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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件事让王手见知于世:一是小说写得棒,一是肌肉发达。
一身沉默的肌肉,一双厚实的大手,加上一个响亮的名字,这便是王手。认识王手的人几乎都会惊讶地注视着他的手:一只可以提得起重磅石锤的手如何会写出那么细腻、绵实的文字?不认识王手的人读了他的文字,恐怕也会想见识一下那双“王手的手”吧。
王手的手据说是一双“化骨为绵”的手。他的手劲很大,但很少有人跟他较量过。王手说,他年轻时在近郊一家手工作坊上班,闲时喜欢玩哑铃、石锁,也学过点拳脚功夫。他后来在一篇文章里讲述过这样一桩事:有一回,厂里有位同事与人发生争执,对方跳出个练家子,要以扳手腕的方式一决雌雄。那名同事便把王手(那时候他还叫吴琪捷)请了过去。对方跟王手一接触,就知道他的手劲有多大,拱手称服,也就不在话下。王手一战成名,就不乏一些人找他挑战,但王手不论对方手劲大小,一律以“平手”示人,求个和气。这份仁厚跟他的江湖历练有关,也可能跟他少年时期经常翻阅祖母留下的那本《圣经》有关。至于他后来何以如此耽悦于佛学,我就不便深问了。但可以肯定,他内心深处的仁厚是不曾变过的。
王手是以看得见的手赚钱,看不见的手来触摸汉语(这只手并不是藏在袖管或口袋里,而是隐藏在内心深处)。在无人关注的时刻他会伸出手来,打造汉语这块质朴而又古老的石头。他曾经说自己就像一个手艺人,手头要有活,一天不写点什么就手痒。
有一回,我与王手、马叙、瞿炜、哲贵等温州作家吃饭闲聊时,谈到了强迫症的话题。瞿炜说,他每回如厕时一定要把草纸的四个角对折得严丝合缝。王手说,他每回去食堂吃饭都要站在筷子盒前发一会儿呆,因为他要从五颜六色的筷子里挑出一双颜色相同的筷子。作家萨拉·沃特斯说过,很多作家都有点强迫症。他援例说明:格雷厄姆·格林一天必须写五百个词;让·布雷迪必须赶在午餐前写五千个词;而萨拉·沃特斯本人规定自己每天至少要写一千个词,哪怕是垃圾他也要写出来,因为他会选择适当的时机把那些文字重新打磨一遍。这么多年来,王手养成了一种随时随地都能写点什么的习惯。当然,这不是强迫症,而是习惯使然。他的口袋里经常装着以备不时之需的纸笔,有时坐在车上、飞机上,突然想到什么他就写上几笔,仿佛他的手“要尽可能快地写作连脑袋都不知道的事情”。有一次开会,他坐在主席台,一边听报告,一边在笔记本上飞快地记录着什么。会后,我问他,这种官方的讲话你也会有闻必录?他坦然一笑说,其实我在写小说中的某个片段。每天都写点什么,在王手看来,这一天就不算虚度。在某些时刻,一只被物质生活磨损过、被汗水浸泡过的粗壮的手,悄无声息地通过文字变成了一只贯注灵气的手。
如前所述,电脑在我们的生活中已是须臾难离的日用工具,但王手很少跟电脑打交道,至今仍然坚持手写。他的字通常很小,很匀净,仿佛能让人觉出硬汉的柔情。我总觉得,他那些细小的字与小说中那些丰沛的细节有着相互牵缠的关系,仿佛他的字要是大一点,文字的表述就会出现某种空疏。他还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几乎每天坚持抄一段佛经。至于佛经里面讲些什么,他也没有深究,他只是为书写而书写。柔翰一枝,是手的延伸,是内心那根触须的外化。书写之于他,想必是一桩心手双畅的事。写过之后,他的心境通常会趋于澄净,在这种状态中,他又继续自己的写作。他的那些有分量的作品似乎只有被这只手掂量过,才会摆放在别人面前。
这是一双作家的手,一双“会思的存在者”的手。在海德格尔看来,“思”本身是人类至为简单也是至为费力的一项手艺活——手连接着“思”,而“思”从属于“在”,因此作为根植于“思”的手的产物(文学作品),自然也就听命于“在”——一直以来,王手也是同样把写作当作一门既简单而又费力的手艺活。他坚持手写,并以这种原始、朴素的方式亲近“思”。
是这只手教会王手写作。就像我们所见到的出色的匠人那样,是他的手先于思想摸索到汉语的开关——这个开关,通向内心的秘密花园。他的文字通过这只手来说话,于是他的话里面就有了一只手的强劲的力量。读他的小说,你会有一种“我手写我口”的感觉。他那些倾向于口语化的语言跟别的作家(包括温州作家)很容易区分开来,很显然,他已经找到了自己的调子和一种独特的发声方式。有一次,我跟他聊文学时说,我读他的小说时,读着读着就想用温州方言来念。这就对了,他微笑着说,我写完一篇小说,就习惯于用温州方言念一遍,发现什么地方不对劲,我的舌头能感觉得出来。
有些人的小说里,你或许能看到一个智者的脑袋,那里面装着很多奇妙的想法;有些人的小说里,你或许能看到一只直接与现实打交道的手,它能十分稳妥地抓住日常生活的核心部分。我读过王手的《温州小店生意经》,这些都是他日常生活的经验之谈。他对温州每条街市几乎都很熟悉,对商业区的各类店铺更是如数家珍。我跟他在街头闲逛时,他就跟我讲述那些鞋店、服装店的特色。有一天晚上,他坐我的车去拜访一位诗人,我对市区的路径不甚了然,他就给我做向导,他知道哪条路是捷径,哪条路设置了单行线,更让人吃惊的是,他可以在黑灯瞎火的拐角处告诉我哪些地方有坑洼,哪些地方有一道高坎。他像熟悉自己的手那样,熟悉温州城里的每一个地方。
他有老虎般的体能,猫须般的触觉。他的短篇小说《双莲桥》中有这样一个细节:一个年轻人把香烟插在桥下石头缝里。我总疑心,王手当年也干过这个活儿。有时我会作此悬想:如果王手不写作,他可能会做什么?他可能会是一个健美教练、民间拳师、传道者、居士、鞋店老板、江湖大佬?
