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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 莉(1989—),女,汉,江苏徐州人,应用心理学学士,苏州市职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辅导员,研究方向:高校资助及大学生心理健康。
摘要:国家资助政策不断完善、资助力度不断加大,高校中受助学生人数逐年增多、资助金额也越来越大,继而引发贫困生认定中多重矛盾和问题。辅导员如何运用自身角色发挥资助效力,已成为探索资助育人方法、改進帮困助学模式的重要课题。笔者从实际资助工作出发,从强化自身责任意识、引导学生树立诚信、增强学生感恩意识,落实贫困生认定环节等,提出粗浅改进意见,以期推动资助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关键词:辅导员;贫困生认定;主导作用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9214(2015)08-0209-02
一、辅导员在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扮演的角色
市场经济下,高等教育规模愈发壮大,大学生的价值观也日趋多样化,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在新时期下尤为重要。高校辅导员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大学生建立良好学习和生活态度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贫困生资格认定是资助育人的基础工作,认定结果为学生后期申请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助学贷款等提供参照。那么,辅导员对贫困生进行思想教育时,更需明确自身岗位职责,不仅要解决学生实际困难,还要做思想上的引导者,心灵的维护者,情感上的陪伴者。
二、高校贫困生的主要特点
高校贫困生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一是人数多,所占比例大。以高职院校J学院为例,本学期认定贫困生522人,占在校生总人数23.77%,远高于省贫困生占在校生总人数20%的平均比例。二是家处贫困地区,生活条件差。贫困生家庭户籍所在地有81.80%来自苏北和国家规定的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这些地区经济发展欠发达,总体生活消费水平不高,平均家庭经济收入与苏中或苏南相比有较大差距。三是生活习惯不同,心理调适能力差。因生活习惯和消费观念与普通学生不同,贫困生更易产生诸多心理困扰,徘徊在自卑和过度自尊之间。向父母提出不切家庭实际的物质要求,来掩饰对自身贫困的不认可和不接纳;对自身不能清楚定位,无法做好时间管理,导致学业跟不上,学习压力大;对待事物易产生偏激、固执心理,不愿主动与人交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不积极等。
三、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1)偏好“等、靠、要”的消极受助模式。高校中资助政策以“奖、贷、勤、补、助、免”为一体,其中,最受欢迎的是赠予式的资助方式,如,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特困生补助等。而对需承担义务的勤工俭学、助学贷款则不愿主动申请。比如,大多数贫困生因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麻烦、繁琐,宁愿选择向亲朋好友借钱或者靠家长省吃俭用、自己多做兼职来凑学费。个别贫困生碍于个人颜面,不愿接受资助,若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未能申请到国家助学金,则主动要求取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建档,他们认为拿不到国家助学金自己还在贫困生数据库里,颜面上过意不去。
(2)“伪贫困”和言过其实等不诚实现象。贫困生资格认定过程中,辅导员首先要甄别由学生本人所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由于某些村委会干部或民政部门并未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去详细了解学生家庭困难情况,滥开家庭困难证明,助长少数学生故意夸大和歪曲事实以图得不当私利。如农村户口家庭学生强调父母无固定工作、声称父母患慢性疾病、身体状况差等现象,在辅导员要求提供证明和核实情况时,学生提供不了医院诊断病历医学证明,甚至会得到家长不同的说法。部分困难证明开起来容易,内容失实,大大降低其可参考性,学生带有很强功利性目的向评议小组成员描述家庭困难情况,为辅导员鉴别贫困生的真实性以及把握困难程度增加了难度。
(3)对认定结果的不合理认知。由于长期受家庭物质条件匮乏的影响、家庭教育环境和自身性格原因,贫困生评判事物往往不能遵循全面、客观、辩证的标准,表现为钻牛角尖,言语偏激,坚信以自己的家庭情况应该得到贫困生认定或被认定为某困难等级。还有,对辅导员公示的认定结果做出绝对化解释、以偏概全或全盘否定等错误论断。再有,学生建立了贫困生档案且申请到国家助学金,学生脑海中会有“这是我应该得到”的想法;反之,则会抱怨认定结果不公平,发泄不满情绪或间接转嫁到班级中其他建档的同学身上,引发人际关系紧张,增加人际关系压力,可能继发自身焦虑,严重影响学生心理健康。
