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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以竞技体育发展的隐性指标为视角,探析体育强国建设路径,指出在国际影响力方面,应充分利用建立邦交关系的发展中国家对外推广我国的成功经验,宣传“中国品牌”、“中国制造”,以点带面、层层渗透,以提高我国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在竞技体育项目的拓展上,可将奥运弱势项目分散到各省市,利用我国竞技体育体制优势,打造和形成具有各省市地方特色的优势竞技体育项目,提高我国的竞技体育整体水平。
关 键 词:体育管理;体育强国;隐性指标;国际影响力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2)05-0048-06
An analysis of implicit index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competitive sports in the process of building a sport powerful country
YIN Wei-zeng1,WAN Fa-da2,ZHANG De-li1
(1.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Anhu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Hefei 230036,China;
2.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Guangzhou 510641,China)
Abstra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mplicit index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competitive sports, the authors analyzed ways for building a sport powerful country, and put forward the following opinions: in terms of international influ-ence, China should, by fully utilizing developing countries which have established a diplomatic relationsip with China, externally popularize its successful experiences, promote “Brand of China” and “Made in China” in a bit by bit and layer by layer permeation way, so as to boost the international influence and discourse power of China; in terms of expansion of competitive sports events, China can distribute disadvantageous Olympic events to cities and provinces, and by utilizing the advantages of the competitive sport system in China, build and form advantageous competitive sports events with local features of cities and provinces, and enhance the overall performance of competitive sports in China.
Key words: sport management;sport powerful country;implicit index;international influence
现代竞技体育已成为一个国家和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及科技等综合实力的“窗口”,是一个高度融合的集合体[1],竞技体育在发达国家已成长为集政治影响力、经济生产力、文化传播力和社会亲和力于一体的综合的社会价值实现平台,是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人的全面发展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竞技体育发展指标是体育强国指标体系的核心,目前,国内众多学者对竞技体育强国建设指标体系研究主要还是集中于运动员获得奥运会金牌数量、世界冠军数量、夏奥会项目的综合水平、冬奥会项目的综合水平、运动员创奥运会纪录数量、世界纪录数量、三大球的竞技水平、田径和游泳项目的竞技水平以及竞技体育的整体科研能力等显性指标为主[3],而对影响和制约竞技体育发展的一些内在、无法用数据进行衡量的相关隐性指标等并没有进行深入研究。
竞技体育发展的隐性指标是指竞技体育在发展过程中性状不表现在外的,易于被人们所忽视的,但确确实实会影响和制约竞技体育发展的内在、非显性的指标体系,其非物质形态的无形资源和力量具有持续性、整体性和拓展性[4],是一种“潜力股”、“后发股”和“优势股”,其对竞技体育强国建设具有无限增值促进性;可以最大限度地激活和保障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并有效提升竞技体育强国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2011年10月21日在北京体育大学开展的“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实现我国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的新跨越”全国研讨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对体育强国建设问题进行了热议。本研究以竞技体育发展的隐性指标为视角,总结归纳了全国众多知名学者在研讨会上对竞技体育发展讨论的热点问题,罗列出影响和制约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相关隐性指标内容:竞技体育体制、竞技运动员的培养与保障体系、竞技体育项目结构发展、国际影响力和国际体育话语权以及体育法制法规建设等,加强和完善我国竞技体育发展隐性指标的建设。这对于塑造体育国家形象、提升国际威望和实现体育强国战略意义深远。 1 我国竞技体育发展隐性指标内容及存在的问题
1.1 竞技体育体制
我国现行的竞技体育体制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举国体制”。“举国体制”实现了我国竞技体育的飞速发展,是我国成功举办“无与伦比”的北京奥运会和取得奥运金牌总数第一的制度保障。举国体制给西方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都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引起了世界一些国家的仿效和借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原有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上的“举国体制”在实际运行中暴露出了许多的矛盾,面对新问题,人们开始重新对“举国体制”进行审视,并形成了3大派别:“否定派”认为“举国体制”只是服务于少数人的竞技体育制度,存在的合理性是以扭曲、篡改、抛弃真正的体育精神为代价的,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主要体现为机制不活、经费不足、效益不好、关系不顺、人才流动不畅、体育事业发展后劲不足等[5],是以伤害学校体育、社会体育发展为前提;“改革派”认为现行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不应扔掉,而应进行资源的整合和改革,改革要顺应国内体制改革的进度并保持中国特色和国际优势,实现体制创新[6],最终形成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参与,财政与市场双重推动的体育事业运行机制;“改良派”认为中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要求坚持“举国体制”[7],应维持原有的竞技体育发展秩序,进一步提升我国竞技体育的国际竞争力,使体育事业的整体素质和发展水平在新世纪跨上一个新台阶。
