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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民银行先后开展“制度落实年”和内控安全大检查等活动,扎实地推进制度建设。然而,案件风险却时有发生,新问题、风险点也屡查不断,现有制度执行不力,有章不循,有禁不止,已成为防化风险的“掣肘”。笔者认为在完善内控机制建设,构筑金融安全“防火墙”的过程中,必须牢牢把握好维系制度建设生命力的着力点,定制度是内控机制建设的基础,抓落实才是内控机制建设的关键,一项科学、合理的制度只有切实有效的落实执行,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达到预期目标。因此,定制度与抓落实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不可偏废。
实践告诉我们,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制度建设相当重要。但有了制度,而不认真抓落实,那么再好、再严、再细、再多的制度亦于事无补,起不到“规范”、“提高”的作用。要使制度能够顺利贯彻、坚决执行,而且管用、管住、管好,关键是要抓好制度的落实。
制度不失“度”。关键要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在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过程中,有些人总以为制度规定得越严越好,要求得越高越好,出台得越多越好。但如此做来,却常常事与愿违,许多制度由于拔之太高,缺乏科学依据,不切实际,看似面面俱到,应有尽有,滴水不漏,实则概而不全,形同虚设。因此,制定制度务必实事求是,注重其适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制度不失“严”。关键在于真正兑现,狠抓落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一个国家、一个部门、一个单位没有规章制度不行,有了规章制度不认真执行更不行。制定制度立足点就在于能够有效执行,从而发挥制度的约束力和威慑力。制度一旦形成,就要坚决执行,言必行、行必果、违者必究,从上至下,从官至民,不能照顾“面子”,乱开“口子”,搞“刀下留人”、“下不为例”和“既往不咎”那一套。
制度不失“效”。关键要督促检查,责任到人。要使制度建设与制度落实相互统一,相互促进,形成合力,发挥威力,真正使一项好的制度成为执行者的行为规范和自觉行动,不仅要靠制度本身的约束力、强制力,而且要靠来自上下左右、四面八方的监督检查。如果说制度仅仅是一项工作的一半,甚至仅是一个开端,那么执行制度则是最艰苦、最艰巨和最艰难的任务。要完成好后面的工作,还必须在落实中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落实责任制,监督到人,检查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唯有如此,才能抓紧、抓细、抓实,抓出好作风、抓出高效率。
实践告诉我们,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制度建设相当重要。但有了制度,而不认真抓落实,那么再好、再严、再细、再多的制度亦于事无补,起不到“规范”、“提高”的作用。要使制度能够顺利贯彻、坚决执行,而且管用、管住、管好,关键是要抓好制度的落实。
制度不失“度”。关键要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在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过程中,有些人总以为制度规定得越严越好,要求得越高越好,出台得越多越好。但如此做来,却常常事与愿违,许多制度由于拔之太高,缺乏科学依据,不切实际,看似面面俱到,应有尽有,滴水不漏,实则概而不全,形同虚设。因此,制定制度务必实事求是,注重其适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制度不失“严”。关键在于真正兑现,狠抓落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一个国家、一个部门、一个单位没有规章制度不行,有了规章制度不认真执行更不行。制定制度立足点就在于能够有效执行,从而发挥制度的约束力和威慑力。制度一旦形成,就要坚决执行,言必行、行必果、违者必究,从上至下,从官至民,不能照顾“面子”,乱开“口子”,搞“刀下留人”、“下不为例”和“既往不咎”那一套。
制度不失“效”。关键要督促检查,责任到人。要使制度建设与制度落实相互统一,相互促进,形成合力,发挥威力,真正使一项好的制度成为执行者的行为规范和自觉行动,不仅要靠制度本身的约束力、强制力,而且要靠来自上下左右、四面八方的监督检查。如果说制度仅仅是一项工作的一半,甚至仅是一个开端,那么执行制度则是最艰苦、最艰巨和最艰难的任务。要完成好后面的工作,还必须在落实中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落实责任制,监督到人,检查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唯有如此,才能抓紧、抓细、抓实,抓出好作风、抓出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