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性权利在国际习惯法中的地位及效力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ulie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历史性权利作为国际法中的重要概念,在国际习惯法中占据重要地位,但由于模糊性导致其效力备受质疑。本文试以国际习惯规则的构成要素为切入点,通过引入典型案例,证明历史性权利在国际习惯法中的地位及在争端解决中的效力。
  关键词 历史性权利 国际习惯法 国际实践 法律确信
  作者简介:田昕清,中国南海研究院海洋与法律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国际海洋法、国际公法、国际组织法。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1-015-03
  一、引言
  南海问题由来已久,但随着中国崛起,域外大国介入等因素,围绕南海权益的博弈呈现复杂化、司法化态势,并逐渐成为国家综合实力角逐的主战场。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287条及附件七针对中国单方面提起仲裁。在菲律宾提交的《通知与声明》中,菲律宾指责中国在南海的九断线违反《公约》的规定。对此,中方一些学者认为南海九断线早在1947年便已确定并公布,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公约》并不是判断九断线是否有效的唯一法律依据,中国在九断线内享有历史性权利,菲律宾的指责具有法律错误和事实错误。
  对于历史性权利的概念,一些学者称之为一国在历史性因素逐渐加强的过程中取得对领土的权利。 而另外一些学者认为“历史性权利”最初是从“历史性水域”、“历史性海湾”等概念中析出的。 从演变过程来看,历史性权利并不是在《公约》出现之后才形成的概念,而是国际习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历史性权利在国际习惯法中的地位如何,以及在国际实践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至今尚未形成定论。
  鉴此,研究历史性权利及其在国际法中的地位及效力不仅成为“中菲南海仲裁案”重要实质性法律问题之一,而且对未来国际习惯法研究意义深远。
  二、历史性权利在国际习惯法中的地位
  作为国际法重要渊源之一,国际习惯被明确纳入《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 ,国际社会的主流观点认为,国际习惯主要由两要素构成:(1)国家的实践;(2)法律确信。
  (一)历史性权利的国家实践
  从历史性权利的国家实践层面来讲,1950年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曾经讨论过历史性水域的概念;1962年联合国秘书处根据国际法委员会的要求发起了历史性水域的司法制度研究,然而这两次会议却未能给出一个确切的定义。由于该问题本身的复杂性,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干脆将其从议程中删去。 历史性权利的模糊性依旧成为各国因历史问题而产生矛盾的根源。然而,各国在实践中却从未停止对“历史性权利”的博弈。正是这种利益冲突使“历史性权利”凸显出自己的存在,并推动着这一国际习惯法向前发展。
  (二)历史性权利的法律确信
  如前所述,法律确信主要指各国坚信某一实践具有法律约束力,有服从的法律义务感。 其表现形式中的心理因素首先在国内法中得到承认,继而延伸至国际法领域。习惯国际法发展早期就有学者肯定了法律确信在习惯国际法形成中占据重要地位 ,笔者亦认同此观点。
  在“对尼加拉瓜军事和准军事行动案”中,国际法院认为“仅凭某一行为并不能证明其已经构成国际习惯法,还必须伴随法律确信”。 因此,法律确信应当是历史性权利成为国际习惯法的构成要素之一。但问题在于,法律确信是抽象的概念,是心理的因素,如何证明某个国家行使其历史性权利时具有法律确信才是问题的关键。托森·吉尔(Torsten Gihl)认为:“习惯的心理要素非常难确定,以致法院或者教科书的作者们不可能做到,因为只有对政府动机有特别研究,才能够得出结论”。 凯尔森也认为,发现国内决策者的思想是不可能的。 然而并不能因此否认法律确信完全无据可循,相反,当寻求法律确信的证据时,不能单单从国家的实践中来判断,国家的立法、国书、与他国签订的条约、甚至在公开场合发表的官方声明都可以作为判断法律确信的依据。
  主权国家对历史性权利的承认是其法律效力最有力的证明。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某一国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选择同意或者默示别国的某种权利,而后又加以反对,并不会构成对法律确信形成的否定,相反却会证明历史性权利的存在。以南中国海的九段线为例,根据菲律宾在1961年6月17日所发布的3046号共和国法案(菲律宾领海基线法案—An Act to Define the Baseline of the Territorial Sea of the Philippines),菲律宾领土不包括南沙群岛,并且菲律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从未反对中国在南沙群岛的主权。由于人类对海洋资源的进一步依赖,加之南海大范围油气资源的发现,菲律宾一改往态,在1955年3月7日就国际法委员会提出的海洋法条款草案照会联合国秘书长,宣布菲律宾的群岛地位,将上述条约规定的菲律宾群岛范围线以内的海域确定为菲律宾的领海。 这不仅有违国际法上的禁止反言原则,同时也佐证了中国在九段线之内历史性权利的存在。
  除主权国家同意(包括默示同意)之外,国家或国际组织发表的官方声明也能够证明其确信历史性权利具有法律属性,而不是国际社会的良善规则。