四、发挥辅导员在贫困生认定中的主导作用
(1)树榜样,强化辅导员的责任意识。帮困助学,关系到众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利益,牵动众多学生和家庭未来的梦想。为保证这项基础工作开展的全面、细致、有效,最终达到资助育人的目的。首先,辅导员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客观求证,尊重事实依据,注重资助工作调查取证的广度和深度。明确自身在贫困生认定中承担首要责任,在审核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和自己举证的困难材料具体工作时,结合随机访谈、抽样调查、电话随访等,力保助对人。其次,在与贫困生面对面沟通时,有技巧谈心谈话,考虑学生内心感受,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保护个人隐私。留给学生光明正派、春风化雨、有安全感的印象。第三,积极做好贫困生的心理调适工作。每学期初,对心理易感性强的贫困生访谈,了解他们近期生活、学习、人际关系情况,关注学生身上积极、阳光、正能量的一面,对学生面临的疑惑和困难给予分析和帮助,提高学生独自处理问题的能力。对于学生解决不了的困难,应全力配合,为学生求学解决后顾之忧,做他们的坚强后盾。
(2)引方向,依据贫困生独特性进行因材施教。解决实际困难,实现心理脱贫,是资助育人的基本要求,也是学生自我发展的需要。辅导员应针对不同困难层次、不同心理特质的贫困生进行多方引导,鼓励大多数贫困生在生活上自立自强,尽可能申请勤工俭学、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减少依赖心理,做有担当的大学生。对在专业上有实践能力和创新想法的贫困生,引导他们走进创新实验室,在专业老师指导下创新发明专利,学以致用;对计算机感兴趣的贫困生,引导他们走进网络管理办公室,做学院计算机网络和硬件维护,为教师教学提供技术支持;对学业成绩好,人际交往能力、组织能力强的贫困生,引导他们从事学院学生干部岗位,协助辅导员开展好院部学生活动,创建良好的校园氛围。对学习成绩不理想、行动散漫的贫困生,引导他们走进图书馆,做好时间管理,在良好的学习氛围中,找出差距,迎头赶上。辅导员要善于做贫困生精神上的引路人,运用资助政策,不断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内在动力,弘扬阳光、进取的正能量。 (3)立诚信,将诚信教育贯穿始终。在贫困生认定阶段,辅导员应以身作则、实事求是,杜绝不诚信现象。可以借助诚信主题教育活动,灵活运用各种形式和方法,力求活动开展时间短、参与度广、教育效果好。当下,我国个人征信系统已基本完善,向学生强调个人守信的益处及失信的严重后果。在开展认定时,辅导员应多鼓励真正有困难的同学,大胆提出申请,让学生意识到,这是国家和社会爱心人士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帮助,也教育家庭不贫困的学生为他人求学让让路。
(4)念感恩,注重学生感恩意识的培养。怀感恩之心,行助人之为,已成为当代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传递友善,乐于奉献,让贫困生在实践中学会感恩,鼓励他们从受助者转变为资助者,不仅是辅导员帮助贫困生塑造健全人格,构建和谐校园的要求,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辅导员让贫困生亲身参与爱心募捐、爱心义卖、读书资料分享等公益实践活动,运用体验式教育将感恩的意识根植于学生内心。
(5)讲方法,结合实际落实认定环节。辅导员首先集中为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作政策解读。对特殊学生或对资助政策有疑问的学生,辅导员做好一对一的主动宣讲和答疑;民主评议环节,除班主任和班级学生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在学院层面,还成立了由学生工作分管领导和多位辅导员组成的奖励资助评议小组,在审核贫困生资格和困难等级时辅导员起关键作用。辅导员不可能对每一位贫困生的详细生活情况了如指掌,发扬民主监督就非常重要了,辅导员号召广大师生对公示的认定结果进行监督,对有异议的反馈结果进行处理,必要时,由辅导员申扳请奖励资助评议小组重新审定。在动态管中辅导员应及时梳理困难学生情况,关注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有无变化并实时调整困难等级,每学年对已建档的贫困生复核,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取消其建档資格。将数据由静态转化为动态管理,也是一项繁琐复杂的工作,并非一劳永逸。
(作者单位:苏州市职业大学)
参考文献:
[1]费萍.试论辅导员贫困生资助育人能力的提升[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5年第2期总第250期:134-135
[2]颜佳.论高职院校辅导员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的作用[J].科教导刊,2014年11月(上):212-213.
[3]韩冰.浅谈高职辅导员如何加强对贫困生的心理资助[J].中国证券期货,2013(6):318-319.
