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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性骚扰行为有其自身的特点,中国现行侵权责任法上的雇主责任制度,虽可适用于此种行为,但其适用具有相当的局限性。从救济职场性骚扰的受害人出发,中国立法应该确立雇主对雇员实施的条件交换型性骚扰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对敌意工作环境型性骚扰和外来型性骚扰承担过错责任、直接责任,性骚扰行为人亦应对受害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