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作为一项特殊的刑事侦查技术已经广泛的应用于刑事侦查领域,并在侦查的各个阶段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侦破案件的侦查过程中,有助于侦查机关对嫌疑人进行准确评估并为侦查方案的制定提供参考,同时有助于侦查人员了解嫌疑人的心理行为特征并进行针对性的审讯。本文从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有关理论出发,阐述了这种技术在侦查实践中的应用。
关键字:犯罪嫌疑人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 侦查
一、犯罪心理测试技术
(一)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概念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是依据人心理活动及其生理活动之间相互关系的原理,在正确分析案情和案犯心理活动的基础上运用认知综合测试编制测试题,通过专用心理测谎系统,实施同步记录被测人对主试言语问题的多项心理生物反映变化,进而评判被测人对案件相关问题的认知状况及其心理活动,从而达到对被测人与案件关系的认识,进而甄别判断被测人与案件的关系,为侦查审理案件提供帮助的一项以心理科学原理为理论依据的心理鉴定技术。
(二)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理论基础
第一,人的客观经历与其认知状况之间的关系;
第二,人的行为经历及其认知活动与其情绪体验之间的联系;
第三,被测人对主试所提问题的认知活动与其相适应情绪活动之间的联系;
第四,人的知、情、意等心理因素相互之间的联系;
第五,人的心理活动与其生理活动之间的联系。
(三)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客观依据
第一,特殊经历及其案件事实,是涉案人相应心理痕迹形成的客观基础;
第二,特殊而深刻的心理痕迹,是引发涉案人相应心理活动并引起生理指标变化的客观因素;
第三,反映涉案人独知的案件客观真相的语言刺激,是触发涉案人心理活动并引起生理指标变化的条件。
(四)犯罪心理测试的技术的六大技术阶段
我国的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是一项在心理學理论的基础上,经过大量的实案测试实践形成的严密系统的科学技术与方法体系,它由一整套的相关理论、原则、方法、技术和技巧等构成,并具体体现为以下六大阶段技术:(1)犯罪心理动态分析技术;(2)综合测试法编题技术;(3)测前访谈技术;(4)实测操作、观察和同步评图技术;(5)图谱综合评判技术;(6)测后访谈和讯问技术。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六大阶段技术,是环环相扣、紧密相关的系统科学技术体系,每一阶段技术的科学、正确的操作运用,是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科学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
二、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在侦查中的应用
近年来,各类违法犯罪人员的作案手段呈现出智能化、职业化等特点。公安机关在打击和预防犯罪的过程中,仅仅依靠传统的技术和方法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此情况下,包括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在内的一系列新技术应运而生。由于这些技术的特殊效用,因此,它倍受公安机关青睐,在侦查过程中被广泛应用。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在侦查中的应用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作为侦查的辅助手段,如果能够恰当、适时地运用,必将对侦查工作有很大裨益。
(一)有助于及时,准确的排除无辜,缩小侦查范围
在前期侦查工作没有收集到能够认定何人与犯罪有关的证据,而侦查范围又相对明确的犯罪案件,如直接进行正面审查,作案人和无辜者都会极力辩解,否认与犯罪有关,其陈述难以查证或虽能查证但需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时,使用心理测试技术,可以迅速排除大多数无辜者,筛选出重点嫌疑对象,大大提高侦查效率。
(二)有助于发现未知的新线索
犯罪行为作为一种违法行为,作案人能够清楚地了解其违法性,也能够清楚地知道危害性,作案人对于作案时间、地点的记忆以及作案当时的情景记忆犹新,因此,在犯罪心理测试的过程中,当被测试人被详细询问这些情景时,作案人在生理指标上是有所反映的,也就是说,在目标题中会有所反映。因此,通过测试,可以扩大线索,将作案时间、地点以及赃物的去向、处理等犯罪的具体细节了解清楚。
(三)有助于揭露犯罪因素、心理指向,揭露犯罪前、中、后心理事实的真相
犯罪嫌疑人进行犯罪是有其动因的,也是有其犯罪因素的。通过犯罪心理测试可以揭露犯罪嫌疑人本身的犯罪动因及其犯罪因素,并及时揭露犯罪嫌疑人犯罪前、犯罪中、犯罪后的各种心理表现,准确把握其心理弱点,并根据其犯罪动因及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攻心,揭露犯罪嫌疑人内心的作案动机,避免出现政策攻心单纯言语说教的乏力现象。