[4]杨子敬.辅导员在资助工作中的作用与可为空间[J].科技风,2013年第7期:219.
摘要:国家资助政策不断完善、资助力度不断加大,高校中受助学生人数逐年增多、资助金额也越来越大,继而引发贫困生认定中多重矛盾和问题。辅导员如何运用自身角色发挥资助效力,已成为探索资助育人方法、改進帮困助学模式的重要课题。笔者从实际资助工作出发,从强化自身责任意识、引导学生树立诚信、增强学生感恩意识,落实贫困生认定环节等,提出粗浅改进意见,以期推动资助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关键词:辅导员;贫困生认定;主导作用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9214(2015)08-0209-02
一、辅导员在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扮演的角色
市场经济下,高等教育规模愈发壮大,大学生的价值观也日趋多样化,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在新时期下尤为重要。高校辅导员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大学生建立良好学习和生活态度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贫困生资格认定是资助育人的基础工作,认定结果为学生后期申请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助学贷款等提供参照。那么,辅导员对贫困生进行思想教育时,更需明确自身岗位职责,不仅要解决学生实际困难,还要做思想上的引导者,心灵的维护者,情感上的陪伴者。
二、高校贫困生的主要特点
高校贫困生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一是人数多,所占比例大。以高职院校J学院为例,本学期认定贫困生522人,占在校生总人数23.77%,远高于省贫困生占在校生总人数20%的平均比例。二是家处贫困地区,生活条件差。贫困生家庭户籍所在地有81.80%来自苏北和国家规定的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这些地区经济发展欠发达,总体生活消费水平不高,平均家庭经济收入与苏中或苏南相比有较大差距。三是生活习惯不同,心理调适能力差。因生活习惯和消费观念与普通学生不同,贫困生更易产生诸多心理困扰,徘徊在自卑和过度自尊之间。向父母提出不切家庭实际的物质要求,来掩饰对自身贫困的不认可和不接纳;对自身不能清楚定位,无法做好时间管理,导致学业跟不上,学习压力大;对待事物易产生偏激、固执心理,不愿主动与人交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不积极等。
三、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1)偏好“等、靠、要”的消极受助模式。高校中资助政策以“奖、贷、勤、补、助、免”为一体,其中,最受欢迎的是赠予式的资助方式,如,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特困生补助等。而对需承担义务的勤工俭学、助学贷款则不愿主动申请。比如,大多数贫困生因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麻烦、繁琐,宁愿选择向亲朋好友借钱或者靠家长省吃俭用、自己多做兼职来凑学费。个别贫困生碍于个人颜面,不愿接受资助,若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未能申请到国家助学金,则主动要求取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建档,他们认为拿不到国家助学金自己还在贫困生数据库里,颜面上过意不去。
(2)“伪贫困”和言过其实等不诚实现象。贫困生资格认定过程中,辅导员首先要甄别由学生本人所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由于某些村委会干部或民政部门并未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去详细了解学生家庭困难情况,滥开家庭困难证明,助长少数学生故意夸大和歪曲事实以图得不当私利。如农村户口家庭学生强调父母无固定工作、声称父母患慢性疾病、身体状况差等现象,在辅导员要求提供证明和核实情况时,学生提供不了医院诊断病历医学证明,甚至会得到家长不同的说法。部分困难证明开起来容易,内容失实,大大降低其可参考性,学生带有很强功利性目的向评议小组成员描述家庭困难情况,为辅导员鉴别贫困生的真实性以及把握困难程度增加了难度。
(3)对认定结果的不合理认知。由于长期受家庭物质条件匮乏的影响、家庭教育环境和自身性格原因,贫困生评判事物往往不能遵循全面、客观、辩证的标准,表现为钻牛角尖,言语偏激,坚信以自己的家庭情况应该得到贫困生认定或被认定为某困难等级。还有,对辅导员公示的认定结果做出绝对化解释、以偏概全或全盘否定等错误论断。再有,学生建立了贫困生档案且申请到国家助学金,学生脑海中会有“这是我应该得到”的想法;反之,则会抱怨认定结果不公平,发泄不满情绪或间接转嫁到班级中其他建档的同学身上,引发人际关系紧张,增加人际关系压力,可能继发自身焦虑,严重影响学生心理健康。
四、发挥辅导员在贫困生认定中的主导作用