综观我国现行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确实给我国竞技体育水平提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树立了中国体育在国际体坛的形象,增强了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凝聚力,但我国现行体育体制也有一系列的问题:如我国足球职业联赛,踢假球、吹黑哨现像;清华跳水队对簿公堂;王蒙打架事件等,“唯金牌论表现比较突出”。在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进程中,我国竞技体育体制应适应时代的要求和顺应时代的发展,在保持这一体制巨大优势的前提下,循序渐进地进行改革和完善,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体育事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协调发展的“新举国体制”。
1.2 竞技体育运动员的培养模式
我国在长期的体育训练和实践中,形成了以运动技术学校、业余体校和优秀运动队“三级结构”的“一条龙”培养模式。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部分项目逐步形成了运动员培养职业化改革试点以及“体教结合”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由于金牌战略的导向和影响,我国在竞技运动员培养中过于重视夺金技能,忽略了运动员的全面发展,在对运动员的管理中也存在注重运动员取得成绩后的社会效益,忽略了运动员的其他价值挖掘和自身利益诉求,而且,出台的保障政策集中向少数金牌选手倾斜,而不能惠及全体运动员。
在文化教育方面,由于过度追求运动能力的挖掘,训练占据了大部分的时间,忽视了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培养,“体教结合”在现实中没有落到实处[8],实质上只是举国体制下“三级训练体制”的变形,高校并不是培养真正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的园地,而是培养部分退役运动员的“乐土”[9]。大部分的运动员在分流的时候,由于受文化成绩的影响,不能进入高一级的学校学习深造,而是直接进入社会,这部分人群由于错过了最佳接受教育的时机,导致在社会上“高不成,低不就”,社会竞争能力低下,就业困难,这也是导致许多家长不愿意让其具有运动天赋的子女从事运动训练的原因(如2001年调查显示:高、中、低收入家庭不愿意孩子从事运动训练的比例分别为77.8%、74.6%和69.8%,在不支持原因的调查中,64.3%的家庭害怕耽误和影响孩子的文化学习[10]),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现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变的情况下,面对今后独生子女家庭的基本现状,竞技体育选材必将面临一系列的问题,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主体的贫乏,将制约和阻碍我国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更不利于体育强国的建设。
1.3 竞技体育项目发展失衡
竞技体育项目均衡发展是判断竞技体育强国的4个基本特征之一[11],在国人眼里,人们更多的是对竞技体育获得金牌数量的关注,却很少有人去关注哪些项目拿了多少金牌,在“奥运战略”和“全运战略”下,国家和地方都采取了“缩短战线、保证重点”的发展战略,造成项目发展结构性失衡,在优势项目上出现人才过剩,部分优秀运动员过早离开运动场或流向海外寻求发展,造成资源浪费和为别国培养优秀运动员来与本国对手进行竞争现象;在弱势项目上,出现资源严重不足、发展乏力,严重制约了我国竞技体育的均衡发展以及整体实力的提高。目前,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优势项目主要集中在快速力量类、难美类、隔网对抗类、准确类以及格斗类5大项群中,通过对25~29届奥运会项目中奖牌数的统计可知,在近5届奥运会我国所获得的326枚奖牌中有233枚奖牌来自于这5大项目群,所占比例为71.47%,其中,举重、体操、跳水、射击、乒乓球、羽毛球是我国的传统优势项目,格斗类项目近5届共拿下41枚奖牌,有34枚为近3届奥运会所得,占82.93%,说明我国在格斗类项目上发展潜力巨大,而田径和游泳作为奥运会比赛的基础大项,中国近5届仅得36枚奖牌,只有美国的1/10,而在世界范围内影响巨大的三大球项目上,近5届奥运会中,中国仅获得5枚奖牌,其中1枚金牌,而美国获得过17枚奖牌,可见,我国竞技体育项目发展极不平衡。
1.4 国际威望和体育话语权
体育强国国际影响力是指一个体育强国在国际社会中运用自身,包括体育在内的国家实力去影响其他国家乃至整个国际社会的意愿和行为的能力[12]。2010年,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其经济实力仅次于美国,世界也期冀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历史发展长河中,中国以其辉煌的古代文明对世界产生过深远的影响,推动了世界的进步。从国际视野来看,体育强国的衡量标准绝不仅限于竞技体育成绩,更重要的是中国在国际舞台上有多少体育文化影响力或竞争力。北京奥运会,中国军团获得51枚金牌,100枚奖牌,标志着中国在与世界体育接轨的道路上开创了新纪元。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建设体育强国,不但要促进本国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更要对当今国际社会有所影响,要将体育强国的建设目标置于国际体育发展的全球视野中去建设,它既是一个国家自身体育发展的纵向比较,也是与世界体育发达国家的横向比较。所以一个国家即使体育事业兴旺发达,但若缺少外界认可的影响力,就难以称为体育强国。 回顾历史,真正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强国屈指可数:1)英国,曾将竞技运动的教育功能进行开发,促进了日后奥林匹克运动在全球兴起;2)法国,以顾拜旦为代表的奥运先驱在体育国际化以及国际组织化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开启了国际体育的民主化进程,构筑了当今国际体育组织的基本框架,进而奠定了其在国际体坛长达百年的优势话语权;3)美国,是具有超强体育实力的强国,在国际体育的诸多领域独领风骚,将体育文化产业和职业体育的理念运营推向极致;4)德国,将学校体育、社会体育和竞技体育三大体育形态融为一体的组织体制而闻名世界;5)日本,成功将西方体育与自身本土文化嫁接在一起,将本土项目柔道推向世界,成为当代体育文化交融的典范。
而对中国而言,其特殊的社会背景以及所实行的国家制度,使得中国在竞技体育方面取得的成功是其他的许多国家,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难以仿效的,特别是由于一些国家的自以为是与偏见,中国体育的成功在国际社会中常常被扭曲和打压,并被国外有所图谋的人有意解释为不可重复的特例。在当前既有的国际体育格局中,也没有留下多少空间能供中国在决策中发挥更大的影响力,然而,正当中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转化之际,国际体育也正在努力探寻与全球化时代相匹配的发展前景和思路,也是国际体育再一次转型的关键时期,这种发展趋势为中国推动世界体育新秩序的改革提供了契机,我们应当不失时机地抓住这一机遇,让中国身影和声音在世界体育格局中出现和唱响。
1.5 体育法制法规建设
体育各方面的发展都需要有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竞技体育也不例外,现行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就是在国家一系列的政策法规的保证和扶持下逐步发展并不断完善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职业体育俱乐部作为市场经济体制的产物,其健康运营也迫切需要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来提供保障,保障公民的合法体育锻炼的权利,建立竞技体育运动员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推动我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运动员的安置政策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尤其是运动员退役后的生存和归宿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当前,由于我国对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严重滞后,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所包括的对象主要集中于国家、省市优秀运动队,在文化学习、医疗保障、工资待遇、就业保险、退役安置等方面的保障内容都存在着缺位,严重影响了运动员训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更不利于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因此,建立健全一套适合中国国情并能惠及所有运动员的保障体系,是推动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动力,促使我国迈向体育强国的根本保障。
