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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速国有股的流动和退出我国现行法规规定不允许国有股流通,即使国有股无法实现可能得到的资本涨价收益,也无法行使退出权,使得公司治理中"用脚投票"的退出机制丧失威力.因此,优化这些公司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的另一办法是加速国有股的退出.目前理论界已提出的方案主要有:国有股协议转让、国有股回购、国有股配售、国有股放弃或部分放弃配股、增发新股、经营者认购股权、国有股转换为优先股、国有投资公司参与国有股减持、国有股转换为债券等十多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