(四)有助于甄别口供或证词真伪
侦查过程,口供与口供、口供与证词或其他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是普遍现象。当某些矛盾难以用传统方法查证时,如同一案件对同一问题口供截然相反,或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对同一事实各执一词,又无其他证据证明时,可以借助心理测试技术帮助审查判断证词与口供的真伪。
(五)辅助讯问,对犯罪嫌疑人施加心理压力
在测试过程中,测试人员通过说明和反复强调心理测试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并利用犯罪嫌疑人对心理测试技术的神秘感,使其感到心理测试仪器是不容欺骗的,担心自己的谎言被识破,从而加重了心理压力,然后再结合政策教育和使用证据等方法,促使犯罪嫌疑人动摇瓦解,及早交代问题。实践中,确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在测试中或测后不久就交代了罪行。
三、小结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在案件的侦查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任何一项技术都不是万能的,必须在实践中认真的去对待。侦破案件不是依靠几种技术就可以完成的,这就需要侦查人员去认真分析案件,在判断案情的基础上,综合、有机的利用多种技术,最终侦破案件。
参考文献:
【1】范刚.论犯罪心理痕迹的研究利用[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2, (12).
【2】王新猛.心理测试技术与犯罪侦查[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
【3】李强.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在侦查中的科学运用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
【4】范刚.重视犯罪心理分析、深化犯罪心理学研究与教学[J].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4.
【5】刘杰.论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在侦查中的应用[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4.
【6】郭冰. 犯罪心理分析实践与科学性探析[J].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
【7】吕宝庆.犯罪嫌疑人虚假供述的心理原因及其讯问策略[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
作者简介:沈卫(1985-),男,甘肃兰州人,甘肃政法学院侦查学方向硕士研究生。
关键字:犯罪嫌疑人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 侦查
一、犯罪心理测试技术
(一)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概念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是依据人心理活动及其生理活动之间相互关系的原理,在正确分析案情和案犯心理活动的基础上运用认知综合测试编制测试题,通过专用心理测谎系统,实施同步记录被测人对主试言语问题的多项心理生物反映变化,进而评判被测人对案件相关问题的认知状况及其心理活动,从而达到对被测人与案件关系的认识,进而甄别判断被测人与案件的关系,为侦查审理案件提供帮助的一项以心理科学原理为理论依据的心理鉴定技术。
(二)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理论基础
第一,人的客观经历与其认知状况之间的关系;
第二,人的行为经历及其认知活动与其情绪体验之间的联系;
第三,被测人对主试所提问题的认知活动与其相适应情绪活动之间的联系;
第四,人的知、情、意等心理因素相互之间的联系;
第五,人的心理活动与其生理活动之间的联系。
(三)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客观依据
第一,特殊经历及其案件事实,是涉案人相应心理痕迹形成的客观基础;
第二,特殊而深刻的心理痕迹,是引发涉案人相应心理活动并引起生理指标变化的客观因素;
第三,反映涉案人独知的案件客观真相的语言刺激,是触发涉案人心理活动并引起生理指标变化的条件。
(四)犯罪心理测试的技术的六大技术阶段
我国的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是一项在心理學理论的基础上,经过大量的实案测试实践形成的严密系统的科学技术与方法体系,它由一整套的相关理论、原则、方法、技术和技巧等构成,并具体体现为以下六大阶段技术:(1)犯罪心理动态分析技术;(2)综合测试法编题技术;(3)测前访谈技术;(4)实测操作、观察和同步评图技术;(5)图谱综合评判技术;(6)测后访谈和讯问技术。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六大阶段技术,是环环相扣、紧密相关的系统科学技术体系,每一阶段技术的科学、正确的操作运用,是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科学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