2 竞技体育发展隐性指标的实现途径
2.1 创新我国竞技体育体制建设
1)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技体育体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社会改革不可逆转的价值取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新形势下深化竞技体育改革的方向,竞技体育发展的前提是社会的需求,建立与市场相适应、满足市场需求的竞技体育体制是我国竞技体育体制改革的发展思路。推进有条件的体育运动项目走职业化发展道路,政府减少干预,退出竞技体育直接管、办工作,为竞技体育职业化发展提供空间,尊重职业竞技体育实施主体的自主权益,为职业竞技体育健康、可持续化发展创造条件。
2)建立政府与社会合作的竞技体育体制。
明确政府在发展竞技体育事业中的基本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兴办竞技体育的积极性,政府要合理角色定位,实行管办分离、政事分开,国家宏观管理、社会具体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政府只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提供法制化依据,而不介入竞技体育比赛和转播权等经营性的活动,运动项目协会是发展竞技体育的实施主体,不成为经济实体,对运动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属于公共产品方面的需求以国家提供为主。
3)建立多元化竞技体育主体发展新格局。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由政府包办,政府管办一体,基本排斥其他社会力量的参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竞技体育逐步被推向市场和社会,向着国家和社会办相结合的格局方向转变,明确竞技体育必须走向市场化和社会化,鼓励其他社会力量兴办竞技体育,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三足鼎立趋势,形成由政府、市场、社会来共同配置资源,明确三者在竞技体育发展中的平等地位,在实践中形成一种分工、互补和替代的关系,形成竞技体育发展主体多元化的格局。
2.2 重构和完善我国竞技体育运动员培养模式
1)竞技体育回归教育,重视学校文化教育。
原有三级训练网的培养模式,强调“普及基础上的提高”,最终是为了形成“金字塔”型的竞技运动人才结构体系,为了获得最高水平的塔尖,是以牺牲和淘汰塔底千百倍的业余运动员为代价的,而对于淘汰和牺牲的运动员,国家的补偿政策并不完善,而这些运动员再想进入学校已错过最佳学习期,不能像绝大多数孩子一样获得完整的基础教育与享受无忧无虑的生活乐趣,影响了他们综合素质的提高和身体的全面发展以及完善个性的养成,流入社会后,除了本项目竞赛外,社会竞争力不强,往往成为社会就业的弱势群体。这种竞技体育人力资源的巨大内耗,已不能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应打破原有培养体制,依托学校自然成长的教育环境,发现、培养、挖掘体育后备人才。
2)鼓励高等院校创办高水平运动队,提高运动员的整体素质。
高校是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的摇篮,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可以最大限度地整合人才资源,提高运动员的整体素质并能够有效解决运动员的出路问题,由于大量的退役运动员缺少起码的文化知识和必要的生存技能,在社会中难以谋求到较好职位,高水平运动员通过在高校接受的教育,掌握一门技能或特长,在运动生涯结束后可以在社会各个领域展示他们的才能,继续为国家为社会做贡献。
3)建立健全运动员社会保障体系。
竞技体育具有不断向人类自身生理极限挑战的特点,导致运动员成为具有投入高、训练强度大、运动寿命短、伤病伤残多的高风险职业特点的群体,建立和健全以运动员为本的社会保障体系,关系到我国竞技体育队伍的长远建设,关系到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来源和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所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使运动员的劳动、医疗得到保障,为运动员购买各种保险;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对运动员的参加国际大赛所获得的奖金,广告、商业性收入进行合理分配,保障运动员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建立运动员的再就业保障体系,提高运动员再就业扶持力度,鼓励运动员自主创业,国家对其给予政策照顾和优惠。 2.3 均衡发展我国竞技体育项目,提高竞技体育整体水平
1)构建“举省体制”,增加优势项目数量。
我国竞技体育的优势项目主要集中在举重、射击、体操、跳水、羽毛球、乒乓球和格斗等项目,近5届奥运会中,233枚奖牌中有71.47 %来自于这7个项目,除乒乓球、羽毛球外,其它项目因项目本身技术要求高等方面原因,在群众中普及率偏低,缺乏一定的群众基础,严重影响了其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从而难以形成规模和获得大的发展空间。鉴于此,我国要在继续保持优势项目的持续稳定发展前提下创造条件,依托学校和社会,广泛建立“竞技体育项目俱乐部”,提高竞技体育项目的群众普及率,为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服务。国家亦可以采取与地方联合的方式,将一些弱势竞技体育项目分散到各省市,实行“举省体制”、“举市体制”等,打造和形成各省市地方特色优势竞技项目,实行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扶持、发展,拓展我国竞技体育优势项目的数量(如成都、武汉的马术等),来提高我国的竞技体育整体水平。
2)重视基础大项和三大球的发展。
由于我国在某些项目上具备了很强的整体实力,并对之形成了极大地依赖性,客观来说,我国这些优势项目夺金空间已基本饱和,如果没有新的金牌突破点和增长点,那我国的竞技体育发展将会处于后劲不足的困境,可见,虽然我国在项目布局上取得了成功,但也暴露出项目间发展严重不平衡的问题,在田径和游泳作为奥运会比赛的基础大项上,中国近5届奥运会仅获得36枚奖牌;在世界范围内影响巨大、观赏性强、群众喜爱和社会影响力大的三大球项目上,近5届奥运会中,中国仅获得5枚奖牌,其中1枚金牌,而美国却获得17枚奖牌。可见,我国在竞技体育项目上的发展极其不平衡,因此,我国要建设体育强国就必须在基础大项和三大球(尤其是足球和篮球)上取得突破。
2.4 提高我国国际体育影响力
1)国际大赛上继续保持竞技实力。
放眼世界,中国是第一个由发展中国家崛起的体育大国,大国的崛起必然会承受着巨大的国际阻力,在西方看来,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西方的资本主义制度格格不入,在西方国家的傲慢与偏见中,中国的崛起是他者的崛起,导致其在思想上和意识形态上更加难以接受。所以,我们要继续依托和发挥好竞技体育的“窗口”作用,在国际大赛中继续保持和展示我国的竞技体育实力,在国际体坛长期占据领先地位,在包容中逐渐影响和转变西方国家对我国的看法,从而提高国际体育影响力。
2)寻求机会,拓展版图。
