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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02年9月9日,申请人东营鲁能方大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被申请人深圳市英迈尔实业有限公司(合同乙方,以下简称乞方)签订了<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书>,约定: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管理甲方资金(或资产)人民币5000万元;2.合同期满,乙方除偿还甲方委托资产人民币5000万元外,乙方另按委托资产总额10%的比例支付给甲方资金占用费人民币500万元;3.资产委托期间的资产经营风险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