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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支出是一个单位重要的经济业务活动之一,在经济业务活动中,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支出是一种比较严重的违纪违规甚至违法行为。为逃避审计监督,一些单位和部门为了一定的目的,当事人(单位)往往事先采取各种手法,企图以“真实”的表象掩盖其虚假的本质。因此,审计时判断支出是否真实,需要一定的技巧。结合工作实践,笔者就如何审计“问题支出”,粗浅地谈几点看法。
关键词:问题支出;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1
一、审查支出的内部控制状况
内部控制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对控制的监督五个要素组成。对支出内部控制状况评审的目的,是找出它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支出审计的范围和重点,进而寻找问题支出的“突破口”。
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审查:被审计单位支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完善;支出审批的审批人权限、程序、责任是否明确;审批人、经办人、出纳员的岗位是否相互分离和牵制;被审计单位内部特定人员对各项内部控制设计、职责及其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等等。一般来说,支出的内部控制不健全,执行不严格,责任追究不到位,内部控制的可信赖程度就越低,存在不真实支出的可能性就较大,在审计时应重点关注。
二、审核支出依据
支出合理与否的依据通常是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通用的管理原则、同行业的先进做法、被审计单位制订的计划、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预(决)算、合同、协议、文件、会议决定等形式存在。审核支出的依据,就是审核依据本身是否合规合法。合法,即内容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果依据内容本身不合法,由此产生的支出业务即使是真实的,也是不正当的。合规,就是指依据制订出台的程序公开、透明,而不是“暗箱操作”; 过程公正、透明、民主,而不是由某领导个人说了算,实践证明,产生依据的程序违规,支出就很容易存在营私舞弊的问题。 .
在审计时,只要把支出业务与它的依据进行核对,基本就能判断出该笔支出的真假。例如,材料采购的单价、数量及金额是否真实,把采购申请与批准采购申请,采购发票与采购合同、验收单与入库单核对,就能判定。再如,职工薪酬业务支出,应对聘用(批准上班)、考勤、劳动成果的数量、薪酬计算结果、工作时间特别是加班时间、按照规定代扣员工的款项以及薪酬发放表等进行核对,就能判定。差旅费支出是否超标准,福利费支出是否超范围,只要与有关的规章制度相对照,就能判定。
三、审查支出的事由与去向
在审查支出的事由时,应着重审查支出事由的合理性。该支出是否基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的需要,能否为本单位带来相匹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人员用工数量及工资标准、材料价格及所需数量是否正常;工程项目造价是否公道;支出发生时间是否恰当。如果出现支出事由不充分,结构不正常、开支超标准、收支比例失衡等情况,往往就存在虚列支出、转移支出的可能。
判断一项支出是否真实,还得追查“支出的去向”。从大的方面来说,支出的去向无非有三种:各项费用支付、物资采购支出以及人、财、物的投入与消耗。
对各项费用支付的审查,可向本单位及对方单位的当事人(经办人、领款人、审批人等相关人员)询问,询问当事人是否确实经办,支出事由是否虚构,有无虚报冒领现象。如果当事人不相互勾结,一般能判断出这笔支出的真假。必要时也可以延伸审计。例如,在对某局的会议费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局业务科在报销人事工作会议费支出6万元,经延伸计至有关宾馆,将会议举办情况和会议支出与宾馆管理数据、食宿及会议消费流水单进行核对、查明会议实际举办情况和会议费实际情况,发现会议期间实际发生3万元,其余3万元在宾馆存放,后用于该局接待费。
对物资(如固定资产、材料)采购支出的审查,抽查部分采购业务,抽查应付款项偿付业务,查明其付款的依据是否正确无误,付款及记录、过账是否及时,对应账户是否正确,有关现金折扣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抽验部分付款凭单,检查其是否附有请购单、订购单、验收单,付款凭单和验收单是否连续编号,也可以通过盘点清查进行。如账实不符,要进一步查找原因:是管理不善造成的,还是款已付,货未收到。
对已经投入与消耗的人、财、物支出的审查,仅用查询、核对、盘点的办法有时很难判定其真假,这就要借助技术测定和审计计算的方法。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工程支出,花了多少人工、用于多少水泥和沙石子,总共投入了多少资金,只能通过工程技术测定和审计计算,才能判断相关支出是否真实。
四、提请相关部门立案侦查
尽管国家一系列会计改革政策、相关会计制度的完善以及审计新准则出台,对于有效防范会计舞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舞弊手法也在不断变化,变得越来越隐蔽,虽然在审计时能发現有作假嫌疑,但是取证非常困难,这就需要提请公安、纪委和检察院的支持和介入。例如,伪造、变造支出的当事人不承认其行为,可由公安部门对其笔迹进行鉴定;当事人是党员干部的,可提请纪委介入调查;物资采购中价格与市场严重偏离、工程投标中承揽方与业主相互勾结等用审计方法无法取证时,也需要纪委、检察院介入,以查清事实真相。