我国虽然在竞技体育上取得了突破,在北京奥运会上成为第一体育大国,但也不能否定美国等西方体育强国的实力和水平,国人应理智地看待中国竞技体育的成功,要借体育大国之动力,尽快地向体育发达国家的目标迈进[14],在遵循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惯例下,鼓励和促进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国际大赛的申办,以打破欧美发达国家一统天下的局面。让中国经常出现在国际主流媒体所聚焦的领域,如国际马拉松赛事和国际体育论坛以及国际体育展销会等,影响和感召着世界体育发展进程,寻求机会,因势利导推动国际体育改革,促进非奥运项目进入奥林匹克大家庭,提高国际体育容纳度,拓展在国际的版图。
3)打造中国特色的体育文化,争取与西方体育文化相交融。
体育文化建设是民族生存与发展的精神命脉,是人类共有的精神家园,它作为全人类的终极关怀,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标志。中国是有着几千年文化的文明古国,曾对世界文化产生积极的影响,许多国外人士都远渡重洋,来学习中国的传统体育文化,如健身气功、导引养生术、武术等,我们应充分发挥中国体育文化的作用,深入挖掘和利用我国的多样化体育文化资源,并将其有机整合,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文化品牌,将中国的体育文化通过各种途径传播到世界各地,并与西方体育文化有机融合、协调发展,让东方文化扎根于西方世界的每个角落,让世界排除偏见,了解中国、接纳中国,提高中国影响力。
4)加强国际互动,宣传中国品牌。
国际影响力是互相的,是在国内外不断互动中产生的。竞技体育是一种全球性的社会文化活动,我国竞技体育更要迎合发展契机,全面走向世界,融入国际社会。在职业体育大力发展的今天,通过竞技体育全球化流动机制,培养众多优秀体育明星,加强引进交流,通过发挥明星运动员的影响力(如姚明),将“中国模式”和“中国品牌”,传向海内外。通过国际交流和互动,不断加强中国对国际社会的影响,并借助国际社会的先进经验和模式,结合本国的发展,加速自我修饰和更新,形成内外互补的良性循环,提高国际影响力。
5)传播中国经验,宣传“中国制造”。
在世界发展格局中,中国已与170多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中国的许多成功经验和发展模式对许多发展中国家以及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国家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中国可以通过自己的成功经验,加强宣传,影响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和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国家,借助商业化媒体的传播力度,并通过别的国家积极向外推广中国的经验,宣扬“中国制造”,以点带面,层层渗透,提高我国国际影响力,增强国际话语权。
2.5 建立健全法制法规保障体系
1)加强体育职业道德教育,规范自我约束力。
纵观我国竞技体育不道德行为产生的原因大致包括:(1)竞技体育多元价值的不断凸现为体育道德的沦丧提供了动力,随着竞技体育的不断发展,其政治、经济等多元价值为竞技体育“异化”创造了客观条件;(2)人类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欲望刺激,永不满足的欲望追求,冲破了人类道德约束时,不道德行为的产生便会发展为一种社会的必然[13];(3)法制制约机制建设滞后、法制法规建设滞后,为体育道德沦丧提供了土壤。因此,重视、加强整治竞技体育领域出现的体育道德沦丧力度,规范自我约束力显得格外重要:(1)树立正确的竞技体育价值观和人生观。长期以来,“锦标主义”、“金牌至上”思想长期统领着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运动员“一牌到手,什么都有”的功利性观念长期存在,在利益驱使下,产生侥幸和冒险的心理,而对于一些突发事件不能以理性思维去对待,采用暴力等不道德行为去解决,结果适得其反。(2)加强思想道德素质的学习和教育,提高竞技体育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高素质的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增加其内涵,规范其自我约束力,坚持公正和公平原则,杜绝暴力和丑闻的出现。(3)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竞技体育管理,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重视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在训练和竞赛中,教练员、运动员要合理定位,养成互相尊重、互相爱护,采取理性化、科学化、人性化的管理和训练理念,创建和谐环境。 2)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竞技体育中各种不道德现象的产生虽然有自身内在因素的刺激,但是相应的法制体系建设的滞后是其产生的根源,在社会实际运行中,各种法律法规是规范人类行为的最有力、最有效的保障措施。然而,我国当前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竞技体育参与主体的行为,虽然《体育法》在1995年就已生效,但整部法律随意性较强,刚性较弱,其中尤其缺少对竞技体育出现的各种不道德行为处罚的法律依据和处罚标准,特别是当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职业化改革过程中,在利益的驱使下,频频出现的假球、黑哨、赌球、让球、裁判受贿等现象,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形象,司法介入总是显得力不从心,进而造成体育职业化改革举步维艰。因此,我国必须从建立健全体育法律法规入手,为我国竞技体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竞技体育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帮助,为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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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Anhu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Hefei 230036,China;
2.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Guangzhou 510641,China)
Abstra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mplicit index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competitive sports, the authors analyzed ways for building a sport powerful country, and put forward the following opinions: in terms of international influ-ence, China should, by fully utilizing developing countries which have established a diplomatic relationsip with China, externally popularize its successful experiences, promote “Brand of China” and “Made in China” in a bit by bit and layer by layer permeation way, so as to boost the international influence and discourse power of China; in terms of expansion of competitive sports events, China can distribute disadvantageous Olympic events to cities and provinces, and by utilizing the advantages of the competitive sport system in China, build and form advantageous competitive sports events with local features of cities and provinces, and enhance the overall performance of competitive sports in China.
