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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共142个,分为理、工、农、医及交叉5大类。近年来,在中国科协的关心支持下,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陕西省科协认真分析学会发展趋势和方向,积极探索学会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择优支持、分类指导、为所属省级学会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学会学术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成效显著。
一、实施“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2012年中国科协学会工作会议提出实施“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陕西省科协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当年投入200万元资金启动并着手实施“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通过“以奖促建”的方式,支持学会提升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社会事务、服务科技工作者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评审出45个优秀科技社团,其中一等10个,每个补助8万元;二等10个,每个补助5万元;三等25个,每个补助2万元。
2013年,我们进一步加大对“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的投入,将项目经费增加至255万元,并且把“星级先进学会评估”与“学会能力提升计划”有机结合,对学会的综合能力进行科学评价。同时,将科技期刊纳入计划之中,表彰学会主管、主办的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科技期刊,发挥优秀科技期刊的示范带动作用。已评选出四星级学会10个,每个奖补8万元;三星级学会10个,每个奖补5万元;二星级学会25个,每个奖补3万元;优秀科技期刊7个,每个奖补3万元。
为了配合“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的顺利实施,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如何提升学会服务能力、打造学会品牌活动、建立更加科学的评价体系。为了强化管理、巩固成果,我们要求获得项目支持的学会,分别结合自身特点,认真研究加强学会服务能力的方案,通过抓重点、求实效,搭平台、创品牌等举措,着力提升了学会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社会事务、服务科技工作者和自我发展能力。
二、推动学会承接政府职能和承担社会职能工作
陕西省科协一直把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作为学会改革发展的突破口和努力方向,早在1999年就组织在陕部分院士向省政府领导呈交了《关于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将有关职能转移给学会承办的建议》,为学会争取相应职能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陕西省科协还经常深入学会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学会职能转移工作情况,研究和探讨不同学科学会在科技评价、人才评价、科技奖励、标准制定、决策咨询等方面承接政府职能的工作中一些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并借助参加活动的机会与有关部门、学会挂靠单位负责人沟通,积极促成政府职能向学会转移。近年来,在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实践中,已有20多家省级学会承接了多项科技类转移职能。
(一)资质认证与技术标准制定类
如省林学会承担了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认证工作;省公路学会承担完成《陕西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工艺》的制定工作。
(二)科技培训与继续教育类
如省医学会承担了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工作;省级医学口的大多数学会都把科技培训纳入继续教育学分的管理。
(三)科技奖励与成果鉴定类
如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设立《陕西省测绘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省土木建筑学会设立《陕西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省公路学会设立《陕西省交通运输科学技术奖》;省水利学会开展了水利优秀科技成果评奖工作;省医学会省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四)职称评定类
如省通信学会开展了陕西省区域内通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省医学会承担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省心理卫生协会、省营养学会、省珠心算协会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师、营养师、珠心算教练师的培训与发证工作。此外,省农学会、省消防协会、省特种设备协会也受支撑单位的委托,承担了行业内的一些职能工作。从近些年调研的结果来看,在科技奖励、科技人员评价、继续教育和科技评价等方面转移职能呈上升趋势。
三、计划及建议
陕西省科协及所属学会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三围绕”(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围绕省科协工作重点,围绕本学科、本行业工作重点)和继承与创新并举的原则开展工作,进一步创新学会工作。
(一)继续实施“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有关要求,从2014年起该计划实行项目管理,将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社会事务、服务科技工作者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分别细化为项目内容、形式、实施计划、关键指标、预期效果等。通过项目征集、评审、实施以及绩效考核等各个环节,综合考评学会能力,对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的学会适当增加项目资金,以项目带动学会创新发展,提高科技期刊的质量和水平。
(二)努力创造条件,鼓励学会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着手起草《关于陕西省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思考和建议》,认真分析学会承接政府职能的现状、特色和优势,提出合理化建议,组织召开学会职能转移专题研讨会,充分征求意见后形成“送阅件”报给省政府。
一是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重视科技社团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独特作用,将各部门向科技社团转移的职能与本部门简政放权工作统筹考虑,与自身职能转变改革同步推进并就近转移到自身挂靠的科技社团。
二是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陕西省
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办法,将适合科技社团承接的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价、科技评价类的职能优先转移到相关的科技社团中。
三是建议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合同外包等方式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将一些由政府直接举办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其中涉及科技类的要优先考虑科技社团。