二、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在侦查中的应用
近年来,各类违法犯罪人员的作案手段呈现出智能化、职业化等特点。公安机关在打击和预防犯罪的过程中,仅仅依靠传统的技术和方法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此情况下,包括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在内的一系列新技术应运而生。由于这些技术的特殊效用,因此,它倍受公安机关青睐,在侦查过程中被广泛应用。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在侦查中的应用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作为侦查的辅助手段,如果能够恰当、适时地运用,必将对侦查工作有很大裨益。
(一)有助于及时,准确的排除无辜,缩小侦查范围
在前期侦查工作没有收集到能够认定何人与犯罪有关的证据,而侦查范围又相对明确的犯罪案件,如直接进行正面审查,作案人和无辜者都会极力辩解,否认与犯罪有关,其陈述难以查证或虽能查证但需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时,使用心理测试技术,可以迅速排除大多数无辜者,筛选出重点嫌疑对象,大大提高侦查效率。
(二)有助于发现未知的新线索
犯罪行为作为一种违法行为,作案人能够清楚地了解其违法性,也能够清楚地知道危害性,作案人对于作案时间、地点的记忆以及作案当时的情景记忆犹新,因此,在犯罪心理测试的过程中,当被测试人被详细询问这些情景时,作案人在生理指标上是有所反映的,也就是说,在目标题中会有所反映。因此,通过测试,可以扩大线索,将作案时间、地点以及赃物的去向、处理等犯罪的具体细节了解清楚。
(三)有助于揭露犯罪因素、心理指向,揭露犯罪前、中、后心理事实的真相
犯罪嫌疑人进行犯罪是有其动因的,也是有其犯罪因素的。通过犯罪心理测试可以揭露犯罪嫌疑人本身的犯罪动因及其犯罪因素,并及时揭露犯罪嫌疑人犯罪前、犯罪中、犯罪后的各种心理表现,准确把握其心理弱点,并根据其犯罪动因及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攻心,揭露犯罪嫌疑人内心的作案动机,避免出现政策攻心单纯言语说教的乏力现象。
(四)有助于甄别口供或证词真伪
侦查过程,口供与口供、口供与证词或其他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是普遍现象。当某些矛盾难以用传统方法查证时,如同一案件对同一问题口供截然相反,或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对同一事实各执一词,又无其他证据证明时,可以借助心理测试技术帮助审查判断证词与口供的真伪。
(五)辅助讯问,对犯罪嫌疑人施加心理压力
在测试过程中,测试人员通过说明和反复强调心理测试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并利用犯罪嫌疑人对心理测试技术的神秘感,使其感到心理测试仪器是不容欺骗的,担心自己的谎言被识破,从而加重了心理压力,然后再结合政策教育和使用证据等方法,促使犯罪嫌疑人动摇瓦解,及早交代问题。实践中,确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在测试中或测后不久就交代了罪行。
三、小结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在案件的侦查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任何一项技术都不是万能的,必须在实践中认真的去对待。侦破案件不是依靠几种技术就可以完成的,这就需要侦查人员去认真分析案件,在判断案情的基础上,综合、有机的利用多种技术,最终侦破案件。
参考文献:
【1】范刚.论犯罪心理痕迹的研究利用[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2, (12).
【2】王新猛.心理测试技术与犯罪侦查[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
【3】李强.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在侦查中的科学运用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
【4】范刚.重视犯罪心理分析、深化犯罪心理学研究与教学[J].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4.
【5】刘杰.论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在侦查中的应用[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4.
【6】郭冰. 犯罪心理分析实践与科学性探析[J].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
【7】吕宝庆.犯罪嫌疑人虚假供述的心理原因及其讯问策略[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
作者简介:沈卫(1985-),男,甘肃兰州人,甘肃政法学院侦查学方向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