他酒量高,但不跟人拼酒;他力气大,但不跟人较劲;他能说会道,但不喜欢夸夸其谈;他看上去五大三粗,但心细如发。他给我发短信,口气总像是跟你商量一件事。有一回,他大清早发来短信,先问一声:“东君,起床了吗?能否跟你说个事?”我以为有什么重大事件,一问,才知道,他是让我把本年度发表的作品上报作协备案。王手为人审慎,由此可见一斑。如果他觉得自己的声音会惊扰到你,他会尽可能动用几根粗壮的手指给你发一条短信。他喜欢把自己的声音藏起来,就像他习惯于把双手和双手所携带的力量藏到口袋里。
手,“一臂加五指”,但他给自己注入的不仅仅是力量,还有一种与力量相称的东西。
当一只手戴上拳击手套,它的力量就凸现出来了;当一只手戴上手套,它的力量就收了起来。在王手作品里我能看到这样一双独异之手。这样的手,既能打老虎,也能捉跳蚤。
我因此而记住了王手的手。
一身沉默的肌肉,一双厚实的大手,加上一个响亮的名字,这便是王手。认识王手的人几乎都会惊讶地注视着他的手:一只可以提得起重磅石锤的手如何会写出那么细腻、绵实的文字?不认识王手的人读了他的文字,恐怕也会想见识一下那双“王手的手”吧。
王手的手据说是一双“化骨为绵”的手。他的手劲很大,但很少有人跟他较量过。王手说,他年轻时在近郊一家手工作坊上班,闲时喜欢玩哑铃、石锁,也学过点拳脚功夫。他后来在一篇文章里讲述过这样一桩事:有一回,厂里有位同事与人发生争执,对方跳出个练家子,要以扳手腕的方式一决雌雄。那名同事便把王手(那时候他还叫吴琪捷)请了过去。对方跟王手一接触,就知道他的手劲有多大,拱手称服,也就不在话下。王手一战成名,就不乏一些人找他挑战,但王手不论对方手劲大小,一律以“平手”示人,求个和气。这份仁厚跟他的江湖历练有关,也可能跟他少年时期经常翻阅祖母留下的那本《圣经》有关。至于他后来何以如此耽悦于佛学,我就不便深问了。但可以肯定,他内心深处的仁厚是不曾变过的。
王手是以看得见的手赚钱,看不见的手来触摸汉语(这只手并不是藏在袖管或口袋里,而是隐藏在内心深处)。在无人关注的时刻他会伸出手来,打造汉语这块质朴而又古老的石头。他曾经说自己就像一个手艺人,手头要有活,一天不写点什么就手痒。
有一回,我与王手、马叙、瞿炜、哲贵等温州作家吃饭闲聊时,谈到了强迫症的话题。瞿炜说,他每回如厕时一定要把草纸的四个角对折得严丝合缝。王手说,他每回去食堂吃饭都要站在筷子盒前发一会儿呆,因为他要从五颜六色的筷子里挑出一双颜色相同的筷子。作家萨拉·沃特斯说过,很多作家都有点强迫症。他援例说明:格雷厄姆·格林一天必须写五百个词;让·布雷迪必须赶在午餐前写五千个词;而萨拉·沃特斯本人规定自己每天至少要写一千个词,哪怕是垃圾他也要写出来,因为他会选择适当的时机把那些文字重新打磨一遍。这么多年来,王手养成了一种随时随地都能写点什么的习惯。当然,这不是强迫症,而是习惯使然。他的口袋里经常装着以备不时之需的纸笔,有时坐在车上、飞机上,突然想到什么他就写上几笔,仿佛他的手“要尽可能快地写作连脑袋都不知道的事情”。有一次开会,他坐在主席台,一边听报告,一边在笔记本上飞快地记录着什么。会后,我问他,这种官方的讲话你也会有闻必录?他坦然一笑说,其实我在写小说中的某个片段。每天都写点什么,在王手看来,这一天就不算虚度。在某些时刻,一只被物质生活磨损过、被汗水浸泡过的粗壮的手,悄无声息地通过文字变成了一只贯注灵气的手。