Key words: sport management;sport powerful country;implicit index;international influence
现代竞技体育已成为一个国家和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及科技等综合实力的“窗口”,是一个高度融合的集合体[1],竞技体育在发达国家已成长为集政治影响力、经济生产力、文化传播力和社会亲和力于一体的综合的社会价值实现平台,是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人的全面发展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竞技体育发展指标是体育强国指标体系的核心,目前,国内众多学者对竞技体育强国建设指标体系研究主要还是集中于运动员获得奥运会金牌数量、世界冠军数量、夏奥会项目的综合水平、冬奥会项目的综合水平、运动员创奥运会纪录数量、世界纪录数量、三大球的竞技水平、田径和游泳项目的竞技水平以及竞技体育的整体科研能力等显性指标为主[3],而对影响和制约竞技体育发展的一些内在、无法用数据进行衡量的相关隐性指标等并没有进行深入研究。
竞技体育发展的隐性指标是指竞技体育在发展过程中性状不表现在外的,易于被人们所忽视的,但确确实实会影响和制约竞技体育发展的内在、非显性的指标体系,其非物质形态的无形资源和力量具有持续性、整体性和拓展性[4],是一种“潜力股”、“后发股”和“优势股”,其对竞技体育强国建设具有无限增值促进性;可以最大限度地激活和保障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并有效提升竞技体育强国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2011年10月21日在北京体育大学开展的“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实现我国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的新跨越”全国研讨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对体育强国建设问题进行了热议。本研究以竞技体育发展的隐性指标为视角,总结归纳了全国众多知名学者在研讨会上对竞技体育发展讨论的热点问题,罗列出影响和制约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相关隐性指标内容:竞技体育体制、竞技运动员的培养与保障体系、竞技体育项目结构发展、国际影响力和国际体育话语权以及体育法制法规建设等,加强和完善我国竞技体育发展隐性指标的建设。这对于塑造体育国家形象、提升国际威望和实现体育强国战略意义深远。 1 我国竞技体育发展隐性指标内容及存在的问题
1.1 竞技体育体制
我国现行的竞技体育体制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举国体制”。“举国体制”实现了我国竞技体育的飞速发展,是我国成功举办“无与伦比”的北京奥运会和取得奥运金牌总数第一的制度保障。举国体制给西方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都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引起了世界一些国家的仿效和借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原有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上的“举国体制”在实际运行中暴露出了许多的矛盾,面对新问题,人们开始重新对“举国体制”进行审视,并形成了3大派别:“否定派”认为“举国体制”只是服务于少数人的竞技体育制度,存在的合理性是以扭曲、篡改、抛弃真正的体育精神为代价的,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主要体现为机制不活、经费不足、效益不好、关系不顺、人才流动不畅、体育事业发展后劲不足等[5],是以伤害学校体育、社会体育发展为前提;“改革派”认为现行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不应扔掉,而应进行资源的整合和改革,改革要顺应国内体制改革的进度并保持中国特色和国际优势,实现体制创新[6],最终形成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参与,财政与市场双重推动的体育事业运行机制;“改良派”认为中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要求坚持“举国体制”[7],应维持原有的竞技体育发展秩序,进一步提升我国竞技体育的国际竞争力,使体育事业的整体素质和发展水平在新世纪跨上一个新台阶。
综观我国现行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确实给我国竞技体育水平提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树立了中国体育在国际体坛的形象,增强了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凝聚力,但我国现行体育体制也有一系列的问题:如我国足球职业联赛,踢假球、吹黑哨现像;清华跳水队对簿公堂;王蒙打架事件等,“唯金牌论表现比较突出”。在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进程中,我国竞技体育体制应适应时代的要求和顺应时代的发展,在保持这一体制巨大优势的前提下,循序渐进地进行改革和完善,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体育事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协调发展的“新举国体制”。
1.2 竞技体育运动员的培养模式
我国在长期的体育训练和实践中,形成了以运动技术学校、业余体校和优秀运动队“三级结构”的“一条龙”培养模式。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部分项目逐步形成了运动员培养职业化改革试点以及“体教结合”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由于金牌战略的导向和影响,我国在竞技运动员培养中过于重视夺金技能,忽略了运动员的全面发展,在对运动员的管理中也存在注重运动员取得成绩后的社会效益,忽略了运动员的其他价值挖掘和自身利益诉求,而且,出台的保障政策集中向少数金牌选手倾斜,而不能惠及全体运动员。
