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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作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分析了我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现状,提出了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在我国房地产事业持续火爆发展的同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同题已经渐渐的显露出来,比如像房屋的施工质量存在问题,经常出现墙面开裂、建筑物不均匀沉降等。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加上地方政策的扶持,各地兴起了“建房热”,大批的房屋座建筑拔地面起,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来保证房屋建筑的施工质量?这就要求强化房屋建筑质量监督工作。
1我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现状
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建立二十年多来,各级监督机构和广大质量监督人员忠实履行监督职能,为促进我园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遏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随看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许多弊端开始逐渐显露,目前我国的建议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状况可以用“总体受控、问题频现、基本稳定、形势严峻”几个词来描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1建筑企业诚信机制滞后。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都应该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信用体系。大部分国外经济发达国家的建筑业信用体系已非常发达,而我国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建设工程参与主体各方的诚信机制还未健全,信用危机矛盾突出,再加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矛盾加剧。目前已有部分地区开始制定施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并得初步成果,社会反响较好,但由于还不适
合全国施行,无法形成有足够影响力的机制运作
1.2 工程咨询服务业管理有待加强。总体来说,我国现有的第二方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普遍只有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这些工程咨询服务行业中由于其自身素质不高。自律性不强,加上行业过度竞争,市场机制不完善,法律法规建设不够健全,政府管理不到位等种种原因,导致国内现有的工程咨询服务业末能发挥其应有作用,未能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
1.3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不适应,在过去几年中,我国以惊人的速度进行城市扩张与基础建设,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迟缓之间的不适应带来的矛盾越来越剧烈。设计施工一体化。超大的建筑工程集团的出现带来了工程质量监督形式的不适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宏观监督和微观监督与受委托执法带来了工程质量监督地位的不适应。
1.4 政府监管力量相对萎缩。由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事业单位性质,各地监督人员的数量一直保持在编委批准的“常数”内,而且在取消监督费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入减少,带来了人员流失、高索质人才难以引进的局面。监督人员减少与承担监督任务的剧增存在巨大的落差,给监督工作带来更大的负担。
2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
我国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执行已有30多年的历程,但是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始终仍处于一个探索和发展的过程。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质量监督体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这就要求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参与建造的人员要切实提高质量意识,特别是监管人员,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各负其责,各尽所能。本着为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监督好每一个建筑产品。同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也必须与时俱进,及时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不断完善和改进自己的监督管理模式,朝着依法监督。科学管理、保证质量的方向不断努力。
2.1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和监督工作水平
作为政府委派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其职业道德是从事好监督工作的首要条件。作为监督人员要能正确处理与建设各方主体的关系,以其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坚持原则、公正廉洁,不参与有损质量监督公正性和客观性的业务行为,不以权谋私,以维护政府监督的形象、同时,监警人员还须具有高度责任心和较高的品务素质,不但要熟悉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座量标准,还要不
断学习,以了解不断史新的技术和规范要求院督人民除了要熟炼掌握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
监督人员除了熟练掌握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熟练掌握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了解和掌握建设工程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之外,还应不断学习检测手段和方法,监督与管理抽样检查方法,丁解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基础知识、掌握计算机网络基本知识。
建立和健全对监督员监督工作能力和绩双考核、考评制度,不断完善考核,考评的指标体系,把监督员监督工作能力和监督绩效同其工资、奖励待遇结合起来,以考促管。建立良好有效的用人机制,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相结合,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机构人事管理激励机制。
2.2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借鉴法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经验,其建筑业管理体制和机制是建立在严格、健全的法制基础上的。因此,应在国家政策导向下,积极探索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体系
2.2.1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2.2.2针对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完善地方建筑工程的法规、制度。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出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重点在于明确监督机构的地位、性质,职责和义务等:要制定明确各方主体质量责任,落实市场主体质量责任的有关规定;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罚则的内容,结合个地方现状制定合法、
可操作性强的处罚实施细则;要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建议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部门规章的契机,进一步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
2.3规范建筑市场
要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落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要明确企业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把建设工程的质量责任还给企业。新出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把检测机构也纳人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围,可以认为检测机构作为新的责任主体的身份已经确认。《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对责任主体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结合这有关规定及本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拟定各责任主体在工程中的质量责任,为监督人员加强建设工程现场质量管理提供详细依据。
2.4加强检测手段,为质量监督作技术支撑
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工程规模复杂程度不断提高,需要运用现代化的检测技术对工程质量进行科学的分析,判断。质量监督管理也应由原先落后的“眼看、手模、锤敲”发展为通过新进的设备仪器进行准确、数字化的现场检测。在工程实体监督、使用功能系统模拟试运行测试中,通过现场实测,以具体的数据为依据,改变原来仅靠观感判断工程质量的传统模式。
3结束语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想得到加强,就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探索,根据新时期提出的要求建立新的质量监督管理模式,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員的质量意识,这样才能量提高建筑单位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才能获得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最终也才能让用户用得放心,企业才能获得更好的效益。
参考文献:
[1]张成灿。强化建筑工程施T阶段的质量监控山建筑经2012.(09)
[2]沙作刚,浅议建工程质量及其管理山铁道工程学报,2010.(04)