四是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为科技社团提供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在政策、法律、财税和人事管理等方面提供保障,形成科技社团进入科技公共领域的有效渠道。同时,完善评价和监督机制,引入竞争机制,支持承接职能的科技社团良好运行。
一、实施“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2012年中国科协学会工作会议提出实施“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陕西省科协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当年投入200万元资金启动并着手实施“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通过“以奖促建”的方式,支持学会提升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社会事务、服务科技工作者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评审出45个优秀科技社团,其中一等10个,每个补助8万元;二等10个,每个补助5万元;三等25个,每个补助2万元。
2013年,我们进一步加大对“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的投入,将项目经费增加至255万元,并且把“星级先进学会评估”与“学会能力提升计划”有机结合,对学会的综合能力进行科学评价。同时,将科技期刊纳入计划之中,表彰学会主管、主办的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科技期刊,发挥优秀科技期刊的示范带动作用。已评选出四星级学会10个,每个奖补8万元;三星级学会10个,每个奖补5万元;二星级学会25个,每个奖补3万元;优秀科技期刊7个,每个奖补3万元。
为了配合“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的顺利实施,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如何提升学会服务能力、打造学会品牌活动、建立更加科学的评价体系。为了强化管理、巩固成果,我们要求获得项目支持的学会,分别结合自身特点,认真研究加强学会服务能力的方案,通过抓重点、求实效,搭平台、创品牌等举措,着力提升了学会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社会事务、服务科技工作者和自我发展能力。
二、推动学会承接政府职能和承担社会职能工作
陕西省科协一直把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作为学会改革发展的突破口和努力方向,早在1999年就组织在陕部分院士向省政府领导呈交了《关于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将有关职能转移给学会承办的建议》,为学会争取相应职能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陕西省科协还经常深入学会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学会职能转移工作情况,研究和探讨不同学科学会在科技评价、人才评价、科技奖励、标准制定、决策咨询等方面承接政府职能的工作中一些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并借助参加活动的机会与有关部门、学会挂靠单位负责人沟通,积极促成政府职能向学会转移。近年来,在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实践中,已有20多家省级学会承接了多项科技类转移职能。
(一)资质认证与技术标准制定类
如省林学会承担了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认证工作;省公路学会承担完成《陕西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工艺》的制定工作。
(二)科技培训与继续教育类
如省医学会承担了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工作;省级医学口的大多数学会都把科技培训纳入继续教育学分的管理。
(三)科技奖励与成果鉴定类
如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设立《陕西省测绘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省土木建筑学会设立《陕西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省公路学会设立《陕西省交通运输科学技术奖》;省水利学会开展了水利优秀科技成果评奖工作;省医学会省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四)职称评定类
如省通信学会开展了陕西省区域内通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省医学会承担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省心理卫生协会、省营养学会、省珠心算协会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师、营养师、珠心算教练师的培训与发证工作。此外,省农学会、省消防协会、省特种设备协会也受支撑单位的委托,承担了行业内的一些职能工作。从近些年调研的结果来看,在科技奖励、科技人员评价、继续教育和科技评价等方面转移职能呈上升趋势。
三、计划及建议
陕西省科协及所属学会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三围绕”(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围绕省科协工作重点,围绕本学科、本行业工作重点)和继承与创新并举的原则开展工作,进一步创新学会工作。
(一)继续实施“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有关要求,从2014年起该计划实行项目管理,将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社会事务、服务科技工作者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分别细化为项目内容、形式、实施计划、关键指标、预期效果等。通过项目征集、评审、实施以及绩效考核等各个环节,综合考评学会能力,对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的学会适当增加项目资金,以项目带动学会创新发展,提高科技期刊的质量和水平。
(二)努力创造条件,鼓励学会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着手起草《关于陕西省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思考和建议》,认真分析学会承接政府职能的现状、特色和优势,提出合理化建议,组织召开学会职能转移专题研讨会,充分征求意见后形成“送阅件”报给省政府。
一是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重视科技社团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独特作用,将各部门向科技社团转移的职能与本部门简政放权工作统筹考虑,与自身职能转变改革同步推进并就近转移到自身挂靠的科技社团。
二是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陕西省
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办法,将适合科技社团承接的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价、科技评价类的职能优先转移到相关的科技社团中。
三是建议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合同外包等方式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将一些由政府直接举办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其中涉及科技类的要优先考虑科技社团。
四是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为科技社团提供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在政策、法律、财税和人事管理等方面提供保障,形成科技社团进入科技公共领域的有效渠道。同时,完善评价和监督机制,引入竞争机制,支持承接职能的科技社团良好运行。