如前所述,电脑在我们的生活中已是须臾难离的日用工具,但王手很少跟电脑打交道,至今仍然坚持手写。他的字通常很小,很匀净,仿佛能让人觉出硬汉的柔情。我总觉得,他那些细小的字与小说中那些丰沛的细节有着相互牵缠的关系,仿佛他的字要是大一点,文字的表述就会出现某种空疏。他还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几乎每天坚持抄一段佛经。至于佛经里面讲些什么,他也没有深究,他只是为书写而书写。柔翰一枝,是手的延伸,是内心那根触须的外化。书写之于他,想必是一桩心手双畅的事。写过之后,他的心境通常会趋于澄净,在这种状态中,他又继续自己的写作。他的那些有分量的作品似乎只有被这只手掂量过,才会摆放在别人面前。
这是一双作家的手,一双“会思的存在者”的手。在海德格尔看来,“思”本身是人类至为简单也是至为费力的一项手艺活——手连接着“思”,而“思”从属于“在”,因此作为根植于“思”的手的产物(文学作品),自然也就听命于“在”——一直以来,王手也是同样把写作当作一门既简单而又费力的手艺活。他坚持手写,并以这种原始、朴素的方式亲近“思”。
是这只手教会王手写作。就像我们所见到的出色的匠人那样,是他的手先于思想摸索到汉语的开关——这个开关,通向内心的秘密花园。他的文字通过这只手来说话,于是他的话里面就有了一只手的强劲的力量。读他的小说,你会有一种“我手写我口”的感觉。他那些倾向于口语化的语言跟别的作家(包括温州作家)很容易区分开来,很显然,他已经找到了自己的调子和一种独特的发声方式。有一次,我跟他聊文学时说,我读他的小说时,读着读着就想用温州方言来念。这就对了,他微笑着说,我写完一篇小说,就习惯于用温州方言念一遍,发现什么地方不对劲,我的舌头能感觉得出来。
有些人的小说里,你或许能看到一个智者的脑袋,那里面装着很多奇妙的想法;有些人的小说里,你或许能看到一只直接与现实打交道的手,它能十分稳妥地抓住日常生活的核心部分。我读过王手的《温州小店生意经》,这些都是他日常生活的经验之谈。他对温州每条街市几乎都很熟悉,对商业区的各类店铺更是如数家珍。我跟他在街头闲逛时,他就跟我讲述那些鞋店、服装店的特色。有一天晚上,他坐我的车去拜访一位诗人,我对市区的路径不甚了然,他就给我做向导,他知道哪条路是捷径,哪条路设置了单行线,更让人吃惊的是,他可以在黑灯瞎火的拐角处告诉我哪些地方有坑洼,哪些地方有一道高坎。他像熟悉自己的手那样,熟悉温州城里的每一个地方。
他有老虎般的体能,猫须般的触觉。他的短篇小说《双莲桥》中有这样一个细节:一个年轻人把香烟插在桥下石头缝里。我总疑心,王手当年也干过这个活儿。有时我会作此悬想:如果王手不写作,他可能会做什么?他可能会是一个健美教练、民间拳师、传道者、居士、鞋店老板、江湖大佬?
他酒量高,但不跟人拼酒;他力气大,但不跟人较劲;他能说会道,但不喜欢夸夸其谈;他看上去五大三粗,但心细如发。他给我发短信,口气总像是跟你商量一件事。有一回,他大清早发来短信,先问一声:“东君,起床了吗?能否跟你说个事?”我以为有什么重大事件,一问,才知道,他是让我把本年度发表的作品上报作协备案。王手为人审慎,由此可见一斑。如果他觉得自己的声音会惊扰到你,他会尽可能动用几根粗壮的手指给你发一条短信。他喜欢把自己的声音藏起来,就像他习惯于把双手和双手所携带的力量藏到口袋里。
手,“一臂加五指”,但他给自己注入的不仅仅是力量,还有一种与力量相称的东西。
当一只手戴上拳击手套,它的力量就凸现出来了;当一只手戴上手套,它的力量就收了起来。在王手作品里我能看到这样一双独异之手。这样的手,既能打老虎,也能捉跳蚤。
我因此而记住了王手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