  三、历史性权利在国际司法实践中的效力
  (一)英国-挪威渔业案 中的历史性权利
  英国-挪威渔业案中,关于“历史性权利”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两点:其一,挪威的历史性权利是否存在;其二,挪威的历史性权利是否对英国具有约束力。
  对于第一个问题,首先要从追溯挪威的立法。在挪威的划界历史中,最早规定挪威划界的是1812年的《皇家法令》(以下简称《法令》)。该《法令》规定挪威的领海从距离大陆最远的岛屿以外1海里起算开始测量。但《法令》并没有明确地表明基线如何划定以及基点如何连接成基线。1869年和1889年,挪威又依据1812年的《法令》对其他两个海域进行划界。国际法院认为,这一系列立法至少表明两点:第一,直线基线的划界方式已作为一个内容明确的体系适用于挪威全国;第二,挪威认为使用此方法划定领海基线符合国际法,而非例外情形。此外,在挪威1934年的St. Just案中,挪威最高法院宣布直线基线符合挪威海岸的地理特征,并不违反国际法。 据此,法院认为挪威的直线基线自1869年划定之时直至争端产生具有持续性且未受干扰。   对于第二个问题,法院认为自挪威1869年颁布和实施《法令》后,长达60多年的时间英国并未反对,直至1933年7月27日,英国才在其备忘录中,提出明确的抗议。法院认为此前长期的默认已经构成了普遍接受,而普遍接受就是历史性权利的基础,因此可以推断挪威的历史性权利。 但英国主张其并不知道挪威的划界体系,因此对其并不产生拘束力。法院基于两点未接受英国的观点:第一,英国在北海作为拥有重大渔业利益的沿岸国和特别维护公海自由的海洋大国,不可能不注意挪威1869年划界《法令》;第二,挪威没有加入1882年出台的《北海渔业公约》。法院因此认为挪威对《公约》的态度结合1869年划界法案已经清楚地向其他国家表明其立场,而英国为了劝说挪威而采取的行动进一步说明了其明确挪威的主张。 本案中,法院最终以10比2判决挪威在1935年《皇家法令》中的划界方法符合国际法原则。
  作为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英国-挪渔业案成为证明“历史性权利”存在于国际习惯法规则的开创案例,它将模糊存在的隐性规则以国际法院判决的方式呈现在世人面前,成为可以引证“历史性权利”的代表性案例。
  (二)厄立特里亚-也门案 中的历史性权利
  该案中,厄立特里亚和也门两国都提出了对哈尼什群岛所拥有的主权,并列举大量证据加以证明。其中厄立特里亚认为它对哈尼什群岛拥有主权,其依据建立在延伸一百多年来的一系列所有权及国际法的有效占有原则。也门则主张,其对哈尼什群岛的请求是基于“传统的历史所有权”。也门声称早在奥斯曼人获得哈尼什群岛主权之前该岛屿就一直属于也门,奥斯曼统治红海两岸期间,该岛屿亦归也门省管辖。
  仲裁庭认为:“特殊情势下,历史性权利毫无疑问的存在于当代世界”。 认为双方证据均无法证明哈尼什岛屿的主权归属,但比较起来,尤其是从地图证据、历史上也门与哈尼什群岛的关系以及最近以来也门对该群岛的管辖只能延伸等方面的综合考虑,也门比厄立特里亚更占优势,因此裁定哈尼什群岛归也门所有。这显示了国际司法机构对历史性权利的态度,也是证明其拥有法律确信的最好佐证。
  通过国际司法机构所发布的判决、参决以及咨询意见可以看出,“历史性权利”作为国际习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国际社会所接受并认可,并已成为国际司法机构裁决的重要依据。其法律效力在争端解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马来西亚-新加坡(白礁案) 中的历史性权利
  本案中,马来西亚认为柔佛苏丹国包括区域内的所有岛屿,如白礁岛和海峡北部及南部的岛屿。柔佛苏丹通过在白礁上出没及在附近海上的船上居住的奥朗特人的管辖权来实施对白礁的主权。而新加坡在口头答辩阶段则认为白礁岛在1847年以前是无主地。
  审理中,法院就马来西亚主张拥有白礁岛历史所有权的法律基础进行考察认为,白礁岛是以作为印度洋与南中国海的东西方贸易国际航行通道的新加坡海峡而著称,在这种情况下,白礁岛未被当地发现是不可能的。新加坡对于白礁岛是无主地的主张不能成立。最终,法院依据历史性因素判定白礁岛在1844年英国修筑灯塔之前,主权属于柔佛苏丹王国,从而以判决的方式肯定了柔佛苏丹王国对白礁的原始所有权。
  四、结语
  历史性权利通常是一国取得领土和权利的重要手段,但因其模糊性而导致的争端日益增多,这无疑加剧了国际司法成本。从国际习惯法的构成要素分析,国家所拥有的历史性权利不仅通过长期普遍的国家实践得到了证明,同时也通过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法律确信使其更加完善。因此,历史性权利在习惯国际法中的地位不言而喻。
  此外,通过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以及常设仲裁庭的判决、裁定可以看出。历史性权利不仅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已经成为国际司法机构解决某些复杂争端所需要考虑的因素。具体到中菲南海仲裁案,自1947年中国政府正式出版标有南海断续线的《南海诸岛位置图》后,包括南海周边国家在内的国际社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甚至一些国家出版的地图将断续线内的海域标绘为中国的海域。从国际习惯法的构成要素分析,中国对南海九断线内的水域不仅存在历史性权利,并且应成为解决争端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注释:
  Blum Y. Z. Historic Rights[C], Bernhardt R. 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installment 7. Amsterdam: North-Holland Publishing Co. 1984.120-121.