(1)树榜样,强化辅导员的责任意识。帮困助学,关系到众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利益,牵动众多学生和家庭未来的梦想。为保证这项基础工作开展的全面、细致、有效,最终达到资助育人的目的。首先,辅导员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客观求证,尊重事实依据,注重资助工作调查取证的广度和深度。明确自身在贫困生认定中承担首要责任,在审核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和自己举证的困难材料具体工作时,结合随机访谈、抽样调查、电话随访等,力保助对人。其次,在与贫困生面对面沟通时,有技巧谈心谈话,考虑学生内心感受,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保护个人隐私。留给学生光明正派、春风化雨、有安全感的印象。第三,积极做好贫困生的心理调适工作。每学期初,对心理易感性强的贫困生访谈,了解他们近期生活、学习、人际关系情况,关注学生身上积极、阳光、正能量的一面,对学生面临的疑惑和困难给予分析和帮助,提高学生独自处理问题的能力。对于学生解决不了的困难,应全力配合,为学生求学解决后顾之忧,做他们的坚强后盾。
(2)引方向,依据贫困生独特性进行因材施教。解决实际困难,实现心理脱贫,是资助育人的基本要求,也是学生自我发展的需要。辅导员应针对不同困难层次、不同心理特质的贫困生进行多方引导,鼓励大多数贫困生在生活上自立自强,尽可能申请勤工俭学、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减少依赖心理,做有担当的大学生。对在专业上有实践能力和创新想法的贫困生,引导他们走进创新实验室,在专业老师指导下创新发明专利,学以致用;对计算机感兴趣的贫困生,引导他们走进网络管理办公室,做学院计算机网络和硬件维护,为教师教学提供技术支持;对学业成绩好,人际交往能力、组织能力强的贫困生,引导他们从事学院学生干部岗位,协助辅导员开展好院部学生活动,创建良好的校园氛围。对学习成绩不理想、行动散漫的贫困生,引导他们走进图书馆,做好时间管理,在良好的学习氛围中,找出差距,迎头赶上。辅导员要善于做贫困生精神上的引路人,运用资助政策,不断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内在动力,弘扬阳光、进取的正能量。 (3)立诚信,将诚信教育贯穿始终。在贫困生认定阶段,辅导员应以身作则、实事求是,杜绝不诚信现象。可以借助诚信主题教育活动,灵活运用各种形式和方法,力求活动开展时间短、参与度广、教育效果好。当下,我国个人征信系统已基本完善,向学生强调个人守信的益处及失信的严重后果。在开展认定时,辅导员应多鼓励真正有困难的同学,大胆提出申请,让学生意识到,这是国家和社会爱心人士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帮助,也教育家庭不贫困的学生为他人求学让让路。
(4)念感恩,注重学生感恩意识的培养。怀感恩之心,行助人之为,已成为当代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传递友善,乐于奉献,让贫困生在实践中学会感恩,鼓励他们从受助者转变为资助者,不仅是辅导员帮助贫困生塑造健全人格,构建和谐校园的要求,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辅导员让贫困生亲身参与爱心募捐、爱心义卖、读书资料分享等公益实践活动,运用体验式教育将感恩的意识根植于学生内心。
(5)讲方法,结合实际落实认定环节。辅导员首先集中为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作政策解读。对特殊学生或对资助政策有疑问的学生,辅导员做好一对一的主动宣讲和答疑;民主评议环节,除班主任和班级学生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在学院层面,还成立了由学生工作分管领导和多位辅导员组成的奖励资助评议小组,在审核贫困生资格和困难等级时辅导员起关键作用。辅导员不可能对每一位贫困生的详细生活情况了如指掌,发扬民主监督就非常重要了,辅导员号召广大师生对公示的认定结果进行监督,对有异议的反馈结果进行处理,必要时,由辅导员申扳请奖励资助评议小组重新审定。在动态管中辅导员应及时梳理困难学生情况,关注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有无变化并实时调整困难等级,每学年对已建档的贫困生复核,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取消其建档資格。将数据由静态转化为动态管理,也是一项繁琐复杂的工作,并非一劳永逸。
(作者单位:苏州市职业大学)
参考文献:
[1]费萍.试论辅导员贫困生资助育人能力的提升[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5年第2期总第250期:134-135
[2]颜佳.论高职院校辅导员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的作用[J].科教导刊,2014年11月(上):212-213.
[3]韩冰.浅谈高职辅导员如何加强对贫困生的心理资助[J].中国证券期货,2013(6):318-319.
[4]杨子敬.辅导员在资助工作中的作用与可为空间[J].科技风,2013年第7期: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