准农业计划项目的通知》,组织省内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及推广部门开展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筛选出127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向省质监局申报立项、审批。目前已批准立项53项;二是完成了部分地方标准审定工作。全年已完成54项地方标准的审定工作,超出年初计划的1.7倍;三是开展了吉林省农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工作。指导省内相关事业、科研院校等单位筹建了11个吉林省农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得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复;四是重点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县)示范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德惠市、敦化市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工作。开展了2005年以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县)项目验收工作,年底前完成11个项目区(县)验收工作,已将相关材料报送国家农业部。组织公主岭等市对2012年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县项目进行申报。
5.推进农产品安全监测和风险抽检科学实施
一是开展例行监测。2011年已开展例行蔬菜、水果监测3次,蔬菜抽检合格率为96.5%,水果为100%,开展食用菌例行监测1次,合格率为98.9%;二是指导开展秋菜上市准入示范,长春市对全市城区秋菜生产基地采取送检与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测,速测数量近4000个,对秋菜基地送检及抽检合格的秋菜农户发放《无公害秋菜市场准入证》,确保秋菜上市质量安全;三是做好国家抽检组织工作,协助辽宁省农产品质检中心完成对我省长春、通化、延边三市(州)四次抽检工作。对每次国家和省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市(州)和县(市、区),并致函市(州)分管农业的领导,同时通报当地工商等部门,组织相关农药执法、技术推广等单位对症下药,督促整改。从2011年全省例行监测和抽检整体情况,以及农业部对我省抽检情况看,我省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可以保证安全消费。
6.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有序进行
全省按照建设以部级中心为龙头、省级中心为骨干、市州级中心为配套、县级站为基础、市场(基地)检测点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基本框架的总体要求,在省发改委和省农委计划处的指导下,一是2011年继续推进县级质检体系建设,组织国家投资第三批18个县级质检站开展设备统一采购招标工作。组织对前两批12个县开展了项目建设收尾调查,对仪器设备查缺补漏,督促尽快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2011年新增的7个县级质检站建设,正在协调省发改委落实地方债券配套资金,组织项目单位进行初步设计;二是向国家申报了2个国家级专业质检中心(参茸和玉米)、3个市(州)级质检中心、3个县级质检站基本建设项目;三是向农业部申报了2个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1个区域性、1个专业性),已通过国家初评,参茸专业风险评估实施室已实施首次风险因子排查工作;四是会同省水利厅渔业局、省牧业局质量标准处共同组织参加全国基层质检人员大比武活动,我省农业系统获最佳组织奖,二名参赛选手分获单项二等奖。
7.推进世行贷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启动运行
2010年10月9日,世行贷款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正式签约,2011年是项目启动实施的第一年,在省世行办的统一部署下,一是对省和市(州)10个质检中心基础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已完成省级中心扩充修改、初设报批等工作,初设正在接受省发改委审查;二是配合省世行办,开展培训教材编写和培训机构确认工作;三是配合世行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世行项目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研项目的评审,已于10月上网公示;四是指导项目实施市(州)、县开展有关培训项目实施,据初步调查,已有白城、永吉、柳河等项目市(县)利用世行项目资金开展了农民培训工作。
8.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全面开展
一是根据农业部的部署,将“12316热线”作为全省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投诉电话,已于8月向社会公布;二是在国家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公告后,利用“12582”信息平台进行公益和科普宣传,发送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信息4条,每条信息发送至270万农户,并利用零公里信息报,刊发《致全省农民的一封公开信》,张贴公告5万多张;三是为全省各市(州)、县(市、区)订阅了70份《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杂志;四是在《吉林农业》杂志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宣传专栏。交流各地整治工作经验和做法,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五是认真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6月15日,省市新闻媒体记者一行,走进朝阳区乐山镇中兴村千顷蔬菜基地、长春市农博园、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进行实地采访。农业专家和相关技术人员对种植上的一些问题和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中直及省直12家新闻媒体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报导。“宣传周”期间,全省累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宣传活动174场次,现场群众达26900人次;张贴公告28806份,现场发放宣传材料84490份,通过媒体宣传75场次,培训132场次,培训10397人次。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