  Zou Keyuan,Historic Rights in International Law and in China’s Practice, Ocean Development
其他文献
摘 要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集体建设用地表现出强大的市场供应能力。但由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较为模糊,加之村集体成员信息闭塞,村领导集体滥用职权私自流转集体建设用地的现象严重,造成了村集体成员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权利容易受到损害。本文认为设立土地管理委员会,集中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事务,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关键词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民收益权 土地管理委员会  作者简介:丰
摘 要 近年来,城管临时工乱象引来极大的社会危机,政府权威受到严重质疑,本文从明确行政主体的角度出发,主张借鉴并引入西方行政主体制度,并归纳相应对策方法,以期实现良好的社会运行秩序,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键词 行政主体 城管 临时工  基金项目: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城管‘临时工’现象法律规制研究”(编号:201410320040Z)的阶段性成果,主持人:刘学敏。  作者简介:刘
摘 要 在传媒舆论的网络化、监督力量不断强化的背景下,传媒舆论中的非理性因素和我国司法制度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传媒舆论容易影响司法独立、司法公正。从司法体制改革的角度,降低传媒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具有最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传媒舆论 司法公正 司法改革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5年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15lslktfx—03。  作者简介:韩涛,辽宁公安司法
摘 要 民族地区面对的首要问题就是民族问题的解决,以色列也不例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很好的策略,但是社会治理包括的内容实在难以罗列,本文就以色列水资源管理为视角,分析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条件因素以及效果,以期为民族地区问题的解决提供新的视角。  关键词 以色列 社会组织 社会治理  作者简介:乔志杰,宁夏大学政法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法文化;张琪,宁夏大学政法
摘 要 随着《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施行,民事执行监督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的轨道,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也暴露出现有制度规定不完善、监督效果有瑕疵的问题。本文旨在以某市某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工作实践为出发点,结合现有制度规定,对目前民事执行监督的主要困难进行描述、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 民事
摘 要 在健康服务贸易领域,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近几年增长速度较快,也面临着许多制约其发展的法律制度和法律问题。本文主要探讨商业存在服务模式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在市场准入方面的贸易壁垒问题,并对市场准入壁垒问题在GATS框架下进行分析,最后就如何减少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壁垒问题提出若干建议。  关键词 中医养生保健 服务贸易 商业存在 贸易壁垒  基金项目:该论文为北京市2013年青年英才计划
摘 要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老年人口的数量与日俱增,特别是高龄老人、空巢老人数量的不断增长,促使全社会尤为关注养老问题。本文通过对优势视角理论的阐述,对A村老年人总体状况进行分析,探讨了优势视角介入老年人养老的可行性与必要性,介绍了优势视角介入老年人养老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 优势视角 老年人 养老 社会工作  作者简介:李馨宇、刘璐,甘肃政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C
摘 要 网络游戏这个新兴产业各环节的利益之争从未平息,但由于我国立法对于网络游戏、玩家和电竞赛事承办方的法律地位认定模糊不清,导致纷争双方较少以法律手段解决,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也十分严重。本文从“耀宇诉斗鱼案”引入,通过分析相关法律概念,逐步厘清网络游戏、网络游戏赛事、游戏玩家三者于著作权法上之关系,论证游戏赛事中玩家的表演者地位,结合我国立法现状论述其权利义务内容,以期对未来立法提出合理建议。  
摘 要 如何遴选出优秀的员额法官,同时确保队伍稳定是当前司法体制改革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员额法官制度对于提升法官职业尊荣感,形成竞争和激励机制,倒逼法官素质提高,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文介绍了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遴选过程中的有益经验和创新做法,以对正在开展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有所裨益。  关键词 员额法官 遴选 改革  作者简介:曹林平,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
摘 要 本文通过界定民国文献,分析了民国文献的重要意义,以云南大学图书馆馆藏民国文献为例,分析云南大学图书馆馆藏民国文献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高校图书馆馆藏民国文献保护的对策。  关键词 高校 图书馆 民国文献 云南大学 文献保护  作者简介:杨苏琳,云南大学图书馆,助理馆员。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