在文化教育方面,由于过度追求运动能力的挖掘,训练占据了大部分的时间,忽视了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培养,“体教结合”在现实中没有落到实处[8],实质上只是举国体制下“三级训练体制”的变形,高校并不是培养真正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的园地,而是培养部分退役运动员的“乐土”[9]。大部分的运动员在分流的时候,由于受文化成绩的影响,不能进入高一级的学校学习深造,而是直接进入社会,这部分人群由于错过了最佳接受教育的时机,导致在社会上“高不成,低不就”,社会竞争能力低下,就业困难,这也是导致许多家长不愿意让其具有运动天赋的子女从事运动训练的原因(如2001年调查显示:高、中、低收入家庭不愿意孩子从事运动训练的比例分别为77.8%、74.6%和69.8%,在不支持原因的调查中,64.3%的家庭害怕耽误和影响孩子的文化学习[10]),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现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变的情况下,面对今后独生子女家庭的基本现状,竞技体育选材必将面临一系列的问题,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主体的贫乏,将制约和阻碍我国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更不利于体育强国的建设。
1.3 竞技体育项目发展失衡
竞技体育项目均衡发展是判断竞技体育强国的4个基本特征之一[11],在国人眼里,人们更多的是对竞技体育获得金牌数量的关注,却很少有人去关注哪些项目拿了多少金牌,在“奥运战略”和“全运战略”下,国家和地方都采取了“缩短战线、保证重点”的发展战略,造成项目发展结构性失衡,在优势项目上出现人才过剩,部分优秀运动员过早离开运动场或流向海外寻求发展,造成资源浪费和为别国培养优秀运动员来与本国对手进行竞争现象;在弱势项目上,出现资源严重不足、发展乏力,严重制约了我国竞技体育的均衡发展以及整体实力的提高。目前,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优势项目主要集中在快速力量类、难美类、隔网对抗类、准确类以及格斗类5大项群中,通过对25~29届奥运会项目中奖牌数的统计可知,在近5届奥运会我国所获得的326枚奖牌中有233枚奖牌来自于这5大项目群,所占比例为71.47%,其中,举重、体操、跳水、射击、乒乓球、羽毛球是我国的传统优势项目,格斗类项目近5届共拿下41枚奖牌,有34枚为近3届奥运会所得,占82.93%,说明我国在格斗类项目上发展潜力巨大,而田径和游泳作为奥运会比赛的基础大项,中国近5届仅得36枚奖牌,只有美国的1/10,而在世界范围内影响巨大的三大球项目上,近5届奥运会中,中国仅获得5枚奖牌,其中1枚金牌,而美国获得过17枚奖牌,可见,我国竞技体育项目发展极不平衡。
1.4 国际威望和体育话语权
体育强国国际影响力是指一个体育强国在国际社会中运用自身,包括体育在内的国家实力去影响其他国家乃至整个国际社会的意愿和行为的能力[12]。2010年,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其经济实力仅次于美国,世界也期冀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历史发展长河中,中国以其辉煌的古代文明对世界产生过深远的影响,推动了世界的进步。从国际视野来看,体育强国的衡量标准绝不仅限于竞技体育成绩,更重要的是中国在国际舞台上有多少体育文化影响力或竞争力。北京奥运会,中国军团获得51枚金牌,100枚奖牌,标志着中国在与世界体育接轨的道路上开创了新纪元。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建设体育强国,不但要促进本国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更要对当今国际社会有所影响,要将体育强国的建设目标置于国际体育发展的全球视野中去建设,它既是一个国家自身体育发展的纵向比较,也是与世界体育发达国家的横向比较。所以一个国家即使体育事业兴旺发达,但若缺少外界认可的影响力,就难以称为体育强国。 回顾历史,真正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强国屈指可数:1)英国,曾将竞技运动的教育功能进行开发,促进了日后奥林匹克运动在全球兴起;2)法国,以顾拜旦为代表的奥运先驱在体育国际化以及国际组织化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开启了国际体育的民主化进程,构筑了当今国际体育组织的基本框架,进而奠定了其在国际体坛长达百年的优势话语权;3)美国,是具有超强体育实力的强国,在国际体育的诸多领域独领风骚,将体育文化产业和职业体育的理念运营推向极致;4)德国,将学校体育、社会体育和竞技体育三大体育形态融为一体的组织体制而闻名世界;5)日本,成功将西方体育与自身本土文化嫁接在一起,将本土项目柔道推向世界,成为当代体育文化交融的典范。
而对中国而言,其特殊的社会背景以及所实行的国家制度,使得中国在竞技体育方面取得的成功是其他的许多国家,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难以仿效的,特别是由于一些国家的自以为是与偏见,中国体育的成功在国际社会中常常被扭曲和打压,并被国外有所图谋的人有意解释为不可重复的特例。在当前既有的国际体育格局中,也没有留下多少空间能供中国在决策中发挥更大的影响力,然而,正当中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转化之际,国际体育也正在努力探寻与全球化时代相匹配的发展前景和思路,也是国际体育再一次转型的关键时期,这种发展趋势为中国推动世界体育新秩序的改革提供了契机,我们应当不失时机地抓住这一机遇,让中国身影和声音在世界体育格局中出现和唱响。
1.5 体育法制法规建设
体育各方面的发展都需要有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竞技体育也不例外,现行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就是在国家一系列的政策法规的保证和扶持下逐步发展并不断完善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职业体育俱乐部作为市场经济体制的产物,其健康运营也迫切需要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来提供保障,保障公民的合法体育锻炼的权利,建立竞技体育运动员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推动我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运动员的安置政策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尤其是运动员退役后的生存和归宿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当前,由于我国对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严重滞后,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所包括的对象主要集中于国家、省市优秀运动队,在文化学习、医疗保障、工资待遇、就业保险、退役安置等方面的保障内容都存在着缺位,严重影响了运动员训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更不利于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因此,建立健全一套适合中国国情并能惠及所有运动员的保障体系,是推动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动力,促使我国迈向体育强国的根本保障。
