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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发布《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依据该办法,我国将建立国家统一的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制度,依据相关产业政策推动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鼓励使用获得节能低碳认证的产品。
据了解,新出台的《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包括7个方面内容:明确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两种形式;建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部际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认证目录、认证规则、认证证书的制定发布主体;明确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的实施程序;明确信息公开和报送制度;明确对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管理以及明确监督管理制度。
据了解,新出台的《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包括7个方面内容:明确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两种形式;建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部际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认证目录、认证规则、认证证书的制定发布主体;明确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的实施程序;明确信息公开和报送制度;明确对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管理以及明确监督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