[3]李军姣,关艳艳浅谈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的强化质量监督报,2013.(10)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在我国房地产事业持续火爆发展的同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同题已经渐渐的显露出来,比如像房屋的施工质量存在问题,经常出现墙面开裂、建筑物不均匀沉降等。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加上地方政策的扶持,各地兴起了“建房热”,大批的房屋座建筑拔地面起,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来保证房屋建筑的施工质量?这就要求强化房屋建筑质量监督工作。
1我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现状
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建立二十年多来,各级监督机构和广大质量监督人员忠实履行监督职能,为促进我园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遏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随看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许多弊端开始逐渐显露,目前我国的建议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状况可以用“总体受控、问题频现、基本稳定、形势严峻”几个词来描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1建筑企业诚信机制滞后。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都应该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信用体系。大部分国外经济发达国家的建筑业信用体系已非常发达,而我国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建设工程参与主体各方的诚信机制还未健全,信用危机矛盾突出,再加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矛盾加剧。目前已有部分地区开始制定施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并得初步成果,社会反响较好,但由于还不适
合全国施行,无法形成有足够影响力的机制运作
1.2 工程咨询服务业管理有待加强。总体来说,我国现有的第二方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普遍只有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这些工程咨询服务行业中由于其自身素质不高。自律性不强,加上行业过度竞争,市场机制不完善,法律法规建设不够健全,政府管理不到位等种种原因,导致国内现有的工程咨询服务业末能发挥其应有作用,未能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
1.3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不适应,在过去几年中,我国以惊人的速度进行城市扩张与基础建设,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迟缓之间的不适应带来的矛盾越来越剧烈。设计施工一体化。超大的建筑工程集团的出现带来了工程质量监督形式的不适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宏观监督和微观监督与受委托执法带来了工程质量监督地位的不适应。
1.4 政府监管力量相对萎缩。由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事业单位性质,各地监督人员的数量一直保持在编委批准的“常数”内,而且在取消监督费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入减少,带来了人员流失、高索质人才难以引进的局面。监督人员减少与承担监督任务的剧增存在巨大的落差,给监督工作带来更大的负担。
2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
我国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执行已有30多年的历程,但是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始终仍处于一个探索和发展的过程。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质量监督体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这就要求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参与建造的人员要切实提高质量意识,特别是监管人员,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各负其责,各尽所能。本着为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监督好每一个建筑产品。同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也必须与时俱进,及时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不断完善和改进自己的监督管理模式,朝着依法监督。科学管理、保证质量的方向不断努力。
2.1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和监督工作水平
作为政府委派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其职业道德是从事好监督工作的首要条件。作为监督人员要能正确处理与建设各方主体的关系,以其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坚持原则、公正廉洁,不参与有损质量监督公正性和客观性的业务行为,不以权谋私,以维护政府监督的形象、同时,监警人员还须具有高度责任心和较高的品务素质,不但要熟悉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座量标准,还要不
断学习,以了解不断史新的技术和规范要求院督人民除了要熟炼掌握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
监督人员除了熟练掌握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熟练掌握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了解和掌握建设工程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之外,还应不断学习检测手段和方法,监督与管理抽样检查方法,丁解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基础知识、掌握计算机网络基本知识。
建立和健全对监督员监督工作能力和绩双考核、考评制度,不断完善考核,考评的指标体系,把监督员监督工作能力和监督绩效同其工资、奖励待遇结合起来,以考促管。建立良好有效的用人机制,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相结合,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机构人事管理激励机制。
2.2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借鉴法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经验,其建筑业管理体制和机制是建立在严格、健全的法制基础上的。因此,应在国家政策导向下,积极探索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体系
2.2.1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2.2.2针对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完善地方建筑工程的法规、制度。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出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重点在于明确监督机构的地位、性质,职责和义务等:要制定明确各方主体质量责任,落实市场主体质量责任的有关规定;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罚则的内容,结合个地方现状制定合法、
可操作性强的处罚实施细则;要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建议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部门规章的契机,进一步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
2.3规范建筑市场
要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落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要明确企业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把建设工程的质量责任还给企业。新出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把检测机构也纳人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围,可以认为检测机构作为新的责任主体的身份已经确认。《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对责任主体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结合这有关规定及本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拟定各责任主体在工程中的质量责任,为监督人员加强建设工程现场质量管理提供详细依据。
2.4加强检测手段,为质量监督作技术支撑
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工程规模复杂程度不断提高,需要运用现代化的检测技术对工程质量进行科学的分析,判断。质量监督管理也应由原先落后的“眼看、手模、锤敲”发展为通过新进的设备仪器进行准确、数字化的现场检测。在工程实体监督、使用功能系统模拟试运行测试中,通过现场实测,以具体的数据为依据,改变原来仅靠观感判断工程质量的传统模式。
3结束语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想得到加强,就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探索,根据新时期提出的要求建立新的质量监督管理模式,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員的质量意识,这样才能量提高建筑单位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才能获得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最终也才能让用户用得放心,企业才能获得更好的效益。
参考文献:
[1]张成灿。强化建筑工程施T阶段的质量监控山建筑经2012.(09)
[2]沙作刚,浅议建工程质量及其管理山铁道工程学报,2010.(04)
[3]李军姣,关艳艳浅谈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的强化质量监督报,20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