2 竞技体育发展隐性指标的实现途径
2.1 创新我国竞技体育体制建设
1)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技体育体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社会改革不可逆转的价值取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新形势下深化竞技体育改革的方向,竞技体育发展的前提是社会的需求,建立与市场相适应、满足市场需求的竞技体育体制是我国竞技体育体制改革的发展思路。推进有条件的体育运动项目走职业化发展道路,政府减少干预,退出竞技体育直接管、办工作,为竞技体育职业化发展提供空间,尊重职业竞技体育实施主体的自主权益,为职业竞技体育健康、可持续化发展创造条件。
2)建立政府与社会合作的竞技体育体制。
明确政府在发展竞技体育事业中的基本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兴办竞技体育的积极性,政府要合理角色定位,实行管办分离、政事分开,国家宏观管理、社会具体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政府只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提供法制化依据,而不介入竞技体育比赛和转播权等经营性的活动,运动项目协会是发展竞技体育的实施主体,不成为经济实体,对运动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属于公共产品方面的需求以国家提供为主。
3)建立多元化竞技体育主体发展新格局。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由政府包办,政府管办一体,基本排斥其他社会力量的参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竞技体育逐步被推向市场和社会,向着国家和社会办相结合的格局方向转变,明确竞技体育必须走向市场化和社会化,鼓励其他社会力量兴办竞技体育,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三足鼎立趋势,形成由政府、市场、社会来共同配置资源,明确三者在竞技体育发展中的平等地位,在实践中形成一种分工、互补和替代的关系,形成竞技体育发展主体多元化的格局。
2.2 重构和完善我国竞技体育运动员培养模式
1)竞技体育回归教育,重视学校文化教育。
原有三级训练网的培养模式,强调“普及基础上的提高”,最终是为了形成“金字塔”型的竞技运动人才结构体系,为了获得最高水平的塔尖,是以牺牲和淘汰塔底千百倍的业余运动员为代价的,而对于淘汰和牺牲的运动员,国家的补偿政策并不完善,而这些运动员再想进入学校已错过最佳学习期,不能像绝大多数孩子一样获得完整的基础教育与享受无忧无虑的生活乐趣,影响了他们综合素质的提高和身体的全面发展以及完善个性的养成,流入社会后,除了本项目竞赛外,社会竞争力不强,往往成为社会就业的弱势群体。这种竞技体育人力资源的巨大内耗,已不能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应打破原有培养体制,依托学校自然成长的教育环境,发现、培养、挖掘体育后备人才。
2)鼓励高等院校创办高水平运动队,提高运动员的整体素质。
高校是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的摇篮,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可以最大限度地整合人才资源,提高运动员的整体素质并能够有效解决运动员的出路问题,由于大量的退役运动员缺少起码的文化知识和必要的生存技能,在社会中难以谋求到较好职位,高水平运动员通过在高校接受的教育,掌握一门技能或特长,在运动生涯结束后可以在社会各个领域展示他们的才能,继续为国家为社会做贡献。
3)建立健全运动员社会保障体系。
竞技体育具有不断向人类自身生理极限挑战的特点,导致运动员成为具有投入高、训练强度大、运动寿命短、伤病伤残多的高风险职业特点的群体,建立和健全以运动员为本的社会保障体系,关系到我国竞技体育队伍的长远建设,关系到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来源和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所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使运动员的劳动、医疗得到保障,为运动员购买各种保险;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对运动员的参加国际大赛所获得的奖金,广告、商业性收入进行合理分配,保障运动员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建立运动员的再就业保障体系,提高运动员再就业扶持力度,鼓励运动员自主创业,国家对其给予政策照顾和优惠。 2.3 均衡发展我国竞技体育项目,提高竞技体育整体水平
1)构建“举省体制”,增加优势项目数量。
我国竞技体育的优势项目主要集中在举重、射击、体操、跳水、羽毛球、乒乓球和格斗等项目,近5届奥运会中,233枚奖牌中有71.47 %来自于这7个项目,除乒乓球、羽毛球外,其它项目因项目本身技术要求高等方面原因,在群众中普及率偏低,缺乏一定的群众基础,严重影响了其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从而难以形成规模和获得大的发展空间。鉴于此,我国要在继续保持优势项目的持续稳定发展前提下创造条件,依托学校和社会,广泛建立“竞技体育项目俱乐部”,提高竞技体育项目的群众普及率,为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服务。国家亦可以采取与地方联合的方式,将一些弱势竞技体育项目分散到各省市,实行“举省体制”、“举市体制”等,打造和形成各省市地方特色优势竞技项目,实行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扶持、发展,拓展我国竞技体育优势项目的数量(如成都、武汉的马术等),来提高我国的竞技体育整体水平。
2)重视基础大项和三大球的发展。
由于我国在某些项目上具备了很强的整体实力,并对之形成了极大地依赖性,客观来说,我国这些优势项目夺金空间已基本饱和,如果没有新的金牌突破点和增长点,那我国的竞技体育发展将会处于后劲不足的困境,可见,虽然我国在项目布局上取得了成功,但也暴露出项目间发展严重不平衡的问题,在田径和游泳作为奥运会比赛的基础大项上,中国近5届奥运会仅获得36枚奖牌;在世界范围内影响巨大、观赏性强、群众喜爱和社会影响力大的三大球项目上,近5届奥运会中,中国仅获得5枚奖牌,其中1枚金牌,而美国却获得17枚奖牌。可见,我国在竞技体育项目上的发展极其不平衡,因此,我国要建设体育强国就必须在基础大项和三大球(尤其是足球和篮球)上取得突破。
2.4 提高我国国际体育影响力