作为一名国家审计人员,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全面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自觉把审计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民主法治,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利益,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关键词:问题支出;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1
一、审查支出的内部控制状况
内部控制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对控制的监督五个要素组成。对支出内部控制状况评审的目的,是找出它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支出审计的范围和重点,进而寻找问题支出的“突破口”。
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审查:被审计单位支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完善;支出审批的审批人权限、程序、责任是否明确;审批人、经办人、出纳员的岗位是否相互分离和牵制;被审计单位内部特定人员对各项内部控制设计、职责及其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等等。一般来说,支出的内部控制不健全,执行不严格,责任追究不到位,内部控制的可信赖程度就越低,存在不真实支出的可能性就较大,在审计时应重点关注。
二、审核支出依据
支出合理与否的依据通常是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通用的管理原则、同行业的先进做法、被审计单位制订的计划、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预(决)算、合同、协议、文件、会议决定等形式存在。审核支出的依据,就是审核依据本身是否合规合法。合法,即内容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果依据内容本身不合法,由此产生的支出业务即使是真实的,也是不正当的。合规,就是指依据制订出台的程序公开、透明,而不是“暗箱操作”; 过程公正、透明、民主,而不是由某领导个人说了算,实践证明,产生依据的程序违规,支出就很容易存在营私舞弊的问题。 .
在审计时,只要把支出业务与它的依据进行核对,基本就能判断出该笔支出的真假。例如,材料采购的单价、数量及金额是否真实,把采购申请与批准采购申请,采购发票与采购合同、验收单与入库单核对,就能判定。再如,职工薪酬业务支出,应对聘用(批准上班)、考勤、劳动成果的数量、薪酬计算结果、工作时间特别是加班时间、按照规定代扣员工的款项以及薪酬发放表等进行核对,就能判定。差旅费支出是否超标准,福利费支出是否超范围,只要与有关的规章制度相对照,就能判定。
三、审查支出的事由与去向
在审查支出的事由时,应着重审查支出事由的合理性。该支出是否基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的需要,能否为本单位带来相匹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人员用工数量及工资标准、材料价格及所需数量是否正常;工程项目造价是否公道;支出发生时间是否恰当。如果出现支出事由不充分,结构不正常、开支超标准、收支比例失衡等情况,往往就存在虚列支出、转移支出的可能。
判断一项支出是否真实,还得追查“支出的去向”。从大的方面来说,支出的去向无非有三种:各项费用支付、物资采购支出以及人、财、物的投入与消耗。
对各项费用支付的审查,可向本单位及对方单位的当事人(经办人、领款人、审批人等相关人员)询问,询问当事人是否确实经办,支出事由是否虚构,有无虚报冒领现象。如果当事人不相互勾结,一般能判断出这笔支出的真假。必要时也可以延伸审计。例如,在对某局的会议费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局业务科在报销人事工作会议费支出6万元,经延伸计至有关宾馆,将会议举办情况和会议支出与宾馆管理数据、食宿及会议消费流水单进行核对、查明会议实际举办情况和会议费实际情况,发现会议期间实际发生3万元,其余3万元在宾馆存放,后用于该局接待费。
对物资(如固定资产、材料)采购支出的审查,抽查部分采购业务,抽查应付款项偿付业务,查明其付款的依据是否正确无误,付款及记录、过账是否及时,对应账户是否正确,有关现金折扣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抽验部分付款凭单,检查其是否附有请购单、订购单、验收单,付款凭单和验收单是否连续编号,也可以通过盘点清查进行。如账实不符,要进一步查找原因:是管理不善造成的,还是款已付,货未收到。
对已经投入与消耗的人、财、物支出的审查,仅用查询、核对、盘点的办法有时很难判定其真假,这就要借助技术测定和审计计算的方法。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工程支出,花了多少人工、用于多少水泥和沙石子,总共投入了多少资金,只能通过工程技术测定和审计计算,才能判断相关支出是否真实。
四、提请相关部门立案侦查
尽管国家一系列会计改革政策、相关会计制度的完善以及审计新准则出台,对于有效防范会计舞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舞弊手法也在不断变化,变得越来越隐蔽,虽然在审计时能发現有作假嫌疑,但是取证非常困难,这就需要提请公安、纪委和检察院的支持和介入。例如,伪造、变造支出的当事人不承认其行为,可由公安部门对其笔迹进行鉴定;当事人是党员干部的,可提请纪委介入调查;物资采购中价格与市场严重偏离、工程投标中承揽方与业主相互勾结等用审计方法无法取证时,也需要纪委、检察院介入,以查清事实真相。
作为一名国家审计人员,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全面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自觉把审计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民主法治,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利益,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