1)国际大赛上继续保持竞技实力。
放眼世界,中国是第一个由发展中国家崛起的体育大国,大国的崛起必然会承受着巨大的国际阻力,在西方看来,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西方的资本主义制度格格不入,在西方国家的傲慢与偏见中,中国的崛起是他者的崛起,导致其在思想上和意识形态上更加难以接受。所以,我们要继续依托和发挥好竞技体育的“窗口”作用,在国际大赛中继续保持和展示我国的竞技体育实力,在国际体坛长期占据领先地位,在包容中逐渐影响和转变西方国家对我国的看法,从而提高国际体育影响力。
2)寻求机会,拓展版图。
我国虽然在竞技体育上取得了突破,在北京奥运会上成为第一体育大国,但也不能否定美国等西方体育强国的实力和水平,国人应理智地看待中国竞技体育的成功,要借体育大国之动力,尽快地向体育发达国家的目标迈进[14],在遵循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惯例下,鼓励和促进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国际大赛的申办,以打破欧美发达国家一统天下的局面。让中国经常出现在国际主流媒体所聚焦的领域,如国际马拉松赛事和国际体育论坛以及国际体育展销会等,影响和感召着世界体育发展进程,寻求机会,因势利导推动国际体育改革,促进非奥运项目进入奥林匹克大家庭,提高国际体育容纳度,拓展在国际的版图。
3)打造中国特色的体育文化,争取与西方体育文化相交融。
体育文化建设是民族生存与发展的精神命脉,是人类共有的精神家园,它作为全人类的终极关怀,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标志。中国是有着几千年文化的文明古国,曾对世界文化产生积极的影响,许多国外人士都远渡重洋,来学习中国的传统体育文化,如健身气功、导引养生术、武术等,我们应充分发挥中国体育文化的作用,深入挖掘和利用我国的多样化体育文化资源,并将其有机整合,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文化品牌,将中国的体育文化通过各种途径传播到世界各地,并与西方体育文化有机融合、协调发展,让东方文化扎根于西方世界的每个角落,让世界排除偏见,了解中国、接纳中国,提高中国影响力。
4)加强国际互动,宣传中国品牌。
国际影响力是互相的,是在国内外不断互动中产生的。竞技体育是一种全球性的社会文化活动,我国竞技体育更要迎合发展契机,全面走向世界,融入国际社会。在职业体育大力发展的今天,通过竞技体育全球化流动机制,培养众多优秀体育明星,加强引进交流,通过发挥明星运动员的影响力(如姚明),将“中国模式”和“中国品牌”,传向海内外。通过国际交流和互动,不断加强中国对国际社会的影响,并借助国际社会的先进经验和模式,结合本国的发展,加速自我修饰和更新,形成内外互补的良性循环,提高国际影响力。
5)传播中国经验,宣传“中国制造”。
在世界发展格局中,中国已与170多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中国的许多成功经验和发展模式对许多发展中国家以及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国家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中国可以通过自己的成功经验,加强宣传,影响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和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国家,借助商业化媒体的传播力度,并通过别的国家积极向外推广中国的经验,宣扬“中国制造”,以点带面,层层渗透,提高我国国际影响力,增强国际话语权。
2.5 建立健全法制法规保障体系
1)加强体育职业道德教育,规范自我约束力。
纵观我国竞技体育不道德行为产生的原因大致包括:(1)竞技体育多元价值的不断凸现为体育道德的沦丧提供了动力,随着竞技体育的不断发展,其政治、经济等多元价值为竞技体育“异化”创造了客观条件;(2)人类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欲望刺激,永不满足的欲望追求,冲破了人类道德约束时,不道德行为的产生便会发展为一种社会的必然[13];(3)法制制约机制建设滞后、法制法规建设滞后,为体育道德沦丧提供了土壤。因此,重视、加强整治竞技体育领域出现的体育道德沦丧力度,规范自我约束力显得格外重要:(1)树立正确的竞技体育价值观和人生观。长期以来,“锦标主义”、“金牌至上”思想长期统领着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运动员“一牌到手,什么都有”的功利性观念长期存在,在利益驱使下,产生侥幸和冒险的心理,而对于一些突发事件不能以理性思维去对待,采用暴力等不道德行为去解决,结果适得其反。(2)加强思想道德素质的学习和教育,提高竞技体育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高素质的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增加其内涵,规范其自我约束力,坚持公正和公平原则,杜绝暴力和丑闻的出现。(3)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竞技体育管理,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重视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在训练和竞赛中,教练员、运动员要合理定位,养成互相尊重、互相爱护,采取理性化、科学化、人性化的管理和训练理念,创建和谐环境。 2)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竞技体育中各种不道德现象的产生虽然有自身内在因素的刺激,但是相应的法制体系建设的滞后是其产生的根源,在社会实际运行中,各种法律法规是规范人类行为的最有力、最有效的保障措施。然而,我国当前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竞技体育参与主体的行为,虽然《体育法》在1995年就已生效,但整部法律随意性较强,刚性较弱,其中尤其缺少对竞技体育出现的各种不道德行为处罚的法律依据和处罚标准,特别是当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职业化改革过程中,在利益的驱使下,频频出现的假球、黑哨、赌球、让球、裁判受贿等现象,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形象,司法介入总是显得力不从心,进而造成体育职业化改革举步维艰。因此,我国必须从建立健全体育法律法规入手,为我国竞技体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竞技体育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帮助,为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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